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拳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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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加强太极拳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太极拳运动的水平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发扬太极拳文化,宏扬太极精神,推广太极拳运动,提高太极拳爱好者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太极拳爱好者进行交流和学习,开展太极拳技术培训和比赛活动;2. 宣传太极拳文化,举办太极拳展览、讲座和演出等活动;3. 组织太极拳爱好者参加国内外太极拳比赛和交流活动;4. 开展太极拳推广活动,普及太极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太极拳的认知度;5. 维护太极拳爱好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六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分支机构,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开展太极拳技术培训、比赛和推广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协会设立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1. 普通会员是指对太极拳感兴趣并愿意参预协会活动的个人或者单位,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2. 理事会会员是指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的会员,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的会员权益包括: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专业培训、比赛和交流的机会;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行使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3. 接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讯和服务;4. 参预协会组织的优惠活动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2. 赞助商的赞助款项;3.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助。

第十二条协会的经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组织、培训和比赛的费用等。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极拳运动的组织管理,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促进太极拳文化的传承与推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推广太极拳运动,传承太极拳文化,提高太极拳爱好者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太极拳活动,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会员权益。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1. 组织开展太极拳培训和比赛活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和竞技水平;2. 开展太极拳文化传承与推广活动,举办太极拳展览、讲座、研讨会等;3. 组织太极拳爱好者参加国内外比赛和交流活动,提升太极拳在国际上的影响力;4. 建立太极拳教练员培训体系,提高教练员的专业素质;5. 组织开展太极拳健身活动,促进会员身心健康;6. 加强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八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工作运行情况。

第九条协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包括技术委员会、教练员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等,负责相关领域的专业事务。

第十条协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的个人或组织,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太极拳运动,认同协会宗旨和工作原则;2.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3. 提交会员申请书,并经协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太极拳活动;2. 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3. 接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4.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太极拳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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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2 目的:协会旨在推广太极拳文化,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培养太极拳人材,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3 性质: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在法律和政策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1.4 地址:协会的地址为XXXXX。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类型2.1.1 普通会员:对太极拳感兴趣的个人可以申请成为普通会员,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活动。

2.1.2 高级会员:在太极拳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个人可以申请成为高级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更多专业培训和指导。

2.2 会员权益2.2.1 普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比赛等活动的权益。

2.2.2 高级会员享有普通会员权益的基础上,还可以参预协会组织的更高级别的培训和指导。

2.3 会员义务2.3.1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尊重协会的决策和组织安排。

2.3.2 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3.3 会员应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利用协会从事违法活动。

2.4 会员申请与退出2.4.1 个人如欲加入协会,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经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会员。

2.4.2 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协会有权取销其会员资格:(1) 违反协会章程或者规章制度;(2) 未经批准擅自代表协会进行活动;(3) 有损协会声誉的行为;(4) 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预协会活动。

三、组织架构3.1 理事会3.1.1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3.1.2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监督协会的运营和活动。

3.2 会长3.2.1 会长是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2.2 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协会参预相关活动和会议。

3.3 秘书处3.3.1 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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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极拳事业的发展,促进太极拳运动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太极拳爱好者的技能水平,建立一个良好的太极拳交流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宏扬太极文化,传承太极拳精髓,推广太极拳运动,促进太极拳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太极拳技术培训、比赛组织、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方针和政策。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执行。

第八条分支机构是协会在各地设立的地方性组织,负责协助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太极拳爱好者或者相关从业人员,需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申请和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特邀会员是对太极拳事业有重要贡献或者在太极拳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由理事会邀请加入。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活动组织第十七条协会应当定期组织太极拳技术培训和比赛活动,提高会员的技能水平和竞技水平。

第十八条协会可以组织学术研讨会、太极文化交流活动等,促进太极拳理论研究和文化传承。

第十九条协会可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推广太极拳运动,服务社会。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二十条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

