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考生守则.doc
高职考生守则

高职考生守则
第一条考生参加考试应提前10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的考场,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入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相关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第二条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作旷考处理。
考试进行45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拖延交卷。
第三条考生参加闭卷考试,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水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角尺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以及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除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外,一律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需要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开卷考试只准携带教师规定的书籍、手册和文具用品入座。
第四条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在指定的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等考试要求填写的内容。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第五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答卷。
若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但不得要求监考教师对题意作任何解释或提示。
第六条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准夹带纸条,冒名替考或换卷;考场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第七条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高声交谈。
第八条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分别给予处罚。
鉴定考试要求

一、鉴定考试纪律要求1、理论知识考试考场纪律2、技能操作鉴定考场纪律3、考生违纪处理条例二、鉴定人员及考生管理制度1、考评人员守则2、监考人员守则3、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4、考生守则鉴定考试纪律要求一、理论知识考试考场纪律1、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迟到三十分钟禁止进入考场。
2、不准携带任何资料和物品,已带入考场的一律交指定地方集中保管,不交者视情节扣分或不准参加考试。
3、考生须将姓名、考号按要求写在装订线内,不得在考卷内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任何标志,违者试卷作废。
4、答卷应使有蓝黑钢笔、圆珠笔书写,答案要求干净、整齐、字迹清楚。
5、开考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试卷不清考生可举手提问,但不准与他人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任何纸条或资料,不准抄看他人试卷,违者视情节予以扣分或试卷作废。
6、交卷后主动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议论,不听劝者酌情扣分。
7、考试结束铃响后,全体考生立即起立,停止考试,将试卷放在桌面上,然后退出考场。
二、技能操作鉴定考场纪律1、考前十分钟,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按考号顺序进入考场,迟到三十分钟不准入场,非参考者和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所到指定的考位,认真听取主考人员宣布考题及要求,在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乱拿原料、工具等物品和动手操作。
3、考生入场时,不许携带任何资料、图片和辅助材料。
4、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操作,但不得提问,不得抢占工具和设施,不得偷看他人操作,不得商议合作,不得偷拿他人考件,操作每个项目之前和结束之后要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5、考生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重安全生产,不得浪费原材料,不得损坏工具、设备,违者酌情扣分并赔偿损失。
6、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在考场吸烟、喧哗、吵闹、打架等,对不服从管理,并经警告后仍不改者,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当场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一、考生须在开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入座后应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或工位面上,以便查对。
二、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进人考场。
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或交工件退场。
三、考生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等)或按通知要求携带的工具等物品外,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或已加工过类似考件的物体和可供作弊的工具等,一律不准带人考场。
四、理论考试,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清点试卷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错发;如发现页码不全,字迹不清或有破损情况,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可举手询问;操作技能考核,考生到工位后,应首先试车、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润滑,如发现工卡量具及设备有损坏或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考评员或考务员报告。
五、考生一律用兰黑色钢笔、圆珠笔答卷,字迹要求工整、清楚。
答题书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或草稿纸上的以及用红色笔答题的试卷一律无效。
操作技能考核,要求考生独立完成考核工件(考核内容),不得互相商量和找人代作。
不得询问工艺和加工方法方面的问题。
如有图纸符号、数字不清,可向考评员提出询问,但不得擅自离开考核工位。
六、考生进入考场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考试中不准离开考场;操作技能考核,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设备和人身事故发生。
七、考试限时终了,考生要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加工工件,并将试卷按页码翻放,待监考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及草稿纸或已加工的考件带出考场。
按规定时间,操作技能考核结束后,考生要将考核工件(成品),连同图纸一并交考评人员,由考评员写(打)考号,进行登记验收。
考生将工卡量具整理好交回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内安静,在考试(考核)中,不准交头接耳。
不准夹带,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得在考卷或工件上做任何标记,对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要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考号参加考试,要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尊重监考人员。
2.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场次在考前三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集合,凭《准考证》进行登记校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
3.考生按顺序参加考核,考核前先对工具或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4.考生要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不准互相商量和找人代做。
5.考生不得询问有关考试内容或操作程序方面的问题,如有考卷不清楚或设备有问题,可在自己工位上询问监考人员,不得串
位。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精力集中,不准吸烟。
7.考生去厕所时,要先经监考人员允许,并有人随同。
8.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要立即停止操作,不得延长时间。
考试完成后连同试卷及记分表放在原工位,请监考人员验收。
设备清
理干净,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现顶替代做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规则【模板】

