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孔子学院发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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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境外办学纠纷及其应对策略

孔子学院境外办学纠纷及其应对策略

孔子学院境外办学纠纷及其应对策略1. 境外孔子学院简介孔子学院是中国国家汉办在海外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旨在推广汉语和中国文化。

截至2021年8月,全球已有504所孔子学院和1115个孔子课堂,覆盖146个国家和地区。

2. 孔子学院境外办学的主要问题虽然孔子学院在推广汉语和中国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并受到了多个国家的欢迎和支持,但境外孔子学院办学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以下是几个主要问题:(1) 孔子学院的政治目的遭质疑2018年,美国政府对孔子学院提出了资金来源和办学宗旨等质疑,认为其是中国政府在海外进行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

类似的质疑也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出现过。

(2) 孔子学院的教材和教师存在问题有报道称,孔子学院的教材内容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存在一定的宣传成分。

此外,也有人对孔子学院涉外教师的资质和背景有所质疑。

(3) 孔子学院的运营和管理存在问题有一些孔子学院的运营和管理不够规范,出现了一些争议和纠纷。

比如,2014年,加拿大温哥华市的一所孔子学院因管理混乱和学术自由的问题而被迫关闭。

3. 孔子学院应对境外办学纠纷的策略孔子学院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境外办学纠纷,以确保其在海外的声誉和形象:(1) 加强对教师和教材的审核和管理孔子学院应该建立严格的教师选拔机制和教材审查体系,确保教师和教材符合当地的教育法规和文化价值观。

(2)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沟通和合作孔子学院可以主动与当地政府和社区建立联系,并提供所能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认可。

(3) 建立透明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孔子学院应该公开其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并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以确保其运作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

(4) 加强对纠纷和争议的处理和解决孔子学院应该建立完备的纠纷处理和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涉及境外孔子学院的争议和纠纷,以保护其在海外的利益和形象。

4. 结论境外孔子学院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来说,孔子学院在推广汉语和中国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师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师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师管理办法为规范教师管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二五(2011-2015年)改革与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教师,是指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相应能力水平,专门从事教学和(或)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教师系列(含专职辅导员)和研究系列人员。

第二条学校对教师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学校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确定岗位设臵方案,核定岗位总量,规定结构比例。

各教学部门依照学校确定的职能、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臵本部门的具体岗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章任职资格与条件第三条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新录用的专任教师原则上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特殊学科、专业的教师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第六条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通过思想政治(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业务)能力考核和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具备相应教师职务所需的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具备规定免考条件的除外)。

第三章引进与录用第八条教师的引进与录用必须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目标相一致的原则,要有利于学科、专业、课程的建设,有利于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结构优化,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

第九条教师引进与录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聘,程序透明,择优引进和录用。

第十条引进和录用的教师均实行合约化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引进的重点对象是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具有较强的学科团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或者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和科学研究发展潜力、能把握本学科研究的发展趋势、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学术骨干。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外综[2006]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我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根据《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13号)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抓好各方面基础性建设和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根据国家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要求,鼓励在国家急需、薄弱和空白的学科领域,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与外国教育机构确具优势的学科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国家严控已有相当规模的商科、管理学科、国家控制布点学科的中外合作办学。

第四条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涵盖的学科和领域应避免重复现象,并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孔子学院的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孔子学院的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第 三 。韩 国人对 中国文化 的青 睐对韩 国文化产 生
业 、 易上 的汉 语 培 训 独 树 一 帜 , 命 馆 孔 子 学 贸 立
院、 爱知 大学 孔子 学 院 、 樱美 林大 学孔 子学 院在这 方 面具有 一定 的招 生 规 模 , 美 林 大 学孔 子 学 院 樱 还将 汉语 课 程 的成 绩 计 入 学 分 。与 此 同时 , 高 在 端汉 语人 才 的培养 和 中 国文 化 的 深度 传 播 上 , 与
民族 特性 , 且从 政治 、 并 文化 和经济 等多方 面改变 了朝 鲜 民族 。 _汉字 在 韩 国 的传 播 使得 韩 国人 的 4
语 言与汉语 具有 接近性 。
院 以传播汉 语 和 中 国文 化 为主 旨 , 过短 短 4年 经
的发 展 , 已在世界 范 围 内创造 了较 大 的影 响力 , 成 为 提升 中国文化 软实 力 的“ 最妙 出 口品” 。

