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7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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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0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0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一、目的1.规范幼儿园食堂的管理,确保幼儿园学生在食堂用餐的安全和健康;2.规定食堂的基本运营和管理模式,以及针对问题的处理程序,保证食堂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3.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和卫生标准。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食堂的全部工作和管理措施。

三、制度制定程序1.组织编写本制度的工作小组,小组由负责食堂管理的主管人员及工作人员组成;2.确定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范围及具体内容,听取意见,拟定对应条规,并征求意见;3.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4.定期评估本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修补和完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管理1. 幼儿园食堂的管理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幼儿园食堂应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五、具体制度1.食品安全制度名称:食品安全制度目的:确保食堂所供应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孩子们带来健康与安全的饮食体验。

内容:(1)做好食品的购进、检验和存储;(2)对食品进行严格的加工和工艺处理;(3)对进食叉、勺、碗筷等进行清洗和消毒;(4)加强对食堂厨师和服务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5)保证食品的分类储存和指定用途;(6)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测。

责任主体:食堂管理人员执行程序:(1)明确食品的供应商和来源,确保其具有资质和生产许可证;(2)实施食品检验制度;(3)建议并规定每名厨师和服务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培训和证书考取;(4)建立食品安全档案;(5)落实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开展定期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和制作安全监测报告;(6)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制定应急预案;(7)依法申请食品许可证。

2.食堂卫生制度名称:食堂卫生制度目的:使食堂环境卫生达到标准,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和舒适的用餐环境。

内容:(1)制定食堂卫生标准,落实食堂环境消毒制度;(2)对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存储区域进行分类归置,实行立体式储存;(3)保证厨房、餐桌、椅子和餐具等设备的卫生;(4)定期对室内外环境和设备进行消毒和清扫;(5)建立管理体系,对破损、不洁和过期食品进行处置;(6)落实垃圾处理制度和垃圾分类制度,保持清爽。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通用1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至少每半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二、培训考核内容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

三、培训可采用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

考核可采用询问、观察实际操作、答题等方式。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应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参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六、其他从业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七、其他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餐饮服务单位应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2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质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库房物质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质类别决定物质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质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质要立即进行处理。

四、入库食品原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10厘米以上,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

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予以发放。

五、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为营造有序的就餐环境,确保每位幼儿健康、安全、快乐地进餐,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教育教学管理理念,特制定餐厅就餐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用餐时间1、幼儿用餐时间:早餐8:20--8:50午餐11:10--11:40晚餐16:20--16:502、教师用餐时间:午餐:当日值班教师11:40--12:00非值班教师12:00--12:20晚餐:所有订餐教师18:00--18:203、后勤用餐时间:午餐11:40--12:00晚餐:18:00--18:20门卫、保安实行替换用餐,确保大门口有人值班,坚决不因就餐空岗。

二、教师职责1、幼儿就餐环节中,教师应始终有序组织学生按照指定的位臵就坐,无哭闹、不洒饭、饭后桌椅面的清洁。

2、幼儿的就餐活动应控制到教师的视线范围之内,特别关注迟到幼儿的动态,做好热情迎接及随时就餐准备。

3、就餐中不允许学生走入过道盛舀饭菜,以防烫伤或摔倒发生意外。

4、用餐后由当日负责整理餐具的教师同时整理桌椅,并有序归位。

5、小、中班幼儿就餐中会有频繁的入厕现象,要求每位幼儿入厕时务必由____位教师负责跟随看护,杜绝幼儿独自离开;大班、学前班教师可根据本班孩子身体发育特点引领至卫生间统一入厕。

6、教师应引导告知幼儿就餐时餐点切勿脱离餐具放于桌上,以防细菌沾染影响身体健康。

7、教师盛饭时确保饭菜装入容器的2/3即可,杜绝盛饭过满或食物过分累积,欠佳优雅。

8、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进餐状态,及时为学生提供进餐协助和服务。

9、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由班主任在班内带领孩子做感恩活动,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10、各班饭菜必须由班级教师搬运,不允许学生运菜。

11、餐后由各班自己将干净食物、剩菜、碗勺分别盛放在相应容器内交三、健医生职责1、保健医生需每日提示早晨迟到的幼儿家长,为了孩子的进餐健康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尽可能不迟到。

2、细致查看饭菜质量,调查幼儿用餐情绪和对饭菜的需求情况,每周六上午汇总整理向办公室汇报。

幼儿园食堂管理的制度(通用范文7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的制度(通用范文7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的制度(通用范文7篇)幼儿园食堂管理的制度篇1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

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

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幼儿园食堂管理的制度篇2为做好幼儿园后勤保障工作,使伙房食品采购各环节保持廉洁、公开、高效运行,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杜绝事故和漏洞,真正做到后勤服务促进保教工作,达到降低幼儿伙食费成本之目的,让职工和家长放心和满意,特规定如下:1、园内食品采购、协调由园后勤部负责,所送食品必须是经园考察后并签有协议的合格供应商提供,与园未签协议的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责任自负。

2、厨房食品、食材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原则确定合格供应商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食品采购的价格应以批发价或低于市场零售价(不得高于9折)。

