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制度
大学专业规章制度模板

大学专业规章制度模板一、前言为了加强专业建设,规范专业管理,提高专业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1.专业设置原则(1)符合国家教育政策、行业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竞争力。
(3)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特色专业。
2.专业设置程序(1)进行市场调研,分析行业需求,提出专业设置方案。
(2)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进行论证。
(3)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专业调整(1)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适时调整专业设置。
(2)对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进行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3)调整专业时,应充分考虑学生利益,确保学生顺利毕业。
三、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1.专业建设内容(1)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明确专业建设目标。
(2)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质量。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6)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
2.质量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开展专业认证,提高专业竞争力。
(4)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提升专业技能。
四、专业人才培养1.人才培养目标(1)适应社会和行业需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能在相关领域从事研发、设计、管理等工作。
(3)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人才培养方案(1)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
(2)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3)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4)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五、专业管理1.专业负责人制度(1)设立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日常工作。
(2)专业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熟悉专业发展动态。
XXXX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T为了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管理,实现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促进专业设置整体优化,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专业设置,应围绕学校创办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现有办学优势和特色,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市场需求、新兴学科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
第三条学校提倡拓宽专业口径,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淡化专业意识,按专业大类招生和培养,同时严格控制专业数的增长。
第四条为培养宽厚型、复合型、开放型、创新型人才,学校实行全日制本科生跨学科修读第二学科(专业)、辅修(专业)制度,允许学业优良的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修读另一个专业的主要课程。
第五条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第六条各院(系)独立或跨院(系)联合新设置本科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布局的规划;2.具有完整的院(系)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3.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4.应有支撑新设专业的相关学科、专业条件及相关科研基础,能配备完成新专业教学计划必需的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5.原则上应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本校第一学科(专业)方向、辅修(专业)或第二学科(专业)的办学经历。
6.基本具备新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所需经费均需落实)。
7,对于跨院(系)设置新专业,相关院(系)已经协商落实所必需的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8.申请设置辅修(专业)、第二学科(专业)的院(系),需具有开设相关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
第七条申请由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要求及程序与设置新专业相同。
第原则上各院(系)每年新设专业不超过1个,学校每年新设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审批程序及要求第九条专业审批(含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学校专业管理制度

学校专业管理制度一、前言学校专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内各专业的管理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学校专业管理制度对学校内各专业的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专业建设(一)专业设置1.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战略,及时调整和完善专业设置,对专业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专业设置应当满足市场需求和学生的选择需求,注重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2.学校每五年开展一次专业设置的评估工作,对专业的设置进行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专业设置。
(二)课程建设1.学校各专业应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需求及时完善和调整课程设置,注重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和实际能力的培养。
2.学校应健全课程建设和审批制度,对课程的设置和调整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课程的质量和效益。
(三)教学资源保障1.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2.学校应加强对教学资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教学设备的完好和教学环境的优良。
三、教学管理(一)教学质量保障1.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
2.学校应完善教学评估的机制和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实践教学1.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和组织,制定详细的方案和计划,确保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2.学校应建立健全实习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更丰富和有效的实践教学资源。
(三)教师队伍建设1.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激励和评价机制,为教师提供有利的教学环境和发展空间,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
2.学校应加强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注重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提升,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中职学校学校专业部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中职学校专业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业部设置与职责1. 专业部设置学校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设置相关专业部,负责本专业领域的教育教学、科研、实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2. 专业部职责(1)负责本专业领域的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的制定与实施;(2)组织开展教学、教研、培训等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指导等工作,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4)开展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质量;(5)加强校企合作,拓展就业渠道,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专业部组织架构1. 专业部主任专业部主任是专业部的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专业部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规划;(2)主持专业部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3)负责专业部教育教学、科研、实训、就业指导等工作;(4)定期向上级汇报专业部工作情况。
2. 专业部副主任专业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主任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规划;(2)负责分管领域的教育教学、科研、实训、就业指导等工作;(3)协助主任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4)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专业部成员专业部成员包括专业教师、辅导员、实训指导教师等,负责具体教育教学、科研、实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四、专业部管理制度1. 教学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确保教育教学质量;(2)制定并实施本专业领域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4)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 科研管理制度(1)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2)支持教师申报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3)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专业发展。
专业建设管理制度

职业教育中心专业建设管理制度一、学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二、专业设置专业设置决定着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和适用程序,学校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指导思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社会人才需求慎重确定专业设置。
1、学校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核定规模,教学条件和教师队伍状况确定开设专业的数量。
2、为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开设专业应保持相对稳定。