2 0世 纪 5 0年代 , 国共 有 三 所 大学 设 立 了 韩
中文专业 : 国立汉 城 大学 、 国外 国语大学 和成均 韩

世 界各 地孔 子学 院现状
在 已开设 的孔 子 学 院 中 , 南 亚 、 洲 、 美 东 欧 北
馆 大学 ;0年 代 , 两 国关 系 的逐 步 改善 , 8 随着 汉语 教 育在韩 国迅 速发 展 起来 , 立 中文 专业 的 大学 设
地 区开办 了 2 9所 孔 子 学 院 和 5 4 6所 孑 子 课 堂 。 L
10 60年前 的三 国时代 ( 句 丽 、 济 、 罗 ) 直 高 百 新 一
延续 至今 。 儒 家思 想 引 导着 朝 鲜 的 民族 哲学 和
全球学 习汉 语 的人 数 已达 4 0 0 0多万人 。 孔子 学 …

孔子学院发展的成就与经验探析

孔子学院发展的成就与经验探析

边疆经济与文化THE BORDER ECONOMY AND CULTURE2019年第11期(总第191期)No. 11. 2019General. No. 191孑c 子 学 院发展 的 成就与经验探析李国青,万丁丁(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沈阳110169)摘 要:孔子学院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汉语言国际推广机构,在一步步地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日益成 为传播中华文化、讲述中国故事、增进国际交流的重要平台和成功范例。

通过对孔子学院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孔子学院在发展过程中推动了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推动了中外经济贸易往来,促进了中国国家形象的提升 同时通过对孔子学院发展与成就的概括总结,得出其五大发展经验:资金来源稳定,传播方式多样化、信息化,管理规范化,不断推进本土化,通过打造自身品牌提高宣传力。

关键词:孔子学院;成就;经验中图分类号:H1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5409 ( 2019) 11-0084-03孔子学院的发展已经过15年的历程,在这15 年间,孔子学院在事先没有开办经验和成熟的技术 支持、理论指导的情况下,大规模、高速度、高质 量地在海外创办,并在经历过起步期和快速发展期 之后,进入平稳发展的阶段。

对于中国和世界而 言,孔子学院的发展经历都是一个值得学习的范 例。

分析孔子学院的发展现状及各孔子学院成功的 共性经验,对于各国孔子学院在探索中因地制宜地 建设、完善其语言文化推广制度体系,能够提供一 系列可以探讨的思路。

一、孔子学院发展概述当今世界全球政治、经济和文化一体化程度日 益加深,伴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 提高,中国在国际事务的处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 的作用,中国文化在国际上也收获越来越多的关 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 小组(简称“国家汉办”)在借鉴国外各语言推广 机构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整合我国以往的汉语教 学,创办了由国家汉办出资并统一领导和管理的海 外汉语教学机构——孔子学院。

孔子学院运营方案

孔子学院运营方案

孔子学院运营方案引言孔子学院是由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与对外汉语教学机构合作共建、中外合作办学的非营利性机构。

孔子学院的运营方案是保障其正常运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文旨在探讨孔子学院的运营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项目运营、文化交流等方面。

一、组织架构管理1. 孔子学院的组织架构应明确,包括院长、副院长、教学与研究部、项目运营部、汉语教师培训部、国际交流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确保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2. 孔子学院应设立学术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教授组成,负责学术研究、教学课程的设计与改进、教师培训等事务。

学术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与讨论关于孔子学院教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3. 孔子学院的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评估与监督,确保运营方案的顺利实施。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满意度、教师水平、教学质量、项目开发、财务管理等方面。

