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局查处一起近堤倾倒垃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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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兆伟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董兆伟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董兆伟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主题分类】其他
【处罚日期】2022.01.13
【处罚机关类型】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静安区
【处罚对象】董兆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22 19:07:12
案件名称董兆伟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处罚决定书编号2202060022自然人姓名董兆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处罚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处罚决定日期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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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0•【字号】津滨政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政发〔2024〕16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4年7月10日滨海新区中部湾区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办海洋函〔2024〕182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水清滩净、渔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海洋垃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海洋生态环境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加快建设美丽海湾,大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美丽滨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落实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结合实际,加强与“河长制”、“海上环卫”等工作机制对接,增强治理合力。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9•【字号】滨政办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发〔2008〕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滨州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56号)要求,确定在全市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一)清查范围。

2008年1月1日以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下发以来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与管理情况,对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无一遗漏。

对国办发〔2007〕71号文件下发前发生的未经处理的非法占用和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清查的范围。

清查要覆盖市辖区、县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

(二)整治主要内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5.各地出台的与国办发〔2007〕71号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江北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49号)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江北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49号)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江北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49号)【主题分类】土地城建【发文案号】江北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49号【处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32040100000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320401160000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3204014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处罚日期】2022.05.14【处罚机关类型】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江北区【处罚对象】冯兆成【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50:36处罚名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称行政处罚决定江北综执罚决字〔2022〕第07-0049号书文号被处罚冯兆成对象处罚结果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江北综执罚决字〔2022〕第 07-0049 号。

2022年4月22日下午,被处罚人在江北***街道亲亲家园19号楼垃圾收集点旁的地上堆放生活垃圾,该行为属于随意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本机关认为:被处罚人在江北***街道亲亲家园19号楼垃圾收集点旁的地上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上述罚款,限被处罚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最高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沈彦鸣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一案

沈彦鸣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一案

沈彦鸣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一案
【主题分类】土地城建
【处罚日期】2021.11.08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类型】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南昌市
【处罚对象】沈彦鸣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22 19:06:01
案件名称沈彦鸣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一案处罚决定书编号2109180346自然人姓名沈彦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
处罚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陆拾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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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承功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徐承功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徐承功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主题分类】土地城建
【处罚日期】2021.06.18
【处罚机关】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类型】城管执法局
【处罚机关】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长宁区
【处罚对象】徐承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22 19:07:06
案件名称徐承功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处罚决定书编号2211001196自然人姓名徐承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128************
处罚事由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处罚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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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昌邑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山东潍坊昌邑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山东潍坊昌邑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文章属性•【案由】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审理法院】昌邑市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23.02.16裁判规则针对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适用相关规定,以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数额作为基数,综合考虑生态环境违法主体的主观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严重程度、违法主体的经济能力、赔偿态度等因素确定倍数,以“基数×倍数”的计算方式确认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有效发挥惩罚性赔偿的惩罚和震慑作用,实现公益的有效保护。

正文山东潍坊昌邑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危险废物污染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惩罚性赔偿【基本案情】昌邑市地处渤海湾,城区北侧的王氏义沟作为引水渠,向北连通堤河汇入渤海。

李某某在承包经营昌邑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期间,违规为他人处理外运的化工废水,并于2021年3月将部分化工废水和溶液倾倒至某纺织厂北墙南侧的水池内,通过雨污管道暗管排入王氏义沟。

经检测认定,所倾倒工业废水和溶液均属于危险废物,王氏义沟水体受到严重污染。

案发后,李某某仅对排污口附近河床底部污泥进行清理,未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诉前程序】2022年2月24日,昌邑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李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期间,发现公益诉讼线索,于同年2月28日立案。

昌邑市检察院委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研究院对受污染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损害问题进行评估并出具专家意见,认定李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对王氏义沟的水体造成严重损害,因受污染的河流水质修复具有不可逆转性,参照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得出涉案排污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为471024元。

昌邑市检察院综合考量李某某主观过错、损害后果、履行能力、生态修复成本和刑事处罚等因素,主张其以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1.5倍承担惩罚性赔偿金。

梁长富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梁长富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梁长富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
【主题分类】其他
【处罚日期】2021.09.26
【处罚机关类型】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静安区
【处罚对象】梁长富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22 19:06:31
案件名称梁长富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一案处罚决定书编号2102030017自然人姓名梁长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处罚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
处罚决定日期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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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信息之窗水攻,k 5备源2017年第5期
永州市冷水滩区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 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 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纠正并进 行整改。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该区2017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对湘江冷水 滩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并 对下一步水资源管理及水源地保护提出 了明确要求:严格依法做好水源地保护,取水申i f、审批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永州市冷水滩区水利局周智伟、席志谊)
民革赣州市委调研石城
水资源管理工作
日前,由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副 院长刘发明率民革赣州市委调研组一 行,到石城县调研水资源管理工作。

调研组一行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表示,石城立足“以人为本”的全局战略高度,在水资源管理上体现了人文性、科学性和 集约性,借助强制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力 度,大力实施“养护青山绿水,助推旅游 强县”的发展战略,水资源养护管理工作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希望该县进一步加 强措施,引导舆论宣传,让青山绿水成为 石城发展的一张精致名片。

(石城县水利局谢小诠)
广安加强人河撕口监督管理
近期,四川省《广安市入河排污口监 督管理工作方案》出台,建立健全入河排 污口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制定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权责明确、制度健 全、规划齐备、监控到位的入河排污口监 管体系。