而为适应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每期招生专业也要有相应的灵活性。
学校应适时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有的专业可以隔年招生,有些相近专业可以合并招生。
学校应逐步创造条件,争取具有多开几个专业的能力与准备。
3、学校开设新专业,事先要进行人才需求调查,保证可行性,准备专业教学计划,落实教师安排和教学条件,做好各项准备,按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学校要把专业建设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抓好。
在注重新专业建设的同时,重视老专业的改造,更新教学内容、教学设备和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三、教学计划管理1、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学校应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2、学校各专业均应根据部颁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以适应本地区的客观需要,办出学校的特色。
(1)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根据部颁专业教学计划编制。
编制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时,应保证必开课程合理的开设顺序和所需要的课时;根据总课时和本部条件,确定选开课的科目、开设顺序和课时;安排好实践性教学环节,保证实践性教学时间,切实加强基本功的训练。
(2)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有关教研组提出初稿,经教研室审核,在征求有关教研组意见并进行综合平衡后拟定出初稿,经教务科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定稿,由学校领导审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 应在新生入学前的一学期期中完成。
学科专业建设的制度

学科专业建设的制度一、背景介绍学科专业建设的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和培养高素质人才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
它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学科专业发展的方向和质量。
二、目的和意义学科专业建设的制度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创新。
它通过规范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术环境。
三、主要内容1. 学科专业设置: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趋势,制定学科专业设置方案。
要充分考虑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确保学科专业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2. 课程体系建设:建立符合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的课程体系。
要注重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的结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 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养和引进,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要注重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教师。
4. 教育质量评估:建立科学、客观的教育质量评估机制。
要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改善。
5. 学科专业交流与合作:加强学科专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要积极组织学术活动和学科研究,提升学科专业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1.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建设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责。
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提高管理效率和协同性。
2. 加大投入力度:增加专项经费投入,提升学科专业建设的资金保障。
要加强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研究环境。
3. 强化评估监督:加强对学科专业建设的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要通过评估结果的反馈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的稳步发展。
五、总结学科专业建设的制度对于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通过科学的管理和规范的制度,可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推动学科专业的繁荣和创新。
学校专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专业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1. 学校专业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2. 学校专业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原则:专业设置应科学合理,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市场需求。
(2)特色鲜明原则:专业设置应突出学校特色,形成优势专业。
(3)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适时调整专业设置。
3. 学校专业调整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分析专业设置情况;(2)提出专业调整方案,广泛征求意见;(3)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4)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专业建设与管理1. 学校应加强对专业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
2. 学校应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制度,确保专业建设有序进行。
3. 学校应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学校应加强专业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质量。
5. 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6. 学校应加强专业评估,定期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专业教学质量监控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专业教学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
2. 学校应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定期开展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评价工作的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质量评价。
4.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学生、教师、家长等各方对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业改革与发展1. 学校应积极开展专业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竞争力。
2. 学校应加强专业间的交叉融合,促进学科发展。
3. 学校应鼓励教师开展专业研究,提升专业学术水平。
4. 学校应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专业国际化水平。
学校专业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专业组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业组设置与职责1. 专业组设置学校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和学校自身条件,设立专业组。
专业组以专业为单位,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2. 专业组职责(1)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明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
(2)组织实施专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3)开展专业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5)关注学生成长,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6)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专业影响力。
三、专业组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1)专业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负责专业组全面工作。
(2)专业组下设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就业指导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工作。
2. 工作制度(1)专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专业建设与发展相关事宜。
(2)专业组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学术交流活动。
(3)专业组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4)专业组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需求,改进教学工作。
(5)专业组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接受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3. 师资队伍建设(1)专业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3)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4. 学生工作(1)专业组关注学生成长,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2)定期开展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解决学生实际问题。
(3)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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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将开展社会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作为专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专业建设计划;依托专业教学团队人力资源与技术优势,积极开展职业技培训、技能鉴定、技术咨询与服务。
第二十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实验室建设一定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方式,注意集中力量与条件建设好特色实验实训室;做好实验室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费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要建设相对稳固的实习基地;要不断改善实习条件。
第四章 专业建设的管理
第十七条专业建设以系为主,学院统筹,实行专业带头人制度,负责拟设专业的筹建计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和调整建议。
第十八条学院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对学院专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学院专业建设提供咨询和决策意见。
