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3]6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11.19【实施日期】2013.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64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为全面总结近年来上海高等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精神,我委决定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评奖工作依照《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和《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意见》(附件1)开展。
二、请各高校按规定的申报额度(具体详见附件2),集中报送教学成果奖相关材料,包括:1.学校正式推荐公文1份(应推荐成果为本学校一等奖及以上项目)2.《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3.《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4)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5份(电子版为PDF格式)4.教学成果若包括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1本(套),且出版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须满两年.5. 学校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6,电子版为Excel格式)6. 光盘1张(刻录有上述2、3、5材料电子版)三、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12月13日9:00-16:00,报送地点: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联系人:傅建勤、赵丽霞,联系电话:23116727、23116731。
2016-2017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

附件2“2016-2017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评选及申报要求一、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评选条件1、本协会会员单位且具有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能履行会员义务;2、遵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遵守行规行约,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自觉维护行业利益,重视社会效益,热心支持公益事业;4、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5、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进,重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6、企业工程监理业务为主营业务之一,工程监理经济技术各项指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7.提供优质的工程监理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主满意度高;8、2016年以来所监理的工程至少获得一个省部级或地市级“优质工程”类奖项;9、所监理的工程自2016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处分;10、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1、在我协会会员单位(申报单位)任职满3年;2、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3、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2016年以来无不良记录、责任事故和有不良社会影响的质量投诉;4、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强,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能力突出;5、监理业绩突出,成效显著,获得业主的好评,2016年以来担任总监的工程至少获得一个省部级或地市级“优质工程”类奖项;6、恪守职业操守,清正廉洁。
三、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1、在我协会会员单位(申报单位)任职满3年;2、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上海监理工程师(JS);担任监理工程师满三年;3、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2016年以来无不良记录、责任事故和有不良社会影响的质量投诉。
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指南和申报书

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指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前言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于1996年设立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每年在全行业范围组织评选工作,得到广大咨询单位的支持和重视,申报成果的质量逐年提高,有很多高质量、高水平的优秀咨询成果获奖。
但也有部分咨询单位由于对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的要求不了解,使所报成果失去了获奖机会。
根据以往报奖成果在申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我们编写了《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指南》。
该书除汇集了中咨协会有关评奖的制度及评审工作办法,新修订的申报书表样及填报说明和要求外,还提供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报告、研究报告等三类成果申报书的示范文本,以便于各申报单位填报时参考。
本书的编写工作得到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石化分会、有色金属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我们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政策研究部二○○二年三月于北京目录一、申报书1.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表样) (1)2.申报书填写要求及说明 (8)3.申报材料要求及说明 (9)二、申报书示范文本1.可行性研究报告类 (11)2.规划报告类 (19)3.研究报告类 (27)三、评奖制度1.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条例 (35)2.关于《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条例》的解释 (40)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学术委员会章程 (43)4.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工作办法 (45)5.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专家组初评意见表 (47)6.申报成果打分表 (48)7.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预审单位名单 (49)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成果名称申报单位— 1 —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请留两个,电话号码前请加区号。
— 2 —。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制度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制度一、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设业的迅速增长,工程咨询行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咨询是指在工程项目前期规划、中期设计和后期实施阶段,对工程项目所需的技术、管理和经济等方面进行咨询服务,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安全、高效地实施。
因此,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工程咨询成果,是促进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评选目的为了激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和专家团队不断提高咨询服务水平,推动我国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和创新,特制定本评选制度。
三、评选范围本评选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工程咨询机构和专家团队。
评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工程前期规划咨询成果;2. 工程中期设计咨询成果;3. 工程后期实施咨询成果;4. 工程项目整体管理咨询成果。
四、评选标准本评选制度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咨询成果进行评选:1. 技术创新:评估工程咨询成果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性;2. 服务质量:评估工程咨询成果是否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了预期目标;3. 经济效益:评估工程咨询成果是否在实施过程中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4. 环境保护:评估工程咨询成果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各类工程咨询机构和专家团队可通过报名或推荐的方式提名参评的工程咨询成果;2. 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工程咨询成果进行评审,并评定获奖成果;3. 公示阶段: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项和荣誉证书;4. 颁奖仪式:举行颁奖典礼,为获奖机构和专家团队颁发奖杯和奖品,并接受表彰。
六、评选奖项本评选制度设立以下奖项:1.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从提名的工程咨询成果中评选出若干获奖成果;2. 技术创新奖:表彰在工程咨询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创新性的成果;3. 服务质量奖:表彰在工程咨询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成果;4. 经济效益奖:表彰在工程咨询中实现较好经济效益的成果;5. 环境保护奖:表彰在工程咨询中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成果。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14•【字号】沪决咨奖委[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3】1号)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6月起组织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
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
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评奖活动将进一步面向社会研究机构及人员。
3、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进一步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发展献计献策。
申请评奖的成果,是指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其中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相关的长三角、长江流域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综合处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第七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综合处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第七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22•【字号】•【施行日期】2009.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综合处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第七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通知,第七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奖范围: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完成的,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应用;或虽未被政府部门采纳,但具有正确性,若被采纳能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可以申报本届成果奖。
凡是已经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可以申报。
二、申报类别:奖项设置两类: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
我委机关人员申报内部调研成果奖。
协会、研究所及其它非政府单位申报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
各申请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奖项。
三、申报方式:本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
分两类:我委机关人员登录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站填写评奖申请书(注:公务网站为内部网站,不能由因特网登录;我委的上网接点设在23楼信息化处,请申报人员至该处上网填写),并将申请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成果摘要电子文本上传网上申请系统。
经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申请书,将申请书一式4份,申报的成果、成果摘要和采纳证明等附件一式3份交综合处,由我处统一交至评奖办。
协会、研究所及其它非政府单位通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互联网站评奖系统申请(),为便于我委了解情况,请在申报结束后,将相关资料电子版抄送综合处。
四、申报时间:网上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7:00纸质材料交综合处的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7:00五、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字数约3000字,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内容摘要、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时间,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
上海市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

