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建设的实现路径探析--基于库珀行政伦理学的内、外部控制理论
负责任行为:对库珀行政伦理的探析

负责任行为:对库珀行政伦理的探析负责任的行政行为既要求行政个体对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承担、行政组织对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的整合,也包含表达、道德规则、分析伦理和后伦理四个伦理思考层次。
在主客责任相统一、内外控制相结合的基础上,行政主体进行行政行伦理层次思考,并对所有可能行政方案进行排序,从而做出最佳行政决策。
在决策过程中,个人道德品质、组织制度、组织文化和社会期待四个因素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致力于实现科学化、伦理化的负责任行政行为。
标签:负责任行为;库珀;行政伦理特里·L·库珀(Terry L·Coopper),美国著名行政伦理学专家,现任南加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民与民主价值”专业教授,其《行政伦理学手册》(Handebook of Adminnistrative Ethics)、《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The Responsible Ademinnistration:An Approach to Ethics for the Adminnistrative Role)奠定了他在美国行政伦理学史上的大师地位。
《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一书中涉及的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及冲突、行政组织的负责任行为、负责任的行政管理行为对当代中国的行政伦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主客统一:行政伦理学的决策起点从现代与后现代社会的大背景出发,库珀认为,现代行政伦理学集中体现了角色的多元化和差异性、工作与私人生活的分离、相对主义和社会多元化等后现代世界中的现代性问题。
面对复杂的行政环境,无论行政个体,或者行政组织,学习行政伦理学已成为必然要求。
而对于行政个体,自觉做到主客统一、自觉承担行政责任既是其本身的职责要求,也是化解行政冲突的伦理途径。
“责任和义务是关于人的社会角色使命的规定。
一个人在社会群体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也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1]行政管理人员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角色扮演者,承担相应的行政职责不仅是一种实然要求,也是一种社会美德。
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探究_以库珀行政伦理理论为视角_王幸福

件、校车安全事件、假疫苗事件等很多都是因为国 家公职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行政伦理职责,在对各个 企业单位进行监督时渎职失责,从而导致悲剧后果 的发生。
(二) 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给我国经济带来 了一派繁荣景象。但是,市场经济是利益驱使的经 济,追求利益最大化本身就带有比较浓厚的功利化 色彩,各种经济诱因,为伦理精神的缺失的形成提 供了客观条件,尤其是由于过分强调经济利益导向 作用,使评价公平与正义的伦理精神中的是非观念 被商业文化中的价值观念所取代。这种伦理道德标 准概念不明确及其约束力缺乏的现状使一些公共组 织管理者的腐败行为变得更加放纵,并使腐败成为 一种对社会经济活动构成较大威胁的社会问题。腐 败问题严重和贫富悬殊的趋势愈演愈烈,主要原因 在于政府拥有很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干预企业的 权力并由此产生的寻租行为[5]。由于过分强调经济 利益因素,都容易蜕变成为对物质利益的过度追 求,呈现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营私舞弊、贪赃 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出现。这些无疑会增 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难度。 (三) 权力监督的缺乏 当前,由于行政伦理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很大 程度上影响着公务员行政行为失范。 就机构设置而言,我国的行政机关内部缺少一 个专业化和合法化的行政伦理监督管理机构。目 前,在各县级和乡镇政府中虽然存在人大、政协、 司法、纪委与监察等的监督机构,但是,他们的存 在对行政工作人员的道德伦理方面的监督明显不 力。 就运行机制而言,行政伦理监督机制的运作形 式不通畅。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行政监督 体系,包括内、外部两大监督。对于外部监督而 言,监督的主体和客体处于分离状态,无法全面真 实了解状况、如果监督客体不配合监督主体的监督 工作,必定造成监督的无效。对于内部监督而言, 监督主体和客体存在着接近的相对的关系。受上级 监督机构和同级政府、党委的领导,权威性和独立 性缺乏,无法实现对公职人员的行政伦理有效地监 督,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 进程。 (四) 行政环境的影响
库珀对行政伦理问题的探讨

库珀对行政伦理问题的探讨
库珀(David Cooper)是一位伦理学家,他在《行政伦理:对
公共和私营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一书中对行政伦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库珀认为,行政伦理是关于公共和私营管理中道德行为和决策的研究。
