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suwm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_百度

摘要: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政策,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公正、公平、公开。
3. 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二、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全校财务收支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工作。
2. 会计人员负责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3.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收支负责,对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三、资金管理1. 学校资金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
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开票,不得开具白条或不开票。
2. 学校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控制。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3. 学校资金结算管理: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结算方式,确保资金结算的及时、准确、安全。
四、资产管理1. 学校资产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合理确定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质量和价格。
2. 学校资产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资产使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制度,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利用。
3. 学校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合规。
五、收费管理制度1.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 收费必须按规定开具正式发票,不得开具白条或不开票。
3. 收费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务室,不得拖欠、截留、外借。
六、票据管理制度1. 票据使用实行专人负责,确保票据的安全、完整。
2. 票据领用、使用、保管、核销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票据使用的合规、规范。
3. 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各联整份保存核实。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四条财务部职责:(一)编制和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二)负责学校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三)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四)做好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准确。
(五)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开展财务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学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合理编制,量入为出。
(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学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
(二)财务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
(三)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预算。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
(二)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控,防止资金流失。
第八条学校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三)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开设、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四)票据管理:规范票据领用、保管、报销等环节。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九条学校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学校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
2. 真实性原则:财务报告必须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3. 效益原则:财务管理应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4. 透明度原则:财务收支情况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 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设负责人一名,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 财务处下设会计室、出纳室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报销审核等工作。
3.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事务。
三、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学校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年度财政预算。
2. 预算审批:学校预算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 预算执行:学校应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4. 预算监督:学校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算执行合规、有效。
四、收入管理1. 收入分类:学校收入分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
2. 收入核算:财务处负责学校各项收入的核算、登记工作。
3. 收入监管:学校应加强对各项收入的管理,确保收入合法、安全。
五、支出管理1. 支出分类:学校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2. 支出审批:学校支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支出。
3. 支出监管:学校应加强对支出项目的监管,确保支出合规、有效。
六、资产管理1. 资产分类:学校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资产核算:财务处负责学校资产的核算、登记工作。
3. 资产监管:学校应加强对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利用。
学校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2. 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经校长批准后执行,并按期调整。
(3)组织学校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4)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核算和处置。
(5)开展财务分析,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财务状况。
(6)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准确。
三、财务人员职责1. 会计人员(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2)编制财务报表,按时上报。
(3)加强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4)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维护学校财务安全。
2. 出纳人员(1)负责学校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业务。
(3)妥善保管财务凭证、印章等物品。
(4)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维护学校财务安全。
四、财务收支管理1. 学校财务收支必须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2. 学校各项收入应依法取得,并按规定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3. 学校各项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4. 学校采购、工程、招待等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五、资产管理1.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 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3.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4. 学校资产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细则。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合理。
3. 增强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细则;(2)组织实施财务预算、决算工作;(3)审核、报销各项费用;(4)管理学校资产、负债;(5)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准确、安全;(6)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四、财务预算及决算1. 学校财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统筹兼顾,合理安排;(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3)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学校财务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3. 学校财务决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准确、完整;(2)合规、合法、合理。
4. 学校财务决算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五、财务收支管理1. 学校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 学校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3. 学校财务收支必须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由校长审批。
4. 学校财务收支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财务档案管理1. 学校财务档案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合同等。
3. 财务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便于查阅。
七、财务监督与检查1.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
2. 学校领导对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学校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对全校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6篇)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6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6篇)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