太极拳协会章程一、总则太极拳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广和发展太极拳运动,促进太极拳文化的传承和交流。

本章程是太极拳协会的基本法规,为协会成员行为的准则和组织管理的规范。

二、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Tai Chi Association。

三、协会宗旨1. 推广太极拳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生活质量;2. 传承太极拳文化,弘扬太极拳精神;3. 促进太极拳研究和学术交流;4. 组织太极拳比赛和培训活动;5. 开展公益事业,服务社会。

四、会员资格1. 任何热爱太极拳、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3. 申请人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 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发给会员证书。

五、会员权益和义务1.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益;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六、组织架构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和其他理事组成;3. 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4.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5.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协会会员的多数同意。

七、财务管理1. 协会设立财务委员会,由财务主管和其他理事组成;2. 财务委员会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包括会费收缴、财务报表编制等;3. 协会的财务状况应及时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八、活动组织1. 协会定期组织太极拳培训、比赛和演出等活动;2. 协会可以邀请国内外太极拳大师进行讲座和指导;3. 协会可以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太极拳交流活动;4. 协会可以开展与太极拳相关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九、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提议,并由协会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 修改后的章程生效前,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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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 太极拳协会、、八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县太极拳协会。

太极拳是中华文化之瑰宝,是中华民族灿烂的国粹之一。

它是集健身、养身、娱身、修身等功能于一体,是老幼皆宜的健身运动。

本会成立后的主要任务是:发扬太极,强身健体。

联络和团结广大太极拳爱好者学习、普及、规范、研讨、弘杨太极拳运动,以拳会友,使太极拳这一中华文化之愧宝在县得到进一步的继承和发扬,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第二条本会是由热爱太极拳事业的个人或集体而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县教体局、县体育总会的管理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址是:县。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由业务主管单位授权考评段位、辅导员合格证、上岗证等相关资格的权力,并颁发授权书。

其考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1、指导基层太极拳活动。

2、开展各种形式的太极拳培训、学习和讲座。

3、组织竞赛。

4、评定太极拳爱好者技术等极,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5、审定辅导员资格。

6、组织与异地的太极拳交流、观摩和学习。

7、积极参与其它武术活动的学习、交流。

8、根据需要,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大型社会活动。

9、积极探索协会改革,走产业化道路,为我县太极拳事业的发展走出一条新的路子。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九条申请入会的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意愿。

3、热爱太极拳事业。

4、对太极拳运动有一定的熟悉和了解。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提交入会申请书。

2、参加入会考评。

3、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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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宏扬太极拳文化,促进太极拳运动的发展,加强太极拳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成立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以服务会员为宗旨,开展太极拳相关活动,推动太极拳事业的繁荣。

第三条协会的名称为“太极拳协会”,英文名称为“Tai Chi Association”。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太极拳爱好者,传承太极拳文化,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提高太极拳运动水平,推动太极拳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太极拳培训、比赛等活动;2. 开展太极拳文化推广和宣传;3. 策划和举办太极拳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4. 组织会员参预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5. 开展国内外太极拳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七条会员的加入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太极拳事业,愿意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2. 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3. 提交会员申请,并经协会审核通过。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3. 接受协会的培训和指导;4. 获取太极拳相关的资讯和资源。

第九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3. 守信用,不伤害协会和太极拳事业的利益;4. 缴纳会费,并按时参加会员大会。

第十条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协会。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理事会主要职责包括:1.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2. 选举产生协会主席和副主席;3.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4. 解决协会内部纠纷。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协会主席领导,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2. 管理会员信息和会费;3. 组织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4. 负责与外界的沟通和协调。

太极拳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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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协会章程引言:太极拳协会是一个致力于传承、发展和推广太极拳的社团组织。

为了规范协会运作,保障会员权益,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本协会名称为“太极拳协会”,简称“太协”。

