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应知应会
动火作业监护人应知应会内容

一、动火作业安全监护要点1)环境条件:动火区域能量、物料已有效隔离并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完成上锁、挂签、测试、作业区域警戒隔离;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节假日(包括双休日)、特殊敏感期间,正在运行的装置、罐区及公用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如需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须将动火作业等级相应提高一级。
动火作业前应当清除距动火点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者用阻燃物品隔离;距离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当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者喷漆等作业;距动火点15米区域内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当封严盖实,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不允许有其他可燃物泄漏;铁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者停留时,应当立即停止;距动火点30米内不允许排放可燃气体,不允许有液态烃或者低闪点油品泄漏。
作业时50米内不准有放空或脱水操作。
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不应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现场动火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允许一处动火。
一处动火是指在设备容器内、正在运行的甲类装置内、罐区防火堤内不超过7.5米范围,其余地方原则上不超过15米范围的动火。
2)人员资质:检查焊工、电工资质证、监护人证。
3)作业票据:检查作业许可证、JSA(参与并签字)、动火作业票、气体检测记录、若在带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动火时还应有动火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
4)机具设备:2台及以上完好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便携式检测仪;灭火器或消防车;焊工用面罩、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罩、耳塞、防尘口罩完好,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和附属压力表在有效检验期内,减压阀、皮管、卡箍、阻火器完好;气瓶有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气瓶严禁卧放;氧气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m,两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 m。
作业监护人学习知识

11、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监护现场(要忠于职守),因故不得 不离开时,必须汇报车间,停止作业,回收作业票,并确认所 有作业人员前往安全区域。
12、对于强行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13、作业结束时,要督促作业人员清理现场,防止现场遗留火
种等危险、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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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作业监护人的基本要求:
熟悉本专业安全技术规程, 掌握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能 够识别危险点并采取可靠措 施,及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 为,消除机械、物质或环境 的不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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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业监护行为(八大作业规范)
高处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 用火作业 起吊作业 动土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断路作业 动土作业 其他作业(任何现场作业均要监护)
⑷动火票中,措施落实人员意见栏由工艺人员签字, 可以是值班长、大班长、副主任、主任签字。
⑸节假日期间,装置安全监督意见栏由车间值班人员 签字,批准人意见栏由厂值班人员签字。
⑹30米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30米以上的 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实际危险程度较大时,也可将30 米以下高处作业视为特殊高处作业。
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安全监护要点: ⑴可靠隔离: ⑵切断电源:必须进行 检查确认已断开、上锁、 挂牌。 ⑶空气置换并分析合格: 对涂漆、除垢、焊接等 作业过程中能产生易燃、 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应 加强通风换气,度加强 取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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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罐外监护:
⑸用电安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⑹个人防护
⑺急救措施。
⑻升降机具:
⑼善后处理:作
了解作业人员情况,禁止无证人员进入现场从事检修工 作。
4、严格按照作业票证上的要求和其它检维修施工安全管
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知应会内容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要点1)环境条件:与受限空间相关的能量、物料已有效隔离(优先采用双重隔离),完成上锁、挂签、测试、作业区域警戒隔离;已完成清空(腾空空间)、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中和危害物、置换等方式对受限空间进行清理、清洗;进入前30min内气体检测合格。
2)人员资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应培训并评估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对参与受限空间作业、参与救援的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救援模拟演练,培训在生产单位监督下进行。
3)作业票据:检查作业许可证、JSA(参与并签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气体检测记录、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材料的登记表、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能量隔离清单、作业方案等。
