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常见理由

劳动仲裁常见理由一、解雇争议在劳动关系中,雇主解雇员工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常见的解雇争议包括解雇程序不合法、解雇事由不当、解雇补偿不合理等。
例如,雇主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雇,或者解雇的事由并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这都可能引发劳动仲裁。
二、工资争议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的直接回报,因此工资争议也是劳动仲裁中常见的理由之一。
工资争议的主要表现包括工资拖欠、工资未按时支付、工资计算错误等。
例如,雇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或者支付的工资金额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这都可能引发劳动仲裁。
三、加班争议加班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争议之一。
加班争议的主要问题包括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问题。
例如,雇主强制要求员工加班但未支付加班费,或者加班时间超过法定工时限制,这都可能引发劳动仲裁。
四、合同争议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约定,而合同争议则是因为合同的不履行或违约引发的争议。
常见的合同争议包括合同解除、违约金的问题、合同期限的问题等。
例如,雇主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这都可能引发劳动仲裁。
五、工作环境争议工作环境争议是指雇主提供的工作环境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引发的争议。
常见的工作环境争议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等问题。
例如,雇主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或者工作环境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这都可能引发劳动仲裁。
六、工伤争议工伤争议是劳动关系中的敏感问题之一。
工伤争议主要涉及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问题。
例如,雇主未及时认定员工的工伤,并未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这都可能引发劳动仲裁。
七、违法争议违法争议是指雇主在劳动关系中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发的争议。
常见的违法争议包括违法用工、违法解雇、违法调岗等问题。
例如,雇主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雇,这都可能引发劳动仲裁。
八、权益保护争议权益保护争议是指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引发的争议。
劳动仲裁宣传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资料1、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在企业内部设立,由企业工会成员和企业代表组成;(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大部分村委会、居委会、基层司法所都依法设有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主要包括各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原劳动所)。
2、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劳动者应当向哪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申请劳动仲裁是否需要交费。
自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6、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仲裁前置的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仲裁前置的适用范围)一、劳动仲裁前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二、劳动争议纠纷是否必须仲裁前置劳动争议纠纷必须要仲裁前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争议纠纷如果要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姿仿即仲裁前置。
三、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例外情形有什么弊端?(一)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效力不足,不利于仲裁机构主动性的发挥我国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度,仲裁只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而且是必经的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且在诉讼过程中仲裁裁决并不对其产生任何拘束力,这就导致很多当事人进行仲裁只是为了为将来提起诉讼奠定基础,对于仲裁的质量和结果并不关心,因而在仲裁过程中不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的这种态度又会对仲裁员产生影响,使他们消极怠工,不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只为履行程序,一裁了事,导致裁决错误,这样极不利于劳动仲裁机构积极主动性的发挥。
(二)仲裁与诉讼并用,增加了维权成本1、首先是时间的增加,按现行体制,一般的仲裁案件审理期为60天,复杂的仲裁案件审理期是90天。
民事诉讼的时限一审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清纤适当延长。
这样,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也许要一年以上才可以解决。
2、其次是费用的增加,仲裁与诉讼的过程中都要聘请律师,还有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等,由于仲裁和诉讼延续的时间较长,这些费用的总量就会很多,可能导致劳动者最终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还不足以支付这笔费用,这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是不能承受的。
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2023年劳动仲裁新规定)

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2023年劳动仲裁新规定)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的情况确实属于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你可以自劳动纠纷开始的 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当你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首先要确定自己遇到的事情,劳动仲裁委能不能处理,你可以对照以下情形,你需要先查询自己的案件是不是属于劳动仲裁委处理,如果涉及以下情形的,劳动仲裁委不会处理: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如果是这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应准备哪些材料?(2)劳动仲裁申请书2份;(3)证据清单1份及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各 2 份;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其他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原件、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工资卡的银行流水、入职证明、处罚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社保缴纳证明等。
提交证据时需填写证据清单。
(4)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2022年劳动仲裁新规定)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2022年劳动仲裁新规定)请求事项: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 日);二、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三、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缴社保或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四、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xxx。
【法律常识】单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单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仲裁。
二、当事人为中央和市属合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或所属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当事人与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和乡镇企业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或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到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诉书。
六、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
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
七、劳动争议立案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部门的审理工作,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按时出庭,并对各自所提问题负有举出证据的责任。
八、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但需先向仲裁部门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盖章并明确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九、双方当事人得知立案后,均需预交仲裁费。
