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造价中的现场签证管理
浅谈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控制

产能经济325浅谈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控制吕大娥 杨 玎 黄薏宸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摘要: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是工程中较为常见的一项内容,文章就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产生的原因及有效控制的措施等做叙述。
关键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控制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1-0325-01一、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内涵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竣工投产期间内,因设计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改变。
设计变更按照变更内容或金额大小分为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改变了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工程规模、建设标准等原则意见,或单项设计变更投资增减额超过20万元的设计变更(单项设计变更是指某单一事项引起的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
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审批单。
非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由施工、监理或业主项目部等提出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交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审批单后进入审批流程。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除设计变更外,其他涉及工程量增减、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约定发承包双方需确认事项的签认证明。
现场签证按金额大小分为一般签证和重大签证。
重大签证是指单项签证投资增减额超过10万元的签证(单项签证是指某单一事项引起的签证);一般签证是指除重大签证以外的签证。
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并出具现场签证审批单。
二、引起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原因引起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原因有发包人、设计及其它不可预见的情况。
如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建设要求,或者对项目进度有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削减工期。
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深度不深,滥用通用图纸,导致与实际工程不符。
由于外省设计院及地市公司设计院承接项目逐渐增多,存在对本省常规做法不熟悉、技术水平有限、设计转包造成管理失控等情况,导致工程量清单审查难度加大,设计变更及签证数量增多。
浅谈工程建设中的甲方现场管理

2 . 3综合管理及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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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材 21 年第 3 00 期
综合论述
2 .综合管理 .1 3
( 资 料的 管理 。 8 ) 督促 监理 和施 工单位 做 到必要 文字
要 ( 在 合 同管理 上下 功夫 , 1 ) 这对 今后 的工程 施工 进 展 存 档 , 有 良好 的档 案 管理制 度 。工程 档 案 资料 随 进度 单 不要 是否顺利 , 甲方 是 否能主 动掌 握施 工 单位 及分 包单 位 至 同时进 行 , 项 工程 完 毕后 就 进 行 单项 工 程验 收 ,
1甲方职责
甲方职 责主 要包 含 以下 个 内容 : L 图纸 审核 ; 督 监
工程质 量 ( 包含 材料质 量的控 制) 进 度 、 价 ( 、 造 主要包 含
工序、 关键 工 艺 的施 工知 识, 只要 这 样才 能通 过管 理监 理 而达 到控 制质量 , 因为大部 分的 甲方工程 师在 这方面
有相关 技术水平 的各专 业工程师 来完成 。
实 际情况 处理 , 要变 更的必 须 向上 级汇报 并提 出 自己 需
( 在 工程开 工前 , 2 ) 甲方~ 要组织监 理 公司 的技术 的建议 。 定 ( 安 全 的控制 : 5 ) 安全 这项 工 作要 常抓 不懈 , 而且施 部对 设计施 工图进行全 面 的审查 , 发挥监 珲公 司现场 管 理 的经 验 , 优于 施 工 的设计 提 出合 理化 建议 , 对 减少 影 工 和监 理 单位 都 必须 高度 重 视 且都 必须 设专 门的安全
一
2甲方现场管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浅谈⼯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现场签证办理程序及流程 效益最⼤化永远是企业的追求。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低中标、勤签证、⾼索赔”,有效的办理⼯程签证是施⼯企业赢利的有效途径。
⼀、⼯程签证的适⽤范围⼯程签证是按照施⼯承包合同的约定,由建设、监理、施⼯单位等就施⼯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相关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作、额外费⽤⽀出的补偿、⼯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等,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承包⼈应发包⼈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作或⾮承包⼈责任事件发⽣时,承包⼈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提出现场签证。
⼯程签证适⽤如下范围:1、适⽤于施⼯合同范围以外零星⼯程的确认;2、在⼯程施⼯过程中发⽣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程量;3、⾮施⼯单位原因导致的⼈⼯、设备窝⼯及有关损失;4、符合施⼯合同规定的⾮施⼯单位原因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5、确认修改施⼯⽅案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6、⼯程变更导致的⼯程施⼯措施费增减等。
⼆、依据标准合同⽂本需要办理签证的种类及对应的合同条款1.⼯期签证:11、12、13、142.质量签证:15条3.隐蔽、试运⾏签证:16、17、18条4.发包⼈(监理⼈)责任签证:8、24、25、26、27条5.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停⽔、停电)签证:23、25条6.材料验收签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品牌):27、28条7.变更签证:29、30、31条8.竣⼯(包括⼯程、资料验收、结算)签证:32、33、36条9.违约签证:35条10.不可抗⼒签证:39条11.现场不利条件签证:43条12.其它签证:包括补充条款、专利技术、特殊⼯艺、合同解除等。
三、办理⼯程签证的程序⼯程签证由承包⼈的项⽬经理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向项⽬监理部提出。
同时提交“⼯程变更签证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或“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返⼯重做的应有现场实体照⽚。
