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会《税法》讲义_061_1013_j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一章(4)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一章(4)第四节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一、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相关链接】纳税人与负税人;直接税与间接税
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四、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五、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2015注会《税法》--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知识点:征收管理(新) 具体内容: 1、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3、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 日内申报纳税;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 纳税; 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 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购买之日”是指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 进口之日”是指报关进口的当天。
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
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国务院规定的减免税: ✓ 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 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 ✓ 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 汽车 ✓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例题•计算题】某人2015年1月份购买一辆小汽车自 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购车款项117000元,另支付给销 售厂商代收临时牌照费550元、代收保险费1000元(使用 委托方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000元, 车辆装饰费340元,请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计税依据=(117000+2000+340)÷ (1+17%)=102000(元);
(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 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 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三章(1)(2)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三章(1)(2)第三章消费税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的税目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一)烟子目: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及酒精子目: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金基、银基、铂金、钻石、钻石饰品等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基、银基、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不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2015年5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十三章(3)

2015年5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十三章(3)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
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税务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税务行政管理权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
税务行政诉讼解决的争议发生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因税款征纳发生的争议,复议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且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有()。
(2007年考题改编)
A.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冻结其存款的行为
B.税务机关逾期未对其复议申请做出答复的行为
C.税务机关对其所缴纳的税款没有上交国库的行为
D.税务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答案】AB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有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不需要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因税务机关原因致使当事人逾期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不得超过2年的整体时间段中,在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的15日内。
15年注会考试税法基础班刘颖讲义_018_0213_j

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P93中间(6)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①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②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O“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P93【例2—7】某国际运输公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该企业2014年3月实际发生如下业务:(1)该企业当月承接了3个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确认的收入60万元人民币。
(2)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期末留抵税额为15万元人民币。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退税额【答案】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60×11%=6.6(万元)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5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6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6.6(万元)退税申报后,结转下期留抵的税额为8.4万元。
教材例题——P93,例2-7【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的特殊提示】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计算出的差额部分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即:如果退税率等于征税率,出口商可得到全部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的退还。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的计算方法【关于免退税的要点归纳】【例题】某外贸公司3月份购进及出口情况如下:(l)第一次购电风扇500台,单价150元/台;第二次购进电风扇200台,单价148元/台(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一章(2)-(3)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一章(2)-(3)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主义——立法角度(1)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2)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3)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2.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1)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2)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十三章(1)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十三章(1)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第一节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一)法定原则法定依据;法定机关设定;法定机关实施;法定程序实施。
(二)公正、公开原则处罚规定公开;处罚程序公开。
(三)以事实为依据原则(四)过罚相当原则(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六)监督、制约原则【知识点】: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4种(仅限于此4种)。
【辨析1:责令限期改正VS行政处罚】(1)性质不同: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行政命令。
(2)内容不同:责令限期改正是对违法行为后果及其行为本身的纠正;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纠正和制裁往往是需要同时实施的)。
(3)形式不同:责令限期改正包括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等。
【辨析2:收缴或者停售发票VS行政处罚】(1)收缴或者停售发票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2)作为一种间接强制执行形式,目前《行政强制法》没有规定,属于特别法规定的间接强制执行类型(2012年新增)。
【解释】“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是多选题的绝佳出题点,有两个方向的干扰选项:(1)属于行政处罚,但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如警告、行政拘留;(2)税务机关常为的,但并非税务行政处罚的相关措施,如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收缴或者停售发票、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VS吊销税务许可证)、停止抵扣(VS停止出口退税权)、加收滞纳金(税款征收措施)等。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税法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税法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考试科目之一,也是考生们备考中的重点之一。
