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退休后患职业病的一次性赔偿问题的分析
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怎么赔偿

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怎么赔偿作为退休人员,如果在单位上班期间发生受伤事故,你可能会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问题。
下面将介绍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后的赔偿方式。
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无论是退休人员还是在职人员,在单位上班期间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范畴。
单位应对员工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负有保障责任,因此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的赔偿责任一般由单位承担。
报告事故在受伤后,退休人员应立即向单位报告事故,详细描述受伤的经过和情况。
单位将会依据报告,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赔偿处理。
工伤认定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将会组织对受伤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报送给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受伤事故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将决定着个人的赔偿金额和享受的待遇。
赔偿范围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中受伤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失业津贴等。
具体赔偿标准和金额会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工龄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医疗费用受伤后,单位会负责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必要的医疗治疗,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如果需要转诊至其他医院或进行进一步治疗,单位也应负责安排。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伤的程度和伤残程度,退休人员将会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这个金额会根据受伤程度评定表来确定,一般是根据身体功能损失程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会对应着一定的赔偿金额。
失业津贴在受伤后,如果由于伤残导致退休人员无法继续工作,单位将负责支付失业津贴。
失业津贴的金额和发放期限会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赔偿程序退休人员受伤后,单位将会组织进行工伤认定,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赔偿处理。
退休人员应尽快向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医疗报告、事故说明、受伤状况证明等。
单位将根据报告和证明文件,启动赔偿程序,并与退休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协商。
赔偿金额和相关待遇的确定,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维权途径如果退休人员对单位的赔偿决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请求对赔偿决定进行重新审查;2.寻求法律援助,寻求法律咨询和帮助,如果有需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退休签订劳务合同发生工伤

一、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退休人员再就业现象日益普遍。
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为企业提供劳动,成为企业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然而,在此过程中,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发生工伤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退休签订劳务合同发生工伤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工伤的处理方法。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于2019年与一位退休人员王某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王某在该公司从事仓库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后,王某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工伤。
然而,企业在赔偿过程中与王某产生了纠纷,王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案例分析1. 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的法律地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属于劳动关系。
退休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2. 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发生工伤的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退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工伤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中,王某在履行仓库管理工作职责时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企业在赔偿过程中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导致纠纷产生。
3. 仲裁结果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定王某的受伤属于工伤,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委员会判决企业支付王某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结论本案反映出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发生工伤的处理问题。
企业在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退休人员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也要提高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了解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发生工伤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
企业和退休人员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职业病赔偿问题:公司不按规定赔偿职业病患者

职业病赔偿问题:公司不按规定赔偿职业病患者职业病赔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护措施,旨在保障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些公司并不按照规定赔偿职业病患者,给予他们应有的待遇。
本文将从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赔偿的规定、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方面展开探讨。
首先,职业病是指在工作中受到有毒、有害物质的长期暴露而引起的疾病。
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规定了上百种职业病,在不同行业中都有发生。
职业病对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需要得到及时的赔偿和治疗。
职业病赔偿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
根据这两部法律,公司应当对职业病患者进行经济赔偿和医疗救治。
经济赔偿应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作年限来确定,医疗救治则应包括职业病患者的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
然而,一些公司并不按照法律规定赔偿职业病患者。
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一些公司对职业病缺乏充分的了解和认识,认为赔偿职业病会增加成本和责任。
其次,一些公司存在逃避赔偿的心理,以减少负担和影响。
还有一些公司利用法律漏洞和职业病的难以确诊等问题来推卸责任。
最后,一些地方领导对职业病赔偿的监督不力,导致公司得以逃避法律责任。
针对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首先,加强职业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司和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其次,加大对职业病赔偿的法律监督力度,对侵权公司给予严厉的处罚和制裁,以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加强对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支持。
此外,加强地方领导对职业病赔偿的监督,确保公司按照规定进行赔偿,维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不按规定赔偿职业病患者是一项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职业病患者的权益。
职业病赔偿作为一种法律保护措施,应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实施。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加监督力度和加强法律援助等措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职工患职业病被解雇:公司需支付医疗费用和工资补偿