(⼀)、建设⼯程合同⽰范⽂本专⽤条款对⼯程变更的规定:1、施⼯中发包⼈需对原⼯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形式向承包⼈发出变更通知。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规定

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签证、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的现场签证和工程联系单管理,便于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以及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与成本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的增加;由没有主合同的施工队组实施的工作为零星工程,亦按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一签证的范围凡发生无施工图纸、整改通知、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程都应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经各有关方面人员签字,手续齐全的签证即可作为单项工程结算的依据;一般情况按如下进行处理:1可以办理的施工签证1、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非正常施工条件下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2、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中未包括但按规定允许计算的各项费用;3、设计变更、材料更改、代用造成的工程量变化;4、可调整的合同约定可以增加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费用;5、可调整的合同中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6、受我司委托,在合同范围以外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7、由于我司、设计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8、按照合同及工程惯例,本应由主合同的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因故改由甲方安排另一承包方完成的工作;9、承包单位因自身利益受损向另一承包单位索赔而需证明的事实;2不能办理的施工签证1、施工合同内容、标底、施工图纸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批准的工程量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经包含的内容;2、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包干支付的有关事项;3、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4、施工单位因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的损失;5、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的损失;6、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7、虚报工程内容增加的费用;8、施工单位为创品牌工程、业绩工程增加的费用;9、施工单位为增加利润提出的要求;10、因施工单位责任所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11、施工图会审后,施工单位因未认真审查图纸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增加的费用;12、与工程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13、第一条1点可以办理签证之外的内容;二、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1、施工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要求: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应采用专用规格式样,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编号登记管理按公司的要求进行填写;签证或工程联系单资料应齐全,说明清楚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时间、内容、具体部位、范围、原因、项目、数量、费用等,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情况并附上必要的签证原始记录及现场描述图包括具体尺寸,如有图纸的应标明图号及图纸名称,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内容必须表达清楚、准确、完整、客观,空白处必须用“/”结束;2、材料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1工程使用的全部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及我司指定使用的材料,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样板、价格,经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共同签证方能使用,否则,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予结算;2每次主材出入库,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入库清单交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签证;入库和出库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必须同施工图中实际工程量基本相符,否则定为以次充好,不予结算;3施工单位必须按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材料和正规渠道进货,货不对版的,不得用于工程上;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或材料变更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送工程部后报总工办、成本管理部、采供部、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及审定;3、工程施工进度的签证;工程部、施工方和监理方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如实、详细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月1日应填报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5日填报当月工程施工形象进度给我方现场施工代表与监理共同签证后,报送工程部经理审核,并送我司总工办、分管副总经理、成本管理部、审计部备案;4、设计变更需要签证的,应根据设计部门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内容办理现场签证手续;5、零星点工及机械台班签证的规定:1原则上应避免点工的签证,签证应尽量以工程量的计量签证为主,确实需要点工签证的应严格把握尺度;2施工单位在要求签点工时或在工程签证涉及点工签证时,应书面详细说明理由;零星点工及机械台班签证应根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参加人数逐日记录,当天出具签证单,由监理工程师、现场工程师与工程部经理共同核实;三、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权限各部门及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公司的工程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权限规定执行,如有施工合同的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1、施工条件变化或设计变更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权限在施工中