本协会宗旨:传承中华太极文化,弘扬太极精神,促进太极拳的普及和提高,增进身心健康。

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职责。

二、会员会员资格:热爱太极拳,遵守本协会章程,具备基本身体素质和学习能力,年龄、性别、地域不限,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会员可自由退会,但需提前告知协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组织机构会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理事会:执行机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管理。

监事会: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

各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开展和执行。

负责人:选举产生,负责统筹协会各项工作。

四、经费来源及使用经费来源: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经费使用:用于开展协会活动、购买器材、聘请教练等。

经费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五、比赛与交流比赛:定期举办太极拳比赛,提高会员技能水平,选拔优秀选手。

交流:与其他太极拳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培训:定期组织太极拳培训,提高会员太极拳理论和实践水平。

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太极拳活动,如表演、讲座等,增强会员凝聚力。

对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太极拳文化,提高社会认知度。

六、奖励与处罚奖励: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处罚:对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利益的会员进行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会籍等处罚。

评选:定期评选优秀会员、教练员等,树立榜样,激励会员积极参与协会工作。

违规处理:对违反比赛规则的选手进行相应处罚,维护比赛公平公正。

结果公示:比赛结果和奖励情况及时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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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太极拳协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政局领导下的,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组织成立的群众团体。

通过发展太极拳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推广优秀的传统文化。

第三条协会职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推广太极拳运动,并与其他地区或部门太极拳协会或太极拳组织进行交流,组织和安排本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太极拳学习交流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东胜区居民或长期居住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面试考核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缴纳会费即可入会。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与本会的建设,对本协会理事会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对协会的活动内容、方式提出建议。

4.对协会在开展活动中有不正当行为,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

5.监督协会经费使用。

6.自愿参加和退出本协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按时交纳会费;
3.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4.配合做好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协会负责人由本协会三名会员组成,其中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教练二人,由会长、副会长兼任。

任期为二年,任期届满可竞选连任。

第九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产生的方式: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必须在协会会员中产生,并采用由全体会员推举和本人竞选相结合的方式,当候选人多于一人时进行全体无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者当选。

若无候选人时,由全体会员推举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负责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改选:改选时采用由全体会员推举和本人竞选相结合的方式,当候选人多于一人时进行全体无记名投票,得票数最多者当选。

若无候选人时,由全体会员推举担任。

第十一条会长的职责: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召集和主持协会会议,制定年度活动计划;
3.活动前与相关主要成员共同确定活动方案,重大活动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活动后认真填写活动记录表,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组织本协会成员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5.协会人事安排、经费预算与支出的批准;
6.年度末对协会工作和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组织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向全部会员通报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副会长的职责: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3.经会长授权,代表会长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4.组织本协会成员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5.监督协会经费开支。

第十三条秘书长的责任:
1.主持协会开展日常活动;
2.负责协会内经费的保管、使用记录和报销;
3.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做好协会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年末统一交由协会保管。

第十四条协会解散的条件:
1.会员长期不足5人;
2.连续1年未进行正常活动;
3.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

第四章经费及活动制度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政府补贴、正常社会活动收入、社会赞助等四部分组成。

第十六条协会经费使用范围:
1.组织开展协会日常活动训练;
2.组织开展协会内部的竞赛;
3.建立和完善协会活动设施、租用场地;
4.用于协会会员的技能培训;
5.组织参加对外的赛事交流;
6.主要组织者必要的补助。

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使用,须凭开展活动的相关批文或方案及相关发票,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共同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支出。

第十八条协会应在每年度末向协会会员公开账目,报告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协会会员的监督并抄报主管部门一份。

第十九条活动方式:本协会在不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开展教学、比赛和日常训练活动。

日常训练活动坚持每天活动(特殊天气除外)。

教学活动和比赛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年度初期安排。

第二十条活动内容:
1.以太极拳为主,陆续将学习太极剑、太极球、中国功夫扇等;
2.太极拳理与传统文化讲座;
3.区域性的太极文化交流与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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