职工患职业病被解雇:公司需支付医疗费用和工资补偿在现代社会中,职业病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职业病指的是由于长时间从事某项职业而导致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一名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且因此被解雇,公司有责任支付医疗费用和工资补偿。
这一规定维护了职工权益,也强化了公司对职业健康的责任,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公司支付职工职业病医疗费用的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
职业病是由公司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引起的,这意味着职工遭受了不应该承受的身体伤害。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雇主应当采取控制和预防职业危害因素的措施,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
然而,事实上,职业病绝大多数是因为工作场所存在违规操作、缺乏安全设施等原因所致。
因此,在解雇职工后,公司支付职业病医疗费用是弥补过去疏忽职工健康的责任之举。
这不仅符合法律要求,也是对职工权益的保护,有助于树立起公司的良好形象。
其次,公司需要支付职工工资补偿的原因也是合理的。
曾经被解雇的职工由于职业病而失去了工作能力,这对其个人和家庭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个人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在职工被解雇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工资补偿的原因是因为职业病导致职工丧失了工作能力,公司不能因此而将其抛弃。
这不仅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也是对职工长期为公司付出的一种尊重和回报。
此外,这也有助于促进职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增强公司与职工之间的良好关系。
然而,我们也需要意识到这种规定对公司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负担。
支付职业病医疗费用和工资补偿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有时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压力。
因此,公司应该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并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控。
在预防职业病方面,公司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等。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职工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也能够避免公司在遭遇职业病问题时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工资补偿。
退休一次性补偿金

退休一次性补偿金概述退休一次性补偿金是指在员工正式退休时,根据其工龄、职位等因素,由雇主支付给员工的一笔经济补偿金。
这笔补偿金对于员工来说,可以作为他们退休生活的一种经济保障,也可以作为他们多年来为企业做出的贡献的一种肯定。
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退休制度的完善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点之一。
在过去,许多企业在员工退休后只支付基本的退休金,导致一些员工在退休后面临经济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企业开始提供退休一次性补偿金,以确保退休员工有一个更为稳定和富裕的退休生活。
目的退休一次性补偿金的目的是为了回报员工多年来对企业的贡献,同时也是为了在他们退休之后提供经济支持。
这笔补偿金可以帮助员工平稳过渡到退休生活,并为他们的养老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补偿标准退休一次性补偿金的标准一般与员工的工龄和职位相关。
一般来说,工龄越长、职位越高的员工获得的补偿金额越高。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制定。
补偿支付方式退休一次性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一次性支付给员工,可以在员工退休时或者退休后的特定时间内支付。
另一种方式是分期支付,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将补偿金分多次支付给员工。
补偿金的计算方法退休一次性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企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通常情况下,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将员工的工龄、年薪等因素考虑在内,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得出最终的补偿金额。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度,对补偿金的计算方法进行灵活调整,以更好地激励员工。
税务考虑退休一次性补偿金在税务方面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员工可能需要根据所得额支付一定比例的税款。
企业在支付退休一次性补偿金时需要与相关税务部门沟通,确保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
退休一次性补偿金的意义退休一次性补偿金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这是对员工长期贡献的一种回报,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职业病赔偿标准

职业病赔偿标准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职业环境中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处于特殊的生产作业环境中,导致工人患上的疾病。
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我国有相关的赔偿标准和政策保障。
下面将详细介绍职业病赔偿标准,以便大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
首先,职业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业病康复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患者可以享受免费治疗,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医疗费用。
同时,在治疗期间,患者可以领取工伤津贴,以补偿因病导致的收入减少。
对于残疾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职业病患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于改善生活质量和缓解经济压力。
此外,职业病患者还可以享受职业病康复费,用于康复治疗和职业康复。
对于因职业病导致死亡的患者,其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以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其次,职业病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根据职业病的不同类型和严重程度而定。
一般来说,根据职业病的诊断结果和工作史,可以确定职业病的认定和赔偿标准。
对于不同的职业病,其赔偿金额和政策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其赔偿标准会有所区别。
此外,对于不同程度的伤残和死亡,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因此,职业病患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和认定,以便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
最后,职业病赔偿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和赔偿工作,保障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护和管理,降低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职业病赔偿标准是保障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通过了解职业病赔偿标准,可以帮助职业病患者及其家属了解自己的权益,争取应有的赔偿待遇。
同时,也能够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护和管理,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