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或设计变更或由于我方提出的更改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变更,由各有关单位提出书面变更要求,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1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1000元以下且对工程整体影响较小的变更,由施工方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同监理、我司工程部作现场核实后,由施工方提交签证文件或工程联系单盖章签字,经监理签字盖章送我司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签字,成本部审核后报分管工程副总签字后方可有效;2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在大于1000元小于3000元以下且对工程整体影响较小的变更,由施工方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同监理及我司工程部、总工办、成本管理部现场核实后,由施工单位提交签证文件或工程联系单经监理、我司现场代表、工程部经理、总工办、成本管理部签字后送分管工程副总、常务副总经理审定签字后方可有效;3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数额在大于3000元小于5000元以下的,由施工方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同监理及我司工程部、成本管理部、总工办现场核实后,由工程部经理、总工办、成本管理部、审计部审核签字后送分管工程副总、常务副总经理审定签字后方可有效;4对涉及工程设计造价增减数额5000元以上或对工程整体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成本管理部和总工办派代表参加现场勘察;经总工办与设计院沟通后提出签证意见,由施工方提交签证文件或工程联系单,经监理初审后送我司现场代表、工程部经理、总工办、成本管理部、审计部审核,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5办理工程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必须一事一单、一项一签,签证的工程量不能分解送审、以化整为零的手法,分解工程造价,一经发现该签证视为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程进度,如遇公司领导外出公务需签字时,必须取得该领导的授权,方可由被授权人执行;2、原始签证的权限原始签证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事后补签,其权限:11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定,并告知成本部、分管工程副总;2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总工办及成本管理部共同签定,并告知分管工程副总;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各相关部门审计部介入共同签定后需告知分管副总、常务副总经理;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原始签证由各部门审计部介入共同签定后告知分管副总、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3紧急情况下的原始签证先行与成本部、审计部就签证内容和计价方式沟通后可由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定;只有加强现场签证内容的监督力度,才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度;现场签证必须经过各方会签后方可生效,没有签字或签字手续不齐全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四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程序1、事前签证:对于可以预见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或施工方案,经监理和我司批准后,给予签证,同时做好签证的原始记录应附图;2、事中签证:对现场突发情况造成工程量变化的,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到现场核实并同意的工程量签证;如签证造价大于1000元的,工地代表须及时通知成本管理部、总工办到施工现场核定经公司审批后给予签证,同时,做好签证的原始记录;3、事后签证:原则上不进行事后签证,但紧急情况下如在晚上,甲方允许赶工的情况下,如签证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时,必须立即通知我司工程部负责人和监理,到发生签证点核实后,方可签证;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同意的工程量签证,事后要求签证的,均按不予签证处理;4、对于工程联系单的办理应事前审批;依据合同不能马上确定单价或总价的工程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由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会同监理与施工方进行协商,以确定签证内容及结算费用,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再实施;严格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批程序;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批实行分级责任人签字制度,具体流程为;乙方→监理方→甲方施工现场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成本管理部→总工办→审计部→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属重大的工程变更、标的量大的签证必须经过董事长批准;五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要求1、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具体格式要求1工程名称和具体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2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日期包括发生日期和完成日期;3连续编号;4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事由或计算依据执行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依据,如公司指令等,书面文件须附后;5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计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6备注、签证原始记录、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工程联系单的事实或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意见;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8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9监理单位总监的签证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10我司现场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2、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时间要求1办理施工签证一般要“一事一单、一项一签、随做随签”,避免过期补签;不得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施工单位应在签证发生前或发生时,通知监理和我司现场代表到现场签认原始记录,并在签证内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签证单报送监理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我司,我司各有关部门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