二是落实任务。

进一步健全入 河排污口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设 置或变更、监测、检查核查、通报、执法、台帐等全过程管理。

三是强化保障。

坚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动 摇,推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这条红线全 面落实。

(广安市水务局邓雯文)文山州水资源傲户规划获批复
近日,《文山州水资源保护规划》获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含工程项 目1983件,总投资35亿元。

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到2030年,全州水功能 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江河湖泊水生 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建立完善的水资 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保障水资 源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 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 持续发展。

(文山州水务局)吉安市首届县级水资源公报
编制和互审会举行
按江西省水利厅要求,从2017开始,各县在每年9月份前编制上一年度 县级水资源公报。

8月19日,吉安市水 资源公报编制和互审会在安福县举行。

县级水资源公报将公告每年全县水资源 量、蓄水总量、水资源开发利用、水体水 质、重要水事等事件,也为县级水利综合 统计年报,水务管理年报,水资源管理年 报提供重要数据。

(安福县水利局王艳君)
乌后旗积极落实水资源消耗
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内蒙古乌拉特后旗水务局以“三条
红线”管理目标为基础,坚持“留住天上
水,拦蓄过境水,保护地下水,开发再生
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积极实施水
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促进
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全面推
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乌拉特后旗水务局潘蓓蓓)
当涂完成2016年万元工业増加
酬水漏畐控制撒示工作
安徽省当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工业节水工作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准确获得2016年全县工业企业用水量
数据,县水利局牵头组成调查组,对全县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度完成情况、
工业企业用水量调查统计率到位情况、
工业企业取用水计量实施安装到位率情
况、典型企业用水合理性等四方面进行
全面调查统计,对象涵盖全县305家规
模以上工业企业。

据调查统计和分析测
算,2016年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为25. 1m3,较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
用水量下达考核指标30.9m3/万元下降
19%。

(当涂县水利局孙先春)
安齡入河排亏口黯“身份证,
2016年以来,江西省安福县政府成
立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并制定实施方案。

2017年5月底,整治
小组深入各排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资
料收集。

8月,县水利局在江西浒坑钨业
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安福分公司、安福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安福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4个规模以
上工业、生活排污口设置了带有编号的
入河排污口标示牌,牌上标明了入河排
污口地理坐标、设置单位、水质目标、排
入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等内容。

(安福县水利局王艳君)
吉水县人大开斷備工行活动
8月12日,江西省吉水县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袁小彪率县环保、水利、农业、
住建、融媒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重点
对该县境内赣江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饮
用水源区保护、水库水质治理及城乡饮
水安全工作进行视察督查。

座谈会上,
各职能部门对视察中发现和反映的问
题逐一进行梳理解答,最后袁主任要求
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尽快反馈县政府,责
令相关职能部门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
改。

(吉水县水利局张建国、刘丹)
全南多举措保护饮用水源地
为切实保障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
全,建立库区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江西
省全南县多措并举加强饮用水源地龙兴
水库水源管理与保护。

一是设置各种标
识牌。

二是设置围栏。

三是实施污染治
理工程。

四是安装监控。

五是开展专项
整治工作。

成立由县环保、水利、农粮、
联防大队等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
队,清理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钓
鱼、网鱼、游泳等人为污染行为。

(全南县水利局谭育标)
管理制度成效显著
近年来,新疆吉木萨尔县实施最严
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成效显
著。

一是用水总量得到严格控制,逐级
分配到乡镇、村组、农户。

二是机电井全
部实施机井双控,遏制了无序开采地下
水现象。

三是加大水资源宣传力度,让
农户知法,懂法,增强水法意识。

四是加
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高效节水面
积逐年增加。

2016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3.008亿m3,在现行年水资源承载范围
之内,地下水位上升0.71m,成为在全州
范围内上浮最大的县市之一。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张庆祥)
水利执法
嫩工委到文山州德厚水库检查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8月2日,珠江委水土保持处处长陈
文贵等一行到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检
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检查组深入
施工工地,对水库高边坡开挖、土石料
场、弃渣场、移民安置区、截排水沟等水
土保持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相关实
施措施存在问题进行现场交流指正。


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汇报,认为德
厚水库建设管理处在水土保持上做了大
量工作,也按照去年水利部检查意见进
行整改落实,完善了相关措施。

但还存
在问题。

对于下步工作,检查组提出了
具体要求。

(文山州水务局)
郓城局着力推进水政
监察大队成立进程
近日,按照上级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批复要求,山东郓城黄河河务局水政监
察大队即将正式成立。

大队办公场所设
置在基层管理段,配备办公设备和执法
装备,定制服装;严把进人关;分类拟定
16个水政监察规章制度与4个职能部门
工作衔接机制;认真制定水政监察人员
岗前培训计划;统一着装后将进行军体
素质训练。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条不
紊的进行。

(郓城黄河河务局吕玉宏)
滨城局规1起近堤嚇立圾案
近日,山东滨城黄河河务局水政监
察大队接到辖区北镇管理段电话报案,
举报其辖区北镇旧堤附近有违法倾倒垃
圾行为。

接案后,大队领导立即赶往案
发现场进行查勘处理。

经过仔细查找,
最终通过现场遗留垃圾信息找到违法行
为当事人为附近某一小型服装加工厂。

在执法人员宣传教育下,当事人意识到
自己行为的严重错误性,并于当日立即
将其所倒垃圾清除运走,恢复工程面貌
完整。

(滨城黄河河务局杨占波、李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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