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收益分配关系_谈怎样推进集体土地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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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权利主体 完善收益分配——谈如何健全农地产权制度推进集体土地流转

落实权利主体 完善收益分配——谈如何健全农地产权制度推进集体土地流转

步 要进 一 步 明确和 落 实农 民集体 的 地 完全属 于人 民公社所有 。
委 会 或村 干部 行使 ;对 于 乡 ( )集 镇
土 地所 有权 ;第 二步 要在 坚 持集体 土
上个世纪 8 年代 初期 ,人 民公社 体土 地 ,在适 当 的条 件下 ,可 以考 虑 0
明 确 界 定 农 民 集 体 成 员的 资 格 。
所 有权 和使 用权 ,保 障 交 易安全 。 只 包 时 ,土 地 属 于 村 民 小 组 农 民 集 体 与村 民 身份混 同 的问 题 。农 民集 体 成
有 满足 了以上 条件 ,才 能形 成规 范 、 的 ,以村 民 小组 为单 位平 均 分 配 ;属 员是经济 组织的成 员, 村 民是行 政组 而 于村 农 民集体 的 ,以 村 为单位 平 均分 织或社 区组 织的成 员, 两个完全 不同 是 配 。虽然 许 多地 方 由于村 民小组 的机 意义 上 的概念 。在 当前人 口流 动频 繁 村 明 确 集体 土 地所 有 权 :落 构 不缝全 ,由村 委会 代 为发 包土 地 , 的条件 下 , 民不 一定 是集体成 员 。因 土地管 理法 和 《 农村土地 承包 实权 利 主体 及 其 代 表 ,界 定 权 但是 仍然 以 小组 为单 位平 均 分配 ,土 此 ,《 法 应该 规定 , 集体 土地 所有权 的行使 地的所 有权仍 属 于村 民小组 。 利内容并赋予其完整的权能
盛 ————~
口佟绍伟 刘燕萍 钟京涛
农 民集体 成 员选举 产生 的 代表来 行 使 从 目前 农村 土地 制 度的现 实情 况 本 核 算单 位 ,全 国总共 不超 过 5 家 , 0

பைடு நூலகம்

来 看 ,做 好 集 体 土 地 流 转 工 作 ,第 生产 小队 和生 产 大队 都不 复 存在 ,土 所 有 权 ,而不 能 由作 为行 政主体 的 村

漫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创新

漫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创新

漫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摘要:文章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约因素出发,全面分析在土地流转制度创新设计过程中涉及流转的条件和范围、流转的方式、流转后的用途和使用年期、政府的角色定位和管理内容,以及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分配等几个难点问题。

关键词: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制约因素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条例的规定,所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一般是地处农村的、并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兴办乡镇企业用地、村民建住宅用地、乡(镇)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也称之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或简称为“农村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

在我们国家,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流转”只能通过国家征收这一种渠道实现,而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又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因此,在我国所研究的“土地流转”,说到底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通。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中的制约因素分析1、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约束机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使用权无法得到保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在立法上的迟缓不利于稳定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不能适应稳定农村土地使用关系的需要。

2、不同利益集团的行为决策方式的约束:(1)中国农民传统观念与经济行为约束。

当代中国农民的思想体系及价值观念仍处于低层次、低水平的发展态势之中。

与此相适应的农户经济行为是:行为目标的多元化、生产行为的短期化以及决策过程的非规范化。

因此,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必须充分估计到农民经济行为的特点及其对创新制度可行性程度的约束。

(2)社会环境的缺陷影响土地制度创新。

某些政府部门的行为不规范与宏观决策的多变性,导致社会信用水平下降,农民难以建立有效的长期利益预期。

中国不合理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城乡关系的对峙和冲突、弱化和侵蚀了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动力与冲突。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中的难点分析1、流转的条件和范围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范围和条件,当前国内经济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机制和运作模式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机制和运作模式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机制和运作模式作者:林倩李红强来源:《资源导刊》2022年第01期本文以浙江省为典型地区,分析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机制、创新政策、收益分配机制以及典型操作模式,阐述了其通过以经济目标实现带动社会综合目标完成的内生型、可持续的动力机制。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加强国土空间治理、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存量规划时代提升空间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

浙江省土地整治经历了标准农田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个阶段。

2018年,浙江省出台《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通过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幵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

然而,在当前严控政府债务、土地整治资金短缺的形势下,如何实现更为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切实可行的推进模式,更好地激励和推动基层政府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亟待思考。

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激励政策创新传统的土地整治政策多以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作为主要目标,同时辅以提升农业发展规模。

但由于土地整治项目以财政投人为主,且农业附加值低,地方政府推动土地整治的意愿明显不足。

浙江省在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时,构建了可持续、可循环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入一产出”收益分配机制,并在此框架下,形成了4种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这些政策对于村集体和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

同时,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利于加强耕地保护、优化用地布局、缓解用地需求矛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制度。