他将行政伦理问题分为两个层面: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
微观层面主要关注个体在管理过程中的道德行为,而宏观层面则关注组织和制度层面上的道德问题。
在微观层面上,库珀强调了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
他认为行政人员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并且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到公众利益。
行政人员应该遵循公正原则,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并遵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
在宏观层面上,库珀关注组织和制度对行政伦理的影响。
他认为管理者应该建立健全的伦理文化,以促使员工遵循道德准则。
此外,政府和组织应该建立透明,负责任和有效的制度来保证行政的公平性和诚信性。
库珀还提出了一些实践性的建议来解决行政伦理问题。
他主张对行政人员进行道德培训,提高他们的道德意识和判断能力。
他建议管理者采取奖励和惩罚措施来鼓励员工遵循伦理准则。
此外,他还主张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体而言,库珀对行政伦理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并提
出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建议来解决这些问题。
他认为行政伦理不仅仅是个体道德问题,也是组织和制度问题。
通过建立良好的伦理文化和健全的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行政伦理问题,提高管理的效能和公信力。
【参考文档】探讨库珀视角下解决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冲突的路径-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探讨库珀视角下解决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冲突的路径公务员行政责任冲突属于一种伦理困境,形成于其公共权力的行使、行政管理责任履行过程中。
中国正处极度的社会转型期,行政伦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这对这支特殊队伍的管理无疑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建设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必须要重视行政伦理的建设,这既是打造现代善治政府的保障,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在库珀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冲突的具体表现,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提出解决路径。
一、外部控制,政府组织本身的变革1、加强行政组织伦理建设道德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时候,就变成了制度。
制度是按照某种道德要求建立起来的。
制度成为人们活动的出发点,这就是制度伦理的优点。
部分公务员离他们的行政角色即公仆角色定位还相差甚远,甚至背道而驰。
行政伦理体系必须在社会主义现实的基础上,设计成为有导向意义的行为规范,从而对公务员公共人角色的合理定位。
公务员奖惩、任免必须要有其行政伦理道德水平的相关报告。
公务员的影响力主要来自于人格和权力。
因此,任用公务员时,考核考察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即为行政伦理。
通过对公务员任免的控制,在用人机制上赏善罚恶,可以让公务员感到外有压力内有吸引力,由此一来,在内外双重作用下,开展行政活动时,公务员可自觉趋善避恶。
2、强化公务员的行政伦理监督体制通过监督体制的完善,可有效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洛伦茨曾经表示:道德仅仅是一种力量非常有限的补偿机制。
所以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才能保障行政伦理的规范,避免权力变成绝对的、不可控制的,同时,权力还应利用法制、民众、道德等手段监督。
公务员伦理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仅是构筑伦理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扭转和社会风气的重点之一。
述评《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

述评《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作者:石杨柳来源:《新丝路(下旬)》2019年第02期在许多有关公共行政伦理学方面的优秀著作和文章中,特里·L·库珀的《行政伦理学》一书是最优秀的。
这是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学教授弗雷德里克森对这本书的评价。
相信每一位对行政伦理研究领域有所了解的并读过这本书的读者都会认同这个评价。
库珀的《行政伦理学》一书,一方面让每一位公共管理者和准备从事于这一职业的人深深的认识到自己正在或者将会面对众多的行政伦理问题,并提醒我们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让自己深陷伦理困境之中。
另一方面他也为行政人员及行政组织提供了通向行政伦理的可能途径,即提供给行政人员个体分析和解决具体伦理困境的技术,以及提高各组织和管理部门的合作以培养负责任的行政行为的能力。
