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文件
成都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信息一览表

185
成华区
成都市建设路街道办
街道办事处
建设南街12
187
成华区
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街道办跳蹬河社区居委会
四川省成都市跳蹬河北路2号
188
成华区
成华区跳蹬河街道办事处治安城管巡逻大队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189
成华区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场街道办事处
四川省成都市青龙场云龙路115号
(028)
正通顺街107
18
青羊区
青羊区府南街办战旗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21
青羊区
成都市光华街道办
(028)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22
青羊区
成都市汪家拐街道办
(028)
横小南街2号
23
青羊区
青羊区太升路街道办事处小关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小关庙后街12
24
青羊区
成都市黄田坝街道办
(028)
经四路138
成都市柳江街道办第五社区公共服务站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56
锦江区
成都佳吉(梨花街办)
(028)
成都梨花街2号
58
锦江区
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办祝国寺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59
锦江区
成都市春熙路街道办
(028)
锦华馆1号
60
锦江区
三瓦窑街道办
岳府街58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61
锦江区
春熙路街道办华兴街社区居委会
150
武侯区
成都市晋阳街道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028)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办发〔2020〕1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办发〔2020〕1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1日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63号)等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市和区(市)县司法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级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本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动态调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成办发〔2017〕3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办发〔2017〕3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7年8月15日市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计结果通报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6〕104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9日
——结束——。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_企业报告(业主版)

2/20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人力资源服务 装卸 搬运 车辆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9 个、5 个、5 个。其中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活动 环境治理业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883.52 万元、786.88 万元、295.00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同比增长:593.5%
平均节支率
3.6%
同比增长:-7.7%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公 司
2.4
TOP3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 成都市鑫耀国汽车
道办事处车辆定点维修
维修有限公司
1.0
2022-08-24 2022-08-24 2023-04-03
TOP4
沙河源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四轮 金牛区人民政府沙
带斗电瓶车项目的比选公告
河源街道办事处
\
TOP5
\
结果公告
2022-12-02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车辆(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 成都市鑫耀国汽车
道办事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维修有限公司
10.0
TOP2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4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6日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步伐,以公园城市建设引领城市有机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世界文化名城的战略定位和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目标,结合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规划及导则,将城市有机更新与公园城市建设、TOD综合开发有机融合,实现城市布局更科学、功能更强、产业更优、品质更高。
第三条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的城市有机更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有机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第五条城市有机更新坚持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产业优先、生态优先。
在挖掘和传承城市文脉的基础上,着力培育特色文态。
依托区域业态本底,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以生态为引领,将公园城市理念融入城市有机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成都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信息一览表

