SDEP-SPT-TC2004-2008 扩音对讲系统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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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EP-SPT-IN2002-2008安全仪表系统(SIS)技术规定

SDEP-SPT-IN2002-2008安全仪表系统(SIS)技术规定

目 次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基本原则 (6)5 传感器 (8)5.1 传感器的独立设置原则 (8)5.2 传感器的冗余设置原则 (8)5.3 传感器的冗余方式选用 (8)5.4 开关量使用原则 (8)5.5 变送器维护旁路的原则 (9)6 最终执行元件 (9)6.1 总体要求 (9)6.2 阀门的冗余设置原则 (9)6.3 电磁阀的冗余设置原则 (10)6.4 电动阀的配置原则 (10)6.5 马达起动器/电气接触器的配置原则 (10)6.6 最终执行元件的复位原则 (10)6.7 最终执行元件的在线维护和测试原则 (10)7 逻辑单元 (11)7.1 逻辑运算器 (11)7.2 逻辑运算器的技术选择原则 (11)7.3 逻辑运算器的独立原则 (11)7.4 逻辑运算器的冗余原则 (12)7.5 开车旁路原则 (12)7.6 逻辑运算器外部的手动停车原则 (12)7.7 输入、输出和程序变量的强制执行 (12)8 通信接口 (12)9 人机界面 (13)9.1 操作站 (13)9.2 辅助操作台 (13)9.3 工程师站(EWS) (13)9.4 事件顺序记录(SER)站 (13)9.5 时间同步 (14)10 过程接口 (14)11 软件组态 (14)11.1 软件组态 (14)11.2 软件组态的安全性 (14)11.3 软件组态的审查 (14)11.4 软件组态文件 (14)软件组态文件应包括: (14)12 工程设计 (14)12.1 基础工程设计包括如下内容: (14)12.2 详细工程设计包括如下内容: (15)12.3 组态、编译下载、调试投用包括如下内容: (15)附录A (16)附录B (17)附录C (18)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集团公司[2006]第1号)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12章和3个附录,附录A~C均为规范性附录。

“数字对讲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送审稿通过专家组评审

“数字对讲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送审稿通过专家组评审

数年磨难,将成正果“数字对讲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送审稿通过专家组评审自2013年4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工信部通信标准化协会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项目“数字对讲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征求意见会并获得会议专家组的认可和通过后,标准起草单位立即着手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且把标准起草单位由6个增至12个。

经过他们的的协调、补充、修改后,提交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半年后,2013年11月22日再次召开国家标准项目“数字对讲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送审稿会。

适应需求标准辗转上马我国自2005年提出开始研究和发展数字对讲机,至今已有八个年头了。

2006年国内就推出了第一款数字对讲机,但那时还没有任何有关数字对讲机的文件和标准,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也没有对数字对讲机提出任何指标和要求。

直至2007年9月13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由无线电管理局起草制订的“信无函[2007] 81号关于发布《数字对讲机系统设备无线射频技术指标要求》(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这是我国政府发布的有关数字对讲机的第一个文件。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又发布了“工信部无[2009]666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50MHz/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和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666号文件是我国第一个数字对讲机的正式文件,也是我国对讲机设备“模转数”的关键文件。

该文件还规定了150MHz、400MHz频段数字对讲机设备无线射频技术指标。

666号文件还明确了我国专用对讲设备从模拟体制向数字过渡的时间。

由于数字化专用对讲设备在技术体制、接口协议和语音编码等多方面与原有的模拟技术体制完全不同,为了适应技术和市场发展的需求,非常有必要制订专用数字对讲设备的技术标准。

因此,2008年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了编制我国数字对讲机标准的申请。

不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关于下达2008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批准了无线电监测中心的申请。

电信线路技术规定

电信线路技术规定

目 次前言 (2)1 范围 (3)2 总则 (3)3 电缆管道 (3)3.1 一般规定 (3)3.2 管材 (3)3.3 设计要求 (3)4 直埋电缆 (4)4.1 概述 (4)4.2 设计要求 (4)5 电缆桥架 (6)6 配管敷设 (6)6.1 暗配线路 (6)6.2 明配管线路 (6)6.3 配管线路管材的选用 (7)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集团公司[2006]第1号)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7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电缆管道、直埋电缆、电缆桥架、配管敷设。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张 欢 于文迅 黄步余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信线路设计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电信线路的设计和施工。

2 总则3.1 电话线路的用户配线与计算机网络布线宜采用综合布线方式,其他各系统的线路均各自独立组成网络。

3.2 电话线路网可包括行政管理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和接至厂内的市内电话等电话线路。

