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团费的通知
关于收缴2023年第一季度团费的工作提示。

关于收缴2023年第一季度团费的工作提示。
收缴团费是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对于团队的正常运转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关于收缴2023年第一季度团费的工作提示,供参考:一、制定详细的收费计划在开始收缴团费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收费计划。
该计划包括团费金额、缴费时间、缴费形式等内容。
这样可以明确指导团员缴费,并将此计划尽早通知团员,以便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二、准备相关的文档和凭证为了保证收缴团费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需要准备相关的文档和凭证。
首先是收费通知,明确说明团费金额、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并盖上组织单位的公章。
其次是收据,用于记录团费的收取情况,包括缴费人姓名、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内容。
还应准备收款账号、收款账户名等信息,以便团员进行汇款或转账。
三、与财务部门确认相关事宜在开始收缴团费之前,需要与财务部门确认相关事宜,例如开设专用团费账户、核对收款账号等。
与财务部门的合作可以确保收缴团费的资金安全和透明度。
四、设立固定的收费窗口或时间段为了方便团员缴费,可以设立固定的收费窗口或时间段。
例如每周的某一天、某个时间段,让团员可以前来缴费或查询相关事宜。
此外,还可以设立线上缴费平台,方便团员通过网络缴费。
五、及时更新缴费信息并进行核实在进行团费的收缴过程中,需要及时更新、记录团员的缴费信息,并进行核实。
例如,记录团员的姓名、团费金额、缴费时间等信息,核对收到的缴费金额是否与通知中一致。
这样可以保证团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定期统计和汇总缴费情况在团费收缴的过程中,应定期统计和汇总缴费情况,了解团费收缴的整体进展和问题。
可以制作缴费情况表或统计报告,汇总每位团员的缴费情况,及时发现未缴费的团员,以便采取相应的督促措施。
七、与团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收缴团费的过程中,与团员保持良好的沟通非常重要。
及时回复团员提出的问题,解答他们的疑虑。
可以通过各种沟通渠道,如邮件、短信、电话等,向团员宣传收缴团费的重要性和相关事项。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 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 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 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第九条 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 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五条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团组字【2009】9号
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附件1: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定量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2元;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元;5000元以上者,交纳10元。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农民团员、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
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2013年团费收缴通知

共青团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关于收缴XXXXX年度团费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XX县团委《XXXXXXXXXXXXXXXXXXXXXXX》要求,现将我公司XXXXXX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共青团员(团员名单附后,已经取得预备党员资格的可以不再收缴)。
二、团费收缴标准与时间
1、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年XX元。
2、起止时间: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团支部负责落实本支部每位团员的收缴工作,并于XXXX年XX月XX日前交于团总支。
各支部具体负责人:
XX厂团支部: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厂团支部: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厂团支部: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团总支将完成团费收缴工作作为团内所有评先项目的先决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团费收缴任务的支部以及不按时上缴团费
的共青团员,下一年度所有申报的评先项目等不予考虑。
3、各团支部委要从共青团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责任制,尽快尽早做好安排布置,以确保按时完成收缴工作。
共青团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团总支
2013年月日。
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定量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2元;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元;5000元以上者,交纳10元。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农民团员、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
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
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和团总支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工作:
1、每月团费缴纳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
2、团费必须在团组织收缴,不得私自收取;
3、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都需要经过团组织的批准;
4、团费收缴应当及时填写明细到团组织;
5、收缴团费的人员必须保证财务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团费使用工作:
1、团费应按照相关规定利用于团组织的正常运营、活动开展及经费支出;
2、团费的使用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批准,并做好记录;
3、团费的使用必须合法,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4、团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团组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要实行节约原则,不得滥用团费;
三、团费管理工作:
1、团组织应当定期检查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并保证团费的安全;
2、团组织应当定期对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完整性;
3、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团费的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团费的真实性;
4、团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保证团费的有效利用。
特此通知。
学生会
XXX。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3.01•【文号】•【施行日期】201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国防科工局、烟草专卖局、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1、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请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继续使用新版统计软件进行统计。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工信部网站-党委-青年工作栏目中下载,统计软件可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网站下载(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基层组织版)。
年度统一设置为“2012”。
软件安装后,请安装升级包进行升级。
请认真参阅软件使用手册,明确各项填写说明及要求,以免造成漏统、错统或重复统计,力求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2、团组织机构代码为层次型结构编码,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团组织,每个团组织编码由上一级团组织编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为“000.036.009”,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在部直属机关团委代码后加上三位数的单位序列号。
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团委代码为“000.036.009.003”。
各单位基层团组织代码由团委自行编定,加在本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代码后。
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某团支部代码为:“000.036.009.003.001”。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序列表见附件1。
3、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要求,各单位团组织在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认真统计《2012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中要求的数据4、请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尽快布置,于2013年1月21日(周一)前将汇总表和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电子版报部直属机关团委。
关于做好新生团籍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生团籍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2011年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已基本结束,校团委决定在近期集中组织开展新生团籍复审、组织关系转接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一)新生团籍复审工作1.各学院团总支对新生团籍和《团员证》统一收齐,并将团籍进行复审,主要复审有以下内容:是否有入团志愿书(包括内容是否如实填写,有无介绍人意见,支部讨论意见,基层团组织批准意见等)、入团申请书、《团员证》。
在复审《团员证》时要检查是否有组织关系接转证明或介绍信,同时还有检查《团员证》上的组织关系是否已经转出,如尚未转出,则立即通知新生在假期期间返乡、返校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审查结束后将新生团籍妥善保管,直至大四毕业离校。
2.在团籍复查过程中,如无《团员证》,则通知其本人,准备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两张,工本费5.00元,由学院团总支收齐后统一到团委组织部补办有关手续。
(二)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校团委为方便各学院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求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前来办理,校团委不受理以班级或个人为单位前来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三)团费收缴工作各学院团总支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督促各团支部将新生团员在校期间团费一次性收齐。
团费每人每年1.20元,共计4.80元。
团费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时一并报团委组织部。
(四)团支部工作手册校团委今年将继续给各基层团支部配备《团支部工作手册》,各学院团总支在前来团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和团费缴纳工作前请及时报告需要《团支部工作手册》的数量,以便领取。
另外,校团委要求各学院团总支要定期检查各支部《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的情况,并指导大一年级各团支部填写。
(五)团支部组织建设1.各学院团总支要做好原有支部的改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有的支部组成人员进行集中换届。
2.各学院团总支要指派专人对大一年级个班组建团支部进行帮助指导,选拔一批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优秀团员担任基层团支部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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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位团员: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
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圆满完成2011-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一)全公司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团费制度》的规定缴纳团费。
(二)缴纳标准:5元/人/月。
(三)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四)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将进行批评、教育。
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两次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按自行退团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一)团费收缴依据团支部的团员统计进行,缴款人、收款人在签名栏签字确认,最后由团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团支部公章。
(二)团员团费及团支部使用情况,团支部每年向全体团员公布一次。
(三)严格执行团费收取,团员每半年缴纳一次团费,每年六月,十二月的20号向公司团委缴纳团费,团支部留用团费总额的50%,其余上缴公司团委。
****************团支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