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础教育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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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一)申报评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要求

(评审中一)申报评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要求一、申报条件(一)学历与资历条件凡申报评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为: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获硕士学位后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或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为4 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教学工作6年以上(粤人发〔2004〕163号),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1-6、申请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班主任年限调整为3年以上.7、专业技术工作资历,从获得中专(中师、技工学校)以上的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的时间累加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1日。

(二)因工作变动申报转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担任了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现岗位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两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三)继续教育条件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要求。

今年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时只需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

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

附件2: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基础教育系统)工作单位姓名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广东省教育厅制填表须知1、本表适用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各档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本表内容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教育教学业绩与成果力求用具体数据表述。

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凡有填错后确需涂改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校正章)。

2注:学历教育情况中的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3注:主要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时填起,时间首尾要接上。

42、教研员、电教教师填括号内课题研究项目,指导开展教研活动的层次、范围、效果和参与示范课或试验课教学情况。

56注:1、此页按资格条件第五条的要求填写,教研员、电教教师主要在空白栏填写。

2、测评形式指:全省统测、全市统测、多校联测、本校出题测试等。

3、教研员、电教教师也应填写人事年度考核结果。

78前公示阶段受举报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评后公示阶段受举报查实,评审结果无效或吊销已获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本人负面情况申报”栏下方文字说明,系对本人工作出现的过错的具体表述。

例如勾选“论著一稿多投”,则列明哪几篇论著投于哪些刊物、发表时间等。

3.“本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栏如实填写出现过失的原因、处理方式及本人的认识。

4.“单位意见”栏由单位人事部门针对申报人工作作风、态度、过失因果等,公允加具对其申报评审的意见;如有其他本人未申报的负面情况亦一并开列,并具公章。

5.本页须申报人亲笔填写,不得打印。

9101112贴资格证相片说明:申报者贴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

13。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解读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解读

来独立撰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送原件, 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篇须为育人论文。
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写作时间,并由科
组长或教研室主任签名、学校(单位)盖章 专职教研员的要求有所提高:著作字数6万字,
予以确认。不再作公开发表的要求。
公开发行,论文4篇,其中2篇为近3年发表。
但属于选择性条款。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解读
4.身心健康条件
5.关于高级教师工作经历的特别规定: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 任教的经历。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解读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三)专业条件 1.育人工作 (1)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班主任年限 (3)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案例 (4)班级获奖或个人获奖(须与德育或班主任工作相关)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解读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三)专业条件 2.课程教学 教学业绩:定性表述,由同行专家评价。 循环教学:体现教学经历、能力和水平。 注:中学教师1次以上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把关教师),小学教师1次循 环教学且任现职以来至少1次小循环教学。 课时量:体现教学工作量。附录中有详细规定。 注:区分学段;区分一线教师、学校中层、校领导;区分教研员和心理 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公开课:体现教学能力和水平、示范引领作用。 注:教研部门组织、参加人员范围、级别。 社团活动:体现素质教育的具体要求。 满意度:体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的认可度。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学历资历认定的问题 1.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件的岗位经历、资历年限要求。取得资格但未聘 任在对应岗位等级的或聘任年限未达到要求的,不能申报评审上一资格 等级。长期病假、产假、脱产学习超过1年的,可在资历、聘任年限中 扣除,相应的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不作要求。 ❖2.从非教师岗位(其他系列)调入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须先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申报评审应符合相应等级的中小学 教育教学岗位聘任工作年限,原技术等级岗位聘任年限不能视为对应中 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等级年限。例,会计师调入中小学教师岗位,原会计 师岗位年限不能视为教师任职资格年限。 ❖3.从其他教师岗位调入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须先取得中 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其原任教经历可视同中小学教师经历,原聘用教 师岗位的年限可视为中小学教师同等级资格的资历。例,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调到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原在中职学校聘用的岗位年限可视为中小 学教师同等级资格年限。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广东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的证明文件,表明持证人已经完成了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并达到了要
求的学时。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获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年限。

2.参加并通过广东省认定的培训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时。

3.参加并通过在线考试或现场考试,达到了规定的考试成绩。

获得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好处在于:
1.提升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2.增加求职和升职的竞争力,更有可能获得更高的薪资和职位。

3.为日后的职业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有利于个人职业规划和发展。

在获得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之后,需要及时将证书上传
到相关的网站或平台上进行备案和存档。