传输电平不超过7.8dB的低电平信号传输线亦可组合在电话线路网的同一条电缆中。

3.3 电话线路可采用交接配线和直接配线。

3.4 电话电缆线路的容量应根据近期用户数及电缆芯线使用率确定。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宜采用表3.4规定的数据。

表3.4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电话电缆敷设路由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电话站至电话站 85~95电话站至交接设备 85~95电话站或交接箱至不复接的分线设备 60~80电话站或交接箱至复接的分线设备 70~903.5 电信线路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和管道敷设方式,局部可采用穿管沿工艺管架架空敷设和直埋敷设等方式。

3.6 电信线路设计应做到经济合理、使用维护方便,并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地方,减少与其它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和跨越。

SDEP-SPT-TC2005-2008 电视监视系统技术规定

SDEP-SPT-TC2005-2008 电视监视系统技术规定

目 次前言 (2)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总则 (3)4系统设计 (3)4.1 系统概述 (3)4.2 系统功能 (3)5前端设备 (4)5.1 摄像机 (4)5.2 镜头 (4)5.3 防护罩 (4)5.4 云台 (5)5.5 解码器 (5)5.6 球型一体化摄像机 (5)6传输部分 (5)6.1 视频电缆 (5)6.2 控制电缆 (5)6.3 电源电缆 (5)7控制设备 (5)7.1 控制键盘 (5)7.2 矩阵控制器 (5)7.3 数字视频监控主机(硬盘录像机) (6)8图像处理及显示 (6)8.1 监示器 (6)8.2 画面处理器 (6)9电源及接地 (6)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集团公司[2006]第1号)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7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电视监视系统的总则、系统设计、前端设备、传输部分、控制设备、图像处理及显示、电源及接地。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张 欢 于文迅 黄步余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视监视系统设计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电视监视系统的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3总则3.1 电视监视系统应能对重要部位和设备提供监视,特别是能对事故过程提供重放图像和分析的依据。

3.2 以下场所宜设置电视监视系统的摄像机:a) 生产过程中环境恶劣(如:有毒、高噪声、高温、高粉尘、窒息、强放射性辐射等)、操作人员不易直接去观察的生产部位和场所;b) 在生产运行过程中,需要随时监视的设备;c) 贵重物品及危险品存放的仓库;d) 火灾危害较大的部位及场所(如:生产装置、罐区);e) 需要安全防范的场所。

扩音广播呼叫对讲通信设备技术规范

扩音广播呼叫对讲通信设备技术规范

附件1 技术规范1 总则1.1本招标范围为XXX 系统用扩音广播/呼叫对讲通信设备,本招标文件适用于XXX 电厂XXxXXXMW工程,作为订货的基本技术条件。

1.2 招标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在至少三个与本工程同等规模的工程中使用,具有三年及以上可靠运行经验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投标者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必须用中文逐条做出明确的答复并写出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否则视该条回答无效。

凡是只提供产品说明书和价格而不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建议书的投标者将被招标方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而不予受理。

如果投标者提供的设备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有差异,无论多么微小,应在投标书中以“设备技术偏差”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1.4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6 投标文件要求在专项的条款中详细列出所供设备的各项主要技术参数。

2 标准和规范除按本规范书规定之外,呼叫设备各技术参数应符合IEC标准(最新版本)。

凡本规范书和IEC标准未涉及的应符合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

如果投标方有自己的标准或协议,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均不能低于上述的有关规定。

3 工程概况及使用条件3.1工程概况XXX发电厂MW供热机组扩建工程XXX 系统内安装一套呼叫设备。

安装地点:主机安装在 XXX 综合楼内,桌上办公型终端安装在值班室,壁挂型终端安装于 XXX现场内,另有部分终端及扬声器安装在户外的XX。

3.2 环境条件3.2.1 户内环境温度:3.2.2最小相对湿度3.2.3 海拔高度:3.2.4 地震烈度:4 性能要求和技术参数4.1性能要求4.1.1系统要能够满足工业领域对现代化通讯设备的要求,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燃料输送系统、主厂房等连续作业生产线、场地开阔、高粉尘、高噪声和强电磁干扰等环境恶劣的场所,保证在以上场所的可靠通信。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与测试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与测试