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结案后仲裁委员会会视案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费用。
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调解或双方部分败诉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分担仲裁费数额。
十、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其调解书与裁决书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认真如期执行。
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均未起诉的,须按期执行裁决内容,否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法仲裁的七大关键证据确保胜诉无忧

劳动法仲裁的七大关键证据确保胜诉无忧劳动法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而要确保胜诉无忧,关键在于准备充分的证据。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仲裁中的七大关键证据,以帮助雇员在仲裁过程中获得胜訴。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文件,能够记录雇佣关系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法仲裁中,雇佣合同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雇员应保存好与雇主签订的原始合同,并准备复印件在仲裁过程中使用。
2. 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单和社保缴纳证明是证明雇佣关系的重要文件。
工资单可以用来证明工资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时间,社保缴纳证明可以证明雇佣方是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
雇员应该保存这些文件并在劳动法仲裁中提供。
3. 加班记录加班记录是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用的重要证据。
雇员应保存所有与加班相关的记录,例如加班申请和加班表。
这样可以确保在劳动法仲裁中能够证明自己的加班情况,争取获得应有的加班费用。
4. 薪酬协议和奖金方案如果雇佣合同中有关于薪酬协议或者奖金方案的约定,雇员应保留相关的文件作为证据。
这些文件能够证明雇佣方是否按照协议或方案支付薪酬或奖金,以避免争议的产生。
5. 调职和升迁文件如果雇员升迁或调职,相关文件能够证明雇佣方是否按照约定为雇员提供了相应的职位和薪资优势。
例如,升职通知、工资调整协议等文件可以在劳动法仲裁中用作证明。
6. 纪律处分及其证据如果雇员曾受到纪律处分,相关的纪律处分文件、谈话记录等可以为雇员在劳动法仲裁中辩护。
雇员应妥善保存这些文件,并提供证据证明受到的处分是否合理。
7. 证人证言在劳动法仲裁中,证人证言可以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雇员应寻找可以作证的人员,例如同事、上级或其他人员,他们的证言可以帮助雇员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确保证人的证言真实可信,并准备好相关的证人证言材料。
总结在劳动法仲裁中,确保胜诉无忧的关键在于准备充分的证据。
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加班记录、薪酬协议和奖金方案、调职和升迁文件、纪律处分及其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都是劳动法仲裁中常见的关键证据。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中因双方之间产生的分歧、冲突和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国实施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组织形式,也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本文将探讨关于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问题。
一、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合同纠纷: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等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 劳动报酬纠纷:事业单位未按照法定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的纠纷。
3. 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纠纷:事业单位未提供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良好工作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的纠纷。
4. 劳动保护和安全纠纷:事业单位未落实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导致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生命损害的纠纷。
5. 其他与劳动争议相关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纠纷、劳动合同期满与再续签纠纷等。
二、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1. 申请仲裁:劳动者向所在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中需具体说明争议的内容、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 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受仲裁申请后,将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协议可以作为仲裁裁决的依据。
3. 仲裁裁决: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组成仲裁庭,听取双方陈述和提交的证据,并做出仲裁裁决。
4. 启动诉讼: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再审。
三、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1. 独立性: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独立性,不受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干预。
2. 简便高效: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相对简便高效,可以快速解决劳动争议,减少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3. 公正公平:仲裁裁决应当公正公平,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裁决。
4. 一裁终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是终局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先决条件。
⽽申请劳动仲裁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途径之⼀,申请⼈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持其主张,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时,确认劳动关系成⽴的证据包括⼯资⽀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等。
《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单位招⽤劳动者未订⽴书⾯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
(⼀)⽤⼈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等。
其中,(⼀)、(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和终⽌劳动合同,⼯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的争议;(⼆)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作⼈员之间因履⾏聘任合同发⽣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作⼈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事关系以及履⾏聘⽤合同发⽣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作⼈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事关系以及履⾏聘⽤合同发⽣的争议;(五)军队⽂职⼈员聘⽤单位与⽂职⼈员之间因履⾏聘⽤合同发⽣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仲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法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事项的处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纳入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事由,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权利救济。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涉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全过程。
对于这一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争议,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是第一个环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这是第二个环节;变更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这是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一种特殊情况,不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合同期满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因为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出现法定的情形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而双方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结束的情形。