后者是这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也是比其他相关书籍更有价值的地方,库珀让实现行政伦理具有了更多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反观其他学者往往在行政伦理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上要么一筹莫展,要么草草了事,要么望而却步。
全书主要思想可以概括为四点。
一、提供了一个伦理决策模式首先,描述情形,包括确定关键角色是谁、所有角色的观点和立场、事件过程和后果,以及其中的危险。
其次,定义伦理问题,我们优先考虑的伦理价值和准则是什么。
其次,界分可替代的行为过程,尽可能多的想出并写下问题的解决方案,避免陷入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方式,它会阻碍我们寻找其他可替代的方法。
再次,设想可能的后果,利用丰富的道德想象力预测采取不同伦理解决方案的可能后果是什么,这无疑有助于我们在不同方案中做出选择。
最后,寻找最合适的,通过综合考虑道德规则、答辩彩排、预期的自我评价最终确定伦理解决方案。
该模式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在遇到行政理论问题时,不要急于采取行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事情也許远非那么简单,也许远非那么复杂,要理性,要三思而后行。
使用该模式的好处是可以培养宝贵的决策直觉,并因此在日后的工作中收益匪浅。
库珀公共行政伦理理论

库珀公共行政伦理理论公共行政领域中的伦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库珀的公共行政伦理理论为我们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和思考方向。
库珀认为,公共行政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往往会面临各种伦理困境。
这些困境可能源于不同的价值观念冲突、利益诉求的矛盾以及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例如,在资源分配决策中,如何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是优先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还是追求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在执行政策时,当上级的指令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应该如何抉择?库珀提出了“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概念。
主观责任是指公共行政人员基于自身的价值观、信仰和道德判断所感受到的责任。
这种责任是内在的,源于个人的良知和道德自觉。
客观责任则是由法律、规章、组织制度以及社会期望所明确规定的责任。
公共行政人员需要同时承担这两种责任,并且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在库珀的理论中,“权力悖论”是一个关键的概念。
权力在公共行政中是必要的,它赋予行政人员实现公共目标的能力。
然而,权力也容易导致腐败和滥用。
当权力不受制约时,行政人员可能会为了个人私利而背离公共利益。
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库珀还强调了“公民参与”在公共行政伦理中的重要性。
公民不仅仅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更是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通过公民参与,可以增强公共行政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促使行政人员更加关注公共利益。
同时,公民的意见和建议也能够为行政决策提供更丰富的视角和信息。
库珀指出,行政伦理教育对于培养具有良好伦理素养的公共行政人员至关重要。
教育不仅要传授伦理知识和原则,更要培养行政人员的伦理判断力和解决伦理问题的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让行政人员在实际情境中思考和应对伦理挑战,从而提高他们的伦理意识和行为水平。
在现实的公共行政实践中,库珀的理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例如,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公共行政人员需要迅速做出决策,但同时也要考虑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对公众利益的影响。
行政伦理制度建构路径探讨

行政伦理制度建构路径探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领域的伦理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环境,建立行政伦理制度势在必行。
那么,在建构行政伦理制度的路径方面,我们应该怎样探讨呢?首先,需要将行政伦理问题列入日常管理之中,确立其重要性。
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时刻关注并协助解决行政伦理问题。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行政伦理监督机制,确保其有效性和及时性。
其次,应当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
行政机关是社会诸多组织中的重要一环,其行为对社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至关重要。
应当通过开展相关的培训、讲座等活动,提高广大行政从业者的自我约束力和行动准则。
第三,应当通过制度规范来加强行政伦理建设。
