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污染管理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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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知识

企业环保知识

企业环保知识
企业环保知识是指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环境的知识体系。

企业环保知识包括以下方面:
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应了解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包括大气、水质、土壤、噪音、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2. 资源利用和节约:企业应学习和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能源和水资源的消耗,并且推行节约型生产方式。

3. 废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企业应了解不同废物的处理方式,包括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4. 环境监测和评估: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监测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和环境质量,定期进行环境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5. 环境教育和宣传:企业应加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培养,提供环保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推行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保认识和意识。

企业环保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提高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手册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手册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手册第一章:引言本手册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并遵守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而编写的。

本手册的目的是为了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以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2.1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2.1.1 设置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

2.1.2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岗位。

2.2 环境保护管理职责2.2.1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并对各部门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和指导。

2.2.2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的员工遵守环境保护规定,并定期向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估3.1 环境影响评估流程3.1.1 在公司新建、改建项目或重大设备更新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形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3.1.2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等内容。

3.2 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3.2.1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3.2.2 对于可能污染环境的设备和工艺,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环境管理4.1 环境监测4.1.1 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监测和数据记录,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4.1.2 环境监测数据应及时报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便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4.2 废物管理4.2.1 公司应分类管理废物,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运输和处置。

4.2.2 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废物处置档案和责任追溯机制。

第五章:环境意识培养5.1 环境教育和培训5.1.1 公司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知识水平。

5.1.2 公司还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3S现场管理知识手册

3S现场管理知识手册

3S学习手册三强企业现场3S管理理论知识及实操培训:1.什么是3S?3S起源于日本,1955年,日本针对自己国家企业混乱的生产环境、经常性的安全事故和成本不断攀升等情况,提出了3S管理,3S即整理、整顿、清扫。

2.3S的定义:对工作、生产现场各物品(主要是机器、设备、产品、材料、工具等)所处的状态不断的进行整理、整顿、清扫及提升人的素养的管理过程。

3.3S的作用:提高效率、确保交期(物品一目了然,寻找方便,使用可靠),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大大降低寻找物品的时间,防止重复购买),通过点检、避免事故(通过每天对机器设备定期、不定期的维护、保养,不断降低机器设备及人的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创造环境、树立形象(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彻底将原来混乱的工作现场打造成规范化、正规化管理模式)。

4.3S的操作步骤:(1)3S整理的定义、作用及操作步骤:整理的定义:①将工作、生产现场的所有物品进行区分,明确要与不要的物品并进行整理。

将有必要保留的物品留下来,将没有用的物品坚决清除出工作现场。

俗称“一留一弃”。

②需要的物品如何处理。

③不需要的物品如何处理。

整理的作用:①节省出更大的工作空间。

②提高工作效率。

③提高产品的质量。

④降低成本和费用。

⑤营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整理的操作步骤:整理工作示意图(1)①分类:将工作、生产现场的物品按型号、规格、种类、合格品、不良品、废品等要求对现场物品进行分类。

②归类:将各种物品按要求进行归类,按照物品的不同种类进行物品的归集。

③制定三个基本标准:A要与不要的基准:本部门要对要与不要的物品进行初步评估,对分类归集的物品进行评估。

整理示意图(2)明确场所遵循的原则◆不用的东西——处理掉;◆不太用的东西——放在较远的地方;◆偶尔使用的东西——安排专人保管;◆经常使用的东西——放在身旁附近;◆需要迅速拿取的东西——放在随手可拿到的地方;◆十分花时间的东西——留下必要的数量。

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

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

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一、目的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和维护,涉及到液态、气态和固态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

三、设施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了解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流程、安全规定和紧急应对措施。

2. 操作人员须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设备参数或操作程序。

3.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定期巡检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情况,并记录运行数据。

4. 对于设备维护保养,需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清洗工作,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5. 对于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操作人员需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排放和倾倒废弃物。

6. 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需立即停机并进行紧急处理,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责任和处罚1. 设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不得有违规行为,一旦发生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相关部门需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处罚。

五、附则本规程由公司环保部门制定并负责执行,对于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培训记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公司将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以适应运行中的实际情况,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环境的安全。

