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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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程: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1-02-25

深圳惠程: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1-02-25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对公司 201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报告期内关联方交易为公司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及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购买房产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经认真核查,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2、2010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批准公司与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他增资方签署《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合同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对长春高琦的增资增加了长春高琦的注册资本金,有利于长春高琦的未来发展。

(2)本次增资价格以评估价4.8874元为基础,经长春高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后确定的4.88元为增资价格,本次增资行为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对深圳惠程、其他增资方及深圳惠程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性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2010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1)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巨额冲销动因研究——来自沪深两市2007—2010年的经验证据

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巨额冲销动因研究——来自沪深两市2007—2010年的经验证据
滑 之 间 的 关 系 , 来 演 变 到 研 究 自愿 性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与 巨 后
假 设 三 : 事 长 与 总 经 理 的 两 职 合 并 假 设 。根 据 现 代 董
额 冲 销 之 间 的关 系 问 题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文 献 主 要 有 : oe 管 理 制 度 , 事 长 主 要 处 理 董 事 会 的 日常 事 务 以 及 代 表 公 Mo r 董 ( 9 ) 过 研 究 发 现 : 理 当局 的 人 事 变 动 经 常 会 引 起 减 司 签 署 文 件 , 总 经 理 则 根 据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管 理 公 司 的 经 1他 经 管 而 少 收 益 的 选 择 性 会 计 决 策 。 D a g l( 9 8 通 过 对 企 业 控 营 管 理 事 务 。两 者 岗 位 的 分 离 有 利 于 发 挥 各 自 的 专 业 性 , ene 18 ) o
越 多 , 事 越 有 充 足 的 时 间 执 行 其 监 督 职 能 , 事 会 活 动 就 董 董 越 积极 。基 于 以 上 事 实 提 出 : 事 会 的 开 会 次 数 与 巨 额 冲 董
销 负丰关 。 H
3 2 研 究 模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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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是 指 企 业 通 过 合 法 但 不 合 理 的 自愿 性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来 为 府 和 公 众 面 前 显 露 暴 利 , 不 会 在 其 股 东 面 前 显 现 巨 额 亏 也 自己的盈余管理 服务 。其 主要 方 式有 三种 , 别是 : 了防 损 , 于 以 上 事 实 提 出 : 业 的 规 模 与 巨 额 冲销 负 相 关 。 分 为 基 企 止 企 业 收 益 的 巨 大 波 动 而 进 行 的 收 益 平 滑 行 为 ; 了 达 到 为 假 设 二 : 计 意 见 影 响 假 设 。 由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可 能 对 审 当 年 最 低 配 股 , 发 股 票 而 进 行 的 政 策 诱 增 行 为 ; 了 做 大 操 纵 利 润 的 非 正 常 自愿 性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发 表 保 留 意 见 , 增 为 而 本 年 亏 损 以使 未 来 实 现 扭 亏 而 进 行 的 巨额 冲销 行 为 。 本 文 上 市 公 司 为 了避 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相 关 机 构 的 处 罚 , 时 也 同 主 要 针 对 巨额 冲 销 行 为 进 行 研 究 。 为 了 在 广 大 中 小 股 民 和 社 会 公 众 面 前 树 立 良 好 的 公 司 形

惠程科技: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惠程科技: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主要经营指标与2018年对比情况1、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2.45%,主要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产品上线时间推迟、业务规模下降、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6.6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哆可梦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3、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34.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哆可梦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4、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9.73%,主要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哆可梦收入业务规模下降、业务推广费相应减少所致。

5、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3.6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4.2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电气业务及互联网文娱业务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进行电气产品技术升级和精品游戏研发创新所致。

7、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03.5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哆可梦项目并购贷款及流动贷款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小但同比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从而科目重分类、并且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赞信基金”)出资份额对外转让的股权转让款从而相应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98.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从而科目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所致10、其他收益:其他收益同比增长37.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享受进项税加计扣除政策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下降88.6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出售从而相应公允价值损益转出所致。

股份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使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性并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财务报告。

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第三条会计政策。

本办法所称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下发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二)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三章变更决策程序第五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分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和自主变更会计政策。

第六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应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负责事项研究、草拟有关方案和专项分析报告等文件;与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广西证监局等监管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咨询沟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贯彻执行。

惠程科技: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惠程科技: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公告编号:2020-054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WAN XIAO YANG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WAN XIAO YA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全资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辞任董事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WAN XIAO YANG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WAN XIAO YANG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01,929,568股的0.18%。

辞职后WAN XIAO YANG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WAN XIAO YANG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WAN XIAO YANG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1。

深圳惠程: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2010-04-20

深圳惠程: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2010-04-2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对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此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能够更好地体现独立董事付出的劳动,保证责、权、利的一致性。

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天培詹伟哉潘成东
签署日期:2010年 4 月 19日。

深圳惠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惠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深圳惠程股票代码:002168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匡晓明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投资大厦***股份变动性质: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7月11日1 /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惠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 12目录第一节释义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附表: (11)3 / 12第一节释义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4 / 12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匡晓明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20***************国籍:中国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投资大厦***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其他: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深圳惠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7

深圳惠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7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0-036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于2010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 4 人,董事长吕晓义、董事任金生、独立董事潘成东因事不能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采用通讯的方式参与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议以现场及计名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惠程高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王斌先生签订协议购买其出资的议案》鉴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惠程高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高能”)股东王斌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从惠程高能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王斌先生签订协议购买其在惠程高能的 50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购买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与王斌投资惠程高能的出资价格一致。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王斌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完成购买王斌先生在惠程高能的出资后,惠程高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为了能更加合理、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模具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相符合,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模具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申请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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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模具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申请会计政策变更。

我们一致认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客观合法,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王天广潘成东朱天培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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