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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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实务一点经验和体会

仲裁实务一点经验和体会

仲裁实务一点经验和体会仲裁实务是指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实际操作过程。

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实务在商业和民事领域中被广泛应用。

在长期从事仲裁实务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首先,对于仲裁实务而言,熟悉仲裁法律和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了解仲裁法律和规则可以帮助解决人员对案件的处理有一个明确的框架和依据。

对于仲裁员而言,需要熟悉国际和国内主要仲裁机构的规则,并了解一些国际仲裁公约的适用条件。

对于代理人而言,需要熟悉仲裁程序的规则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代理当事人的利益。

其次,仲裁实务中的证据收集和调查非常关键。

在仲裁程序中,证据是案件解决的基础,因此需要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安全性。

当事人需要积极收集证据,并准备详尽的证据材料。

仲裁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和引导当事人收集和提交适当的证据。

此外,仲裁员也需要了解证据的认定标准和规则,以便公正地评估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第三,仲裁实务中的听证会是决定案件结果的关键环节之一、在听证会上,当事人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提出证据和证人。

仲裁员需要维护听证会的秩序,并确保各方有平等和公正的机会发表意见和辩论。

在我的实践中,我发现仲裁员的主新职责是保持公正和独立,同时也需要及时准确地控制和引导听证会的进程。

最后,仲裁实务的结果需要通过仲裁裁决来确定。

仲裁裁决是仲裁员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最终决定,并对裁决结果负责。

在裁决时,仲裁员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并根据仲裁规则和适用的法律作出公正和合理的裁决。

在我的实践中,我体会到裁决的过程和结果需要具备透明和合法性,以便使当事人和仲裁界对结果产生信任和接受程度。

总的来说,仲裁实务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领域。

在实践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仲裁的知识和技巧,并提高了解决争议的能力。

通过了解仲裁法律和规则,收集和调查证据,主持听证会和作出裁决,我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促进争议的解决,并维护仲裁制度的公正与合法。

国际商事仲裁诉讼实务

国际商事仲裁诉讼实务

国际商事仲裁诉讼实务1. 介绍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国际商业争议的常用方式,它为当事人提供了独立、公正和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本文将探讨国际商事仲裁诉讼实务的相关内容。

2. 仲裁协议2.1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在国际商事合同中,当事人通常会在合同文本中约定仲裁条款,以规定任何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的事项。

这些仲裁条款应当明确规定仲裁庭的成立方式、仲裁程序和适用法律等内容。

2.2 独立仲裁协议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签订独立的仲裁协议,单独约定将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这种独立仲裁协议可以独立于任何合同存在,因此即使合同无效或终止,仲裁协议仍然具有约束力。

3. 仲裁程序3.1 仲裁庭的成立一般而言,仲裁庭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

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仲裁庭的人数和人选,也可以委托仲裁机构来指派仲裁员。

3.2 证据交换在仲裁程序中,相关当事人需要及时交换证据。

与诉讼程序不同,仲裁并没有强制性的发现程序,因此当事人需要自行采取行动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3.3 仲裁听证会仲裁听证会是仲裁程序的关键环节,当事人通过提供证据和陈述意见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仲裁庭会对双方当事人的观点和证据进行审理,并最终做出裁决。

4.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终结果,它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约束力。

根据《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在签订国家之间具有国际承认和执行的效力。

5. 仲裁裁决的执行5.1 申请执行一旦获得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相关国家的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裁决书以及与裁决相关的其他文件。

5.2 强制执行制度世界各国都设立了强制执行制度,以确保仲裁裁决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

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执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

6. 仲裁与诉讼的比较6.1 速度和效率相比于传统的诉讼程序,仲裁通常更为迅速和高效。

仲裁不受法院繁忙的日程安排和法官数量的限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来安排听证会和决策时间。

6.2 法律适用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

劳动争议仲裁法律实务

劳动争议仲裁法律实务

劳动争议仲裁法律实务在现代社会中,劳动争议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为解决劳动争议,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解决途径,也是劳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就劳动争议的定义、仲裁程序及相关法律进行探讨。

一、劳动争议的定义劳动争议是指雇员和雇主之间,或者雇员之间在劳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矛盾、分歧、纠纷的解决过程。

根据不同的国家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的范围可能略有不同。

在我国,劳动争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劳动报酬、工时、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解除等。

