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为客观

附件: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核工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鼓励科技人员钻研业务、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促进我国核工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发展,结合核工业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核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凡按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四、核工业工程分为:核反应堆工程、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等四个专业。
五、各专业的适用范围(一)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建造、生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等工程技术人员:1.各种核反应堆的物理、热工、水力、控制、化学化工、结构力学、材料与结构等;2.各种核反应堆及其内外实验装置的运行、生产管理;3.各种核反应堆及热能动力装置系统、专用设备和辅助设备;4.各种核反应堆工程建筑与安装。
(二)核燃料循环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等工程技术人员:1.铀水冶技术、铀、钚、锂冶金及核部件成型工艺等核冶金技术;2.铀化合物的制备与转换、锂化合物制备成型工艺等放射化工、铀化工;3.同位素分离及其设备与工艺;4.反应堆核燃料元件与组件、裂变核部件、聚变核部位、特种结构部件等材料加工技术及核部件连接与装配工艺技术;5.核燃料生产过程的控制与检测、分析以及放射化工材料的专用设备;6.乏燃料后处理及核废物处理与处置;7.核燃料生产设施。
(三)核技术应用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运行等工程技术人员:1.各种加速器与等离子体设备的工程技术;2.各种同位素及其制品的生产与应用技术;3.辐照在工、农、医、生物等行业中的开发应用;4.各种专用核设备、核仪器及核探测器的研制生产。
集团工程系列中、高级评审条件

中国建材集团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依据人事部和国资委的相关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及工程系列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工程系列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申报条件(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按《中国建材集团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外语考试有关规定》和《中国建材集团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要办理免试手续。
(三)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4年以上;(3)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3、获得以下学历,经申报考核,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2)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3)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4、后补学历人员,需自取得规定学历起,满2年后方可按相应条件申报。
(四)破格申报人员要求1、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的(1)任助理工程师满5年并在近2年中考核优秀;(2)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3)任现职后,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的科研、设计、施工生产等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一项或地、市级奖励二项;②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完成的科研、规划设计项目(省、部级二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三项)通过鉴定或验收;③获得发明专利一项,或获得实践中己被采用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④具备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设计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中提出建议、意见获得采纳并取得较好实效不少于二项。
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发布时间:2005-10-22 0:00: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的专业特点、功能和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并考虑到发展,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专业。
工业工程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和能源所组成的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和评价的科学技术。
第五条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工业各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和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的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和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工程开发和工作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业务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创新与进步,推动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根据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中、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工程技术人员”指在集团公司系统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风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规划计划、施工建设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含运行、检修、修造、技术改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
第五条工程系列分为五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含核能、太阳能、地热、生实用文档物质能及其他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含风能、潮汐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工程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生物质能等新型发电技术及其他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他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他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他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中级:工程师,副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工程系列分为五个专业: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煤炭工程、安全与环保、管理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凡申报工程系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学历和资历要求以下规定学历含后续学历,但后续学历须毕业后满1年方可申报。
(一)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1.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及以上;2.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3. 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第六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
第七条工作业绩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在评审期内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为良好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
第八条培训经历要求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在评审期内每年参加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累计达到72学时,并取得有效相关证明,可申报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在评审期内参加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累计达到150学时,并取得有效相关证明,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工程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共分四个专业: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安全与环保、管理工程。
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暂定为正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凡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条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现职为工程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学历和资历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1.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及以上;2.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及以上;3. 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及以上;4. 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属于首次参加资格评审的人员,本科毕业后满15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12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7年,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
第六条外语水平要求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1. 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取得A级《合格证书》或A级成绩通知单。
2. 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取得A级《合格证书》。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英语免试:①外语考试年年底前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②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③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④连续在国外学习、工作满2年,或经组织批准连续在国外进修满1年(需提供证明材料);⑤取得博士学位;⑥在本专业工作满25年;⑦对于少数民族和艰苦偏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要求,可参照当地省政府的统一规定执行(须提供当地省政府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精品】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工程技术系列各类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评审条件中,工程技术系列划为12类专业:机械工程、建材工程、煤炭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商业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畜产品工程、安全工程、地方铁路工程、地震工程。
一、机械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机械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电工测量,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监督、检验、销售、服务及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建材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水泥、玻璃、陶瓷、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建材机械的制造加工、工程设汁.非金属建材地质探矿、测试及相应的配套专业的设计、施工、科学研究、推广及技术管理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煤炭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采矿、矿建、地测、通风、选煤、机电、机械、运输等专业的工程生产、建设、设计、科研和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纺织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麻、棉、毛、丝、针织、染整、机电等纺织工程科学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产品开发、销售等相应配套专业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五、轻工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日化、造纸、动力、塑料、轻工机械、印刷、皮革毛皮、家用电器、木材制品、衡器、装饰装璜等专业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制造、技术管理、开发、销售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六、商业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加工、食品冷藏、商品养护、商品检验、商品机械及相应配套专业生产、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及技术管理等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2023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