六、生效日期本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公司将重新修订并颁布新的操作规程。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1. 理念和目标,公司将环境保护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在业务运营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法律遵从,公司将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确保在业务活动中不违反任何环境法规。

3. 资源节约,公司将致力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节约,包括能源、水资源和原材料等,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污染防治,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管理。

5. 环境管理体系,公司将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包括设定环境目标和监测环境绩效,以持续改进环境管理工作。

6. 员工参与,公司将鼓励员工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7. 客户和供应商合作,公司将与客户和供应商合作,促进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推广,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

8. 公众沟通,公司将主动向公众传达环境保护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与社会的良好互动。

9. 紧急应对,公司将建立紧急应对机制,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10. 绩效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环境保护绩效,公开环境保护数据,接受独立第三方的评估和认证。

以上是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企业排污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排污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排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排污行为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司工作的员工和承包商,涉及我司的所有排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是我司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员工必须遵守。

第四条企业实行责任制,相关责任人负责确保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排污管理方案和检测分析,对环保相关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排污管理制度,包括:全面排污清单、详细的排污点位、排污物质监测分析、内部审核和监控。

第七条企业应做好排污环节的信息管理,确保排污信息的完整、及时、准确。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排污信息公开机制,对外公布排污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对排污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排污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测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排污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要求,对排放的各种物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物质的达标排放。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排污清单,详细记录各种排放物质的品种、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排污点位管理制度,确保排污点位的准确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排污设备的管理,确保排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排污物质的监测与分析制度,确保排污物质的准确监测和分析。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排污管理的内部审核和监控,做到日常监测、定期检查。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排污管理的外部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排污物质的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环境事故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和救援。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九条对于排放达标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排污管理制度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反排污管理制度,导致环境事故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审核监督第二十二条管理部门应对排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排污管理制度的执行。

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规章

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规章

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规章1. 引言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规章旨在确保企业内部环境的卫生和健康,提供员工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办公场所、工厂和其他经营场所。

2. 一般要求2.1 所有企业应设立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2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专人应制定并执行环境卫生管理计划,包括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2.3 员工应接受相关的环境卫生培训,了解并遵守企业的环境卫生管理规章。

3. 清洁和消毒3.1 所有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公共区域等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2 清洁和消毒工作应使用适当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并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3.3 清洁和消毒工作应记录并保存,以备审查和检查。

4. 垃圾处理4.1 所有垃圾应分类收集和处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物质和普通垃圾。

4.2 垃圾收集站点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4.3 有害物质的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对环境和员工的伤害。

5. 环境检查与监测5.1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专人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监测,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水质和噪音等。

5.2 检查和监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以备审查和检查。

6. 紧急事件处理6.1 企业应制定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故等。

6.2 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应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7. 处罚措施7.1 对于违反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规章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7.2 处罚措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公平、公正地执行。

8. 监督与改进8.1 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环境卫生管理规章的有效执行。

8.2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

8.3 根据监督结果,企业应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9. 结论企业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对于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并不断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企业在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控制措施。

2. 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并设立排放监测系统,定期监测排放情况。

3.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对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并制定相应的节能减排计划和措施。

4. 清洁生产管理制度: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排放物的产生,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资源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对水、能源、原材料等资源的使用量和消耗情况进行监测,并提出相应的节约措施。

6. 废物处理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处理和处置,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7. 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能够应对环境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8. 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的环境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企业环境污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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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染管理知识手册目录企业环境保护流程图 (1)排污费征收流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条款 (6)污染源防治有关知识问答 (8)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5)排污费征收流程文字说明:1、排污申报:通知辖区内一切排污单位按《排污申报表》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2、排污量核定:(1)拟定排污收费污染源监察性监测计划,经审核后交监测站实施;(2)根据监测数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日常现场监督监察记录及有关材料,核定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污量。

3、核算排污费(1)按收费标准和排污单位实际情况,计算各类污染物的排污收费额;(2)根据日常现场监察和有关情况,核算排污费“四项收费”的征收额。

4、依法征收:(1)发出《排污费核定通知书》,限期排污单位7天内缴纳或委托银行收款;(2)对逾期未缴者发出《限期缴纳排污费通知书》;(3)对限期催缴无效者,发出《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5、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复议期仍不缴纳排污费和不履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者,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解缴国库:按规定及时将所征收的排污费全额解缴国库。