这些是劳动关系中容易引发纠纷的方面,也是劳动争议仲裁实务中常见的争议问题。

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 提起申请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等。

仲裁申请通常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提出,逾期将可能影响申请的受理。

2. 受理审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申请进行受理审查,验证申请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必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

受理审查的时间通常不长,但是对于申请人来说,需尽快提供需要的证据和材料,以确保申请得到妥善处理。

3. 仲裁调解在受理审查通过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会进行调解。

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庭的调解,达到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目的。

调解的结果应及时制作调解书,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4. 仲裁裁决如果调解未能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将进入裁决阶段。

仲裁庭将进行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裁决书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 温和执行劳动争议仲裁的最终结果是裁决书,对于裁决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决,各方应积极履行义务,确保裁决的执行。

若一方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相关法律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主要程序和原则,包括仲裁适用范围、仲裁受理条件、仲裁庭组成等。

知晓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程序和实务

知晓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程序和实务

知晓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程序和实务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商事纠纷的频率也逐渐增加。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被广泛采用。

本文将介绍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程序和实务,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领域。

一、仲裁协议的签订国际商事仲裁的第一步是签订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种约定,用于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

仲裁协议可以是独立的协议,也可以是合同中的条款。

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当事人需要明确约定仲裁的地点、仲裁机构和适用的仲裁规则等事项。

二、仲裁申请的提起当发生商事纠纷时,一方可以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在仲裁申请中,申请人需要详细描述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仲裁条件。

三、仲裁庭的组成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的组成非常重要。

根据仲裁协议的约定,仲裁庭可以由一名仲裁员或多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员通常具有丰富的法律和商事经验,他们将独立、公正地审理纠纷,并作出裁决。

四、证据的交换和听证会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有权交换证据。

证据交换可以包括书面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交换证据的目的是让双方了解对方的主张和证据,以便做出合理的辩护和回应。

此外,仲裁庭还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

五、仲裁裁决的作出在仲裁程序结束后,仲裁庭将根据所掌握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不受上诉,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或请求司法审查。

六、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最后一步。

根据《纽约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规定,仲裁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强制执行力。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以实现其权益。

总结起来,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程序和实务包括仲裁协议的签订、仲裁申请的提起、仲裁庭的组成、证据的交换和听证会、仲裁裁决的作出以及裁决的执行。

多方当事人仲裁实务问题与应对策略

多方当事人仲裁实务问题与应对策略

多方当事人仲裁实务问题与应对策略一、背景介绍当事人在商务合作中常常会遇到纠纷,而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

然而,多方当事人参与的仲裁案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多方当事人仲裁实务问题及相应的应对策略展开探讨。

二、多方当事人仲裁实务问题1. 多方案件的复杂性- 在多方案件中,往往涉及多个当事人,案件事实复杂,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给仲裁程序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 多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立场,可能在案件结果上存在分歧,增加了调解和解决的难度。

2. 仲裁程序中的合并和分开审理问题- 多方案件涉及多个合同或是多种法律关系时,仲裁庭需要考虑合并或分开审理的问题。

- 合并审理可能会增加案件的复杂程度,分开审理可能会导致工作量加大。

3. 裁决的执行问题- 多方当事人的仲裁裁决可能会导致一方不愿意履行裁决,执行难题在多方案件中更加凸显。

-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仲裁裁决认可度和执行力也可能带来问题。

4. 案件保密性- 由于多方案件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案件保密性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 如何平衡多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案件保密的需要是一个挑战。

5. 法律适用问题- 多方案件中可能涉及跨国事务或是多重法律关系,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适用问题。

- 不同法律制度的差异和冲突可能增加案件的复杂程度。

三、多方当事人仲裁应对策略1. 制定清晰的仲裁条款- 在商务合作中,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条款,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适用法律等,尽量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 对于多方案件,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更需要考虑多方利益,预留解决争议的空间。

2. 谨慎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 对于多方案件,选择一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并选派具有丰富跨国案件经验的仲裁员非常重要。

- 仲裁员的公正、独立和专业素质对于多方案件的裁决结果至关重要。

3. 主动调解解决争端- 多方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可以主动提出调解意愿,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减少时间和成本的消耗。

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1(总分49,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在仲裁中,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如果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 )。

SSS_SINGLE_SELA 裁决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意见做出B 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C 应当重新组成仲裁庭D 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分值: 1答案:B2.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裁决执行的申请: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 )。