通过建设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浙江省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区永久基本农田周边的现状农用地、细碎耕地和零星建设用地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对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的,同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通过土地整治和耕地质量提升等工程性建设,逐步形成与永久基本农田连通连片、设施统一、质量相当的优质耕地。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管理水 平。
( )科 学 制 定 总 体 推 进 实施 方 二
置换使用和上市流转 。
( ) 大 力 推 进 经 营 管 理 机 制 创 五
及时均等覆盖 。三是未能为集体建设 用地 、农用地和业 已投资形成的集体 物业等资产依法颁发土地证和房屋所 有权证 , 影响了集体资产的法律效力和 保值增值。四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配 套 ,户籍身份转为城市居民的股 民, 其 ‘ ‘ 农保” 堀I 转换的政舞. 道。 匕 向“ 保’ j 臣
( )改 革 措 施 的 的公平 ,引进股份制 的效率 ,创新再造兼顾公平与效率 的 集 体所有制实现形式 ,较好地适应 了
社员意志 、 成果惠及全体社员 。同时, 按照股 份“ 应享全享 、 可享尽 享” 的指 导思想 ,化解了村社长期积 累的一大 批矛盾纠纷和厉 史遗留问题 ,保 障了
( ) 新发 展 了 集体 所 有 制 有 效 一 创
识, 到方案制定 , 清产核 资 、 从 资产 量 化, 到股东代表选举 、 董事会与监事会
成员选举 , 及章程的制订 , 广泛征求意 见、 民主讨论 决策 、 及时公开公 示 , 做 到复杂问题程 序化 、 程序 问题 民主化 、 民主问题合法化 ,确保改革体现全体
是缺少税收政策的配套激励 ,柑礼
农嫁女 、农转非 、 戤社户 ( 理 口粮 自
户 )蓝印户 口、 、 小城镇 改革户籍 迁移 等弱势群体 、 特殊群体 的股份权益 , 加 强和创新 了社会管理 ,促进了农 村社
改制后按企业法人性质登记 ,税 收大 大加重 , 不利于改革推进和持续发展
二是股份 经济合作社与社 之间 “ 人
地及房屋财产权 ;建立健全城乡居 民
社会保 障对接机制 ,促进 已完全转变 为城镇地 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 农

关于纵深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意见

关于纵深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意见
.整合房屋资源,组建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空置房屋、民俗文化等资源,动员农户加入乡 村旅游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或民宿游。农民可利用自家住房入股,由股份合作社统一经营民宿游,或者统一租赁 给其他企业、个人发展民宿游。从事乡村旅游业(农家乐、民宿游)的农户,以及租用农房搞旅游的外来人员应加 入旅游股份合作社,自觉服从行业管理。对于活动正常、管理有效的旅游股份合作社,县旅游主管部门在政策、项 目上要予以支持。(牵头部门:县商务局、县国土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工质局)
四、主要工作
“三变”改革工作实行“县委主导、部门帮扶、镇乡主责、村级主抓、农民主体”的工作机制,互相配合、各司其
职。20XX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改革基础工作
.全面完成确权颁证。按照土地“确权到组、确股到户”的思路,在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各项产权确权颁证 。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创新财政资金投放办法,探索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革创新选择确定施工主 体的方式方法,优先安排各类集体股份合作社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围绕全县“3+2”农业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扩大“产 业扶贫贷”基金和投放信贷规模,探索通过设立风险基金、贷款担保金等方式撬动金融投入,支持各类集体股
.整合闲散资金,组建富民置业股份合作社。充分利用土地股份合作社整理土地后,把节约的建设用地或一般农 用地集中起来,在无法异地发展的情况下,根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把农民的技术、资金整合起来,就地 选择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厂、农产品分检包装车间、仓储(物流)用房和停车场等,实现入股分红目 标。(牵头部门:县金融办,配合部门:县科工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食药工质局)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土地是 人类生存发展 的重 要的物质 基础 , 农村集 体土地 是维持农 民生存 的基本保 障。对 于我 国而言 , 充分 利用农村 集 体土地 , 高土地 的经 济效益 , 到既 能促进社 会 经济 的 提 达 发展 , 又能保证社 会 和谐稳 定 的 目标 , 其意 义更 为 重大 。而 要解决好农村集 体土 地 问题就 必须 研究 农村 集体 土地 所有 权制 度 , 该制度 是 当前 民事 立法 中最 为敏感 、 波及面 最广 、 难 度极大 的问题 之一 , 一直 未能彻底解 决。关 于农村 土地所有
权制度有所 帮助。 1 我 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 有权制度存在 的问题
13 农村集体 土地所有权 客体 范围界定 不清 .
《 法》 1 宪 第 0
条规定 :城 市 的土 地属 于 国家所 有 , 村 和城 市 郊 区 的土 “ 农 地 , 由法律规定 属于 国家 所有 的 以外 , 于农 民集体所有 。 除 属
Ⅺ咂 Yuja ( oeeo a H i nU i rt, a o , ann502 ) - n C lg f w, an nv sy H i u H i 7 28 u l L a ei k a AbI c Teeei o o df t ntess m o cl teo nr i ad sc uj t aac , cmp tcneti iic oj t adS , s at hr xsal f ee si h t f oe i e hpl ,uha sbe cn yi o l e c n s c v n e n n t c On
T ee r ut h t am r a n t ti l l d ad tea v t e f a m a c f a d po t n. ep p rt f t no el h s e l ta f e cn o iz f y a d a a so fr sw sl k o l rt i I t a e e r e i n t 剐 rg  ̄ s r s u le u n n h l n g a vi c e o nh h ec o l h e eu 一 l

