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区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比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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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整合采购集中配送

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整合采购集中配送

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整合采购集中配送作者:杨惟军来源:《经济视野》2016年第14期摘要:区域医疗机构物流配送整合的研究旨在将区域内相关的医疗机构里与物流相关的部门、机构整合在一起,消除医疗领域内的重复建设,降低医疗机构因物流管理落后所带来的种种损失;同时以先进的物流技术将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逐步消除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局面,既可降低患者就医治疗费用同时又能保证医疗机构盈利并维持正常运转,使我国的医疗市场健康、稳健、持续地和谐发展。

本人以无锡市的医疗机构为例,提出将区域内的多家大型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维修零部件、后勤保障用品及行政物资的供给由一独立的医疗物资物流中心统一采购、配送的研究方案,并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基于此项研究的结论,对医疗改革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辅助方案,符合医疗市场向大范围的全民医疗制度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区域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配送医疗服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物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物流服务水平已经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的关键因素。

医疗机构要想在未来持续协调发展,现代化的物流技术的引入是必不可少的。

区域医疗机构物流配送整合的研究旨在将区域内相关的医疗机构里与物流相关的部门、机构整合在一起,消除医疗领域内的重复建设,降低医疗机构因物流管理落后所带来的种种损失;同时以先进的物流技术将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逐步消除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局面,既可降低患者就医治疗费用同时又能保证医疗机构盈利并维持正常运转,使我国的医疗市场健康、稳健、持续地和谐发展。

本文以无锡市的医疗机构为例,提出将区域内的多家大型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维修零部件、后勤保障用品及行政物资的供给由一独立的医疗物资物流中心统一采购、配送的研究方案,并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基于此项研究的结论,对医疗改革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辅助方案,符合医疗市场向大范围的全民医疗制度发展的方向。

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XX年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XX]27号)精神及《药品管理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配送企业应建立对统一配送药品的有效管理机制,建立起能够满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一体化管理配送模式,保证药品按照品规如数、及时配送到位。

第三条配送企业要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采购配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免费为配送中心及医疗机构提供统一配送网络服务信息软件),畅通配送中心、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之间的药品商务渠道。

第四条配送企业须在县境内设立中转库房,竞价采购药品品种仓储率必须达到98%以上,保证配送药品及时到位,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

设置标准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价格、生产厂家等应符合《**县医疗机构“三统一”用药目录》规定,并严格按照本办法及合同约定的供货方式和要求进行配送。

未经配送中心同意不得私自更换品牌、规格、生产厂家。

第六条配送企业所供药品必须是通过国家GMP认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药品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配送“三无”药品。

药品抽检出现质量问题,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配送企业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生产日期与配送日期的时间差不超过半年,超出规定时间按缺货处理。

第八条配送企业建立快速高效、灵活多样的配送体系,保证配送及时快捷,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配送企业收到县药品配送中心发送的采购计划后,一般药品在48小时内将配送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急救药品必须按照临床需要及时配送到医疗机构。

节假**常配送。

第九条配送企业保证药品计划配送率达到98%以上(按每次计划量),配送覆盖率达100%,配送满意率达99%。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药品采购过程,提高采购效率,优化药品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药品价格的合理降低。

本文档旨在明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程序和规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流通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三、招标采购程序1.需求确定:各级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供应情况,确定需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品种和数量。

2.招标公告发布:医疗机构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药品品种、数量、要求、截止日期等信息。

3.招标文件编制: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信封、评标标准等。

4.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投递到指定地点。

5.开标评标: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开标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并记录评标过程和结果。

6.成交公告:医疗机构根据评标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并与中标单位签订药品采购合同。

7.履约管理: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要求,监督中标单位履行合同,并实施药品质量的监控和评估。

四、招标采购规则1.公平原则:招标采购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当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对任何一家投标人进行歧视。

2.透明原则: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关键信息,确保投标人能够充分了解项目需求。