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立法程序制定的,是根据职业病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损失的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的赔偿。
在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中,经济损失的赔偿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职业病给工作者带来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津贴、丧葬费等。
医疗费用是指工作者治疗职业病所需的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物费等。
误工费是指工作者因职业病而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护理费是指工作者因职业病而需要雇佣护理人员进行护理所需支付的费用。
残疾津贴是指当工作者因职业病导致工作能力或生活能力减退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费用。
丧葬费是指工作者因职业病导致死亡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丧葬相关费用。
除了经济损失的赔偿之外,精神损害的赔偿也是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职业病不仅仅给工作者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也给其精神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一般会规定,当工作者因职业病导致心理问题、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障碍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费。
精神损害赔偿费的数额一般由法院或者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通常都是针对已经确诊为职业病的工作者,而不是针对疑似职业病的患者。
由于职业病的诊断有一定的难度和时间周期,一些工作者可能需要进行多次的体检和评估才能得到确诊。
因此,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在工作者确诊为职业病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赔偿。
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作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对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的逃避和规避行为。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是保护工作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公平和正义,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工伤退休有什么待遇

工伤退休有什么待遇工伤退休是指因工作引起的疾病或者职业伤害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工人、农民工、公务员等被迫弃业、解雇或辞职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的一种特殊退休待遇。
工伤退休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用待遇:工伤退休的人员可以享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医治、护理治疗、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药品、住院费用等医疗费用的报销或支付。
工伤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康复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等。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退休人员因工致残,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和等级由国家规定。
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数额越高。
三、工伤津贴:工伤退休人员如果认定为工伤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享受工伤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程度评定为1级至4级的工伤退休人员,可按月享受与退休金挂钩的津贴待遇。
津贴金额与工资挂钩,按一定比例发放。
四、生活补助金:工伤退休人员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可以申请享受生活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发放生活补助金。
具体补助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五、养老金待遇:工伤退休人员可以享受与普通退休人员相同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退休人员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获得基本养老金。
此外,工伤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各种养老保险政策的优惠待遇。
六、其他待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工伤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其他多种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助、子女教育补助等。
总之,工伤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医疗费用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生活补助金、基本养老金待遇等各种待遇。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工伤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使他们能够在退休之后得到社会的关爱和照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人退休后患职业病的一次性赔偿问题的分析摘要:新城金矿五名退休职工分别在退休一年、两年后发现自己身患矽肺病,为此五名退休职工多次向单位提出申请一次性赔偿待遇,由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情况的处理赔偿问题,本文是以文献资料为基础,结合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情况对职工退休后暴露职业病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退休工人、职业病、工伤、一次性赔偿1引言1.1职业病的初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该院职业病科史懋功主任告诉记者,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种,如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等,每一类病包含许多种疾病,如尘肺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电焊工尘肺等,职业中毒包括铅、汞、苯、锰中毒等。
烟台市冶金、煤炭、建材、电子、轻工、装修等行业内的企业非常多,而这些行业或者粉尘多,或者有害气体多,据统计,34%的劳动者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乡镇企业及三资企业中60%没有防尘、防毒措施,近80%的劳动者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只有10%左右的职业病人得到了及时规范的住院治疗,因此,烟台市的职业病人数量不断增加。
尘肺、苯中毒是烟台市最常见的职业病。
职业病对人体健康的损害特别大,严重者将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力,以尘肺为例,它会引起病人肺部病变,进而影响人体的其他脏器,如心脏等,导致病人患上全身性疾病。
而苯中毒会损害病人的造血系统,导致血液中的白细胞减少、贫血,严重者会引起白血病。
铅、汞中毒会影响病人体内酶的正常代谢以及肝脏、血液、神经等全身性的损害。
对于长期生活、工作在恶劣环境中的人们,将时刻面临着职业病的威胁,高温、高压、噪音等,都可以成为无形的杀手。
国家为此规定,在此环境中工作的人们,将进行严格的查体,包括上岗前查体、在岗期间查体、应急性查体和离岗时查体,查体一般为一年一次,个别岗位如果气体浓度、强度高于国家标准,查体可以半年一次。
查体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人进行查体,将面临严厉处罚。
一旦身染职业病,病人将面临终身的痛苦。
为此,国家出台了种种法规政策,如《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职业病病人的身心利益。