SSS_SINGLE_SELA 2年B 1年C 6个月D 3个月分值: 1答案:B3.在仲裁中,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 )。

SSS_SINGLE_SELA 必须签名B 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C 在仲裁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不签名D 在首席仲裁员同意下可以小签名分值: 1答案:B4.下列纠纷中可以依照《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SSS_SINGLE_SELA 婚姻纠纷B 收养纠纷C 合同纠纷D 继承纠纷分值: 1答案:C5.下列关于申请仲裁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SSS_SINGLE_SELA 有仲裁协议B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C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D 仲裁委员会同意受理分值: 1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1.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

SSS_MULTI_SELA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B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C 熟悉本案当事人、代理人D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分值: 2答案:A,B,D2.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包括( )。

SSS_MULTI_SELA 约束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B 限制当事人和解C 排斥司法管辖权D 授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分值: 2答案:A,C,D3.仲裁中证据保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简介

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简介

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简介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公正及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特殊且重要的意义,在律师、仲裁机构等领域具有良好的职业前景。

回应中国仲裁事业迅猛发展的人才需求,结合仲裁运行的特殊规律,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立足仲裁秘书、仲裁律师、仲裁管理与监督人员等仲裁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体系化、科学化、专业化建设,旨在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仲裁基本理论,熟悉仲裁实务规律、思维方式、执业方法和技能,坚守仲裁职业伦理,能独立从事各领域仲裁实务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

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导师组现有导师24人,其中教授17名,副教授7名。

多数教师兼具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仲裁实务经验,许多教师还具有国外学习或交流经历。

法律硕士(仲裁实务方向)的培养方案针对本科为法学和非法学的研究生分别设计,培养目标紧扣国家仲裁发展与学生就业的现实需要,除统一开设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程,还专门开设有《中国仲裁制度》《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仲裁秘书理论与实务》《仲裁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理论与实务》《仲裁实践前沿专题》《民商事仲裁律师实务》《仲裁庭
审实务》《仲裁沟通艺术》等专业特色课程。

《仲裁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仲裁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仲裁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一、《仲裁法律实务》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231210(二)课程英文名称:Practice of Arbitration(三)开课对象:法学院专科专业(四)开课性质:本课程是法学院专科专业的专业选修课,是一门法律实务性课,它概括性介绍了仲裁事务的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基本工作方法,通过学习和训练,学生能够了解并掌握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规程,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能力。

在课程体系上,该课程以学生系统学习实体法和程序法为前提。

在教与学的方法上,它以实训为主要特征。

(五)教学目的: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仲裁制度的基本内容,尤其是了解并掌握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认识这些制度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2、能够运用这些具体的法律制度和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3、通过实训,掌握从事仲裁工作的基本技能、经验,熟悉办理案件的流程和技巧。

4、根据所理解和掌握的知识,以及办案经验,深入认识这些法律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完善我国仲裁制度进言献策。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以概括的方式介绍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内容。

具体包括:仲裁范围、程序、基本类型、原则和效力等。

(七)教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分配学时数:32学时学分数:2学分学时分配:(八)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与实训并重为教学方式。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上课纪律、讨论活动表现等。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第一章仲裁制度概述教学要点:理解仲裁制度的概念、原则、特点、类型与效力教学内容:第一节仲裁制度概念与特点第二节仲裁原则第三节仲裁类型与效力第二章仲裁机构教学要点:掌握仲裁机构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理解各种仲裁机构的设置原则;了解国内外主要商事仲裁机构设置。

教学内容:第一节仲裁机构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第二节各国仲裁机构的设置原则第三节国内外主要商事仲裁机构的设置第三章仲裁事项教学要点:理解各国仲裁事项的不同立法;掌握我国各类主要的仲裁事项;结合我国《仲裁法》重点掌握我国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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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实务一、仲裁范围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二、仲裁时效所谓仲裁时效,指劳动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就争议的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的时间段。

当事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做出了具体说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债务或者承诺支付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

——双方未明确债务偿付期限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解除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案例链接46岁的宗某原是沈阳某仪器厂工人,1999年4月,其因打架斗殴被“教养”期间,妹妹没有征求哥哥的意见,就替其兄办理了失业手续并一直代领失业救济金。

