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填列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填列方法

二、现金流量表的填列方法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期初-期末)+预收账款的(期末-期初)-当期计提的坏帐-票据贴息-现金折扣+前期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部分±其他调整2、收到的税费返还,包括收到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期初-期末)+(预付账款+存货)的(期末-期初)-(应付职工薪酬中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部分;计提折旧中计入制造费用部分等)+存货损失-存货盘盈±其他调整。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应付职工薪酬部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中应付职工薪酬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非经营活动的应付职工薪酬部分的(期初-期末)数额部分。
6、支付的各项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管理费用中税金部分+增值税中(当期预交的增值税+当期交纳上期的增值税)-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有关税费+“应交税费”中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部分的(期初数-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资产净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净增加额。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部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实际没有发生支出的部分(如:计提累计折旧、摊销无形资产等)-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费-存货盘亏损失+存货盘盈。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等投资收到的现金。
注意:不包括收回债券投资的利息部分以及收到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此部分记入“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的现金中”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的现金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不包括股票股利。
现金流量表填列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填列方法根据企业业务活动的性质和现金流量的来源,现金流量可以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要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项中扣除。
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应在本项目中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所得税等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贴收入等。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主要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本期支付的现金,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
本期发生购货退回而收到的现金应从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等,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提示】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提示】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
现金流量表填报方法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一、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理间接法是“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它是一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列示方法。
间接法以利润表的最后一项“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经营活动的净利润项目、不涉及现金的净利润项目、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非现金流动资产的变动、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负债的变动等,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在掌握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原理时应该理解为什么从净利润开始调整,因为净利润主要来自于经营活动。
因此“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着必然的联系。
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又存在金额差异。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与净利润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不一定涉及现金,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与净利润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不一定都与经营活动有关,如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等;有些交易和事项虽然与净利润没有直接关系,但属于经营活动,如用现金购买存货等。
所以,间接法下只有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才能计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二、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调整项目解析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不涉及经营活动的费用-不涉及经营活动的收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非现金流动资产的减少数+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负债的增加数(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包括: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这些项目并没有带来现金流出,因此,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的账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会引起所得税费用的增加,但并没有带来当期现金流出。
《现金流量表的填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填制方法一、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特殊调整事项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帐无关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即:存货本期贷方发生额-库存商品改变途减少数>+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库存商品盘亏损失-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特殊调整事项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总结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管理费用”中除职工薪酬、支付的税金和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外的费用(即支付的其他费用)+“制造费用”中除职工薪酬和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外的费用(即支付的其他费用)+“销售费用”中除职工薪酬和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外的费用(即支付的其他费用)+“财务费用”中支付的结算手续费+“其他应收款”中支付职工预借的差旅费+ “其他应付款”中支付的经营租赁的租金+“营业外支出”中支付的罚款支出等。
(7)投资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进行各种投资(除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的现金。但不包括购买股票和债券时,买价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等,这些现金支出应在投资活动中“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的现金净额
收入等。
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内容
①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本期支付的现金
②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
③本期预付的购货款
④本期发生购货退回而收到的现金应从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计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存货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不扣除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票据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预付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的金额+本期支付的应付票据的利息-本期取得的现金折扣+本期毁损的外购商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和期末存货中产品成本中所包含的不属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的费用(如未支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制造费用中除材料以外的其他费用)±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该项目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种费用 ;上述职工不包括“在建工程人员”。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内容
①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本期支付的现金
②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
③本期预付的购货款
④本期发生购货退回而收到的现金应从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计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存货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不扣除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票据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预付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的金额+本期支付的应付票据的利息-本期取得的现金折扣+本期毁损的外购商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和期末存货中产品成本中所包含的不属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的费用(如未支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制造费用中除材料以外的其他费用)±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 目
内容及填列方法
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除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包括转让收益,但不包括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⑵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润和利息等。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 目
内容及填列方法
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内容
①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金
③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
④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⑤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从本项目中扣除)
计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本期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扣除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由于收到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金额-本期发生的现金折扣-本期发生的票据贴现利息(不附追索权)+收到的带息票据的利息±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内容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福利费用等。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 目
内容及填列方法
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除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包括转让收益,但不包括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⑵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因各种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润和利息等。
(7)投资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进行各种投资(除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的现金。但不包括购买股票和债券时,买价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等,这些现金支出应在投资活动中“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的现金金净额
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减去处置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包括固定资产等因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款等。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减去相关税费以后的净额。
该项目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种费用;上述职工不包括“在建工程人员”。
计算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期产品成本及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除在建工程人员)(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⑹支付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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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填列方法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答案补充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答案补充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答案补充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