上海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成果名称申报单位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团体会员证书登记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编号其他主要完成单位成果起止年月自年月至年月申报等级项目密级本项目曾获奖励情况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奖励等级授奖部门本项目主要完成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工作单位申报单位情况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内容提要提示:内容提要部分需简明扼要介绍成果背景,工作过程,500字以内。
成果特点及申报奖励理由提示:叙述成果特点及申报奖励的理由,需参照《上海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制度》中所列的评奖标准,直叙在报奖成果中所做的咨询工作特点,要有利于评审专家和评委通过申报书,了解申报单位咨询工作的优秀之处。
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理由充分,特点突出。
1500字以内。
(请参考《07版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指南》所提供的可研报告、规划报告、研究报告等三类成果申报书的示范文本)审批(核准)意见摘要(审批意见为上级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此项专题研究报告不填)审批(核准)单位批准文号批准文件标题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意见摘要(此项专题研究报告不填)单位名称时间摘要评价、鉴定意见摘要(此项专题研究报告填写)单位名称(或专家姓名、职称、单位)时间摘要其他摘要:(如项目进展情况;成果采纳或效益证明的单位名称及内容摘要等)申报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怎样写内容提要提示:内容提要部分需简明扼要介绍成果背景,工作过程,500字以内。
1、内容提要2、成果特点3、研究维度4、社会效益和影响5、可操作性6、应用范围广泛。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上海市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申请的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上海市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申请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21•【字号】沪建管函〔2015〕38号•【施行日期】2015.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上海市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申请的函沪建管函〔2015〕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的文件精神,对照实施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的各项基本条件,经研究,本市已经具备开展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基础,现将《上海市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工作情况报告》随函上报,并向贵司提出本市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的申请。
此函,盼复。
附件:《上海市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工作情况报告》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附件:上海市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工作情况报告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的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的要求,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推动职业标准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推进落实了相关工作。
现报告如下:一、建立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机制(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我委分管建筑业的裴晓副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教育培训的刘千伟总工担任副组长,委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和委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科技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