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5篇)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一、出车前检查1.擦拭玻璃、清洁车身、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3.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情况;4.检查电动机有无异响,电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5.检查灯泡是否完好;6.查看上班行车记录,是否有行车故障,如有故障,严禁出车。
二、行车时检查1.注意车辆行驶状况,如有异动、异味,应立即下车检查,严禁开故障车;2.检查转向装置和脚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3.检查仪表和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三、收车检查1.清洁车身外部驾驶室,收拾好携带物品,检查车身状况;2.收车时将车辆停放到位,关闭所有电路系统;3.检查胎压,清除胎间及表面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检查各转动体系有无过热现象;4.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5.做好行车记录。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2)是指制定车辆安全检查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能够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安全行车检查制度中的要点:1. 定期检查车辆:制定规定,要求驾驶员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状况、油水液位、刹车系统、轮胎磨损、灯光照明等,在确保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行驶。
2. 快捷检查程序:制定快捷的车辆检查程序,例如事前和事后检查。
事前检查包括检查刹车、喇叭、灯光和轮胎的状况;事后检查则包括检查车辆是否有任何损坏或故障。
3. 司机资质要求:要求司机在驾驶车辆之前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知识。
4. 紧急情况应急方案: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包括如何面对事故、故障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5. 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检查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通过实施安全行车检查制度,可以提高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水平,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护驾驶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3)是指一种为了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安全的管理制度。
行车使用规章制度

行车使用规章制度行车使用规章制度1为了确保行车使用安全,维护和修理,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1、行车只限于熟识使用方法并经培训懂得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有行车证)。
2、行车的工作负荷,不准超出载重规定。
行车检修时,必需将吊钩降放在地面。
3、每台行车由车间负责人指定责任人,在没有得到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行车。
4、起吊工作有统一的信号,起吊操作人员应依据指挥人员的信号(命令、左右手)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或听不清信号时不准操作。
5、起吊物品必需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还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做旋转动作。
6、行车的荷重在满负荷时,应尽量避开离地太高,起吊重物提升的速度要均匀平稳,不宜忽快忽慢,忽上忽下,以免重物在空中摇摆发生不安全。
放下时速度不易太快,防止吊物到地时碰坏7、起吊的重物,必需先用绳子或链子很坚固平稳的绑着,绳子或链子不应有打结或拗劲的情况,所吊的物件若有棱有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在棱角或滑面与绳子相接触处应加以包垫,防止绳子受伤或打滑。
8、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吊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9、行车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首先应检查其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以及这些装置是否完好,再检查附件(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转动装置)的情形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螺帽开口销等)得情形,以及接地情形。
10、禁止工作人员将吊钩推动左右晃动。
11、起吊不安全物品时(如压缩器瓶、强酸强碱、易燃性油类等)应订立特地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管理部批准方可进行12、起吊必需使用专用钢丝绳,严禁用麻绳,铁丝等做起吊绳索。
13、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需在使用前排出。
14、工作中碰到蓦地停电,应将全部掌控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
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行车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行车作业,包括道路运输、起重作业、特殊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企业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行车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行车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
第十六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行车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二十条发生行车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事故责任者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炼钢行车负责炼钢工艺的起重整个过程,涉及操作和维修。
为了确保行车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
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行车操作安全要求:1) 每台起重机必须有持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 行车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行车工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行车。
3) 没有行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行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行车。
4) 行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1.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行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行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特别注意“十不吊”。
4.指挥者的指挥信号。
6)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者密切合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7)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
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执行操作。
必须和维修人员充分交流、配合。
8)认真执行行车交接班制度、点检制度。
认真执行行车的应急预案.二.行车维修的安全要求:1) 行车维修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行车维修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由安技、劳动部门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维修操作证,方可独立维修操作行车。
2)行车维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知识:1.电工的维修知识,钳工的维修知识。
2.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3.行车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行车维修的监护制度。
挂牌制度。
3)行车维修认真执行点检制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高空维修监护制度。
维修值班的交接制度4)认真作好维修记录,备品备件的保管工作。
车辆维护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维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可靠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车辆维护安全检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维护安全检查职责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车辆维护安全检查工作。
第五条驾驶员负责车辆日常维护和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维护安全检查内容第六条车辆维护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辆外观检查:检查车身、底盘、轮胎、玻璃、灯光、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是否完好。
2. 车辆内饰检查:检查仪表盘、座椅、方向盘、刹车踏板、油门踏板等是否正常。
3. 车辆电气系统检查:检查电源、电路、灯光、信号、传感器等是否正常。
4. 车辆油液检查:检查机油、刹车油、冷却液、转向助力油、玻璃水等油液是否充足、干净。
5. 车辆制动系统检查:检查刹车盘、刹车片、刹车鼓、刹车液、刹车管路等是否正常。
6. 车辆转向系统检查:检查转向机、转向助力泵、转向拉杆、转向节等是否正常。
7. 车辆悬挂系统检查:检查悬挂臂、弹簧、减振器、稳定杆等是否正常。
8. 车辆传动系统检查:检查传动轴、万向节、差速器、变速器等是否正常。
