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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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
附件 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配件事业部
危险废物入库单
产生单位:
联系人: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产生来源 单位
数量 存储容器 备注
交入确认:
交入时间: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配件事业部
危险废物入库单
产生单位:
联系人: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产生来源 单位
数量 存储容器 备注
交入确认:
交入时间:
附件 2
梅渚园区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台帐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日期
危险废物 名称
产生 工序
包装 方式
入库信息
入库 数量
交送单 经办人
位名称
出库 数量
出库信息
经办人
接收单 位名称
附件 3
梅渚园区危险废物转移内部交接单
交送单位
2018 年 月 日 负责人 Nhomakorabea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 来源
转移数量
包装方式
安环部 意见
接收单位 园区危废仓库
接收人
注:此交接单一式三份,一份由交送单位留存,另一份由接收单位保存,第三份 报安环部备查。
事故。为方便后期处理,如果出现包装、种类等问题,园区危废仓库有权拒绝接 受。
3.2 危险废物转运过程须采取防渗漏处理,避免转移途中渗漏。 二、公司外部转移管理流程 1.公司需将危险废物委托给经国家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且具有经营许可证的 经营单位进行转移处置。 2.公司每年度按实际危废数量组织集中向外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当公司危险 废物集中贮存库贮存量达到危险废物累计贮存量达到 10 吨以上时,可根据需要 组织转移。若贮存超过 1 年,需延期处置,必须向当地环保局提交申请,进行延 期处置备案。 3.危险废物转移之前,危废管理人员应对所需转移的危险废物的称重、包装、 张贴的标签进行确认。 4.根据公司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结算手续。 5.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 位进行转移处置。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正式)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489-74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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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加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指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在江苏省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的转移。

3、实施制度转移危险废物时,我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转移情况进行网上报告。

4、移除危险废物4.1 在危险废物转移前,评估相应运输环境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合适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

4.2 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分类包装。

4.3 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4 在所有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储罐的醒目处清晰地粘贴符合国家有规定的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

4.5 核对运输单位及运输人员的资质,负责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交付运输者。

5、接收危险废物5.1 对拟接收的危险废物与产生者、运输者的网上报告进行核对。

危险废物转移管制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转移管制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转移管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并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四条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转移的许可和管理第五条危险废物转移前,必须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第六条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许可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二)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和性质;(三)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危险废物转移的时间、路线和方式;(五)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方案;(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八条获得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有权查阅、复制与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的资料。

第十条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发生泄漏、溢出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和执法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进行全程监管。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转移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运输车辆行驶轨迹动态信息和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信息,加强联合监管执法。

第十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并有权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正文:----------------------------------------------------------------------------------------------------------------------------------------------------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公安部部长交通运输部部长2021年11月30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转移符合豁免要求的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在海洋转移危险废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以转移至相邻或者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为主。

第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转移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危险废物运输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运输车辆行驶轨迹动态信息和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信息,加强联合监管执法。

第六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格式和内容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一、流程说明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第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工作内部规程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工作内部规程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工作内部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5.29•【字号】豫环办[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工作内部规程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一、实施分级管理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是负责审核企业的年度转移计划并抽查企业执行转移计划情况;省辖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审核转移资料和向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复函并检查企业转移情况,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核查接收企业接收处置能力,并监督检查企业危险废物接收管理和处置利用情况。

二、规范工作程序我省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管理工作实行网上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为:企业申报年度/半年转移计划→→省生态环境厅核准年度/半年转移计划并印发审核意见→→省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意见和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接收意见审核企业跨省移入事项→→省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意见,函复危废产生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备案→→产生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后企业可以开始办理跨省转移业务。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规范(一)年度计划审核时间每年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将收到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企业报送的年度转移计划,核准并印发至省辖市生态环境局,转移计划仅可作为省辖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依据,不能作为企业办理跨省转移业务的凭证。

6月上旬,企业可以根据跨省移入业务办理情况,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半年调整计划,6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经过核准的转移调整计划。