4)机具设备:2台及以上完好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便携式检测仪;救援垫/块、辘轳、担架、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等救援设备;若需强制通风,应使用轴流风机等换气设备;在硫化氢浓度较高或浓度不清的环境中应急作业均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照明应使用电压不大于24 V 且绝缘良好的安全行灯,特别潮湿环境或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大于12 V 且绝缘良好的安全行灯;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机具;用于受限空间内外联系的对讲机、联络绳等;急救箱。
5)关键监控点:受限空间内气体取样应有代表性,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受限空间前首次气体分析必须使用色谱法分析,通知色谱取样前,应由属地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合格。
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应放置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若采用间断性监测,可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间隔不应超过2小时。
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使气体环境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连续监测。
检修高危作业项目安全监护人应知应会

检修高危作业项目安全监护人应知应会一、高处作业篇关键要素:佩戴双钩五点式安全带、持证上岗、户外风速仪检测、警戒线、恶劣天气停工、生命绳1、户外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需配备风速仪等测风仪器设施,随时监测作业现场风速变化。
遇五级以上大风应立即暂停作业。
2、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3、作业期间,作业单位应设监护人员,并与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明确联系方式。
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应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有效培训合格证上岗。
监护人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并中止作业,或由具有相同资格的监护人员监护作业。
4、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的人员应取得政府安全监管主管部门认可的考核发证机关核发的操作项目为“登高架设作业”的高处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
5、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应取得政府安全监管主管部门认可的考核发证机关核发的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高处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
6、高处作业应配备使用符合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吊架、梯子、脚手板、挡脚板、跳板、防护围栏等。
脚手板、斜道板、木板等架板两端必须可靠固定,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7、在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平台或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及沟、坑、槽、深基坑等临边作业应安装防护栏杆,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8、施工升降机、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设施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 的楼层防护门,设置防外开装置。
9、垂直洞口,应根据短边边长,分别采取封堵措施或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
10、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小于 1500mm 时,采用可靠盖板覆盖。
短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 时,设置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监护人管理规范

监护人管理规范一、引言监护人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确保监护人履行其职责,并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制定监护人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护人的定义、权责和管理要求。
二、监护人的定义监护人是指法律上被授予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成年人。
监护人可以是父母、亲属或者法定监护人,他们有责任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和健康发展。
三、监护人的权责1. 生活保障监护人应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确保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包括提供适宜的住所、饮食、衣物和医疗保健等。
2. 教育培养监护人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确保未成年人接受基本教育。
监护人应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鼓励他们参加有益的课外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3. 财产管理监护人需要妥善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保护其合法权益。
监护人应当制定财产管理计划,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财产状况,确保财产不受侵害。
4. 健康保健监护人应关注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
监护人应确保未成年人接种疫苗、定期体检,并及时处理疾病和意外事故。
5. 心理关心监护人应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关心。
监护人应鼓励未成年人表达情感,倾听他们的需求,并匡助他们解决问题。
四、监护人管理要求1. 法律依据监护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监护人应明确自己的权责,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护职责。
2. 信息登记监护人应向有关部门登记自己的身份信息,并及时更新。
这有助于确保监护人的身份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方便相关部门与监护人联系。
3. 监护计划监护人应制定监护计划,明确自己的管理目标和方法。
监护计划应包括生活保障、教育培养、财产管理、健康保健和心理关心等方面的内容,并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监护记录监护人应妥善保管监护记录,记录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情况。