二、人员管理1. 孔子学院应确定人员招募及选拔的标准,包括教师资格、工作经验、教学水平等,确保教师团队的整体素质。

2. 孔子学院应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建立激励机制,包括晋升制度、奖励制度、培训机会等。

3. 孔子学院应建立教师培训体系,提供定期培训课程,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培训内容应包括教学方法、教材设计、文化交流等。

4. 孔子学院应制定教师绩效评估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

三、财务管理1. 孔子学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 拨款来源主要包括中方高校、国际教育交流机构的拨款,以及各类赞助和捐款。

拨款使用要依照相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进行,确保合理、规范。

3. 孔子学院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时监控和分析财务状况,确保经济状况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运营1. 孔子学院应制定具体的项目运营计划,包括汉语教学项目、文化交流项目、教师培训项目等。

孔子学院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中的作用初探

孔子学院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中的作用初探
已有 1 3 0多所 高校招 收 了 1 万 多人次来 华 攻读 学位 ,为 1 1 0多个 国家培养 本土 汉语 师资 力 量 ,还
有8 O 多个 国家 1 O 万人次来华短期培训本土汉语教师。这些以 “ 请进来 ”方式培养 的人员 回国 后都必须从事 1 年以上的汉语教学 ,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活的 “ 中国读本 ” ,为中华文化 “ 走 出去”开辟了一条崭新的渠道 。
演 节 目,又 能够 熟练地 用 当地语 言和 观众交 流互 动 ,准确 揭示 节 目所 包含 的 中华文 化 内涵 ,因而
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我驻外使领馆高度评价巡演的作用 :“ 一场演出堪 比十场报告。 ”更重要 的是 ,这一项 目激发了参演师生的民族 自 豪感。很多师生表示 ,巡演经历终生难忘 ,要加倍努力 学习 ,储备知识 ,把 自己锻炼成为合格的事业接班人 。除了 “ 走出去” ,孔子学院还实现 了 “ 请
化差异 ,学会 了用贴近外 国人思维 、习惯和生活的交流方式传播中华文化 ,介绍当代中国。这些 人 回国后很快成为高校提升国际交流能力的骨干力量。此外 ,合作举办孔子学院还拉动了国内高

】 】1 ・
新 疆社 会科 学
2 0 1 3年 第 2期
校留学生数量的增长。仅 以汉语师资培训项 目为例,从 2 0 0 9年设 立 “ 孔子学院奖学金” 开始,
进来” ,成 为 中国 民众 了解 世界 多元 文化 的新渠 道 。2 0 1 2年 ,对外 经 贸大学 实施 “ I s i n g B e r i n g ”
项 目,选拔来 自7 个国家孔子学院的 2 0 位青年歌唱家来华 ,学 习用中文演唱中外经典曲 目,并 在国家大剧 院演 出。美国密西根大学交响乐团通过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牵线 ,在北京 、上海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机关“定编、定岗、定责”实施方案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机关“定编、定岗、定责”实施方案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机关“定编、定岗、定责”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与规范我校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管理队伍结构,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规定及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管理目标1.通过定编,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目标规模,优化结构,科学合理设置各级管理机构和各类岗位。

实现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使现有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2.在定编基础上,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真正发挥编制管理的效力。

3.在定编定岗定责基础上,不断完善全员聘任制,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自我约束、竞争激励和人才流动机制,促进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管理原则1.坚持总量控制原则,按需设岗,优化结构,规范合理。

2.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按照学校管理目标的需要动态调整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

3.坚持灵活用工原则,在岗位数确定情况下按岗位性质和人员资历情况灵活实施人员聘任管理。

三、管理依据我校的编制管理以国家和地方有关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规定为主要依据,参考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有关规定,在上海市下达的人员编制总控制数内,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进行。

四、组织机构和核定程序1.学校成立机关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2.定编工作采取由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