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部分涵盖了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的主要内容和税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在本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部分的内容。
首先,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部分对税法的基本概念进行了介绍。
税法是一门研究税收法律规定和税务管理的学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税法的基本概念包括税收的定义、税法的特征、税法的功能和税法的基本原则等。
这些基本概念的理解对于理解和掌握税法的内容至关重要。
其次,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部分详细介绍了税法的主要内容。
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法的法律层级、税法的税种、税法的税收制度和税法的税收管理等。
税法的法律层级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这些法律规定了税法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
税法的税种包括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和资源税等,每种税种都有其独特的法律规定和征收方式。
税法的税收制度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税务主体直接向纳税人征收,间接税是指税务主体通过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间接征收。
税法的税收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检查和税务处罚等,税务管理的规定和程序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
最后,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部分还介绍了税法的实践应用和税收政策等内容。
税法的实践应用是指税法在实际税收征收和税务管理中的应用情况,包括税法的执行、税务的征收和税务的监督等。
税收政策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对于税法的实施和税收的征收具有重要影响。
税收政策的内容包括税收的税率、税收的免征、税收的减免和税收的优惠等。
综上所述,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部分涵盖了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的主要内容和税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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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一、居民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
(一)税额式减免优惠(免税、减税、税额抵免)
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P29 0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P290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注意P291范围);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P299
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P290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和结转5年的所得税);P297,注意增值税的处理:
投资额不包括该购置设备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例题1·多选题】企业取得下列各项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林产品的采集所得
B.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
C.香料作物的种植所得
D.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所得
【答案】AD
【例题2·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购买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该设备应符合的条件是()。
A.用于创业投资
B.用于综合利用资源
C.用于开发新产品
D.用于环境保护
【答案】D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例题3·单选题】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获利年度
B.盈利年度
C.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D.领取营业执照年度
【答案】C
【例题4·单选题】2014年某居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己知该企业2012年亏损40万元,2013年所得20万元。
2014年度经审核的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2014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6.83
B.8.83
C.9
D.10
【答案】C
【解析】考核亏损弥补、税收优惠、税额计算。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应纳税额=[60-(40-20)]×25%=10(万元)
实际应纳税额=10-10×10%=9(万元)
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年可抵扣进项税,设备投资额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如果取得普通发票,则实际应纳税额=10-11.7×10%=8.83(万元)。
(二)税基式减免优惠(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
1.用减计收入的方法缩小税基的优惠: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按90 %计入收入)。
P297
2.用加计扣除的方法减少税基的优惠: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50%扣除);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
P294-296
3.用单独计算扣除的方法减少税基的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P296
①享受主体:创投企业
②投资对象: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③投资期限:两年以上
④抵减所得:按照投资额的70%抵减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⑤抵减所得的年份: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起,不足抵扣的可加转以后年度抵扣。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2013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4年12月31日。
甲企业2014年度经营所得50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500
B.360
C.350
D.300
【答案】B
【解析】该企业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70%=14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00-140=360(万元)。
4.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影响税基: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P296
【特别提示】加速折旧的新增规定(新增)
时间条件: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
——所有企业的加速折旧新规定
——特殊企业的加速折旧新规定
注意:有限制性的规定
(1)所有企业的加速折旧新规定
加速折旧方法:
①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②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特殊企业的加速折旧新规定
适用行业(6个):①生物药品制造业;②专用设备制造业;③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④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⑤仪器仪表制造业;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加速折旧方法: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限制性规定
企业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
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上述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案例】甲制药企业外购一台乙企业使用过3年的生产设备,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计提折旧,甲企业对该设备的最短折旧年限是:
(10-3)×60%=4.2(年)
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
(三)税率式减免优惠(减低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29 1
2.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300
3.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300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292
【特别提示】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实质上是要满足四方面的条件(有变化)
:
必备条
件
要求
企业性质是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不能是非居民企业
盈利水
平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
数
工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不超过80人资产总
额
工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不超过1000万元税基式减免与税率式减免混合发挥作用: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变化)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正确的是()。
A.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B.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70%在当年及以后应纳税额中抵免
C.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设备投资额10%抵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工资的50%加计扣
除
【答案】A
二、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P298
优惠种类具体规定
减按低税率在我国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的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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