规范主要内容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4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5 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方法;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资料送中国电子 学会声频工程分会(通信地址:100015,北京743信箱;email: aesc@)和广州市 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通信地址:510145,广州市人民中路555号1705室;email: dspw@),以便修订时参考。
2.0.6 业务广播 business announcement 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需要被全部或部分听众认知的日常广播,包括发布通知、新
闻、信息、语声文件、寻呼、报时等。 2.0.7 背景广播 background broadcast
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旨在渲染环境气氛的广播,包括背景音乐和各种场合的背景 音响(包括环境模拟声)等。
状态)。 2.0.18 寻呼 paging
寻人、寻物或寻求帮助的广播;或根据现场需要临时向指定的广播区发布的广播。 2.0.19 寻呼台站 call station
独立于广播主机以外的,可以进行分区寻呼操作的设备。
术 语 2.0.20~2.0.24
2.0.20 强插 override 强行用某些广播内容覆盖正在广播的其它信号;或强行唤醒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共广播系统,发 布紧急广播。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 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如火警、 地震、重大疫情传播和恐怖袭击等。
术 语 2.0.5~2.0.9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PON建设指导意见、暂行规定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PON建设指导意见、暂行规定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计划建设部
13
目录
建设思路 2008年EPON建设目标 业务解决方案和建设模式 PON的部署策略 业务承载配置 EPON网管系统建设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计划建设部
14
EPON部署策略
PON 网络构成 OLT 的部署策略
OLT 的分类 OLT 部署原则 单个PON 口的接入用户计算 单个 OLT 覆盖范围 OLT 上行连接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计划建设部
12
业务解决方案和建设模式
校园、 校园、医院等场景
宿舍区域可以采用FTTB(PON+LAN)的方式建设接入网,为 宿舍区域可以采用 ( + )的方式建设接入网, 了便于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同时提供宽窄带业务, 了便于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同时提供宽窄带业务,楼内设备主要采 用集成了LAN交换机和 交换机和IAD的ONU设备。 设备。 用集成了 交换机和 的 设备 行政、办公和微机房区域可以优先采用FTTO(PON)方式建设接 行政、办公和微机房区域可以优先采用 方式建设接 入网。采用集成了 同时提供宽窄带业务。 入网。采用集成了IAD的ONU同时提供宽窄带业务。 的 同时提供宽窄带业务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计划建设部
8
业务解决方案和建设模式
城市住宅改造区域: 城市住宅改造区域: 有用户提速需求、业务竞争、用户接入距离较远、 有用户提速需求、业务竞争、用户接入距离较远、市政改造区域应进 行铜缆网改造。 行铜缆网改造。 如无小区环境,在已布放有光纤的楼宇,优先采用FTTB(PON)+ 如无小区环境,在已布放有光纤的楼宇,优先采用 ( )+ DSL/LAN方式提供宽带业务。在没有布放光纤的楼宇,七层以上的 方式提供宽带业务。在没有布放光纤的楼宇, 方式提供宽带业务 楼宇应改造为光纤到楼,采用 )+DSL/LAN方式提供 楼宇应改造为光纤到楼,采用FTTB(PON)+ ( )+ 方式提供 宽带业务,语音接入方式可不予改造,也可通过 内置IAD提供; 提供; 宽带业务,语音接入方式可不予改造,也可通过ONU内置 内置 提供 七层及以下的楼宇应优先采用FTTN+DSL方式提供宽带业务,语音 + 方式提供宽带业务, 七层及以下的楼宇应优先采用 方式提供宽带业务 接入方式可不予改造。 接入方式可不予改造。 如有小区环境,优先采用 方式提供宽带业务, 如有小区环境,优先采用FTTN+DSL方式提供宽带业务,语音接入 + 方式提供宽带业务 方式可不予改造。 方式可不予改造。

