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省级临床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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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试验室基础标准医学检验试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疗、管理、预防和诊疗或健康评定相关信息为目, 对来自人体标本进行临床检验, 包含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验等, 并出具检验结果, 含有独立法人资质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 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 应该参考病理诊疗中心基础标准。

二、科室设置包含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

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 以及辅助检验部门和消毒供给室(能够设置也能够委托其她医疗机构负担对应服务)。

三、人员(一)最少有1名含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最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其中最少有1名含有副高以上、 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该有对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疗项目试验技术人员应含有产前筛查与诊疗对应资质。

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 最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 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 最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设置试剂室、辅助检验和消毒供给室, 应该配置对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该制订人员培训考评与继续教育相关制度和实施统计。

四、房屋和设施(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 房屋应该含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关键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 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 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 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对应工作区域, 步骤应该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 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 满足污物和污水消毒和无害化要求。

深圳市中南试验室建设工程有限企业是一家长久研发生产试验台, 通风柜, PP通风柜, 药品柜等试验室家俱厂家, 总结不一样经验教训, 吸收了中国外优异技术, 依据用户实际情况打造业内最具性价比,专业从事试验室整体计划设计装修, 试验室通风系统整体计划, 试验室升级维护, 无菌试验室, 试验室净化, 洁净项目, 企业本着“质量为本, 诚信经营, 不停创新”标准, 为用户营造安全舒适试验室环境试验室缔造者。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一、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

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

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深圳市中南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长期研发生产实验台,通风柜,PP通风柜,药品柜等实验室家具的厂家,总结不同的经验教训,吸取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打造业内最具性价比,专业从事实验室整体规划设计装修,实验室通风系统整体规划,实验室升级维护,无菌实验室,实验室净化,洁净项目,公司本着“质量为本,诚信经营,不断创新"的原则,为客户营造安全舒适的实验室环境实验室缔造者。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一、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二、科室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

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三、人员(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

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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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中心评分细则

临床检验中心评分细则

临床检验中心评分细则一、基础条件设施与环境:检查实验室的设施是否齐全、现代化,环境是否整洁、符合卫生标准。

设备配备:评估实验室设备的先进性和完整性,是否满足临床检验的需要。

信息化程度:考察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包括数据管理、报告生成等方面。

二、医疗技术队伍人员配置:评估实验室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包括人员数量、职称结构、专业背景等。

技术培训:检查实验室人员的技术培训情况,包括定期技术培训、进修学习等。

团队协作:评估实验室人员之间的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医疗服务能力检验项目覆盖:评估实验室能够提供的检验项目种类和覆盖范围。

检验速度与准确性:考察实验室的检验工作效率和结果准确性。

应急响应能力:评估实验室在应对突发事件(如疫情、自然灾害等)时的快速响应能力。

四、医疗质量状况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质量控制:评估实验室日常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

不良事件处理:考察实验室在处理检验不良事件时的态度和措施。

五、科研与教学科研能力:评估实验室在科研方面的成绩和贡献,包括发表论文、承担课题等。

教学能力:考察实验室在医学教育(如实习、进修等)方面的表现和贡献。

六、生物安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执行。

实验室安全操作: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范遵守情况。

应急处理能力:考察实验室在应对生物安全事件时的快速响应和处理能力。

根据以上六个方面的评分细则,可以对临床检验中心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为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

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

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深圳市中南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长期研发生产实验台,通风柜,PP通风柜,药品柜等实验室家具的厂家,总结不同的经验教训,吸取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打造业内最具性价比,专业从事实验室整体规划设计装修,实验室通风系统整体规划,实验室升级维护,无菌实验室,实验室净化,洁净项目,公司本着“质量为本,诚信经营,不断创新”的原则,为客户营造安全舒适的实验室环境实验室缔造者。

医疗机构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目录一、诊疗科目 (2)二、科室设置 (2)三、人员 (2)四、房屋和设施 (3)五、分区布局 (3)六、设备 (4)七、规章制度 (5)八、其他 (5)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

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

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9.04•【字号】苏卫医[2006]91号•【施行日期】2006.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6〕9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厅研究制定了《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医学检测中心”原则上应设置在省会城市或省辖市,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一规划,合理设置。

二、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要求,由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进行设置审批,并按照开展的项目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医学检测中心”的名称由省卫生厅核准。

三、加强对“医学检测中心”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证检测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附件:《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江苏省卫生厅二○○六年九月四日附件:医学检测中心基本标准(试行)一、机构设置1、医学检测中心指以诊断、预防、治疗人体疾病或评估人体健康提供信息为目的,对取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病理学等检验的独立法人医疗机构。

2、医学检测中心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开展的项目进行注册登记。

接受医疗机构提供的人体标本开展临床检验工作,提供其检查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包括结果解释和为进一步适当检查提供建议。

3、科室设置:专业科室至少设有标本接收登记室、标本准备室、信息资料室,检验实验室至少设有临床血液体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病理学等专业中的3个以上科室。

二、人员配备至少有30名卫技人员。

其中至少有25名具有检测士(包括研究系列、医师系列)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其中中级以上14人,含副高以上4人)。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第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 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 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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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省级临床检验中心)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临床化学室、临床免疫室、临床微生物室、临床血液、体液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2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检验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主管检验师(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三、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

四、设备:
与地市临床检验中心基本设备相同,并增加以下设备:
(一)基本设备:
低温冰箱1/10万分析天平
高速离心机二氧化碳培养箱
超净台紫外分光光度计
教学显微镜复印机
幻灯机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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