12月份,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可以向省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下一年度转移计划。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4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4篇)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是一个涉及到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妥善处理。

转移联单制度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在危险废物的交换和转移过程中,需要填写和交换的一种文件,用于记录相关转移信息,并作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

转移联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起运地和目的地、运输方式、承运单位、接收单位等信息,同时还包括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和盖章等。

转移联单的填写和交换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应该在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开始前完成。

通过转移联单制度,能够对危险废物的交换和转移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危险废物的流向和去向,确保其安全运输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民的危害。

同时,转移联单还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重要的数据和信息,用于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政策和规定。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2)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行为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确保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能够追溯和监督。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规定之一。

它是指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交接双方必须填写和使用的一种文书,用于记录和确认转移的相关信息。

转移联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 废物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废物类型、废物代码、废物数量等。

3. 转移日期和地点等时间和地理信息。

4. 转移费用和支付方式等财务信息。

5. 转移联单的签发和接收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转移联单的使用是强制性的,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在废物转移前准备并填写转移联单,并将其提供给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在接收危险废物后,需要在转移联单上签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联单的副本送交相关监管部门,以便监管部门进行跟踪和监督。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初稿)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加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苏省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转移,是指以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将危险废物从移出者的厂区或者场所移出、交付运输并移入接受者的厂区或者场所的过程。

属同一法人,但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的不同厂区或者场所之间的危险废物转移适用本办法。

医疗废物转移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实行制度)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实行网上报告制。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转移情况进行网上报告。

实行网上报告的转移不再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应转移联单由网上报告系统自动生成。

江苏省环保厅负责开发统一的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本地区的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但需与省厅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四条(监督管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对全省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转移相关方责任第五条(移出者责任)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运输环境风险评估责任在危险废物转移前,评估相应运输环境风险,在此基础上确定适合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

(二)分类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分类包装。

(三)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四)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储罐的醒目处清晰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

(五)核对及交付责任核对运输单位及收运人员的资质,负责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交付运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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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
什么是危险废物转移?
危险废物转移是指将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或储存单位运往处置单位的活动,包括危险废物的收集、卸载、包装、装载、运输等环节。

为什么需要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涉及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来加强监管。

过去,危险废物转移主要依靠纸质报告,标签贴纸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易丢失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精准管理。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出台固体废物转移联网报告制度。

2007年,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试行管理办法,试点地区率先建立了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系统。

2010年,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制度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

过去十年间,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

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中必须采取网上报告方式,并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的流程和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建立固定的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系统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单位和处置单位必须在全国统一的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系统上进行报告。

此系统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提供了全天候、全国范围内的服务。

2. 标准化的信息报告要求
网上报告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包括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单、危险废物装车单、危险废物收货单等。

而这些信息都坚守一定的格式要求和填报要求,以便于与系统之间进行数据匹配和比对。

3. 技术保障
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系统采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确保数
据存储和交换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同时,系统还提供了实时监测和查询的功能,方便管理单位随时掌握行业信息。

4. 规范化管理
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制度要求转移单位和处置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转
移管理体系,完善现场监管和报告反馈机制。

同时,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系统还要求转移单位和处置单位必须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数据处理、报告审核等工作。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管理和监督,减
少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还具有以下意义和作用:
1. 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制度采用在线报告的方式,可以及时准确地向管理部门
汇报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为环境监测提供更加精确的数据。

2. 加强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制度可以实现信息自动匹配和核对,大大提高了管理效
率和精度。

同时,系统的建立也可以有效遏制假报冒报等不法行为。

3. 规范信息的流通和管控
危险废物转移联网报告制度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
处理的信息全程可追溯,保证信息的流通和管理更加规范。

结束语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推进环境保护和公共安
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互联网技术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可以实现信息及时共享、监管精细化、管理高效化等目标。

当然,为了让该制度起到更好的作用,还需要继续完善和强化国家监管机制,加大处罚力度,促进转移单位和处置单位全面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理工作安全、高效和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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