1999年11月,宗某“教养”结束后自己继续领取失业金。

2001年,他又找到原单位要求继续上班被拒绝。

2004年7月,宗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超过时效没被受理。

于是,宗某把原单位告到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原单位恢复与自己的劳动关系或者买断工龄。

法院认为,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宗某在1999年11月领取失业救济金时,就已经知道自己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宗某直到2004年7月才申请进行仲裁,早巳超过了仲裁时效,故驳回宗某的诉讼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预交仲裁费,接待人对申诉书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范围和管辖权限的,填写《立案审批表》后报批立案。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诉书7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7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仲裁员接到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应按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仲裁员工作职责》对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查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在7日内制作调解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达双方当事人。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仲裁员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开庭前4日,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回避(所谓回避,是指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因为某些原因可能不能公平、公正地进行仲裁,而要求其不参与该案审理的制度)的请求,若有请求,则告知其在开庭前一天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请求回避,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并将仲裁庭组成人员以,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5.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10日内制作仲裁文书,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核准,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一方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临时中断),并需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查同意。

仲裁时效中止不应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有时当事人可能由于特殊原因而超过了申诉时效,对于这种情况,仲裁委员会会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而产生的情况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

“其他正当理由”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因生病而延误了时效等。

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三、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即申请人依据仲裁协议,将已发生的争议正式提交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

首部应写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标题,争议当事人姓名(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应包括请求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尾部包括:申请书提送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申请时间。

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物证、出证名称与件数。

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仲裁请求时要做到明确、具体、合法合理、考虑周全;介绍所依据的事实时,应阐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纠纷发展的过程,争议的焦点,对方应当承担的责任等,自己有责任的亦应提到;申请人在举证时,要列举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的对象,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提交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证人应说明证人的姓名及住所。

下面是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例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诉人:陈××,女,37岁,天宇丝织厂固定工,住××市××路1号,电话号码:××××××××。

被诉人:天宇丝织厂,地址:XX市XX路35号,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吴××,天宇丝织厂厂长。

请求事项:1.撤销天宇丝织厂对我的除名决定,恢复我的工作。

2.补发工资、津贴等计人民币×××元。

3.由天宇丝织厂承担仲裁费用××元。

事实和理由:我于××××年×月×日囚涉嫌盗窃天宇丝织厂白丝,被××区公安分局收容审查。

期间,厂方以“陈××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为由,对我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

现经公安机关审查,证明我是无罪的。

之后,我数次回厂要求上班,厂方均不予接受。

自审查结束至今,我已有1个多月不能上班,工厂也未发给工资和津贴等,致使我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我认为,公安机关已证明我无罪,而天宇丝织厂以我犯了盗窃罪将我除名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在我被收容审查期间,天宇丝织厂将我除名,也不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中关于对职工除名的相关规定。

为此,特申请仲裁,恳请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人:陈××××××年××月××日附件:1.申请书副本1份2.××区公安分局“关于排除陈××盗窃嫌疑证明书”1份3.因被除名而损失的工资、津贴清单1份四、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

案例链接孟女士于2002年1月到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002年3月,她被确诊怀孕,2002年11月生产并依法休产假。

产假结束后,该会计师事务所以其所在部门效益不好为由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于哺乳期内(2003年6月起)停发其工资,停付其各项保险。

孟女士不同意,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于7月份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原单位补发其2003年6月至7月的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及赔偿金,并报销孕、产期的医药费。

该会计师事务所辩称,孟女士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孟女士的工资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所在部门支付的,完全属于部门经理的个人行为,所以孟女士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

庭审中,孟女士向仲裁庭出具了银行工资单、住房公积金转移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住院费及检查费收据等证据后,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支持了孟女士的主张。

对于事实劳动关系,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

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维权的难度因没有书面合同而加大。

所以,除了要有利用法律规定最大限度维权的意识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比如发生争议之前就要注意搜集原先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要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比如你要求单位尽快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你填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证明等。

第三,要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

第四,取得上述证据后,你可以提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第五,鼓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调查确认,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有的还可处以罚款。

这个程序的好处在于劳动者不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避免了用人单位的报复;行政执法时间较短;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去查处,劳动者则可以就其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投诉:劳动监察人员在行动探究与实践1.请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举办系列讲座,介绍有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及劳动仲裁实务等方面的知识。

2.学校可组织同学旁听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过程,并组织模拟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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