监护记录可以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培养成果、财产管理情况、健康保健记录等,以便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需求和问题。
监护人安全培训教材

监护人安全培训教材本教材旨在向监护人传达有关儿童安全的重要信息,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在监护孩子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一部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作为监护人,我们有责任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安全意识是保护孩子免受潜在危险的基本前提。
以下是几点提醒:1. 时刻保持警惕我们应时刻保持对周围环境的警惕,并密切关注孩子的行为和需求。
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都可能成为潜在危险的源头。
2. 教育孩子认识危险培养孩子的危险意识非常重要。
需要教育他们辨识危险,如火源、陌生人、电器等,并告知他们应该如何应对。
第二部分:居家安全在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中,我们要特别关注居家安全的重要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1. 安全用电确保家庭电线电器的使用安全。
不安全使用电器可能导致电器故障、电击等危险。
2. 防止火灾教育孩子有关火灾的知识,如火的危险性、如何正确使用火源等。
并设置灭火器和报警器以防患于未然。
3. 家庭急救知识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如处理创伤、窒息、中毒等紧急情况,为孩子提供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
第三部分:户外安全户外活动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部分,然而它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风险。
以下是一些建议:1. 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识别交通信号、安全过马路的方法,并时刻监管他们的行动,确保他们在路上的安全。
2. 游泳安全确保孩子在游泳时有人陪同,或者在合适的场所进行游泳活动。
同时,教育他们有关游泳的安全知识,如如何正确使用救生圈、不擅自潜水等。
第四部分:网络安全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也成为孩子们安全的重要方面。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1. 监管网络使用监护人应该密切监管孩子们的网络活动,确保他们不会接触到不适宜的内容,以免受到伤害。
2. 不发布个人信息教育孩子不要在网络上随意发布个人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第五部分:紧急情况处理尽管我们已经做出了各种安全的预防措施,但仍然可能发生紧急情况。
以下是一些处理紧急情况的基本指导:1. 消防演习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以确保家庭成员知悉紧急情况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安全监护人知识培训

监护人的技能要求(一)
◇ 有责任心,并经过安全监护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 了解施工过程,熟悉施工步骤和施工设备、设施 状况。能识别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 ◇掌握所在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设备使用、物料 走向、物料特点和施工作业时生产装置的环境状况。 ◇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方法; ◇ 会使用应急救援器材(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 面具)设施,携带对讲机回应急报警、懂中毒等急救 基本知识;
监护人要求与职责
由生产车间安排技术员以上人员负责现场监护;涉 及两个或以上车间的作业,由负责部门安排专人与 车间共同监护。
职责:
a、坚守作业现场,认真监护,不得擅离监护岗位
b、注意周围环境变化,及时提醒作业人员安全注 意事项;
c、及时提醒作业人员遵守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安 全措施和施工方案;
安全监护人知识培训
二〇一五年四月
现场检修安全理念
◆ 两个愿意 ◆三个结合 ◆四个不干 ◆五个不让干
两个愿意:我愿意接受监督,关爱我的生 命;我愿意监督纠正他人违章行为,关爱他 人生命。
三个结合:派工单、施工方案、作业票证
四个不干:施工作业人员要做到风险识别 不到位我不干,安全措施不到位我不干,票 证不全我不干,监护不到位我不干。
监护人的技能要求(二)
◇监护人接到票证后,应对照票证逐项落实安全 措施是否到位。 ◇监护人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反光背心)。 ◇ 具备异常情况下分析、判断、处理意外事件 的能力。 ◇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岗,确需离开应 叫通知上级领导代替。 ◇监护人在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 认无安全隐患后,进行完工签字。
监护人管理规范

监护人管理规范引言概述:监护人管理是指对被监护人进行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和照料。
一个良好的监护人管理规范能够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发展。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监护人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1.1 监护人应确保被监护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包括提供合理的饮食、住所、衣物等,并保证被监护人的居住环境安全卫生。
1.2 监护人应关注被监护人的教育和学习情况。
他们应积极参与被监护人的学校活动,关注其学习进展,并提供必要的学习辅导和指导。
1.3 监护人应保障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
他们应关注被监护人的身体状况,定期进行体检,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并积极促进被监护人的心理健康。
二、监护人的行为规范2.1 监护人应以身作则,成为被监护人的榜样。
他们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2.2 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人格和隐私权。
他们不应擅自干涉被监护人的私人事务,不得侵犯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
2.3 监护人应与被监护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
他们应倾听被监护人的意见和需求,尊重其个人选择,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三、监护人的知识和技能要求3.1 监护人应具备基本的育儿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了解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能够正确应对儿童的行为问题。
3.2 监护人应具备急救和安全意识。
他们应接受相关的急救培训,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处理意外事故,并确保被监护人的安全。