7、排污费重新核定:(1)排污种类、数量或浓度发生变化需要减免排污费的,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按规定报批减免;(2)排污量核定有误或排污费核算有误的,由监察人员纠正。

8、排污费减、缓、免:排污单位若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损失的,或者特殊困难申请减、缓、免缴排污费的,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报请批准,在批准缓缴期间内,不再征收滞纳金。

9、总结归档:征收排污费的一切文件资料、票据等均按规定整理归档。

10、缴付方式:排污费按月或季或按年征收,缴费单位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的征收排污费通知书,在7天内到指定的银行交付排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条款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污染源防治有关知识问答1、排放的水污染物达标,是否还要缴纳排污费?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第24条规定“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也就是说,只要排放水污染物,就必须缴纳排污费。

企业通过治理使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免予缴纳排污费。

《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这说明超标排放还要受到处罚,“排污即收费,超标即处罚”是环保法重要原则。

2、企业依法缴纳了排污费,是否发生排污纠纷后还要向受害者支付赔偿费?企业依法缴纳排污费和发生污染后支付的赔偿费用是不同性质的。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此,排污单位由于排放污染物造成了他人的损害,除了缴纳排污费外,还应该向受害者支付损害赔偿费用或补偿费用。

3、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企业怎么办?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之后,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4、《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哪些物质和废物向水体排放?《水污染防治法》己明确规定:①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②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③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④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⑤禁止将含有贡、镉、砷、铬、铅、氟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排放其他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5、《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高污染燃料有哪些?《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高污染燃料(不包括车用燃料)包括:①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或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锯末、稻壳、蔗渣) ;②基础热值超过 /kg,硫含量 (可排放硫含量)超过%的固硫蜂窝型煤;③基准热值超过41840J/kg,硫含量超过%,灰分含量超过%的轻柴油、煤油;④基准热值超过kg,硫含量超过30mg/m3, 灰分含量超过20mg/m3的人工煤气。

6、环境噪声污染是否以超过排放标准为前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也就是说,环境噪声污染是以超标排放为前提的,环境噪声必须超过国家(包括地方)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才能被界定为噪声污染。

7、需要从事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的活动该怎么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9条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因此,需要从事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相关活动。

8、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化”原则是什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

“减量化”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和减小其体积,以及尽可能减少其种类、降低有害成分的浓度、减轻或消除其危害特性。

“资源化”是指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加工、循环利用或其他再利用,使废物经过综合利用之后直接变为产品或转化为可供再利用的二次原料。

“无害化”是指对已经产生又无法或暂时尚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以防止、减少或减轻固体废物的危害。

“三化”原则目前已跨越固废领域,成为环保工作共同准则。

9、什么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由于具有急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和疾病传染性,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紧急或潜在危害的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括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10、国家对危险废物有哪些特别规定?为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管,《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门用了一章作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明确了对危险废物的特别管理制度和措施。

其中管理制度主要有危险废物名录制度、鉴别制度、识别标志制度、行政代执行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分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

管理措施主要有运输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的无害转用管理措施,对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培训考核措施、施工防范措施等。

11、国家对电子废物如何进行管理?为了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国家环保部制定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电子废物禁止露天焚烧和直接填埋;电子废物必须在专门作业场所进行拆解。

从事电子废物的拆解,除了要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外,环保部门还要对从事电子废物拆解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建立名录并进行公布,只有被列人名录(包括临时名录) 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才可以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未取得经营权的,将依法取缔、没收工具设备,处以罚款等。

12、企业改制后,环境污染责任由谁承担?《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对环境的污染。

企业在履行法定环保义务过程中,发生了改制,例如被其他公司合并,改成有限责任公司。

在此情况节,环境污染防治责任由谁承担呢? 《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第180条和第185 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公司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因此,企业因改制或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原企业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依怯应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13、环保守法证明怎么办?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4、什么是清洁生产审核?它的目的是什么?清洁生产审核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算及符合环境保护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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