同时,持证人也应该根据规
定进行证书的维护和更新,及时参加新的培训和考试,以确保持证人
的职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始终处于最前沿。

总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广东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的重要证明文件,是持证人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求职
和升职竞争力,促进个人职业发展的有力支持和保障。

持证人必须认
真对待培训和考试,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才能最终获得证书,为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

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

根据评审需要分级组建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

各等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规定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可申请跨校竞聘、申报,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一、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1、对象范围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申报条件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http://www。

hrssgz。

/gzzc/)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999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6号)

1999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6号)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粤人职[1999]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中。

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0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附件:1.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2.广东省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3.广东省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条件4.广东省中学三级教师资格条件5.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6.广东省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7.广东省小学二级教师资格条件8.广东省小学三级教师资格条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空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忧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遏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是学校的骨干教师。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

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

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

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

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下文是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

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本评价标准适用于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XXX、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

第二章基本条件思想品德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2.任现职以来,符合以下条件:1)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学历、资历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20xx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1.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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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小学高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能够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是学校的骨干教师。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和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

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

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延迟1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视情节严重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为:1.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小学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2.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小学教学工作4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小学教学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小学教学工作5年以上;4.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小学教学工作8年以上;5. 中专毕业,从事小学教学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6年以上。

6.申报人员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了解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发展动态及教育科研信息,坚持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学和进修提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4节以上(健康教育课教师课时减半),班主任10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3节以上;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40节以上,须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二)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小循环教学;幼儿园教师担任过各年龄班的教育工作;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三)每年承担一次校级公开课;幼儿园教师每年承担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教研员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转化后进生1人以上;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

(五)定期与家长保持联系。

(六)独立开展课外活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年青教师。

第六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每年承担的公开课(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效果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的、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发展,尤其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

教学效果显著:在相当条件下,所教班级学生成绩与上学年相比或与其他班级相比有明显进步,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

(二)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

所教幼儿情绪稳定、心情愉快,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健康教育课教师教育教学效果好,掌握学生的体质健康情况,并有数据说明(附复印件);对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效果较好(附学校证明);在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中,矫治率在50%以上,发病率有所下降(附复印件),较好完成《广东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在述职报告中体现)。

(四)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成绩显著,进行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一定成果,指导当地学科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

(五)校级领导在具备本条(一)至(三)款之一外,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良好(附乡镇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

第七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著作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提供主办单位证明材料)论文1篇以上。

(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

第八条附则(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规定,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词(语)特定解释:1.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2.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

县级以上:含县、县级市、县级区。

3.第一条“适用范围”:(1)成人初等教育机构:包括农民业余小学、职工业余小学和经批准定为中心小学建制的成人教育中心或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教研室:含省、市、县级教研室;(3)校外教育机构:含少(青)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4)取得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4.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人员,比照本条第(一)、(二)、(三)、(四)款执行;(2)原国家教委主考的《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比照中师学历执行。

5.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必须参加过一次以上继续教育。

从2010年起,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初级培训(或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为必修内容。

6.第五条中“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5年以上”:其中电教、计算机二、健康教育课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可减免班主任年限,幼儿园教师担任主班工作3年以上。

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计算。

副班主任年限3年折算为班主任年限2年。

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7.第五条中“课时工作量”:(1)课时数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2)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

8.第五条中“小循环教学”:指小、学1—3年级、4-6年级教学,或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教学。

9.第五条中“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全体教师及中层干部、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

10.第六条中“校级领导”:指小学(幼儿园)的正、副校(园)长,正、副书记。

11.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坛新秀、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史地图音体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幼儿教师、杰出教师、特级教师。

12.论文、教育科研成果奖:指市级以上社会科学奖和自然科学奖、教育创新成果奖,以及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学科教研会奖。

13.省、市、县级以上刊物:指各种公开发行的刊物(“ISSN”或“CN”刊物)以及由省级、市级、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省级、市级、县级教育科研机构主办的刊物。

14.县级以上教研会议:指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各学科教研会举办的学术会议。

广东省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小学一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掌握本学科教育教学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基本功,胜任小学中、低年级的教学工作,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具有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以及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认真上好科组公开课,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是学校的积极分子。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和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

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

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延迟1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

(二)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三)中专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四)申报人员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基本了解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发展动态及教育科研信息,坚持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学和进修提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4节以上(健康教育课教师课时减半),班主任10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3节以上;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40节以上,须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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