在现有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中,应加入行政伦理的内容,明确规范行政行为及行为后果。
同时,还应建立行政伦理检查制度,公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规情况,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问责处置。
第四,应当注重社会的监督和参与。
作为一个开放的社会,社会监督和参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应采用多种途径,如开展公众听证、投诉举报等,便于人民群众了解行政机关的行为,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最后,行政机关应当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注重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
在行政伦理制度的构建中,应当将人民群众作为重要的参与方,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落实。
总之,建构行政伦理制度是推进中国现代行政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
只有在行政伦理制度建设的路径上,通过各种方式的探讨、实践,才能不断完善制度,完善管理,构建起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国际水平的行政伦理制度,为实现行政机关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任务保驾护航。
浅探中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路径选择

浅探中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路径选择摘要:加快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已经成为政府建设的新任务。
公务员行为失范不仅有行政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及社会因素,更有现存的行政伦理规范机制不健全的因素。
因此,加强行政伦理教育,加快行政伦理立法,完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等是加快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公务员,行政伦理,原因,路径,所谓行政伦理,就是关于“治国”的伦理。
它是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务员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要求的总称,融合在治理国家与公共行政的方方面面,体现在诸如行政体制、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协调、行政监督、行政效率、行政素质之中。
行政伦理是影响政府行政效能、关系政府形象的重要因素,因此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义务、权利和管理的重要法律,其鲜明的特点之一便是对公务员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从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公务员管理制度,促进了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设。
一、我国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困境。
谈到行政伦理困境,归纳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性失范,表现为权力再分配过程中的权力交易。
在各类行政人员的选拔、录用、任命方面,存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的现象,甚至非法交易买卖官位。
二是失职性失范,即行政人员无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滥用职权或不能尽职尽责,表现为越位、缺位、错位等。
部分地方政府领导玩忽职守,只要经济利益、搞面子工程,而完全不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和公众安全。
三是经济性失范。
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行政人员利用手中职权牟取个人私利,甚至与利益集团勾结,实现肮脏的互利。
二、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我国公务员遭遇行政伦理困境,行为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不仅有行政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及社会因素,更有现存的行政伦理规范机制不健全的因素。
具体而言,一是行政人员存在着行政角色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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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义务 “ 未履行” 、“ 渎职”或 “ 越 权履 行” 等行为 。
有必要 的指 出, 这一 争论直 到如今仍 然 分歧 特别严重 , 甚至 已经发展成 了严重 的二 分形式 , 笔者认 为争论 问题的关键 不是在 于 将观点 划分为截 然不 同的两种, 而 是强调 哪 种观点的重要性 , 而且在实际生 活中本身 内部控制和外部控 制本身就是优缺不一 的。
