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危险建(构)筑物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安全管理)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学校安全,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涉及学生与教职工安全的事项,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学校安全负有责任,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公安、卫生、交通、文化、工商、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对本校安全管理负有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第六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和审核公办学校将所需安全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教育经费中优先安排学校安全保障经费。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下列安全工作制度:(一)安全教育、宣传制度;(二)安全保卫和安全检查制度;(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理制度;(四)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五)危险建(构)筑物报告、应急处理制度;(六)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七)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八)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应急处理制度;(九)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十)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十一)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处理工作,提高安全事故的报告准确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
二、报告的要求1. 报告内容的准确性报告人员在填写事故报告时,要准确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和后果,不可夸大或隐瞒事实,并注明自己的姓氏和联系方式。
2. 报告的时效性事故报告应及时提交,一般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报告。
如属严重事故,应立即进行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伤亡人员的安全。
3. 报告的有效性事故报告应具备完整的信息,能够为相关部门评估事故的风险程度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依据。
三、报告的流程1. 发现事故在发现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首先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报告的填写事故报告由事故现场负责人或安全员填写,并可以配合现场照片或证据进行说明。
3. 报告的审核事故报告应由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报告的上报完成审核后,事故报告应及时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抄送相关部门,如工程部门、质量部门等。
5. 报告的处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的处置与处理,确保事故的后续工作得到落实。
四、报告的记录与归档1. 记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收到的事故报告,并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2. 归档完成事故报告的处理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将报告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同时制作报告的汇总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报。
五、报告的反馈与追踪1. 反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反馈给事故报告人,说明接到报告后的处理情况和后续措施。
2. 追踪完成事故报告的处理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追踪整改情况,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六、报告的保密性1. 事故报告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应保密,不得外传。
(word完整版)全套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十三个档案盒)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分类存档表(盒装)·1··2··3··4··5··6··7·安全资料用表目次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粘贴单(表A1) (37)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表A2) (38)3 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有关资料移交单(表A3) (42)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情况及拨付凭证(表A4) (43)5 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表A5) (44)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表A6) (45)7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表A7) (46)8 安全基本条件报审表(表B2.1) (47)9 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表B2.2) (48)1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告表(表B2.3) (49)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表B2.4) (50)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表B2.5) (51)1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表B2.7) (52)14 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申请表(表B2.8) (53)15 机械设备报审表(表B2.9) (54)1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B2.10) (55)17 日常监理安全检查记录(表B2.11) (56)18 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表B2.12) (57)19 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回复单(表B2.13) (58)20 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表B2.14) (59)21 重大隐患监理报告书(表B2.15) (60)22 重大隐患整改复工申请表(表B2.16) (61)23 拒不整改/停工监理报告书(表B2.17) (62)24 项目部管理人员花名册(表C2.1.3) (63)25 分包单位名称清单(表C2.2.2) (64)26 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花名册(表C2.2.3) (65)27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C2.2.5) (66)·8·28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表C2.3.3) (67)29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图(表C2.4.3) (68)30 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记录(表C2.4.4) (69)3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C2.5.2) (70)3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C2.5.3) (71)3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清单(表C2.5.4) (72)3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清单(表C2.5.6) (73)3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表C2.5.7) (74)36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表C2.6.2) (75)37 重大危险源清单(表C2.6.3) (76)38 重大危险源报告表(表C2.6.4) (77)39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表C2.7.2) (78)40 建筑工程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表C2.7.3) (79)41 道路及排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表C2.7.4) (80)42 桥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表C2.7.5) (82)43 安全技术交底(表C2.7.6) (84)44 一般安全检查记录表(表C2.8.3) (85)45 上级单位(部门)检查记录粘贴单(表C2.8.4) (86)46 一般隐患整改通知单(表C2.8.5) (87)47 一般隐患整改反馈单(表C2.8.6) (88)48 重大隐患报告单(表C2.8.7) (89)49 重大隐患台账(表C2.8.8) (90)50 “三违”处罚单(表C2.8.9) (91)51 项目、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表C2.9.3) (92)52 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C2.9.4) (93)53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C2.10.2) (94)5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表C2.11.2) (95)55 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表C2.12.2) (97)56 安全防护设施材料验收表(表C2.13.2) (98)·9·57 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表(表C2.14.2) (99)58 个人防护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表C2.14.3) (100)59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C2.14.4) (101)60 