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案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案目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和监督。
方案内容1.设立独立的评价机构:成立专门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构,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实施评价工作。
2.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成果和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3.收集评价数据:通过各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包括项目预算和实际支出、项目进展和成果等信息,为评价提供依据。
4.进行绩效评价: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绩效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果。
5.沟通反馈和调整: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资金使用策略和项目实施方案。
6.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对评价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方案优势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评价结果,发现并优化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不合理之处,从而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2.促进财政支出的公开透明:通过评价工作,使财政支出的决策和使用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增加社会监督和信任。
3.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评价结果,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加精准地投入到优先领域和重点项目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能力,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力。
5.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评价结果,鼓励创新和改革,推动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提高项目效益和社会影响。
参考资料1.国家财政部网站:[2.《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南》,财政部出版社,2020年。
该方案旨在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通过建立评价机构、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数据等措施,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方案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优势,有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方案实施步骤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方案的顺利实施,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确定需要评价的财政资金项目和范围,包括各部门的预算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财政绩效评价是指对政府的财政活动进行综合评估和监督,以实现资源分配的合理化和财政管理的高效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以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财政目标的实现。
二、评价指标体系1. 收入评价指标•收入增长率:比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
•财政收入结构:评估各项收入在总体收入中的比重。
•税收征管水平:衡量税收征管工作的效果和税收合规情况。
2. 支出评价指标•政府支出结构:评估政府支出在各项支出中的比重。
•效益评价:评估政府支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财政投资效益:评估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和回报情况。
3. 债务评价指标•债务规模:评估政府债务的规模和债务负担。
•偿债能力:评估政府偿还债务的能力和稳定性。
•债务结构:评估政府债务在不同类型债务中的比重。
三、评价方法和流程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
评价流程如下:1.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目标、指标体系和时间安排,确定数据来源和评价方法。
2.数据收集和整理:收集相关数据、文件和资料,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类。
3.数据分析和比较: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较不同时间段或不同地区间的差异。
4.结果评估和报告编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财政绩效进行评估,撰写评价报告。
5.结果反馈和改进措施: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四、评价应用和监督机制评价结果可以用于改进财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指导政策决策和提高政务透明度等方面。
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以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五、预期成果通过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成果:1.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政府支出的效益。
3.加强财政监管和风险防控,降低债务风险。
4.提升政府的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5.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进步,财政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绩效评价旨在评估财政部门的绩效表现,为财政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效益提供依据,推动财政体制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化。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制定一套科学、客观、可操作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部门的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评价对象本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将对所有财政部门进行评价,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
三、评价指标体系1.总体目标:评价财政部门的整体绩效表现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
2.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门的职能和任务,设定相应的绩效目标,如提高财政收入、控制财政支出、改善财政结构等。
3.绩效指标:制定一系列能够客观衡量财政绩效的指标,如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支出占GDP比例、财政盈余占GDP比例等。
4.权重设定: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设定相应的权重,确保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四、评价方法1.数据收集:收集财政部门的各项数据,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结余等。
可通过财政部门的财务报表、财政统计数据和法定报表等途径获取。
2.数据分析: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财政部门的绩效表现。
采用统计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指标的变化和趋势进行分析。
3.问题识别: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如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等。
4.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财政部门,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应包括绩效评价的结果、问题识别的分析、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等内容。
五、评价周期和频次1.评价周期:为保证评价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议将评价周期设为一年,即每年对上一年度的财政绩效进行评价。
2.评价频次:每年对财政绩效进行一次评价,确保财政部门的绩效能够得到全面、准确的评估。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1.决策支持:评价结果可作为决策者制定财政政策和方案的依据,为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支持和指导。
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财政绩效评价方法财政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政策、财政工作以及财政支出的效果进行客观、系统、全面的评估和监测。
财政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应该基于评估目的、数据可获得性、评估对象的特殊性等因素。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1.财务指标评价法财务指标评价法主要通过对财务报表进行定量分析,从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方面评价财政绩效。
主要评价指标包括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支出规模、财政赤字和债务状况等。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数据可靠性高,具备客观性,能够对财政绩效进行直观的量化评价。
但是,财务指标评价法忽视了财政工作的非财务性影响因素,仅仅从财务角度看问题,并不能完全全面评估财政绩效。
2.效果评价法效果评价法主要关注政府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的实际效果。
这种方法通过设计评价指标、采集数据、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获得相关信息,以实证研究的方式进行评价。
效果评价法的优点是能够全面考虑政策的效果,从多角度对财政绩效进行评价。
但是,由于数据获取的困难和评价过程的复杂性,效果评价法往往耗费人力和物力。
3.成本效益评价法成本效益评价法主要通过分析财政支出与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评估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益。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进行财政预算安排和决策。
成本效益评价法的优点是能够客观评价财政支出的效益,并且对于资源有限的财政部门来说,可以帮助选择最佳的项目和政策。
但是,成本效益评价法的缺点是需要准确衡量社会效益,而这往往是一个困难的问题。
4.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将多种评价方法综合运用,对财政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方法,综合考虑财政绩效的多个方面。
综合评价法的优点是能够充分考虑财政绩效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从而得出更全面的评价结论。
但是,综合评价法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并且在指标选择和权重确定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综上所述,财政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可以更好地同时评估财政绩效的财务、效果和成本效益等方面。
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的逻辑与方法

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的逻辑与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专项政策在经济调控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如何评价财政专项政策的绩效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逻辑和方法两个方面探讨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的相关问题。
一、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的逻辑1.1 绩效评价的重要性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对于政府部门和公众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政府通过对财政专项政策的绩效进行评价能够及时发现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另公众也能够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政策的实际效果,增强对政府决策的信任和认可。
1.2 绩效评价的逻辑框架在进行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时,需要建立相应的逻辑框架。
逻辑框架应当包括政策目标、政策实施和政策结果三个方面。
具体而言,政策目标指的是政府制定该专项政策的初衷和预期结果;政策实施则包括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过程;政策结果则是政策实施后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
通过建立清晰的逻辑框架,能够有助于对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进行科学评价。
1.3 绩效评价的逻辑链条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需要构建清晰的逻辑链条。
在评价过程中,需要明确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的关联性,分析政策实施的具体过程和中间环节,最终评价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影响。
通过建立完整的逻辑链条,能够较为全面地评价财政专项政策的绩效。
二、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的方法2.1 定性方法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可以采用定性方法进行分析。
通过文献综述、专家访谈和案例分析等途径,深入挖掘政策实施的影响和效果。
定性方法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政策的实际情况,为政策绩效评价提供重要参考。
2.2 定量方法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也可以采用定量方法进行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和模型分析等手段,对政策实施的影响进行量化评估。
定量方法能够客观地反映政策的实际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3 综合方法在实际评价过程中,财政专项政策绩效评价也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相结合的综合方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或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由财政部门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这些资金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共服务改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为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对其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意义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可以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浪费、低效等问题,进而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2、优化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结果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帮助政府在未来的资金分配中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将资金投向更需要、更能产生效益的领域和项目。