如果你想研究拟定制度,但不知道该请教谁,那么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大家共享。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为了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原则。
全学区的财务收支,在校长领导下,根据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收支。
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安排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收支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铺张,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据。
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老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掌握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学校财务收支应有方案,避开盲目支出,保证学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保证有方案的偿还下欠债务和学校的进一步进展。
6、实行帐款分别,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三)现金管理1、学校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需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学校出纳必需按时收好学校一切经费并准时入库,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学校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
若因特别状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状况借支,但必需保证按期照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篇)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每年的学校财务计划、年度预决算并进行公布,总务处应定时向校长报告财务情况。
2、学校财务由一位校长分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校内一切奖金都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单据一律实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购物品单据由经手人签字,证明或验收人签字,主管人签字后才能报销。
4、学校各室各部门实行政费包干制,经费按年度预算使用,余留超扣(不能超出预算总额的____%)。
5、购买专控物品或单价____元以上物品须由总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才能购置。
6、教育经费要保证用于教育事业,专款专用,不准挤____占、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名,附上会议通知才能报销。
8、按国家会计制度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
加强收款收据的统一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是指学校为有效管理和监控财务资金活动而实施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以下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1. 财务组织架构:确定财务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包括财务主管部门、财务专业人员和相关财务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2. 预算管理:确定学校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控的规定,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本预算的编制程序和审核程序。
3. 资金管理:确保学校资金的妥善管理和合理运作,包括资金收付、存储、投资和利用的程序和规定,以及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控机制。
4. 会计核算:规定学校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包括会计凭证的编制、会计账簿的建立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
5. 财务审核:规定学校财务审核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财务收支的审核、财务凭证的审核和财务报表的审核。
6. 财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包括规定学校财产的管理和报废程序,以及财产清查和变动登记的要求。
7. 内部控制:建立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审计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和合规。
8. 财务信息披露:规定学校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包括编制财务报表和披露财务信息的时间和方式。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3篇)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应严格依照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财务信息报送给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并定期进行财务数据的核对和抽查。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盘点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预算计划,编制自己的预算,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财务预算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财务预算的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能擅自挪用或超支。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差异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各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资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账户。
第十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将收到的资金及时存入指定账户,并做好账务记录。
第十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账户进行核对,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学校资金支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并严格控制支付权限和支付限额。
第十九条学校资金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报告。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各部门在进行费用支出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费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各部门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费用的合规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对费用报销进行审核,并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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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
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
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情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
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
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
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借款手续规定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
特殊情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2000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
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
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第十六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
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情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
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专项审批权限: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2000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
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3.各种餐费支出⑴教职工市内公差误餐费:教职工上午到市内公差,因来不及回家、回校吃午饭,确需到饭馆就餐的,规定每人每餐补助10元(只限午、晚餐)。
司机的误餐费统一由司机填报,行政科长审核,分管校长批准报销。
学校临时工因公派往市内办事的误餐,应有科长批准。
⑵教职工集体活动餐费:凡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在外参观学习、旅游、文体和比赛等活动,如需用餐,可先报校领导批准,每人次标准40元。
⑶招待等餐费支出:招待外单位来校人员,一般由各系统归口主管校领导按权限审批;标准为每人次40-60元,特殊情况由校长批准。
⑷招待有关主管部门业务、公务人员餐费支出:一般由学校有关部门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按餐费支出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手续,标准为每人次60-80元,特殊情况由校长批准。
⑸教职工到市外公务出差,如果学校按规定标准报销全部食宿费,或由对方接待支付了食宿费,则不能再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人自己支付食宿费,则可按规定办理出差补助、报销差旅费。
⑹校内客餐支出:外来人员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校内吃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8元,凭“客餐单”由接待科室负责人签批到指定饭堂就餐,超过8元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4.交通费支出:教职工因公到市内办事或出公差到市外、探亲,其交通费支出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⑴市内交通费支出:正科以下(含正科级)干部职工办公事,可报销公共汽车票。
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汽车,须经主管校长审核同意后才能报销。
校领导出公差,可乘坐出租汽车,并凭出租车票报销。
学校临时工因公派到市内办事,可报销公共汽车票。
⑵探亲交通费支出:按国家有关制度办理。
⑶公差交通费支出:是指出差到市外的交通费支出。
正科及正科以下的干部职工出差,可乘坐长途汽车或乘火车硬卧,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可乘飞机,并按有关票面价格报销;校领导可按规定乘坐火车卧铺或乘飞机。
⑷经学校批准的外出学习、培训的交通费,亦按公差交通费支出办理。
5.行政采购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门因工作需要采购办公用品、配件、修缮用材料等支出,此项支出数量大、品种繁多,管理科有责任对采购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⑴各科室应根据年度采购用款计划,凭校领导批示的用款意见到财务组办理借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