给予签认;若合同未明确的则以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规为依据;经审批后的签证单由工程部通过现场监理返回施工单位;2工程联系单应事前办理,所有的签证单不能积压一起送审;涉及费用的工程联系单,事后工程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确认单交成本部、审计部,以备日后结算;3对于1000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的签证,工程部当天确认后,当天送达成本部审核;审核中若对签证内容有异议的,成本部应及时核实;成本部应每一个月对3000元以下的签证、工程联系单应及时汇总,向公司报告当月的签证、工程联系单情况;审计部每月对3000元以下的签证、工程联系单进行抽查审计;3签证项目未经验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覆盖和隐蔽,否则隐蔽工程签证部分一律不承认工程量,不能进入结算;4工程部代表我司在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上回复意见后,一周内必须把盖好章的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原件送到成本部保存,同时送审计部复印件一份;3、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程序要求1、委托监理的工程办理施工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签字顺序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①承包商提出申请,承包商根据设计变更或工作通知事前向监理人员提交预算外签证原始记录单;②监理单位审核确认,送工程部;③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单位送来的预算外签证原始记录单、工程联系单,附上预算外签证回复意见审核表、工程联系单回复意见审核表,提交给现场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签署回复意见;④总工办、成本管理部、签署回复审核意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审计部需签署回复审核意见;⑤公司领导根据以上意见,确定最终意见;⑥工程部资料员根据领导批复的意见,在预算外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上填写回复意见后,申请盖章、返回各单位、部门、存档;⑦需要现场核实工程量的,由监理通知工程部、施工单位、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公司成本管理部一起到现场核实工程量并现场填写预算外签证现场核实原始记录原件一式三份,工程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存复印件;⑧现场工程部资料员负责签证单的跟踪、返回及本部门的保存;2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签字顺序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4、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审核1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核依据①公司方书面或口头指令;②监理单位指令可能造成费用增加的,应事先取得项目部的同意;③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索赔的事实;④承包合同;⑤工程惯例;2审核意见要求①一般情况下,各级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属实”、“工程量属实”等词语或无任何审核意见而只作签名;②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时,应就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提供意见;设计变更需要签证的,应说明是在施工前变更或是施工后变更;总监或执行总监可以表示“同意”或“属实”等意见;③工程部在有监理单位详细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可以签署“同意”或“属实”;如该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未经监理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应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内容逐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提供意见;设计变更需要签证的,应说明是在施工前变更或是施工后变更;工程部经理要以签署“同意”或“属实”等意见;④工程部负责对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上的签证原因审核其是否清楚地描述事件发生的时间、起因,并对引起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原因进行确认,且对责任、原因按如下说明:A、建设单位原因、责任建设规模、标准提高,新增项目等B、不可预见因素地质条件变化等C、设计、勘察单位原因、责任设计失误、勘察设计失误等D、监理或咨询公司原因、责任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场管理失误等E、其它原因政策原因、验收规范、标准变化等F、如非上述原因请说明⑤工程部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成本管理部共同确定;⑥成本管理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费用进行审核;无合同规定的,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编制补充单价,成本管理部再根据零星工程造价审核确定的计算方法审核费用走公司程序确定;并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中的资料规范性、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内容对表述施工现场的客观符合性作出复核确认,必要时去现场再次核实,对签证或工程联系中涉及费用的内容在公司程序回复意见审核表上估算该项总造价,以供相关领导作决策准备;⑦任何有图纸或图示依据,在事后依然要以计算工程量的,则各级审核人员无需对分包单位提出工程量的签署意见,但审核人员应对附图详细核实,对尺寸标注有疑问的应在旁边加注并签名;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事实完成后无法再进行现场证实的项目,应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量必须进行详细审核并出具意见,或要求承包单位完成图纸示意而仅对图纸示意加以证实;⑧任何签证均应避免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如确需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则审核意见必须说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时间及人数和机械设备运转时间及数量,或者对所完成的工作作定量描述,否则该签证无效;⑨对于因任何原因返工的工序,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工原因,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全部损耗”必须特别说明如损耗的材料是否可以在今后重复使用等;⑩签证或工程联系单中涉及分包单位之间相互索赔的,工程部应将已审核的签证工程联系单涉及相互索赔的要办理签证手续及时发至被索赔的承包单位;在工程成本结算签证时,被索赔承包单位如未收到该签证,则被索赔承包单位将免予承担责任,索赔承包单位将不予补偿;错误!任何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均应由工程部在签署时给予编号并在编号处盖章,以避免重复签证;错误!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运费、采保费等费用的重复计取;错误!