其中,职业病病人可获得的第一个保障是治疗,其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病人无需掏任何费用,即便是退休后所需的治疗费,也是由原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个保障是康复,如果被确诊患上了职业病,病人要及早调离原有的作业岗位,从事无职业病危险的工作,避免再受到损害。
病情严重者,应立即赶往具有诊断资格的烟台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治疗。
医院会采取一些保护性治疗手段,如止咳、平喘、吸氧等措施,减轻病人症状,遇到感冒、肺炎、气管炎等并发症,医院还会对病人进行抗炎治疗。
病人也可回家休息,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到医院治疗、取药。
第三保障是获得伤害赔偿。
按照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人体损害程度分为10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损害,病人可以获得不同的赔偿,包括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业病的特点(1)病因明确。
职业病一般是由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
(2)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
发病与否及发病时间的早与迟往往取决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时间、数量。
劳动强度大、作业场所环境恶劣是导致职业病发病的根本原因。
(3)具有群体性发病的特征。
在同一作业环境下,多是同时或先后出现一批相同的职业病患者,很少出现仅有个别人发病的情况。
(4)具有临床特征。
同一种职业病在发病时间、临床表现、病程进展上往往具有特定的表现。
(5)职业病的范围日趋扩大。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职业病将被发现。
(6)已经被发现的职业病可以预防或减少。
对已经发现的职业病的预防或减少的程序主要取决于国家和企业对预防或减少职业病的预防(治疗)措施的投入力量大小。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
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根据卫生部[57]卫防齐字第145号文件的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以及必要的全面的病理化学检查,并详细了解患者的职业史和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如果所患疾病确定是由恶劣的工作环境所致的,就可以诊断为职业病。
如果患者临床症状虽然与某种职业病的临床症状相类似,但是,通过分析其职业史和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发现致病原因与工作环境无关,则不能诊断为职业病。
对于退休后发现职业病的职工,2 研究对象与方法2.1研究对象以新城金况五名退休后发现患职业病的工人为主要的研究对象。
2.2研究方法2.2.1 文献资料法查阅大量的专著、学术论文、报告、专利文献、报刊等获取相关的资料。
2.2.2 网络检索法借助清华同方和万方数据库的网络搜索,查阅相关的研究论文和学术资料,并利用网络多媒体等手段了解相关的信息。
2.2.3 访谈法与矿上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并大量访问患病的退休工人的切身情况与感受.2.2.4 实践观察法通过实践和实习中的观察、体会、了解与研究获取第一手资料.3对于工人工伤界定与工伤保险赔偿问题的分析3.1工伤范围的界定问题界定工伤除了要考虑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等因素外,认定参保人的身份及劳资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也非常重要。
在工伤保险中,工伤认定一直是员工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工伤认定是法定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认劳动者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因工造成。
目前,工伤认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通过的,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伤认定的法定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但是怎样把握工伤认定的界限,实践中有很多问题。
我国关于工伤范围的界定,如果采取定义加列举式立法模式,可能会避免单纯列举发生的遗漏。
这样既符合工伤保险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又对伤亡事故性质迅速进行认定,避免一些纠纷发生。
《条例》关于工伤范围的界定,主要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其优点是,认定工伤时明确、具体,方便易行;弊端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工伤处理的伤亡,不在工伤范围之内。
《条例》关于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参照民法通则关于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一年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权以一年为限,一年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权受理。
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是未规定工伤认定时效的延长、中止和中断,按规定伤亡职工丧失工伤认定申请权。
如,职工本人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技术问题当时未能发现伤害,在一年后才被确定伤害,按规定丧失工伤认定申请权。
最后,对于职工退休又被应聘后的工伤的认定,《条例》无明确规定,一般仍按《条例》规定工伤的范围界定。
北京地方法规将退休职工发生的工伤列为不予受理的范围。
3.2界定劳动关系问题虽然劳动部的(劳社部字[2005]12号)对劳动关系的确认下发了文件,给实践操作中带来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初审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工作时,面对较为复杂的案件时,界定好是否有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事情。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而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问题之一是伤亡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而以何标准去衡量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通过主体双方是否依法成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而退休人员已脱离用人单位,退出劳动领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不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意义上的职工,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主体资格;因个案内容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3工伤保险的赔偿对象及规定在工伤保险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对于工伤的认定问题,因为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因工伤亡者优于非因工伤亡和疾病受害人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六条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4退休后发现职业病的赔偿问题的分析4.1我国退休后工人发现职业病处理情况在以《工伤保险条例》为核心的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框架下,工伤认定的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而退休人员已脱离用人单位,退出劳动领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不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意义上的职工,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主体资格。
另一方面,职业病与一般的工伤有很大的不同,职业病的生成存在一个潜伏期,许多曾经从事过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工作的职工往往在退休前并未检查出有职业病,直到退休一段时期后才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因此部分人员由于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而无法进行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