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

合集下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31•【字号】甘政办发[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省长助理协助省长工作。

现将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一、省长徐守盛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审计署驻兰特派办。

二、副省长冯健身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徐守盛同志分管财政工作。

分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勘局、省测绘局、省煤田地质局。

与石军同志共同分管省交通厅,侧重建设。

联系省建总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工交投资公司,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甘专员办。

刘永富负责办公厅、人事、劳动就业、依法行政、外事侨务、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物价、市场监管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投资贸易促进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粮食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省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兰州海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中储粮兰州分公司,中油甘肃销售分公司,省物产集团公司、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陆武成负责农村经济、农村综合改革、扶贫开发、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工作
分工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4(000)022
【摘要】<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2004年11月2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对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的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卫留成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监察、机构编制工作。

吴昌元常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法制、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建设、房改、处置积压房地产、统计、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审计、监察、机构编制工作;联系行政学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工作。

【总页数】1页(P34-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J], ;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J], ;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J], ;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J],

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J],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因人事变动,省人民政府领导的分工作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分工通知如下:于幼军省长: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薛延忠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人事、财税、金融、民政、国土、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地税局,省测绘局,省残联,省农村信用联社,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

协调联系:省国税局,财政部驻山西监察专员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山西保监局,工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光大银行太原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上海浦发行太原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达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长城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华融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东方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人民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山西省公司、太平洋财险太原分公司、太平洋寿险太原分公司、平安财险太原分公司、平安寿险太原分公司、永安财险太原分公司、新华人寿太原分公司及其他保险机构,省石油公司。

梁滨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水利、林业、农业和农村等方面的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09•【字号】晋政办发[2007]41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因人事变动,省人民政府领导的分工作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分工通知如下:于幼军省长: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薛延忠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人事、财税、金融、民政、国土、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地税局,省测绘局,省残联,省农村信用联社,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

协调联系:省国税局,财政部驻山西监察专员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山西保监局,工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光大银行太原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上海浦发行太原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达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长城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华融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东方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人民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山西省公司、太平洋财险太原分公司、太平洋寿险太原分公司、平安财险太原分公司、平安寿险太原分公司、永安财险太原分公司、新华人寿太原分公司及其他保险机构,省石油公司。

梁滨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水利、林业、农业和农村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中小企业局,省供销社,省引黄工程管理局,省农机局,省扶贫办公室,省农科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甘政办发[2007]49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4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省长助理协助省长工作。

鉴于省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变动,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省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一、省长徐守盛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二、副省长杨志明负责工业、交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工业资产监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济委员会、省交通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工业行业协会。

联系兰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甘肃煤炭安全监察局、民航甘肃监督管理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电监委兰州监管办,中央驻甘工业企业单位,各通信、邮政公司,各民航公司。

冯健身负责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国有资产、证券、科技、教育、体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体育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科学院、省科协、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属国有金融机构。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审计署驻兰特派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公司,各资产管理公司,中科院兰州分院等国家科研机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省长助理协助省长工作。

现将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一、省长徐守盛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审计署驻兰特派办。

二、副省长冯健身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徐守盛同志分管财政工作。

分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勘局、省测绘局、省煤田地质局。

与石军同志共同分管省交通厅,侧重建设。

联系省建总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工交投资公司,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甘专员办。

刘永富负责办公厅、人事、劳动就业、依法行政、外事侨务、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物价、市场监管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投资贸易促进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粮食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省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兰州海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中储粮兰州分公司,中油甘肃销售分公司,省物产集团公司、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
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云政发[2003]13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2.09
【实施日期】2003.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
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政发[2003]1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第十届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经2003年1月22日省政府第1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二月九日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
协助省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徐荣凯同志领导并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

兼任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省科教领导小组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吉林政报》
【年(卷),期】2013(000)005
【摘要】<正>吉政发[201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巴音朝鲁为省长,马俊清、陈伟根、王化文、黄关春、谷春立、隋忠诚为副省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现将省长、副省长、秘书
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总页数】3页(P17-1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J], ;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J], ;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J], ;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J],

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
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黑政办发[2011]48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22
【实施日期】2011.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4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11年8月29日省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
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王宪魁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
刘国中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监察、交通运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方面工作。
协助王宪魁省长分管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
2 / 2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代管机构、省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交通运输厅、编办、地税局、统计局、物价监管局、金融办、龙江银行、省政府采
购中心、省行政学院。
联系省人大、省军区、驻哈部队,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黑专员办、审计署驻哈特派员
办、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
监局、黑龙江保监局,驻黑龙江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程幼东副省长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