第十九条教务处是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增设或调整专业的申报工作;组织省级精品专业的推荐申报;组织院级精品专业的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新设置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详尽的人才需求调查及相应的论证报告;
2、有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或实训指导教师队伍;
3、具备该专业开办的相应实验实训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基本条件,能保证拟新设置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
4、新专业建设规划;
6.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第八条学院于每年6月份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对新设专业及停招、缓招专业进行评议。凡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设置的专业,提交院务会批准后开始筹建,同时由学院报省教育厅备案或教育部审批,获得批准后正式招生。
第九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学院专业设置的咨询、审议机构,接受学院委托,根据社会发展对未来人才的需求、学院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院设置新专业和专业调整进行评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20日
第三章 专业建设内容
第八条人才培养。应根据高职教育和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对应的职业岗位(群),与企业合作系统开发设计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选聘行业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兼任教学工作,保障50%的专业课由行业企业兼职兼任,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实现高素质技能性专门人才的校企共育;培养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群)毕业生。
第二十四条新专业建设以学院系为主,学院进行指导、规划和统筹。学院在新专业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宏观调控,以专业星级管理为指导整体上把握专业建设方案。专业建设是各系的中心任务之一,各系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系拟设专业的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二十五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新设专业的建设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评估不达要求的专业,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停止招生直至撤消专业。
第十五条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制定教学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要以建设精品课程及精品教学资源库为中心、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建设,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
第十六条教材建设。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完善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完善教材出版资助与奖励制度。重点支持特色教材编写,把教材建设重心由组织教师自编教材转到鼓励高水平教授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的申报与编写上来,由出版常规单一纸制教材转到重点扶持开发并出版立体化教材、数字化教材上来。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第九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通过聘用行业专家和企业技术骨干任教,建立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的“双师”结构团队;通过青年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和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践,培养“双师”素质教师。
第十条专业带头人建设。专业带头人应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专业教学团队管理,形成较强的专业教学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专业教学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5.基本具备新专业必需的实验实训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
第四条申请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应符合新专业设置所需条件。
第五条各教学系每年新申报专业数,四、五星专业所属专业群一般不超过2个,三星专业所属专业群一般不超过1个,一、二星专业所属专业群不再申报,学院每年新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5个。
第十四条专业标准。专业标准是保证学院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新设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专业标准应在国家教育部宏观指导下,由学院组织专家依据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方针制订,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专业标准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日起实施,此前学院专业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按本制度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我院专业设置、调整、管理及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应充分依靠我院也已形成的“错位设置、非均衡建设、星级管理、专业群发展”的专业建设策略。注重优势和重点星级专业的品牌特色,以培养高端技能型高质量人才提供保障。
第三条学院的专业建设必须体现以市场为导向,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突出反映高职高专教育与办学的特色,并贯彻职业性与科学性、指导性与自主性、灵活性与稳定性、多样性与普遍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专业的设置
第四条学院的专业设置,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课程建设。积极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推进课程体系建设与课程教学改革;引入行业企业标准开发课程;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性专门人才目标进行课程建设;针对职业岗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择和组织项目,改革教学组织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形式;积极申报和建设各级精品课程、规划教材。
第十二条专业教学资源建设。重视专业教学资源建设,根据职业教育特点,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教学资源,打造网络教学资源平台。
第十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校内外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及有关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学院聘任。
第十一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请设置及停招、缓招的专业进行评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可采取会议评议方式,也可以采取通讯评议方式。
第三章 新设专业建设
第十二条专业建设要重在充实内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院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充分发挥优势,努力形成特色。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将教学改革与教育教学研究紧密结合,并及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第十四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切实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探讨实习实训教学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实习实训教学的质量。
第十七条教学研究。学院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研究。学院实施教学研究立项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教学研究立项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教学改革。学院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教学文件建设。要制订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师手册、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总结等。
1.对于人才需求量大、办学条件好、就业形势好的专业以及评级为四、五星专业,在专业建设软硬件条件上给予大力支持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2.对疏于建设和管理、社会需求量小、就业情况不好的专业,评级为二星的专业,及时进行整顿、改进和建设,适当压缩招生规模,实行隔年招生。
3.对于办学条件差、学生就业困难的专业,专业建设评级为一星的专业,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论证,给予停止招生。
第二十一条图书资料建设。学院要不断加大对图书资料建设的投入,以保证有足够的最新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建设应适当向最新设置专业倾斜。
第二十二条学院加大投入,努力采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手段等最新教学手段,促进专业建设。
第四章 新设专业评估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设置情况、学院发展需要,对学院拟申报增设或调整的专业以及专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定期对各学院的专业设置与建设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
新设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专业标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文件、教学队伍、教学手段、实验实训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及教学场所等。
第十三条培养目标。确定新设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标准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职业教育方针,依据国家及省教育厅制定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实际,体现“四强”精神,体现学院的培养特色。
第五章 专业建设投入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重点与一般、艺术与非艺术类专业建设特点与要求,按照专业建设星级区别对待,分别给予经费和硬件投入,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第二十一条对立项资助的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学院按上级资助经费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建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