3.3 监护人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他们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了解最新的育儿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四、监护人的监督和评估机制4.1 社会应建立监护人管理的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可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监护人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
4.2 监护人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和分享经验。
可以建立监护人之间的交流平台,定期组织经验分享会,促进监护人之间的学习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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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风险因素削减措施1 起重伤害风险削减措施1.1吊装前应进行计算,制订吊装措施。
核算被吊物的重量,以便提供正确选择吊装机械、绳索,确定正确的吊装措施,现场吊装作业要严格按吊装方案实施,实施中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吊装措施。
1.2 钢丝绳在使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断丝。
钢丝绳在现场使用中,严禁与带电焊把线、电源线接触。
捆扎吊装绳索必须捆绑结实牢固、平衡,使其吃力均匀,绳索与被吊物采取防滑措施,可进行试吊,看其牢固程度,以防止吊装中滑脱。
1.3起重司机和起重工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
起重工必须熟悉吊装方案、设备性能、操作信号和安全要求,起吊前起重人员必须明确分工,交底清楚,并分头对所负责分工的使用的绳索、卡具及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1.4 起吊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面工作的位置。
若指挥者与起重操作手中间有障碍物,应派专人传递信号,所发出的信号必须准确、清楚。
1.5作业前起重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熟悉吊装现场环境情况。
起吊物件时,起重作业范围要设警戒线,严禁操作人员和行人在吊物下面,防止坠物伤人。
1.6 风力大于5级(含5级)及雷雨天气时,禁止吊装作业。
2 高处坠落风险削减2.1 脚手架施工坠落风险削减2.1.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各项规定。
2.1.2 搭设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低血糖癫痫等不适应其工作的疾病。
2.1.3 施工中搭设的脚手架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搭设,搭设完成后应进行三检制(自检、使用者互检、技术员或安全员专检)各项检查无问题再进行作业。
2.1.4 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把关。
(即安全交底关、材质检验关、尺寸关、铺板关、护栏关、连接关、承重关、上下关、保险关和检验关)2.1.5 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的安全带,且在使用前应进行详细检查。
2.1.6 脚手架下严禁人员停留和穿行。
2.1.7 5级大风以上及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2.1.8 工程临时用脚手架搭设应结实牢固,必须加扫地杆和护腰杆,捆扎的踏板要稳固,上方应与构件固定连接,防止单框重心不稳,而可能出现倾斜和倒塌。
3 触电伤害风险削减3.1 使用的配电箱、配电盘,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焊机房以及储罐内使用的配电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罐体应做接地,使用的电缆要按照有关要求配置,严禁过载使用。
电缆的敷设尽量采用地下埋设,深度300mm以下。
3.2 遇有雷雨天气应停止用电,停雨后,在施工前应由专业电工对所有电缆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无问题后再进行送电作业。
3.3 配电房、配电箱应有警示牌或标志,配电房应设遮拦防护,也可采用隔离棚架、屏障、围栏和保护网等加以保护。
3.4 防护架搭设应牢固,与建筑物拉结时,其高度和宽度应能保护整个操作面。
3.5 如遇特殊情况进行防护有困难时,必须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变更工程地址等措施,否则不允许施工。
3.6 吊装作业时,汽车吊及其他起重设备的臂杆、吊物、钢丝绳等与6kv高压线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必须在高压线路下起吊作业,应设置牢固的隔离防护措施,或改变作业方式,否则不允许施工。
3.7 预防低压线路和设施的触电措施3.7.1 施工现场内建筑物和构架,外侧距6kv以下线路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4m,距管道不小于6m,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7.2 非电工人员不得乱接线路和灯头,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3.7.3 金属照明灯具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室内、室外的高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3.7.4 现场内施工活动电器设备,应设漏电保护器和过载保护器。
3.8 预防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触电措施3.8.1 使用的小型用电机具,应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配置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若采用Ⅰ类电动工具,除采用上述措施外,工具本身还必须做接零保护。
3.8.2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电源线、开关及外壳进行检查,不得有绝缘开裂破损现象,接头要牢固,开关要灵活,通电后要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3.8.3 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结构、罐体作业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配置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时间小于0.1S)禁止使用Ⅰ类工具。
3.9 预防电动设备触电事故3.9.1现场应配有维护电工,应熟悉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和设施,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9.2 进入设备的电源线要达到规范要求,严禁任何带电线路通过设备,防止因绝缘破损而使设备漏电。
3.9.3 当需带电进行试车或检修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并严格执行带电作业安全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移动设备时必须断电。
3.9.4 设备的保护接零(地)应由专门的保护接零提供,连接牢固,不得将设备的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