在上述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的处理,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这一类劳动争议是由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
所谓除名,是指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所谓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所谓辞职,是指劳动者根据本人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的行为。
离职是指劳动者根据本人意愿,自动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涉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权利等而引起的争议;因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而引起的争议;因福利、培训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培训等约定事项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因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标准而产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这一项规定的内容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金钱给付问题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这里主要谈一下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单方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之外的原因而单方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动议,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企业破产、责令关闭、吊销执照、提前解散等情形时,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和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等等。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包括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赔偿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是一项兜底的规定。
除了上述劳动争议事项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要纳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整范围。
诉讼法提及打官司,相信大多数人并不陌生,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纠纷,采取诉讼是方式之一,诉讼法可分为三大类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诉讼法则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如果您有民事诉讼相关法律问题,可在赢了网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来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l/ss/533541.html)精彩推荐:公证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思考/l/ss/563772.html公证员应具备哪些条件/l/ss/563771.html全国首例公证处私分公证费案定无罪/l/ss/563770.html遗嘱公证程序须知/l/ss/563769.html办理公证程序及公证复查规定/l/ss/563768.html公证员如何监督彩票开奖/l/ss/563767.html小议公证人员告知义务/l/ss/563766.html100元公证费要收600元,担保公司猫腻多多/l/ss/563765.html北京市公证处介绍/l/ss/563764.html我国公证员法律责任体系的构筑/l/ss/563763.html对现行公证效力争议救济制度的反思/l/ss/563762.html公证的详细概述/l/ss/563761.html遗嘱公证有效期是多长/l/ss/563760.html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l/ss/563759.html公证处是国家的司法证明机构吗/l/ss/563758.html石家庄公证费用/l/ss/563757.html用公证手段解决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权过户问题/l/ss/563756.html 打假人带着公证员购买‘假派克笔’索赔10万元/l/ss/563755.html 公证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2017最新)/l/ss/563754.html公证员能作为公证当事人的代理人吗/l/ss/563753.html如何向公证处申请公证/l/ss/563752.html办理公证程序是怎样的/l/ss/563751.html公证审查/l/ss/563750.html交纳不起公证费怎么办/l/ss/563749.html浅析新公证法的缺陷/l/ss/563748.html假儿子继承‘第一高楼’/l/ss/563747.html夫妻财产公证办理程序/l/ss/563746.html严格公证程序、保证公证质量的几点体会/l/ss/563745.html公证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l/ss/563744.html从公证制度的职能作用观其司法地位/l/ss/563743.html如何辨别委托公证的效力/l/ss/563742.html办理公证的程序/l/ss/563741.html这样的公正法怎么不让人心寒,附一审判决/l/ss/563740.html从西安体彩假票案看公证的独立性/l/ss/563739.html略论公证告知/l/ss/563738.html福建公证处收费标准(2017最新)/l/ss/563737.html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及办理公证程序/l/ss/563736.html‘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公证中运用的探讨/l/ss/563735.html公证处该如何协调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l/ss/563734.html 办理遗嘱公证如何收费/l/ss/563733.html初任公证员任命程序的规定(2017最新)/l/ss/563732.html办理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l/ss/563731.html论公证效力在民间借贷行为中的有效实现/l/ss/563730.html上海市遗嘱公证收费标准(2017最新)/l/ss/563729.html做公证要多少钱/l/ss/563728.html公证具有哪些效力/l/ss/563727.html公证后具有什么法律效力/l/ss/563726.html办理公证有地域限制吗/l/ss/563725.html公证的法律有什么效力/l/ss/563724.html公证的效力/l/ss/563723.html西安彩票案主犯杨永明诈骗43万4公证员被立案/l/ss/563722.html 立法对公证机构性质规定的缺失/l/ss/563721.html办理公证有哪些程序/l/ss/563720.html公证员考核任职程序/l/ss/563719.html浅析提存公证/l/ss/563718.html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l/ss/563717.html公证的效力认定及法定职责/l/ss/563716.html如何申办赠与公证/l/ss/563715.html公证回避/l/ss/563714.html浅析公证赔偿/l/ss/563713.html公证严把审核关,免损二百五十万/l/ss/563712.html在金融业务中公证的作用/l/ss/563711.html公证责任承担是否适用补充赔偿责任/l/ss/563710.html什么是公证员的专业职称/l/ss/563709.html赠与公证纠纷判决书/l/ss/563708.html山西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2017最新)/l/ss/563707.html公证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l/ss/563706.html公证遗嘱有什么法律效力/l/ss/563705.html遗嘱公证撤销为什么这么难/l/ss/563704.html怎样研究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赔偿责任/l/ss/563703.html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l/ss/563702.html办理公证一般程序/l/ss/563701.html没过司考但是有高级职称可以任公务员吗/l/ss/563700.html七十万民间借款合同公证/l/ss/563699.html公证处介绍/l/ss/563698.html公证法浅谈/l/ss/563697.html山东省即墨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2017最新)/l/ss/563696.html 公证的主要特征/l/ss/563695.html公证员专业职务/l/ss/563694.html论公证书的诉讼证据效力/l/ss/563693.html物权法与遗产继承公证/l/ss/563692.html公证效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l/ss/563691.html公证员享有的主要权利/l/ss/563690.html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l/ss/563689.html公证员的条件和职责/l/ss/563688.html对《公证法》公证机构性质规定的缺失的思考/l/ss/563687.html 公证处的职能/l/ss/563686.html公证原则与效力是如何/l/ss/563685.html赢了网 房产遗嘱公证费用/l/ss/563684.html申请出国移民公证费用如何收/l/ss/563683.html事实收养公证的法律效力/l/ss/563682.html公证处应该成为国家的提存机关/l/ss/563681.html2017年公证费用标准(2017最新)/l/ss/563680.html担任公证员应该具备的条件/l/ss/563679.html细心公证员巧识破说谎母子/l/ss/563678.html公证与公证机关/l/ss/563677.html各类公证的费用是多少/l/ss/563676.html公证处的介绍/l/ss/563675.html国内不同的公证价格/l/ss/563674.html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