附件2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规则1.应试人员须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每批次开考前10分钟到抵达考场,未到考生本人批次的请在候考室等候。
考试开考后迟到5分钟者不得入场。
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不符者不得入场。
2.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对。
3.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软(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电话、电脑等带入座位。
已带到考点的集中存放、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4.应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座位号参加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信息和上机号进入考试系统进行测试。
5.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每场考试时间为5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
迟到者必须在考试时间内完成测试,不得延长时间。
提前完成测试者,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完成测试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8.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监考记录,其考试成绩无效。
9.考试中须保持考场安静,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
10.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11.保持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照原价赔偿。
考场内禁止吸烟。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必须服从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非本考场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应试人员应于考核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或考评人员核对无误,并进行临场抽签,确定工位后,方可进行操作。
迟到15分钟,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三、应试人员必须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着装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独立完成操作项目。
不得随意串岗和擅自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等,不得相互串通和替代。
四、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搞好对所负责工位应试人员的监督和服务。
不得对应试人员进行指点和评论。
因设备故障、考场安排、停电等意外原因延误的时间,可以由监考人员做好记录并顺延。
五、应试人员必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出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和谈论与考核有关的事情。
应试人员完成操作或做完工件后,交由监考人员处理。
六、应试人员不得在工件上留有任何标记,不得到编号现场。
七、应试人员操作完毕,出场必须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
考试终止时间一到,一律停止操作,继续操作者,成绩作废。
八、监考人员对应试人员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违纪情况、操作时间等,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九、严格遵守考场安全规定,坚决杜绝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守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守则(一)理论考核考场规则1.考生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计算器。
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不准在允许带进考室的任何文具上和手、脚以及其它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
3.考生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考前十五分钟分发试卷。
4.迟到三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室,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出考室。
5.考生必须用蓝、黑包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
6.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能在卷面内作其他任何可能表明身份的标记。
8.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
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谈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教室,任何不准将试题、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10.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冒名顶替等。
(二)职业技能考核考场规则1.考场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必须完好,应备的考试设备、原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规定的要求。
2.考场应具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考试时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每个考场设考评小组,主考1个,监考人数与考场工位数之比视工种特点而定。
监考人员于考前40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题,然后到考场分发备料、查看设备等。
考生于考前30分钟佩戴准考证,携带允许带的考试用具、原材料及身材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工位。
监考人员查验证件及考试用具、原材料无误后,拆封分发试题。
然后,考生按要求摆放考试用具和原材料,熟悉设备。
开考时间一到,由监考人员统一发令开始操作。
4.考生必须根据本工种的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不得随意串岗、换岗和借用考试用具、原材料等,不得互相串通和替代。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第二条在核准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不得超范围考评。
第三条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第四条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应佩带考评人员证卡,严肃考风考纪。
第五条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定成绩。
第六条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要求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不正当要求,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第八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质量督导人员和考评对象的监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带照片)、公安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学历教育在校学生学生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须与准考证信息一致 ,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以上证件复印件无效);
二、考生须于报到时间前到达考场 ,迟到十五分钟以上(以报到时间为准)不得入场;
三、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技能鉴定项目单和鉴定卡 ,在考生候考室有序待考并关闭手机 ,考试过程中禁止使用各类通讯工具;
四、考生进入操作技能鉴定考场后 ,应按指定的工位号就位 ,并严格按鉴定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项目;
五、考生参加鉴定须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 ,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考生在考试中不准出现任何考试作弊的现象和行为 ,考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考生违规进行制止并作出处理 ,考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考生应遵守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爱护考场内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 ,考生在使用设备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反映 ,考生违规操作造成损失 ,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考生应自觉服从督考员、考评员及考场工作人员管理 ,不可以任
何理由妨碍和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不可干扰考评员正常评分 ,不可向考评员等各类工作人员敬烟或赠送钱物 ,不可提出任何不合理不公正的要求;
八、考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环境 ,保持考场安静 ,考试结束后不在考区内逗留或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离开考场后 ,不可再进入考场;
九、考生参加技能鉴定考试 ,应讲究文明 ,穿戴整洁 ,言辞规范。
以上各条守则内容 ,请考生遵照执行。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