4 火灾、爆炸风险削减措施4.1 施工作业区、动火区域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气瓶及气瓶笼堆放点应远离动火区域。
4.2 库房的物品应分类堆放,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3 焊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品和杂物,防止因电路引发火灾事故。
4.4 供应库房、器材堆放地及其它指定严禁明火的场所,严禁吸烟、动火。
4.5要严格执行“人走灯灭,人走火灭,使用设备停电。
”4.6 施工现场配足消防器材和设施,器材和设施应定期检查,工具要保持完好状态,并应设置固定地点,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应做到“定人、定机、定期检查”。
4.7装置区的安装现场距原有生产装置较近时,必须设置防火墙、隔离带,施工作业动火前应按规定先办理好动火票,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4.8 高处动火,先移开易燃易爆物品,并防止火花飞溅,并对地沟、阀门井、排污井和低位置的设备、电气、仪表、管道等设施进行遮盖、封闭或冲洗等保护措施。
4.9 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应时刻保持畅通,消防器材的配置应在乙炔笼、焊机棚、施工动火点、仓库及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等极易引发火灾的地方配置灭火器。
4.10 装置内污油井、排污池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用采用防火毡进行覆盖。
5 氧气、乙炔气瓶爆炸伤人风险削减措施5.1 认真定期检查钢瓶试压期限,不合格或过期的钢瓶应停止使用。
5.2 搬运移动气瓶时,应轻装轻移轻卸,严禁在高处滑落或在地上滚动,禁止用起重设备直接吊运,要保护好瓶嘴护帽和瓶体护圈。
5.3 应尽量避免日光暴晒,气瓶与气瓶笼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于10米外,放气不能过快。
5.4 使用前应先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和减压器,如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等则不能使用,检查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5.5 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
5.6 瓶阀或减压器不得沾有油污或带油的破布、手套等擦拧。
5.7 气瓶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5.8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使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止回防止器,乙炔瓶的瓶身应直立,严禁横卧倒置。
5.9 乙炔气瓶气温不得超过300C∽400C,严禁在烈日下暴晒和靠近热源。
5.10 存放乙炔点应通风良好,空饱瓶应分开存放,保持经常检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11 施工过程当中,气瓶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气瓶与动火部位应相距15米以上。
6 施工前暂设及材料吊装运输中砸伤、挤伤风险的削减6.1 暂设用品和机具在运输前,应查看好行走路线,避开障碍物,以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6.2 运输过程中应对搬运的物件分类装卸,吊装完毕的物件应捆绑牢固,防止车辆在行驶中掉落伤及行人和造成车辆损坏。
6.3 在吊装卸车时,对吊卸的物件应捆绑结实,应有专人指挥吊车,信号明确,及时清理吊车范围内的闲杂人员,起吊应平稳,绳索应牢靠。
7 交通事故风险削减措施7.1 车辆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掌握驾驶员的动态,合理调配驾驶员,避免驾驶员过度疲劳。
7.2 教育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7.3 保持车辆完好,经常、定期对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况完好、无故障,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7.4严禁非驾驶员开车现象的发生。
8 作业区危害环境削减措施、干粉、泡8.1.1 在施工前准备好足够的灭火器和防毒面具。
灭火器可采用CO2沫灭火器,同时备好砂土灭火。
8.1.2 设专职人员关注装置区内空气质量及施工区域四周情况,若发现甲醇介质跑、冒、滴、漏情况,闻到异常气味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监火人员及相关人员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用湿布捂住口鼻根据当时的风向向上风处撤离。
8.2 施工区域在装置区内,用防火毡覆盖排污沟和污水井等区域。
8.3 在动火前与车间相关人员沟通,确认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含量,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作业票证是否与动火区域一致。
9 工作许可证制度9.1 应明确甲方工作许可证制度。
如果某项作业或活动是在有可能导致对人员安全和健康、设施和设备产生危害的地方或其周围进行时,则应对此项作业或活动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凡属于工作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各项作业和活动,在未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开始这项作业或活动。
9.2 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许可证的作业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或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违犯。
10 动火作业工作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开始前须获得动火作业许可。
应在现场准备好专门的消防设备或器材。
除直接作业人员外,我方还应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亦可指派一名安全员对我方的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11 挖掘作业风险消减措施11.1 挖掘工作开始前,应保证现场相关人员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
11.2 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挖掘项目,施工区域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生产、机动设备、调度、消防和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11.3 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11.4 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11.5 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
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六应急反应预案1.应急反应小组及反应机构:为了保证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尽量减少事件的发展和扩大,成立应急反应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