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C2.14.5) (102)61 工伤事故月报表(表C2.15.2) (103)62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快报表(表C2.15.3) (104)63 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表C2.16.2) (105)64 安全标志登记表(表C2.16.3) (106)65 应急救援人员名单(表C2.17.3) (107)66 应急救援器材清单(表C2.17.4) (108)67 应急培训记录(表C2.17.6) (109)68 应急演练记录(表C2.17.8) (110)69 消防重点部位明细表(表C3.1.6) (111)70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登记表(表C3.1.7) (112)71 动火作业审批表(表C3.1.8) (113)72 保卫人员值班、巡查工作记录(表C3.2.2) (114)73 来访人员及车辆登记表(表C3.2.3) (115)74 急救药品器材登记表(表C4.4) (116)75 噪声监测记录(表C4.6) (117)76 基坑支护验收表(表C5.3) (118)77 基坑支护沉降观测记录(表C5.4.1) (119)78 基坑支护水平位移观测记录(表C5.4.2) (120)79 人工挖孔桩防护检查表(表C5.5) (121)80 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C5.6) (122)81 临边防护验收表(表C6.3.1) (123)82 洞口防护验收表(表C6.3.2) (124)83 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表C6.4) (125)84 落地式扣件脚手架验收表(表C7.3.1) (126)85 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表C7.3.2) (128)·10·86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表(表C7.3.3) (130)87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验收表(表C7.3.4) (133)88 外挂防护架验收表(表C7.3.5) (135)89 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C7.3.6) (136)90 卸料平台(落地式)验收表(表C7.3.7) (138)91 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表C7.3.8) (139)92 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7.4) (140)93 模板工程验收表(表C8.3) (141)94 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8.4) (142)95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表C9.3) (143)96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表C9.4) (146)97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C9.5) (147)98 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C9.6) (148)99 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表C9.7) (149)100 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表C9.8) (150)101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表C10.1) (151)102 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表C10.2) (152)103 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表C10.4.1) (153)104 打桩、钻孔机械检查验收表(表C10.4.2) (154)105 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表(表C10.4.3) (155)106 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表C10.4.4) (156)107 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5) (157)108 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6) (158)109 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表C10.4.7) (159)110 圆盘锯安装验收表(表C10.4.8) (160)111 市政工程基层及路面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表(表C10.4.9) (161)112 市政工程汽吊及高架车等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表(表C10.4.10) (162)113 市政工程稳定土及沥青砼拌和平台安全检查验收表(表C10.4.11) (163)114 市政工程张拉设备安全检查验收表(表C10.4.12) (164)·11·115 市政工程顶管设备安全检查验收表(表C10.4.13) (165)116 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表C10.5) (166)117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C10.6) (167)118 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表C11.4) (168)119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表C11.5) (169)120 建筑起重机械基础工程验收记录(表C11.7) (170)121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C11.8) (171)122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1) (172)123 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2) (178)124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1) (182)125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2) (184)126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3) (186)127 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表C11.13.1) (188)128 施工升降机加节验收记录(表C11.13.2) (189)129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C11.14) (190)130 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C11.15) (191)131 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表C11.16) (192)132 吊装机械验收表(表C12.4) (193)133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综合评价(表C13.1) (194)·12·表A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粘贴单·13·表A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证号:·14·续表A2·15·续表A2·16·续表A2·17·表A3 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有关资料移交单编号: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突发事件救助、应急处理制度范本

突发事件救助、应急处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意外或灾害性事件。
这类事件常常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救助和应急处理制度。
本文将就突发事件救助、应急处理的制度范本进行详细的探讨。
二、责任分工1.政府机构责任政府应当设立专门部门或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救助和应急处理工作。
该部门或机构应有专业的人员,并并与相关部门、机构建立联络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
政府机构还应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应急演练,确保其能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社会组织责任社会组织包括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应当积极参与突发事件救助和应急处理工作。
政府应为这些组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以便他们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突发事件中的受灾群众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援助。
3.企业和单位责任企业和单位应当制定内部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责任和职责。
他们应当积极参与突发事件救助和应急处理工作,为突发事件中的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如提供物资、场所等。
三、信息发布与传播1.信息收集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府应当迅速成立工作组,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核实。
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社交平台等搜集与突发事件相关的信息,包括事件的发生、人员伤亡情况、灾害范围等。
2.信息发布政府在搜集到相关信息后,应及时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公众发布信息。
信息发布应准确、清晰地提供事件的发生原因、受灾区域、救助措施等内容,以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事件的情况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3.信息传播除了政府的信息发布外,社会组织、企业和单位也应积极参与信息传播工作。