不便确定价款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项目,必须明确计价结算方法;4严格控制投资费用是成本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成本部必须认真对待;熟悉定额费用组成、熟悉定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利用专业知识,在了解施工工艺基础上,从专业的角度审核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费用是否合理、正确,是否实事求是,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是否便于结算;4、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结算1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2因承包单位对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事实表述不清,而签证意见未加说明的,该签证不予结算;一切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审核意见将不予结算;有下列情形的,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的将不被接纳,或虽已经过审核,但将作为无效签证处理:错误!内容不全的;错误!对事实表述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错误!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内任何字句有涂改而无签名及另加注的;错误!要求认定工日或台班数量,但对完成的工作未作定量描述的审核意见已作说明的除外;⑤成本部每月就签证资料或工程联系单目录的电子版与审计部核对;⑥作为最终结算资料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成本部先与工程部内部核对清楚,然后组织工程部、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资料按编号及栋号整理目录清单一式叁份,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作三方确认后,加盖三方单位公章,按编号及栋号及地上工程和地下工程汇总目录表及装订成册,减少日后结算争执发生;六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责任现场签证或工程联系单的各级责任人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工期时间,从维护公司的利益出发,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等方面为原则;如签字责任人渎职谋取私利或因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严重者要处以经济重罚直至开除;七、其它1、工程部须严格按照工程签证、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制度内容,规范工程管理,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与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工程部须对甲供材料进场、数量、施工过程质量监控负责,防止出现施工方偷换甲供材料的情况;对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记过”的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凡“记过”达到3次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在拔付工程款的过程中,各签字人员都应该对照合同进行认真审核;3、内部施工队也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工程部代表甲方进行技术指导施工;4、工程造价尽量为含税价;5、本办法仅限于管理公司内部审批所用,只有依据本办法履行完审批手续并或批准后,被授权的工程副总、常务副总经理才能在项目本身签证或工程联系单审批意见书上签署意见,获批准后方可下发施工单位实施;6、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零星工程造价审核确定的计算方法一、签证工程及设计变更的造价确定方法1、已经按原图施工而后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零星工程在如下情况下:当集中工作面大于分部分项子目的定额单位工程量如10M3、100M3、1000M3、10M2、100M2等以上时;按合同执行,但其中人工费按规定调整,不参与合同的优惠率;无主合同的套相应的定额;2、设计变更或零星工程在集中工作面少于分部分项子目的定额单位工程量如10M3、100M3、1000M3、10M2、100M2等内的计算方法如下:1有主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2套2005年定额或广西修缮定额,费率取高值,人工费按当期的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的高值调整,调整方式如下:一类工按架子工;二类工按木工;三类工按镶贴工;3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表上的土方工程、中砖砌砖工程的市场参考价公司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4凿梁、凿墙在第2点约定计算基础上,工作面高度超过1.2米以上者均乘上1.2工作难度系数;5当遇到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表上缺项的或难以界定的经咨询定额站仍不明确时双方协商解决;3、当一项工作的工程量很少又无其它工作能集中安排完成且只能单独完成的情况下,完成该项工作的工作时间在1~8小时的按壹个工日计,工日单价按南宁市造价信息上的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参考价格表;二、签证现场核实原始记录表应着重于现场施工过程的描述记录,若出现但不局限。
浅谈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管理

浅谈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管理在工程管理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而引发的签证等。
2遵守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总的来说,控制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基本原则是避免签证,减少签证,规范签证。
首先,搞清楚工程规范划分及其搭接关系,避免出现漏项或者重叠工程,从合同源头上避免签证。
其次,把好设计关,减少工程签证,提前研究材料样板,减少材料的变更,对于设计变更要进行施工确认,避免“变而不做,或者少做”或重复计算。
同时,做好工程签证的事先报告制度,甲方确认签证范围和做法后再实施,规范签证流程,本着合同内容,防止索赔。
对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1)设计变更:尽早发现,越早损失越小,尽量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的初级阶段,做好事前控制,这样尽量减少费用的变动,有助于控制工程造价的成本。
尤其是涉及到材料及设备的部分,如在采购之后需变更,还有可能涉及到因材料或设备的变更而拆除已完工程,会造成严重的损失。
所以,为将变更控制在初级阶段,施工前的图纸会审是必不可少的。
2)工程签证:乙方起草的工程签证必须是合同约定价款以外的费用发生,描述详尽且不应有以价格形式出现的字样,对于任何一项签证都必须在时间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可操作性上经得起考验。
工程签证一般应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监理三方签字方才有效,监理留一份备案,甲乙双方各留两份。
工程签证施工单位要编号,签证应遵照“一事一单、一项一签、随作随签”原则,尽量避免过期补签。
LOcALHost签证内容要求清楚完整、工程量记录真实准确、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二意、图示尺寸准确,以防止重复签证现象的发生,或者费用已涵盖在合同价款范围内,或者无法进行预算编制,比如:签证描述挖运土石方50立方米,该描述从预算角度来说不详,是土方或石方,或者是土方、石方各占一定比例,而且是人挖还是机械挖也未做说明,挖出的土石方如何处理、运距是多少均没有说清楚,在将来结算时均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签证描述一定要详细。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word版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word版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明确各方义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种类