土地法律权益保护之土地收益与分配

土地法律权益保护之土地收益与分配
要点一
其他收益来源包括
土地增值收益、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土地抵押融资收益 等。
要点二
现状分析
除了上述主要的土地收益来源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益来 源。例如,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增加 ,土地增值收益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收益来源之一。此外,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抵押融资等也为土地所有者提供了 多元化的收益渠道。然而,这些收益来源也存在一定的风 险和不确定性,需要谨慎评估和决策。
完善土地纠纷调解机制
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解机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土地 收益分配纠纷,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 率。
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 决纠纷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应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土地收益分配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THANKS
谢谢
相关政策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政策,如土 地出让制度、土地税收制度等,以 保障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土地资 源的合理利用。
02
CHAPTER
土地收益来源及现状分析
土地出让金收入
土地出让金定义
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政 府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政 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些 问题,如土地财政依赖、土地出让价格过高等。
房屋销售收入
房屋销售收入定义
房屋销售收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将开发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而获得的收 入。
现状分析
房屋销售收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 展和购房需求的增加,房屋销售收入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然而,房屋销售收 入的波动也受到市场供需、政策调控等因素的影响。

政治时事测试题及答案(2024年7月)

政治时事测试题及答案(2024年7月)

政治时事测试题及答案(2024年7月)一、单项选择题(70道)1.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哪天在北京举行?A.2024年7月14日至17日B.2024年7月15日至18日C.2024年7月16日至19日D.2024年7月17日至20日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哪天在北京闭幕?A.2024年7月14日B.2024年7月18日C.2024年7月19日D.2024年7月20日3.全会审议通过了哪个重要文件?A.《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B.《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C.《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D.《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4.根据全会公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什么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A.社会主义现代化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C.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D.中国式现代化5.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哪些思想理论?A.仅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B.仅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C.仅坚持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D.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6.全会提出,到哪一年要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A.2025年B.2030年C.2035年D.2040年7.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会强调要如何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A.仅发挥市场作用B.仅发挥政府作用C.既“放得活”又“管得住”D.完全由政府控制8.全会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哪些方面的突破和创新?A.仅技术革命性突破B.仅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C.仅产业深度转型升级D.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9.关于教育改革,全会提出要建立什么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A.市场需求B.国际趋势C.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D.学生兴趣10.全会强调要健全什么体系,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A.农业发展B.服务业发展C.先进制造业集群D.信息产业我理解您的要求,我会先完成所有70道单项选择题,然后在最后统一附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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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 怎 样 推 进 集 体 土 地 制 度 创 新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
利益问题是任何矛盾和冲突存 在的根源。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 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 重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是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使用制度创 新的基本内容。 其中,明确集体土地流转收益 (政府、 如何在各有关利益主体 集体 经济组织和农户 ) 之间进行分配, 以 形成一种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关 系,是推进集体土地制度创新所必 须回答的一个问题。 构建新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 必须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 经济学分配理论的基本出发点就是 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具体到 集体土地收益的分配,为提高集体 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应保证集体 (包括农户 ) 经济组织 在土地流转收 益中占有一定的份额,以使其具有 合理高效地使用集体土地的内在动 力; 而为体现公平原则, 政府又应通 过适当的财政税收机制来调节和抑 制集体土地流转中产生的行为无序 与非经营暴利。 在效率和公平原则下,集体土 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主要 呈现两个层次。 第一层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和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的收益分配 关系。集体土地使用者转让集体土
地使用权时必须向集体土地所有权 “所 主体缴纳地租, 以保证集体土地 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 ” 。这个层次 上的关系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与承租的关系。 这一层收益分配关系的建立, 应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 产出率和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 益为出发点, 即以效率原则为主。 第二层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 政府间的分配关系。集体土地所有 者拥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集体 土地的权利,有权以租赁等有偿方 式经营土地,地租便是以出租的方 式经营土地的具体成果。但地租还 不能由“地主 ”独自占有,因为在集 体土地所有权之上还有更高一级的 所有权—— — 国家主权存在。国家有 权以税收形式从土地所有者那里分
雷爱先
取一部分地租收入,用于满足社会 公共事务需要。 这一层次的收益分配关系,主 要是发挥政府在调控经济运行和收 入再分配方面的作用,因而更多地 体现了公平原则。 可以说,使地租和税收作为集 体土地收益的主要形式,是规范集 体土地分配关系的重要目标。而要 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集体土地 制度创新的同时, 对不合理的、 制约 集体经济发展和阻碍集体土地使用 制度改革的分配政策进行配套改 革。概言之, 就是要还地租于集体土 地所有权主体, 清理各种费种, 规范 有关税收,切实减轻非租非税的任 何不合理负担。这既是集体经济持 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集体 土地制度创新的积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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