扩音对讲系统技术规格书

扩音对讲系统技术规格书

7.3.9 材质:铝合金或不锈钢
7.3.10 安装方式:壁挂式或立柱型(根据需要配防尘雨棚、防尘箱、立柱、安装支架等)
7.4 号筒式扬声器
7.4.1 防护等级:IP65
7.4.2 材质:铝合金或不锈钢
7.4.3 功率:15W~30W(可选)
7.4.4 使用环境:室内外非防爆区
7.5 接线盒
7.4.1 防护等级:IP65
组扩功能:系统内某一话站可打开设定区内全部话站,实施分区广播呼叫对讲;
全扩功能:系统内某一话站可打开系统内全部话站, 实施全线广播呼叫对讲;
一键式报警功能:系统内的任何一台话站通过数字键拨紧呼 119,实施全线广播报警;
7.2 室内台式扩音主机
7.2.1 室内台式扩音主机主要设置在室内,包括调度中心和各个控制室。
供货商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以及配件都必须是完整的、
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供货商都必须无偿补足。
本规格书的技术规格是针对扩音对讲系统设备的最低要求。供货商可以提出满足或高于本
规格书要求的替代方案或者建议,并对替代方案进行明确的说明。只有经过用户方书面批准的
替代方案或偏差才有效。
面提出要求。
本规格书为扩音对讲系统设计、选材、装配、检查和试验的最基本的要求。对本技术规格
书中未提及的,但为实现系统技术性能和系统完整性又是需要的系统配置和有关附件,供货商
有责任向用户方提出建议,并提供完善的扩音对讲系统配置方案。
2 对供货商的要求
为本工程提供设备的供货商应在近期内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资质和经验。
设计阶段
STAGE
详细设计
项目名称
PROJECT
子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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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总则 (3)
3 系统设计 (3)
4 主要设备 (3)
5 电源及接地 (4)
6 线路敷设要求 (4)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集团公司[2006]第1号)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7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
扩音对讲系统的总则、系统设计、主要设备、电源及接地、线路敷设要求。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 欢 于文迅 黄步余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扩音对讲系统设计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扩音对讲系统的设计。

2 总则
2.1 扩音对讲系统可分为无主机分散放大式和有交换主机集中放大式,设计应根据实际工程需要进行方案选择。

2.2 扩音对讲系统应具有抗噪性能强、使用简便、通话接续速度快、维护工作量小的特点。

2.3 扩音对讲系统的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应以项目近期建设为依据,适当考虑项目远期扩建发展的需要。

3 系统设计
3.1 系统组成
3.1.1 下列情况宜设置扩音对讲系统:
a) 噪声级超过70dB(A)的场所;
b) 生产操作岗位间联系频繁的场所;
c) 控制室操作人员与流动巡检人员间联系频繁时。

3.1.2 分散式扩音对讲系统可由扩音对讲电话机、扬声器、放大器、均衡器、电源装置、信号发生器、语音接口、接线盒及电缆组成。

3.1.3 集中式扩音对讲系统可由交换主机(包括电源、接口卡、放大器等)、扩音对讲电话机、扬声器、接线盒及电缆组成。

3.2 系统功能
3.2.1 扩音对讲系统应具备广播呼叫和通话功能。

3.2.2 扩音对讲系统应能满足系统内多个用户同时通信的需求。

3.2.3 系统内用户通话时,通话应不通过扬声器系统向外广播。

3.2.4 在非正常条件下,如系统中某个话站或某处电缆出现故障时,整个系统应仍能运行。

3.2.5 扩音对讲系统应配备外部通信接口,可实现与有线电话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功能,并设置优先级。

3.2.6 扩音对讲系统应根据装置生产控制及管理的组合方案配置成多个系统单元。

各系统宜独立运行,必要时,应能实现不同系统单元间的组呼或群呼功能。

4 主要设备
4.1 扩音对讲电话机
4.1.1 扩音对讲电话机应具有呼叫和通话开关,话机应具有自动消除噪音的功能。

4.1.2 扩音对讲电话机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室外场所两台话机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50m。

4.1.3 扩音对讲电话机安装高度宜为中心距地坪1.3m~1.5m,并面向操作通道,背向噪声源。

4.2 扩音对讲扬声器放大器
4.2.1 放大器应配合单独的扬声器使用,实现扬声器的广播功能。

4.2.2 放大器的防护、防爆等级应满足使用场所的需要的设备。

4.2.3 现场安装的放大器其安装高度宜为中心距地坪1.3m~1.5m,并设于易于检修的位置。

4.3 扬声器
4.3.1 扬声器宜设置在噪声源附近,相邻的扬声器不应相向设置。

4.3.2 生产操作区使用的扬声器,其输出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级至少高10dB(A)。

4.3.3 扬声器的安装高度应视使用场所情况而定,不宜低于2.5m。

5 电源及接地
5.1 扩音对讲系统工作电源应为交流220V、50Hz,并采用UPS供电。

5.2 系统应配有电源转换设备,提供现场设备所需电源。

5.3 系统设备所需电源宜由系统集中供给,对于分散范围较广的设备可以分区域控制集中供电。

5.4 扩音对讲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6 线路敷设要求
6.1 扩音对讲系统电缆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选择。

6.2 分散式系统宜采用呼叫线、信号线与电源线综合电缆。

6.3 分散式系统的电缆线路宜采用环状式,集中式系统的电缆线路宜采用辐射式。

6.4 电缆敷设宜采用在桥架内或穿管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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