185
成华区
成都市建设路街道办
街道办事处
建设南街12
187
成华区
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街道办跳蹬河社区居委会
四川省成都市跳蹬河北路2号
188
成华区
成华区跳蹬河街道办事处治安城管巡逻大队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189
成华区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场街道办事处
四川省成都市青龙场云龙路115号
180
成华区
成都市跳蹬河街道办
(028)
四川省成都市东篱路29号
181
成华区
保和镇街道办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182
成华区
成都市万年场街道办
(028)
四川省成都市长天路28号
183
成华区
成华区新鸿路街道办事处万年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川省.成都市万年场横街9号附1号
184
成华区
成华区桃蹊路街道办事处怡福社区居民委员会
124
武侯区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办浆洗街社区居委会
(028)
洗面桥东一街3号
126
武侯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致民路街道办事处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1号
127
武侯区
成都市机投桥街道办
草金东路48号
128
武侯区
武侯区红牌楼街道办事处广福桥社区居委会
(028)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广福桥街30号
129
武侯区
正通顺街107
18
青羊区
青羊区府南街办战旗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21
青羊区
成都市光华街道办
(028)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57号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3日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6号)要求,现就我市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大城市细管理”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结合“净洁美好家园,建设宜居成都”行动,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
通过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持久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到“十三五”末,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努力创建“中西部第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
1.完善城市环境治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行业部门职责权限,落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成府发[2010]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成府发[2010]9号](https://img.taocdn.com/s3/m/2ea96d61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81.png)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成府发〔2010〕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4万余名普查工作者一年多的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经济普查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府发〔2008〕28号)精神,为表彰在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决定对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10个先进集体、刘忠等200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五日附件成都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110个):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锦江区地方税务局锦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锦江区统计普查中心锦江区人民政府合江亭街道办事处锦江区人民政府莲新街道办事处青羊区统计局青羊区人民政府东坡街道办事处青羊区人民政府苏坡街道办事处青羊区人民政府草市街街道办事处青羊区人民政府府南街道办事处金牛区人民政府茶店子街道办事处金牛区人民政府荷花池街道办事处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武侯区人民政府玉林街道办事处武侯区人民政府浆洗街街道办事处武侯区人民政府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武侯区人民政府簇桥街道办事处武侯区人民政府金花桥街道办事处成华区统计局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成华区人民政府保和街道办事处成华区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羊街道办事处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龙泉驿区西河镇人民政府龙泉驿区柏合镇人民政府青白江区人事局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青白江区普查中心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红阳街道办事处新都区地方税务局新都区财政局新都区卫星城工业区管委会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新都区新都镇人民政府新都区斑竹园镇人民政府温江区财政局国家统计局温江调查队温江区永盛镇人民政府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办公室中共都江堰市委宣传部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幸福镇人民政府都江堰市玉堂镇人民政府都江堰市聚源镇人民政府都江堰市灌口镇人民政府都江堰市中兴镇人民政府彭州市财政局彭州市九尺镇人民政府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彭州市龙门山镇人民政府彭州市天彭镇人民政府彭州市通济镇人民政府彭州市新兴镇人民政府邛崃市统计局邛崃市财政局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邛崃市固驿镇人民政府邛崃市桑园镇人民政府邛崃市高埂镇人民政府邛崃市冉义镇人民政府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崇州市财政局崇州市道明镇人民政府崇州市锦江乡人民政府崇州市集贤乡人民政府崇州市梓潼镇人民政府崇州市街子镇人民政府崇州市燎原乡人民政府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金堂县统计局金堂县财政局金堂县赵镇人民政府金堂县土桥镇人民政府金堂县三溪镇人民政府金堂县转龙镇人民政府金堂县福兴镇人民政府双流县国家税务局双流县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双流县人民政府西航港街道办事处双流县广播电视台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双流县胜利镇人民政府双流县九江镇人民政府郫县财政局郫县广播电视台郫县郫筒镇人民政府郫县犀浦镇人民政府郫县唐昌镇人民政府中共大邑县委办公室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邑县统计局大邑县经济局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大邑县沙渠镇人民政府大邑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中共蒲江县委宣传部蒲江县财政局蒲江县经济局蒲江县鹤山镇人民政府新津县财政局新津县五津镇人民政府新津县花源镇人民政府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二、先进个人(200名):刘忠沈遂刘飞飞刘琳陈勇军王燕牛克莹钟鸣覃珺刘兰罗宁张岷杨石林鄢小蓉蒋宇李红夏勇罗加伦欧萍刘毅姚艳洪李美菊彭川周纪秀杨志超吴晓丽杨永红易志刚韩明星危丽蒋宁陈文峰谢超宇王勇赵文何小兵王川巫雪松李进郝洁王磊谢丹王维刘桦丁学林李绚戴涛李奇刘春华刘毓苏萍袁永田李佳佳罗娅黄涛冯青高汇李君龙李忠贵刘红英刘佳刘映宇郑朝霞刘鸿潘晓露陈英高泽伟龙渝冬董斌影何斌李宏钦胡磊何昌福洪彬廖锐董敏蒋瑜倪媛姜平严莉魏智嵬王玉魏伟何燕红卢志元徐紫婉廖丹熊勇刘荣陈金秀杨东胡财英黄仁根李康清叶吉富李盛根杨宗华葛川源徐建红王先琼黄永忠邓光斌邹明胡静唐国庆谢强陈余波刘泽辉谢涛刘彬张世萍罗长凤张英 XXX朱务良粟琳俐赵华陈瑛张志强李红霞XXX运卢美刘豪钱书海黄静陈安何江涛张孝锋赵维勇樊光能杨威佘登盛卢方陶邱岚高兴罗苹李海鹰池永惠宋盛琼高树兴包中权冯勇刘锦云曾邦凤彭蓉苏亚莉邓胜利吴文萍付琦罗春玉王艳红代蓉何红霞 XXX 陶琴刘静刘威汪世坤齐霞郭宏彦刘薇周小军李霞苟晓平周建军郭加一黄春燕万婷婷赖珊芮俊胡江文莉刘永双张永汤艳赵芬冯建华宁旺彬钟毓峰曾雪梅陈萍杨开兰张尚凤张海涛宋会军王敏徐鉴王楚江青智余艳汪迎春李恒康杨国玉裴立彭美君熊艳菊任勇胡云清骆毅辉侯学蓉——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文件
沙源街办发〔2009〕58号
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社区工作作风督查方案及考核办法》的
通知
各社区: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队伍管理,增强社区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强化社区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为民、务实的良好风气,结合街道和各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机构:
组长:杨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明渠(调研员)
成员:韩德军(街道党政办主任)
杨林(城管科科长、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倪建英(社事办主任、街道纪工委委员)
李天平(副调研员)
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督查纪律
督查组成员应严格执行督查纪律。
开展督查工作前禁止打招呼,开展督查工作时应客观、公正。
三、督查及考核范围
各社区
四、督查及考核方式
街道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公开检查和街道暗访组每月不定期非公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考核。
五、督查及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1、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借外出之名弄虚作假,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的,被群众投诉或被街道督查组抽查发现一次扣除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分1分。
2、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使用文明用语、接待群众态度恶劣被街道督查组发现或被群众投诉至街道,每次扣除社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1分。
被区级部门发现或被投诉至区级部门,每次扣除社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2分。
被新闻媒体报道或曝光的,每次扣除社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3分。
3、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从事聊天、炒股、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被街道督查组发现或被投诉至街道,每次扣除社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1分。
被区级督查组发现或被投诉至区级部门,每次扣除社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2分。
被区级
以上督查组发现或被新闻媒体报道或曝光的,每次扣除社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3分。
4、社区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因值班人员未落实值班制度,造成重大失误或重大影响的,视情给予扣除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1——3分。
5、各社区涉及被各级督查组督查发现的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由各社区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处理情况报街道办事处纪工委。
六、奖励
年终根据各级监督考核结果,对表现较好的社区视情况给予加1——3分。
二○○九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工作作风督察方案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街道党工委成员。
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2009年7月10日印
(共印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