则 等属 于法律 法规形式 内容 。因此 , 大多数 国家把各 种行 政伦 理管 理机构 设立与 法律 法规制定 同时进行 , 但相 比于国外 , 伦理法 规 的层面依然是我 国行为规范 的停 留层次 。 还 没有从 集 中和 明确 以及 系统 的角度规 范 有关行政伦理 内容等方面 , 从制度层面上来 看 ,在规定与原则中出现了断层。因此 。 必 须有外在控制来制约行政权力的滥用 。在现 代国家 中, 越来越多 的伦理规范被纳入 到社 会 的法律规则体系之 中。外在的行政 道德监 督, 主要通过行政道德评价体系对行政 机关 及 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做出价值判断 , 借 助社 会 舆论 的赞许 或谴责 , 把这种价值判 断反馈 给其本 身 , 调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的荣 辱感 和道德 良心 , 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为 自己符 合行 政伦理道德的行 为而 自 豪, 对 不道德 的行 为知耻、愧疚 ,并及时改正 。 否 则将受 到应有 的制裁 , 从而培养行政机关及 其工作人 员 “ 择善去恶 ”的价值取向。伦理 立 法 的优点在 于为 行政 官员解 决伦理 冲突 提供 了一般性 的指导 , 也为惩罚那些违背最 低道德要求 的行 为提供 了依据 。 但是缺点是 只停 留于一般性原则 的指导 , 在实践 中往往 难 以操作 ,如果严格执行伦理立法 , 会损害 政府部 门内部 的工作气氛 。 实现全方位监督。实现全方位监督 ,是 政府依法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 ,就是以 是否违法的较低层次监督 和是否称职的工作 层次监督 ,提高到是否公 正的伦理监督这种
为 的内心态度和立场 ,尽管技术知识 、公众 情感 这两个 主导 因素都 是外在 于个 人 的制 约资源 ,它是对 “ 技术知识 ”内化 的产 物, 也是对处于关键性地位 的 “ 公众情感”的一 种积极的敏感把握 。弗雷茨 ・ 莫 尔斯坦 ・马 克斯在 < 新民主制 中的公共管理 》中认为 , 法律必须转化成 “ 一系列具体 的指令 ” ,而 且尽 管这些 指令与法 律条 文之 间 的关 系 十 分的密切 ,但是不 管怎么样 ,“ 它们以一种 创造性法案 的形式 出现 , 使其 区别于法律本
内部控制有许 多优点 ,内化在行政人员 心中的价值 观总是 能在决策 中起作用 ,即使 上级不 在场 、纪律松弛或发生腐败 现象 , 行 政人员 的内部控制仍然起着作用 , 甚至 当缺 少某些法律指导时 , 行政人员仍然求助于 内 心 的伦理指导原则 , 有助于形成一个更其负 责和创新 的官僚制度 , 但是 内部控制在多元 化社会 当中, 很难就采取哪一种价值观的问
理论广角 2 0 1 4年 8月 ( 上)
行政伦理建设的实现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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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于库 珀行政伦理学 的内、外 部控 制理论
陈琛 ( 西北大学,陕西 西安 7 1 0 1 2 7 )
.
摘要 :库珀把责任 问题视为行政伦理研 究的棱 心概 念和逻辑起点, 为 了实现 负责任的行政行为 他提 出应促成行政责任 内部控 制与外部体系 , 从外部对 行 政人 员进行监 管与 约束 。在一定 的程 度 上, 对于行政人员来说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 即使私人 的又是职业的。 卡尔 ・ 弗雷德里克强调内部 控制的重要 性, 他认为 “ 行政责任就是对两种主导因素做 出反应 ,这两种主导 因素是 : 技术 知识 和公 众感情 ” ,在这里他 的反应是 指采取某种 行
于对库珀行政伦理学的 内、外部控 制理 论理 解 , 探 索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建设的实现路 径。 关键词 :内部控制 ;外部控 制
一
、
内、外部控制理论内涵
在公 共组织 中保 持负责 任 的行为 的 途 径有两种方法 :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内部 控制就是指职业价值和职业标准 , 试 图通过 伦理 训练使得 行政人 员将 这些价 值和 职业 标 准内化 了 , 使其在缺乏外部监督 的情况下 也能作出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 ; 外部控制则 是 强调通过立法 、规则、制度或者建立新 的
较高层次的监督层面上。公务员 的道德主体 自律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 面:其一 ,认识上 的 自觉。即公务员对行政伦理规范的遵循 ,
身” ,因此 ,他 的得 出结论 ,法律 控制是必 要的 , 但是 司法补救 以及行政职责都是很难
替代 责任感 的 ,人不 能使责 任 的唯命 是从 者 ,而只能是责任的培养者 。在 1 9 8 8年 的 第二届 “ 米诺布鲁克会议” 的主题是纪念 “ 新 公J r 4 3 - 政 ”诞生的 2 0周年 ,大会指出价值 观和伦 理学观 已被视 为公共 行政领 域 的核
题达成共识 ,同时 , 在具体面对问题需要做 决策 的时候 , 我们不能保证他不会 以满足 自 我利益 的方式去行事 ,因为价值观本质是私 密的 、隐藏在观点背后 的 ,因此公众就不能 审查主宰行政人员决策的价值观。 外部控制主要有两种方式 : 伦理立法和 伦理法规 。 伦理立法为行政人员面临和解 决 伦理冲突设定一般性的限制 , 这种限制对 政 治共同体到的最低标准的规范性 陈述 , 但是 其仍然存在很大的弊端 , 首先 , 他们对具体 问题的缺乏确切的指导 , 而只能解决 一般性 的问题 , 其次, 伦理立法很难实施 。伦理立 法的漏洞存在 , 举 出证据困难 、以及人们对 举 报 自己同僚涉嫌 违法 行为 的不情愿 。第 三, 试图严格执行伦理立法会损害政府雇员 的工作 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