2023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摘要:一、计划背景与目的二、申报对象与条件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四、评审范围与标准五、注意事项与联系方式正文:2023 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高宁波市工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宁波市职称评定相关规定,现就2023 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制定如下计划:一、计划背景与目的本次评审计划旨在选拔优秀的高级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宁波市工业工程领域的发展。
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将有助于提升参评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宁波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申报对象为在宁波市市直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机电制造、信息技术、石化工程、轻纺工程、材料工程、能源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2.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 年;3.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工作经验,取得一定的成果,具备较高的工程技术水平;4.具备指导、培养工程师等中级职称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1.申报时间:2023 年7 月24 日至8 月25 日;2.单位推荐时间:2023 年9 月7 日前;3.评审时间:2023 年9 月至10 月;4.评审结果公示:2023 年11 月。
四、评审范围与标准本次评审范围包括机电制造、信息技术、石化工程、轻纺工程、材料工程、能源工程等专业。
评审标准将依据宁波市职称评定相关规定,结合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注意事项与联系方式1.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2.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3.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了解评审进度;4.如有疑问,可联系宁波市工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的专业特点。
功能和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并考虑到发展,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专业。
工业工程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和能源所组成的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和评价的科学技术。
第五条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工业各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和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的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和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工程开发和工作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工作。
第六条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第七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国民经济各工业行业中,具体从事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一)系统规划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规划与计划管理和系统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行业、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与评估;科研规划的研究、论证与评估;企业诊断和经济分析;生产工艺过程的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实施;工艺过程的设计与控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规划、论证、评估与实施;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估与实施等工作。
(二)设施规划与设计:适用于主要从事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设计;工艺、设备、场地、厂房及公用设施、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与改造;组织机构、岗位和职务的设计等工作。
(三)方法与效率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规划、计划、改进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生产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设计与控制;工作定额标准、劳动定额标准的分析、测定、改进、制定与评价。
(四)生产计划与控制: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生产与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改进与评价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生产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与控制;库存管理;设备管理;计算机辅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善与评价等工作。
(五)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适用于行业或企业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质量与可靠性的规划与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实施;行业或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质量控制、质量审该、质量教育;质量与可靠性检验;质量与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进与评价等工作。
(六)营销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企业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和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等用户服务系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经营战略与策略的研究、论证与实施:市场分析、预测、决策的研究与论证;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论证;市场开发研究、论证与实施;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销售的售前或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七)工业安全与环境: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劳动保护计划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安全法规、标准、规程及其相应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安全、卫生与环境的管理;分析、评价并控制危险和有害的因素;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八)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结构的设计、工作职能分析和岗位职务的设计与评价;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与评价;工作激励与劳酬制度及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评价、绩效评估与考核;人员培养计划和人员选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八条申报条件(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其中,直接从事生产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其中,直接从事生产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其中,直接从事生产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九条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一)外语要求1、申报工程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个字符的能力。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个字符的能力。
(二)计算机要求1、申报工程师资格者,必须能够较熟练运用计算机完成信息的收集、处理,并能提供给本单位使用。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者,必须能够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能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则第十条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1、较系统的掌握工业工程有关数学理论知识、根据分支专业方向(从事业务工作的领域)的不同,对所列知识有所侧重和增删,包括:线性代数、数理统计、概率论、运筹学、应用统计学等方面的数学知识。
2、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与工业工程有关的工程技术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包括:机械、材料、地矿、仪器仪表,热能核能、电工、电子与信息、土建、水利、测绘、环境、化工与制药、轻工粮食食品、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纺织、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兵器等相关工程技术(简称工程技术)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参照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关于工学的专业分类)。
3、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从事的分支专业方向(从事业务工作的领域)的不同,对所列的专业知识有所侧重和增删。
包括:工业工程基础、系统工程、人机工程、工效学、工作研究、生产计划与控制、库存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质量管理与可靠性、现代制造系统、工程经济、设施规划与设计、物流系统分析、组织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心理学、行为科学、工业系统分析与诊断。
企业战略与规划、技术创新、工程优化设计、工业安全与环境工程、营销工程等有关方面的知识。
4、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有关专业知识,如:计算机辅助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等有关方面的知识。
5、熟悉与工业工程有关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般地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6、了解本分支专业及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水下和发展趋势。
一般地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如:在机床行业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应了解解机床制造工艺过程等。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1、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能正确运用相关的工程技术、工业工程和现代科学管理的原理、技术和方法,独立完成或作为人中型项目的人员直接参加过一般技术难度、比较复杂的工业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工作二年以上。
根据市场需求,在合理配置和利用企业的生产要素,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不产生附加价值的劳动和消耗,确保质量降低成本,保证安全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1)从事系统规划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完成过一项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估。
②完成过一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战略规划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等工作,并通过专家评估。
③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工艺系统的规划、设计与实施,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论证与实施等工作,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科技规划的研究;或二项生产过程的分析与设计;或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诊断和经济分析等工作。
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成效。
(2)从事设施规划与设计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运用区域经济、工程经济以及相关的技术和方法,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与规划设计;或二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
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②运用系统分析和设计的方法,优化投入的生产要素与物资资源,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与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并通过审批。
③运用物流和物料搬运的分析理论和方法,采用流程图、从至图、相关图等图表,对相当干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流程进行分析,完成过二项总体或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
④根据物料搬运的基本原则,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的设计(或改善设计),能正确选用搬运方式、设备及其他装置。
(3)从事方法与效率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运用方法研究技术,完成过二项生产过程、生产线、工艺、人机系统或管理中不合理环节的改进工作,并在节约能源和材料、节约工时、减轻人员疲劳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取得成效;或完成过一项对行业或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工业工程新方法开发或移植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②运用工作研究等相关的技术方法及有关的现代管理技术,完成过二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或完成过二个技术工种的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工作标准和工作定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