第四章车辆维护安全检查流程第九条车辆维护安全检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驾驶员在行车前对车辆进行自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2. 车辆管理部门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内饰、电气系统、油液、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传动系统等方面。
3.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4. 车辆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车辆维护安全检查记录第十条车辆维护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部位、检查结果、维修或更换情况等。
第十一条车辆维护安全检查记录应妥善保管,以便于查询和追溯。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1.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 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重点教育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4. 每个岗位必须配备合格的岗位操作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提升。
二、安全管理1. 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各类危险源和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3.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包括设备维护、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要求等,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
4. 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巡查情况,做好安全巡查记录。
5. 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储存、使用和处置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发生。
6. 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修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 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意识。
8. 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进行灭火演练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生产安全1. 维修车辆时,必须遵守作业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对工作区域的布局要合理,确保工作的流畅和安全。
3. 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清除杂物,减少安全隐患。
4.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5.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安全使用。
6. 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工具和设备的管理,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和正常使用。
四、安全培训1.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规定、作业流程和操作要求等。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培训内容要涵盖常见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让员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五、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行车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行车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每天上午必须携带常用点检及检修工具到现场按规定区域,对行车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对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记录,并填写相应的点检记录。
(2)对点检所发现的设备隐患,应及时以文字性通知(紧急情况则口头通知)维修工,以便其及时整改。
(3)对班组所不能解决的设备隐患难题,要积极与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协商并找出解决办法。
(4)每周应积极收集班组的设备隐患,并视情况将一些整改时间过长、难度较大的项目安排计划检修,上报设备科。
(5)对行车的检修、改造工作以及新装行车的质检工作,必须到现场了解检修(安装)进度情况,并协助技术人员共同抓好检修的落实和检修(安装)质量的验收,同时应做好检修(安装)记录。
(6)对行车的主要运行参数,一定要有异常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7)配合技术人员做好设备的年度检修工作及相关的一些准备工作。
对在检修过程中所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相关人员。
归纳设备点巡检中所发现的问题,并将其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8)按照贯标要求填写以下各种记录:《重要隐患、点检反馈台帐》、《事故、故障、点检、反馈统计表》、等安全管理类记录。
行车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行车点检员是负责检查、维修和保养车辆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车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对行车点检员在工作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规范和管理。
首先,行车点检员应当深入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其次,行车点检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确保能够熟练、准确地进行车辆的点检、维修和保养工作。
再次,行车点检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然后,行车点检员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行车点检员还应当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持续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车辆、驾驶员及所有参与行车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行车安全责任,加强行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行车安全意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车辆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六条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镜、警示标志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七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稳定,避免因车辆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第八条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改装车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第十条驾驶员应当参加行车安全教育培训,了解行车安全知识,提高行车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将车辆交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行车前,驾驶员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当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行驶速度适中,不得随意变更车道,不得在超车道上长时间停车。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闯红灯、逆行、违章停车。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当注意车辆周围环境,确保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乘客和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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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行车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审批制度
各车间在对行车进行检修前,要求编制好行车检修的具体内容、项目、时间等,并报厂机动供应科、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
二、定好检修人员:
即定好所需检修的电工、钳工、行车操作工、安全监督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的人数,并明确工作职责。
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三、制定好防范措施:
(一)防触电:检修前,应将行车的电源切断,并挂上警示牌,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带电进行检修。
(二)防高空坠落,检修人员必须配备好安全带并固定好,行车的防护栏要加固定好,需用于更换的行车备品备件必须摆放固定好。
检修时行车下地面不能站人或者有行人来往走动,有条件的要划出隔离区。
(三)做好加固措施:检修前要对行车的行走道、悬挂备件、物件点等作好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四、根据检修的内容、项目要求,认真准备好检修工具,并检查好工具。
五、编制好检修程序
(一)对检修人员在工作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检修工作中要相互提醒,相互照应,搞好联帮工作,安全监督员要监护到位。
(二)检修的内容、项目要明确程序,要有条不紊的展开。
(三)检修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漏项,所有联接部位是否已紧固,检修工具是否已收好,其他备品备件是否已清出等等。
(四)试车。
检修人员对行车进行检修完毕后,不能私自试车,应通知专职行车操作工配合试车,并做好相互联系后方可进行。
试车达到安全要求之后,方可交付使用、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