3.立项依据原则:招标采购活动应当有明确的项目立项依据,确保招标采购的药品是真实需求,避免虚假招标。

4.评标标准原则:评标标准应当明确,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合同履约原则: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五、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
XXX药品采购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减轻患者医药负担和有效遏止医药购销领域的回扣、开单提成等腐败现象,在保障药品质量、及时供给及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四川省药品阳光采购有关精神,在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挂网价格的基础上,降低药品采购价,以减轻患者药品费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改革探索、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
4、坚持质量第一、兼顾价格和企业信誉的原则;
5、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6、在XXX药品定价和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挂网价格的基础上,降低药品采购价,并直接让利于老百姓。

三、对配送企业要求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
2、经营企业依法依规;
3、经营企业须有在四川省的配送资格,配送产物能掩盖附件1所列目录产物;
4、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效劳;
5、具有能完成对药品购进、储存、贩卖、配送等全进程质量监控的信息办理系统。

能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
6、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

能保证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急救、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
7、主动承诺为患者让利,并能以具体形式体现。

四、价格下浮规定(在挂网价基础上)
1、抗菌药物15元-20元的下浮3%,20元以上-30元下浮6%,30元以上的下浮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13•【文号】国卫办医函〔2019〕889号•【施行日期】2019.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近期,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区域范围从“4+7”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

为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中选药品的配备使用工作,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中选药品配备和合理使用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提供质优价廉药品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中选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配备和合理使用工作。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扩面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畅通优先配备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通道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地区上报的约定采购量,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及时配备使用中选药品,确保按期完成合同用量。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

医疗机构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用药结构,将中选药品纳入本机构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鼓励医联体实行统一的中选药品供应目录,实施中选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药物集中配送实施方案

药物集中配送实施方案

药物集中配送实施方案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药物配送成为医疗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提高药物配送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药物集中配送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建立统一的药物配送中心。

通过集中配送的方式,可以更好地管理药物库存,减少浪费,提高药物利用率。

同时,统一的配送中心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其次,我们将建立完善的配送网络。

在城市地区,我们将建立多个配送站点,覆盖更广的区域,缩短配送时间,提高配送效率。

在偏远地区,我们将采用定期定点配送的方式,确保药物能够及时送达每一个需要的患者手中。

另外,我们将引入先进的物流技术。

通过物流信息化系统,我们可以实现对药物配送全过程的实时监控,确保药物的安全和准时送达。

同时,我们还将引入智能配送设备,提高配送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建立健全的配送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配送流程,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标准和规范。

建立配送服务评价机制,及时了解患者对配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配送服务。

最后,我们将加强与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合作。

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定期的配送计划,满足医疗机构的需求。

与药品生产企业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总的来说,药物集中配送实施方案将通过建立统一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网络、引入先进的物流技术、建立健全的配送管理制度以及加强与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合作,提高药物配送的效率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及时获得所需的药物,让医疗更加便捷、高效。

区医院(诊所、养老院)大宗药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区医院(诊所、养老院)大宗药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区医院(诊所、养老院)大宗药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背景在区域内的医院(诊所、养老院)运营过程中,药品的采购和配送是关键的环节。

为了统一和简化大宗药品的采购和配送流程,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的本方案的目标是实现区医院(诊所、养老院)大宗药品的统一配送,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可靠。

方案内容1. 成立区医院(诊所、养老院)大宗药品统一配送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采购、仓储和配送等工作。

2. 制定统一的药品采购计划,根据医院(诊所、养老院)的需求和药品的使用情况,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时间。

3. 与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供应。

4. 建立药品仓储中心,统一管理和存放药品,并确保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5. 设立专门的配送团队,负责将药品按时送达到各医院(诊所、养老院)。

6. 制定配送路线和时间表,确保药品的准时配送,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7. 设计配送流程,包括药品的验收、入库、分发和交付等环节,确保流程的顺畅和准确性。

8. 建立药品追溯系统,记录药品的来源、批次和流向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9.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并妥善处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实施步骤1. 成立药品统一配送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职责。

2.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和配送流程,确保各环节的协同和顺畅。

3. 与药品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确保供应稳定和优惠价格。

4. 建立药品仓储中心,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和安全性。

5. 设立配送团队,进行配送路线的规划和优化。

6. 配置药品追溯系统,建立药品信息的管理和查询机制。

7. 培训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药品配送管理能力和意识。

8. 逐步推行统一配送方案,根据反馈和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预期效果1. 药品的统一配送能够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2. 药品的供应稳定,保证及时供应和质量可靠。