第三条
工程签证按照类型分为设计签证、施工签证、变更签证等。
第四条
工程签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进行办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程序
第五条
工程签证的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在接到签证申请后,依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
况进行审核核准。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管理
第七条
工程签证应当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记录清晰、实时更新。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核准的签证信息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第五章工程签证的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签证造成的增加费用。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签证监督管理
职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建设局。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内容。
企业工程造价控制中强化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探讨

企业工程造价控制中强化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探讨张靖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安710018)【摘要】在施工阶段要注重分析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和计划,既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又要注意施工的安全性和施工的质量。
在企业工程造价控制中,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中图分类号】G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8-0180-01__在企业的施工阶段,有可能会遇到很多阻碍因素,造成工作内容的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工程的造价、施工的进度、工程质量等。
而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它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原因也很多,因此,要加强对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控制。
在企业工程造价控制中加强工程变化与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技术方面的措施;二是组织方面的措施;三是合同与经济方面的措施。
一、技术方面的措施1、对建筑方案的设计要严格审核。
一个项目的施工过程一定要根据工程的计划来实施,不能随意更改工程的标准。
在建筑设计方面,设计人员要做到,尽量采用最经济的设计,使建筑发挥最大的使用功能,使建筑达到美观适用的效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一些比较小的设计改动,只要在施工现场确认一下就可以施工。
但是,如果有比较大的设计改动,比如有设计不合理、布局混乱、装修标准等问题,那么就要召开联席会议讨论。
在大家达成一致的意见后,方可施工。
2、加强审批的力度。
在设计方面应该注意的是,要尽量减少联系单和技术联系单,因为它是施工设计的一种补充,这些内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极大的,因此,我们不能轻视。
一些基本的工程变更由业主在施工现场修改,然后交给监理、设计、施工、业主进行审批。
如果要进行重大的改变,一定要限额优化。
开会进行讨论,完善工程的整体设计,从施工的设备、材料、管理等方面进行工程造价的节省。
在工程变更时,要注意变更是否合情合理,对不合理的变更不能通过,对于一些设计,要在发挥最大使用效果的要求下,通过一些设计的优化,节约工程造价。
浅谈如何有效加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签证费用控制

浅谈如何有效加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签证费用控制作者:王敏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7年第05期摘要:结合EPC总承包项目现场实际签证费用控制情况,分析目前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存在的问题,阐述如何有效加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签证费用的控制。
关键词:现场签证费用控制;EPC总承包项目1、引言由于现代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
此外,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
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
EPC总承包项目大多是固定总价的合同,签证费用虽然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大,但若不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就会因小失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2、现场签证的概念及适用范围2.1现场签证的概念现场签证费用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他费用。
一般由施工企业作出详细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员(或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师)审核签证内容,以此作为编制预算办理结算的依据。
2.2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2.2.1适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能够在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上反映出来的工程量不得签证。
2.2.2适用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2.2.3适用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违规处罚。
2.2.4适用于符合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2.5适用于修改经确认的施工方案引起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2.6适用于材料、设备的二次倒运。
2.2.7其它:上述范围以外的零星签证。
3、目前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目前现场签证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如下:3.1不规范的签证。
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3.2签证工程量不完整。
签证中往往只计增加工程量部分,而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部分项工程故意漏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