供给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3、购买食品,做到有计划、不浪费,不积压,贯彻勤俭办事方针。

伙房班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通知与园签有协议的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园。

4、保管员是食品的第一验收责任人,伙房所有食品由保管员先行验收,班长复查的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保管员验收而擅自加工,凡是保管员未验收而他人擅自加工产生的票据财务不得报销由违章者付款。

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的饮食安全和营养需求,有效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用餐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的全体幼儿和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康、安全、有序的用餐环境,推行科学合理的饮食摄入,培养和推广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幼儿的营养水平。

第四条幼儿园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加工及储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幼儿园食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明确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适当的卫生条件、设备设施完善、食品采购储存和烹饪操作规范、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幼儿园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二章幼儿园用餐工作人员的要求和职责第七条幼儿园用餐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明、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食品安全管理操作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幼儿园用餐工作人员的职责有:供餐、烹饪、备餐、食品摆放和保质期管理、卫生清洁等工作。

第三章幼儿用餐管理第九条幼儿用餐遵循以下原则:有序、平等、尊重、有保障。

第十条幼儿园制定用餐时间表,合理安排幼儿用餐时间,保证幼儿用餐充足。

第十一条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要符合幼儿的使用习惯和安全要求,餐桌、椅子、餐具等均要具备防滑、防烫等措施,确保幼儿用餐时的安全。

第十二条幼儿用餐时,应有专人负责引导幼儿就餐,减少浪费和挑食现象。

第十三条幼儿园食堂菜品应根据营养要求合理搭配,保证幼儿获得均衡营养。

第十四条幼儿园用餐期间,严禁干扰其他幼儿用餐,不得制造噪音、边吃边玩等行为。

第十五条幼儿园保证用餐环境卫生,食堂设备设施每天进行清洁消毒,食品储存和加工过程中要遵循卫生要求。

第四章幼儿饮食营养与健康第十六条幼儿餐食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生长发育需要和特殊情况制定,合理搭配各类营养素。

第十七条幼儿餐食应包含五大类食物:谷类、蔬菜、水果、奶类和肉类。

幼儿园饭堂管理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饭堂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许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

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即将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

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期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 摄氏度或者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

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

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堂营业时间1.食堂的开放时间为上午7:00至下午6:00。

二、食堂用餐流程1.幼儿进餐前应先按照园方要求进行手部卫生,包括洗手和消毒。

2.进入食堂后,请幼儿自觉排队,按顺序就餐,不得拥挤、抢夺食物。

3.请幼儿自觉文明用餐,不随意乱扔食物及餐具。

4.食堂用餐结束后,幼儿应将餐具放回指定位置,并离开就餐区域。

三、食品安全与卫生1.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每日清洁食品摆放区、餐桌、椅子、地面等,保持食堂环境干净。

2.所有食材必须购买合格并具有合格证明的食品,严禁购买过期、变质或者有异味的食材。

3.在食物加工过程中,食品加工人员应保持洁净,操作规范,严禁出现使用不洁工具、不洁手接触食材的行为。

4.食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如发现食品问题,应及时保留样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严禁在食堂区域内抽烟、饮酒,以及从事其他有害行为。

四、食堂安全管理1.食堂内严禁私自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

2.严禁在食堂内玩耍、奔跑,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3.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幼儿撤离,并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

4.严禁使用过期的电器设备,如食堂电饭锅、微波炉、煮水器等。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5.食堂设有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无阻,以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

五、食堂与家长沟通1.食堂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食堂的营养搭配、菜谱等相关情况,并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食堂应设置意见箱,家长可以随时将意见和建议放入箱内,食堂负责人应及时查看并回复。

六、法律责任1.食堂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如存在违反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食堂管理制度。

七、附则1.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2.对于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

以上为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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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了更好的保证所采购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除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外,还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以下内容:1.记录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每年不少于两次复查。

2.根据不同的食品,制定进货查验记录表,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鼓励单位食品记录人员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实记录购、销食品的信息并保存至规定时限。

二、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验收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4.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5.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二)粗加工与切配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三)食品烹饪1.烹饪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6.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7.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

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8. 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四)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1.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五)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1.餐用具使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用具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有明显标识。

餐用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3.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三、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并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做好记录。

七、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

八、各项记录应及时归档管理,并妥善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括:(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二条所列的食品,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二)将标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供货方;(三)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市场开办者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在停止经营后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问题食品停止经营情况;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第四条对食品生产者召回问题食品的,应立即停止经营,封存相关问题食品,并配合食品生产者做好食品召回工作。

同时如实记录实施召回食品生产企业信息、被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召回单位、召回日期、召回原因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建档备查。

第五条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第六条坚决杜绝未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行为。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一、工作原则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园内食堂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制度。

三、宣传与预警(一)加强宣传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宣传,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专题会议、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1.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食品管理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

3.应急准备和预防:4.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制度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四、事故报告(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见附件):组长:副组长:成员: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通报有关信息。

(二)报告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报24小时值守制度,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监督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将核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初步核实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应急处置1、查封扣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查封扣押可疑的污染或中毒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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