3. 药品的追溯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4. 药品配送流程更加顺畅和准确,降低错误率和延误率。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选择及分类管理规定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选择及分类管理规定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选择及分类管理规定为规范我院药品购销秩序和经营行为,做好四川省药品采购配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4〕384号)、《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执行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精神,制订本规定。

医院药事管理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精神残疾军人服务,遵循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药品供给,保障医疗安全的宗旨,对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药品所属类型、配送企业性质、医院地理位置等进行分类,以充分满足精神残疾军人需求、满足临床用药多样性、实现配送药品的及时性。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分类管理如下:一、崇州市三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配送我院基本药品及急救药品(相对价廉)。

由于医院地处乡镇的位置,该企业配送低价基本药物以及急救药品可以尽快及时到院。

二、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送我院由该企业独家经营的进口、合资或国产品种,以及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四川医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配送我院抗精神病类药物及精神药品,该企业其各类抗精神病药物品齐备,包括临床少用或罕用的品种。

四、四川恒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配送我院医用耗材、检验试剂、放射胶片等,该企业具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配送合法资质。

五、成都市医药工业有限公司,配送我院大容量注射液、活血祛瘀类药品。

六、四川鑫一医药有限公司,为药品生产企业山东齐鲁制药选定的四川独家代理配送企业,经营该企业抗精神病药物。

七、四川康百年药业有限公司,配送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品种以及部分进口药品。

八、四川宏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分公司,配送抗菌药物、活血祛瘀中成药。

九、四川德盛源药业有限公司,为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选定四川独家代理配送企业,配送该企业宁心安神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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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区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比选办法一、原则和方法
根据宣区医改组[2015]1号文件精神,本次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以比选方式,确定供货企业。

强化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鼓励优质企业采用现代物流和信息化手段协助医疗机构提高医院药事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比选范围
面向社会比选药品配送企业二家,作为AA区医疗机构(包括宣城中心医院,AA 区妇幼保健所,AA区血防站地方病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药品带量采购集中配送供应商。

三、配送品种的界定
1、除生物制品(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中药饮片外的所有AA区医疗机构在用的药品。

2、安徽省卫生厅规定的其他网采品种;
3、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商定的品种。

四、药品配送企业的比选条件
1、配送企业须取得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药品配送资质。

2、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3、具备与药品集中供应配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与采购业务能力匹配的仓储、运输,具备覆盖配送AA区域范围的能力,确保随时保障供应。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012年5月1日至今无药品经营不良记录。

五、配送期限
配送期限:1年(以签订配送合同之日起计算)。

配送期限内,如因国家调整政策,
中标配送企业需配合工作,不得以配送期限未满索赔。

六、采购方式
1、联合体的医疗机构分为两个采购包,宣城中心医院为第一包,AA区妇幼保健所、AA区血防站地方病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组成第二包,由二家被选中配送企业共同配送,二家被选中配送企业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2、中标的二家药品配送企业应按药品供应总价的12%比例给宣城中心医院进行销售折让;AA区妇幼保健所、AA区血防站地方病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折让比例为药品供应总价的8%,用于医疗机构的建设及发展。

七、配送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1、被选中配送企业自行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药品配送协议。

2、具有保障药品配送能力,不论采购规模大小,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3、被选中配送企业必须维持AA区医疗机构联合体内所有医院现有药品目录不变,既医院现有药品品种、品规、价格、产地不变,特殊情况更换品种需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决定。

4、被选中配送企业不得选择性配送药物品种,对采购单位所需品种必须按质按量按时配送到位。

5、被选中配送企业不得向他人转让比选项目,也不得将比选项目分包给他人。

6、若被选中配送企业因故退出的,按得分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为保证被选中配送企业向AA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的顺利实施,最终确定为AA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的二家配送企业,须各向AA区医疗机构联合体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万元(保证金由宣城中心医院管理)。

被选中配送企业在收到被选中通知书后七天内一次性缴纳。

8、被选中配送企业须在被选中之日起半年内在AA区注册全资子公司。

八、对配送企业的考核及违约处理
1、自医院发采购计划既日起,五个工作日为一个采购周期,若采购周期内不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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