具体工作由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委员会会同各部门、单位进行。

3.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小组根据管理人员比重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核定管理人员编制总额控制数意见。

4.各部门根据工作量测出拟定编制,明确岗位职责、报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小组审核。

5.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小组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拟定人员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部门人员编制的意见,报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批。

6.经审批的各部门人员编制,原则上在三年内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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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孔子学院发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孔子学院相关工作的管理,促进孔子学院工作长效、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汉办《孔子学院章程》、《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以及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有关人员选派、项目执行等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孔子学院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抓手,是现代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五大功能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推进国际化的重要平台。

孔子学院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含独立孔子课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成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组织、人事、外事、财务、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制定有关规划,督导工作落实,在人员选派、学科建设、项目实施、资源配置、管理考核等方面为孔子学院发展及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事处,主要负责孔子学院发展工作与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衔接、校内跨部门沟通协调、拓宽孔子学院发展渠道等工作,外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孔子学院办公室与外事处合署办公。

根据国家汉办的要求,依据孔子学院的规模与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行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孔子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孔子学院总部、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各地孔子学院的日常管理与统筹,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汇总上报、孔子学院宣传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孔子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孔子学院理事会成员由中外方合作院校共同组成,其人员及构成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理事会负责审议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其预决算,聘任、解聘院长、副院长等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由我校选派的中方院长负责与外方院长的协调沟通,与汉办的协调联络,参与相关经费的预算制定与落实,和外方院长一起做好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发展工作。

第七条学校通过年度考核、任期考核、院长年度述职等形式对各地孔子学院发展工作进行督导与考评,孔子学院办公室负责汇总考评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提出考评建议,由领导小组根据考评建议,确定考评结果,填写考评意见。

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人员与经费
第八条孔子学院人员派出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党委组织部牵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工作。

根据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2-4年;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选拔中方院长。

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执行。

中方院长外派期间管理由孔子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储备人选队伍建设由孔子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协同负责。

(二)学校人事处、孔子学院办公室共同牵头孔子学院外派教师选派工作及孔子学院储备教师招聘和考核工作。

外派教师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任期一般为2-4年,面向全校公开选拔。

教师选派条件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身心健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优先;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2年(含)以上从事汉语作为外语教学或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经历,有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具有良好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从2020年开始,教师派出前须获得《国际汉语教师证书》。

孔子学院外派教师选派工作办法另行制定。

孔子学院储备教师的招聘、待遇按照国家汉办的有关规定。

储备教师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孔子学院办公室会同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主要从本科及硕士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中选拔。

志愿者选派条件主要包括: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志愿前往学校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含独立孔子课堂)开展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拥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以上水平;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年龄一般在22岁至50岁之间;汉语国际教育相关专业、熟练运用赴任国语言、具有教学经验、品学兼优者优先。

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办法另行制定。

(四)其他孔子学院外派人员按照总部相关规定选派。

第九条中方院长、教师国外工资、津补贴及休假、探亲等有关待遇事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执行。

中方院长、教师外派期间,学校保留其基础工资、绩
效工资、校内津贴、补助、年终奖等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并适当提高派往艰苦地区人员的生活补贴。

第十条外派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提供的生活补贴;当地孔子学院(独立孔子课堂)提供志愿者外派期间的住宿及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其他孔子学院外派人员待遇按照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学校在编人员外派期间,学校原有待遇不变。

第十二条加强外派人员职业发展保障。

对于外派院长和教师,保留其编制和行政级别,将其孔子学院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累计作为晋升职务、评定职称的资历和条件,在同等情况下应予以重点倾斜,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学校在各类年度评优中为外派院长和教师预留相应名额;外派结束,考评称职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考评优秀的,学校在给予相应奖励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者可优先推荐为学校中层干部人选。

对于外派志愿者,要不断完善在岗、留任和回国服务保障制度,优先从优秀志愿者中选拔培养专职汉语教师和管理人员;志愿者结束服务,考评合格的,享受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相关政策;考评优秀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外事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前的相关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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