3、增强责任意识对资金使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来说,绩效评价是一种监督和约束机制,能够促使他们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4、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通常用于提供公共服务,通过评价其绩效,可以了解公共服务的提供情况和质量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1、投入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资金按时到位率、资金投入规模等,主要反映资金的投入情况和及时性。
2、过程指标涵盖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管理规范性、项目管理科学性等方面,用于评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水平和规范性。
3、产出指标例如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完成时间等,着重考察项目的实际产出成果。
4、效果指标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以衡量资金使用所带来的综合效果和影响。
5、满意度指标通过对受益对象的调查,了解他们对资金使用效果的满意度,这也是评价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参考。
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方法1、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资金投入与产出的成本和效益,以判断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比较分析法将实际绩效与预定目标、同类项目或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差异和原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一、引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和衡量,旨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目的1、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2、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促进政府管理水平的提升。
3、为决策提供依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三、评价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和方法应具有科学性,能够准确反映财政支出的绩效。
2、公正性原则评价过程应客观公正,不受主观因素和利益关系的影响。
3、系统性原则综合考虑财政支出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
4、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和方法应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和实施。
四、评价对象和范围1、评价对象涵盖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支出项目。
2、评价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
五、评价内容1、目标设定审查财政支出项目的目标是否明确、合理、具有可衡量性。
2、资金投入评估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及时性以及投入的规模和结构。
3、项目管理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等。
4、产出成果衡量项目的实际产出,包括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
5、效益实现分析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六、评价指标体系1、共性指标适用于所有财政支出项目的通用指标,如项目合规性、资金管理规范性等。
2、个性指标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目标设定的特定指标,如教育项目的入学率、医疗项目的治愈率等。
评价指标应具有明确的定义、计算方法和权重设置。
七、评价方法1、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评估其投入产出比。
2、比较法通过与同类项目或历史数据进行比较,评价项目的绩效。
3、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的各种因素,找出关键因素。
4、公众评价法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绩效的意见和满意度。
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方法

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方法引言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是指对一个组织或部门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它们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和期望。
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不仅能够帮助组织或部门发现问题,还能够促进组织或部门的发展。
本文将对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的方法进行介绍。
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支出和收入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政府是否达到了既定的财政目标和期望。
财政绩效评价有两种方法:预算绩效评价法预算绩效评价法是通过比较预算制定时设定的目标和实际运行时达到的结果来对财政绩效进行评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制定预算目标和计划。
2.收集财政数据。
3.对财政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
4.评价绩效。
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通过对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对财政绩效进行评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定项目的成本和效益。
2.比较成本和效益。
3.计算成本效益比率。
4.评价绩效。
部门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评价是指对一个部门或单位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它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和期望。
部门绩效评价有两种方法:结果绩效评价法结果绩效评价法是针对部门或单位最终实现的结果进行评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定目标和期望。
2.分析和评价实际结果。
3.评价绩效。
过程绩效评价法过程绩效评价法是对部门或单位运行过程中的流程和方法进行评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定目标和期望。
2.分析和评价运行流程和方法。
3.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4.评价绩效。
结论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方法是评价一个组织或部门的运行状况的重要途径。
通过对财政绩效和部门绩效的评价,可以帮助组织或部门发现问题,进而推进组织或部门的发展。
财政绩效评价有预算绩效评价法和成本效益分析法两种方法;部门绩效评价有结果绩效评价法和过程绩效评价法两种方法。
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对于组织或部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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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
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条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
第九条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重点对贯彻中央重大政策出台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以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支出为重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条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三章绩效目标第十二条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填报。
预算部门年初申报预算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将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绩效目标。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六)其他。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
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
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同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一并批复,作为预算部门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四章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第十八条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相关性原则。
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
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
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
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
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十九条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一)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
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业绩评价指标。
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
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一)计划标准。
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
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
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
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比较法。
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
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
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
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拟定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对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四条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落实财政部门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组织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进行规范,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二)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三)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四)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五)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六)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七)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八)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九)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预算部门年度绩效评价对象由预算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也可由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等相关原则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实施再评价,参照上述工作程序执行。
第六章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第二十八条财政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绩效报告,绩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基本概况,包括预算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预决算情况、项目立项依据等;(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四)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五)说明未完成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基本概况;(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六)评价结论及建议;(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条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预算部门应当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十一条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具体格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章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第三十二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予以表扬或继续支持。
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当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十五条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各地区、各预算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5]86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1.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参考)3.财政支出绩效报告(参考提纲)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