他们可以通过自身的渠道和资源,将相关信息传达给更多的人群,帮助公众了解事件的情况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四、救助措施1.人员转移和安置在灾害性突发事件中,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他们可以根据灾情和受灾区域的特点,制定合理的转移和安置计划,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场所。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2007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7年11月29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第三章学校安全管理第四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学校安全,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涉及学生与教职工安全的事项,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学校安全负有责任,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公安、卫生、交通、文化、工商、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对本校安全管理负有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第六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和审核公办学校将所需安全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教育经费中优先安排学校安全保障经费。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环境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理制度

环境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理制度1. 目的为了快速响应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情况,减轻或避免环境污染和人员伤害,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针对各类环境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理工作。
3. 组织架构成立环境突发情况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4. 预警机制4.1 各部门应定期对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4.2 应急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必要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预警机制。
4.3 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突发情况。
5. 应急响应流程5.1 一级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紧急处理工作,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5.2 二级突发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紧急处理工作,并根据情况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5.3 三级突发情况:由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必要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6. 应急处理措施6.1 人员安全: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6.2 事故现场控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如关闭阀门、切断电源等。
6.3 环境污染防控: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如设置围堰、喷洒吸附剂等。
6.4 信息汇报: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和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进展。
6.5 舆论引导: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确保事故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7. 后期处置7.1 事故调查: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7.2 整改落实: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落实整改措施。
7.3 总结经验: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应急指挥部。
8. 培训和演练8.1 定期组织环境突发情况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8.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
(完整word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摘录50348-2018

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摘录1.0.6: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特殊领域开展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机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产品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专业设计、施工和服务队伍。
6.1.3: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除应满足系统的安全防范效能外,还应满足紧急情况下疏散通道人员疏散的需要。
6.1.5:高风险保护对象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结合人防能力配备防护、防御和对抗性设备、设施和装备。
6.3实体防护设计6.3.6(1、2、4、5):周界实体屏障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规划周界实体屏障的位置;周界实体屏障的防护面一侧的区域内不应有可供攀爬的物体和设施;②有防爆安全要求的周界实体屏障,应根据爆炸冲击波对防护区域的破坏力和(或)杀伤力,设置有效的安全距离;④有防攀爬、防穿越、防拆卸、防破坏、防窥视、防投射物等防护功能的周界实体屏障,其材质、强度、高度、宽度、深度(地面以下)、厚度等应满足防护性能的要求;⑤穿越周界的河道、涵洞、管廊等孔洞,应采取相应的实体防护措施。
6.3.8(2、3):车辆实体屏障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②车辆实体屏障应具有减速、吸能、阻停等防护功能;应根据防范车辆的载重、速度及其撞击产生的动能,合理设计车辆实体屏障的高度、结构强度、固定方式和材质材料等,满足相应的防冲撞能力要求;③有防爆安全要求的车辆实体屏障,应设置有效的安全距离;6.3.11(1、3):建(构)筑物平面与空间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根据安全防范管理要求,应合理设计建(构)筑物场地道路的安全距离、线形和行进路线;应利用场地和景观形成缓冲区、隔离带、障碍等,发挥场地与景观的实体防护功能;③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特性的保护目标,其存放场所或独立建(构)筑物应设置和远离人群的位置。
6.3.12(3、4):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③有防爆炸要求时,建筑物墙体应进行防爆结构设计;有保密要求的场所,应进行信息屏蔽、防窃听窃视设计;④建(构)筑物的洞口、管沟、管廊、吊顶、风管、桥架、管道等空间尺寸能够容纳防范对象隐蔽进入时,应采用实体屏障或实体构件进行封闭和阻挡。
消防应急预案模板(精选7篇)

消防应急预案模板(精选7篇)消防应急预案模板精选篇1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单位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安保科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
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安保科: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办公室: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行政资产科、安保科: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
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火灾事故应急措施(一)报警:单位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单位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安保科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安保科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
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
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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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小学危险建(构)筑物报告、应急处理
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3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
一、学校总务处是管理学校建筑物(校舍、构筑物)安全的单位。
二、学校的建筑物,包括所有房屋、围墙、护砍、道路和与这些建筑物相配套的(避雷、消防管道)等设施,都属于学校资源共享的一部分,由总务处和使用人(部门)共同管理,使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总务处负责维修和定期安全检查。
三、各部门有定时、定期向学校报告所使用的建筑物的现期安全状况的义务。
四、学校所有建筑物的改造,更改建筑物的结构必需申报学校,不经审核和论证,随意改变建筑物的结构,造成建筑物损坏,影响使用寿命的,必须恢复原样,并要补偿经济损失;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必须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五、学校所有建筑物改造维修,必须先论证批准后施工,施工期间总务处负责跟踪管理,完工进行验收。
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维修方案。
六、总务处每学期必须对所管辖的建筑物进行两次大的检查,每年雨季前有针对性的检查,且检查结果必须归档待查。
如有危及安全的需及时报告学校,并在24小时内报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总务处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七、若出现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第一发现人(使用者)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确认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的建议。
泸西县金马镇新安小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