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30•【字号】黑政办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王宪魁省长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
杜家毫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监察、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方面工作。
协助王宪魁省长分管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代管机构、省发改委、外事(侨务)办、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编办、地税局、统计局、物价监管局、金融办、信用联社、龙江银行、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行政学院。
联系省人大、省军区、驻哈部队,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黑专员办、审计署驻哈特派员办、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驻黑龙江其它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程幼东副省长负责文教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文化厅(文物管理局)、卫生厅(中医管理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档案局(档案馆)、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省高校工委、文联、作协、画院、红十字会、中华职业教育社黑龙江分社、计划生育协会、新闻工作者协会。
孙尧副省长负责对外开放、商务、市场监管、旅游、港澳台侨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新闻办(外宣办)、社会科学院、科学院。
联系省政协、民主党派、科协、台联(台办)、贸促会、社科联、侨联、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哈尔滨海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2•【字号】甘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任振鹤省长: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主管省审计厅。
程晓波常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军民融合,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应急管理,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参事,“放管服”改革,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数字经济,县域经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省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完成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省委军民融合办。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安委办),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政府参事室、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协助分管省审计厅。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中储粮兰州分公司。
张世珍副省长:负责教育、科技、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方面工作。
完成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委办、省知识产权局)、省体育局,省药监局,省科学院。
联系省科协,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中央在甘教育机构,中科院兰州分院等中央在甘科研机构。
联系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1.02.19
•【字号】粤府[2001]8号
•【施行日期】2001.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粤府〔200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长、副省长的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卢瑞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欧广源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并分管省府机关
、计划、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物价、统计、粮食、经济
研究中心工作。
李兰芳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工作。
钟启权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外事、法制、文史
、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汤炳权副省长:分管外经贸、打私、口岸、旅游、侨务、对台工作。
许德立副省长: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人防、工商管理、体育工作。
游宁丰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信息化、安全生产工作。
李鸿忠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知识产权工作。
李容根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民政、计划生育、人民武装
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二月十九日d25126--010422xjk。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赣府字[2008]43号)-赣府字[200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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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赣府字[2008]43号)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赣府字〔2008〕43号2008年6月2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现将省政府领导的分工通知如下:省长吴新雄: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监察工作。
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协助省长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税、人事、编制、统计、法制、能源、交通、重点工程、应急办、社会稳定、信访方面的工作。
副省长陈达恒:协助省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农垦、国土资源、粮食、供销、物资、农业开发、老区和扶贫建设、气象、人口和计划生育、省农科院、人防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军队、武警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孙刚:协助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发展和改革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审计、环保、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外事侨务、个私民营经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团省委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熊盛文:协助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劳动保障、民政、老龄、残联、民族宗教、内贸、工商行政管理、金融、外汇管理、保险、证券、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方面的工作,负责与省社联的联系工作。
副省长洪礼和:协助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能源、交通运输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工业(包括国防工业、信息产业、邮政、通信、电力)、国有资产管理、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台办、经济技术合作、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方面的工作,负责与省总工会的联系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甘政办发[2007]49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4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省长助理协助省长工作。
鉴于省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变动,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省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一、省长徐守盛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二、副省长杨志明负责工业、交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工业资产监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济委员会、省交通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工业行业协会。
联系兰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甘肃煤炭安全监察局、民航甘肃监督管理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电监委兰州监管办,中央驻甘工业企业单位,各通信、邮政公司,各民航公司。
冯健身负责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国有资产、证券、科技、教育、体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体育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科学院、省科协、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属国有金融机构。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审计署驻兰特派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公司,各资产管理公司,中科院兰州分院等国家科研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4•【字号】浙政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浙政发〔2009〕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这次机构改革后,在原来格局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对省长、副省长的分工稍作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吕祖善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咨询委。
陈敏尔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监察、国土资源、统计、物价、税务、金融、人民武装、驻外办事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金融办、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联系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编委办、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财政部浙江监察办、各政策性银行。
陈加元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人防办(省民防局)、省公务员局。
联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省老龄委。
茅临生负责农村、农业、粮食、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扶贫、防汛抗旱、经济技术协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协作办、省农科院。
联系省农办、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金德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能源保障的调度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陕西省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

陕西省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
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1998(000)013
【摘要】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程安东同志领导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分管省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兼任省编制委员会主任、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科教领导小组组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
贾治邦同志负责省政府的常务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物价、土地、人事、机构编制、体改、金融、政法、外
【总页数】1页(P29-2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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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2.09•【字号】云政发[2003]13号•【施行日期】2003.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云政发[2003]1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第十届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经2003年1月22日省政府第1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二月九日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徐荣凯同志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
兼任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省科教领导小组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小组组长。
秦光荣同志负责省政府的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计划、财政、交通、税务、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科技、教育工作。
分管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交通厅、地方税务局、统计局、粮食局、省政府研究室,联系省国家税务局。
兼任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学位委员会主任、昆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李汉柏同志负责社会稳定、救灾、民族、政法、民政、宗教、民航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宗教事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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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06〕59号
省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
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省长助理协助省长工作。
鉴于省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变动,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省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梁保华,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编制方面
—1 —
工作。
赵克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人事、监察、金融、税务、统计、物价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厅、监察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省国税局、档案局,金融机构驻江苏分支机构、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
张桃林,负责科技、文化、信息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方面工作。
分管省科技厅、文化厅(文物局)、信息产业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
联系省社科院、科协、文联、作协、社科联。
张卫国,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外事、侨务、旅游工作。
分管省外经贸厅、省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旅游局、贸促会江苏分会。
联系统战方面工作,联系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侨联,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商务部驻宁特派办。
黄莉新,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粮食、扶贫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林厅、水利厅、乡镇企业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林业局、农业科学院。
—2 —
联系省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
李全林,负责工业、通信、能源、流通领域和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资源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务局、无线电管理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联系省总工会,省烟草专卖局、通信管理局、邮政局、地质矿产勘查局、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测绘局,南京电监办、华东石油局。
何权,负责教育、卫生(血防)、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育、法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卫生厅(中医药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体育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省红十字会。
张九汉,负责公安、司法、工商管理、市场监管、民政、残疾人、老龄、妇女儿童、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驻江苏部队,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仇和,负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港口、航空)、安全生产、民族宗教和苏北发展协调方面工作。
分管省建设厅、环境保护厅、交通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宗
—3 —
教事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北发
展协调小组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局。
联系省地震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苏煤矿安
全监察局、江苏海事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济南铁路局
徐州办事处。
陈宝田,协助分管审计、监察、农村改革、扶贫以及苏北发
展协调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省监察厅、审计厅,联系省扶贫办。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领导分工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4月20日印发
—4 —
共印1200份—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