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人员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的工作岗位进行培训,并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工作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3)施工人员应遵循施工现场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或进行违规行为。
(4)施工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安全警示标识,如警示标志、禁止标志等,明确安全区域和禁止区域。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材料堆放要规范,临时设施要稳固,避免堆放物品和杂物造成伤害。
(3)施工现场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进行灭火。
(4)施工现场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逃生路线和求助方式,救援设备和人员要配备齐全。
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机械设备。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操作,不得擅自调整操作参数。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1.检修人员安全管理(1)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检修人员应穿戴符合工作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3)检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案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现场安全管理(1)检修现场应设置合适的安全警示标识,如警示标志、禁止标志等,明确安全区域和禁止区域。
(2)检修现场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整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检修现场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进行灭火。
3.工具设备安全管理(1)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篇)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员工,负责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其下属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要求,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项目经理应对各岗位的工作条件进行评估和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3.工人应按照相关要求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三、施工安全管理1.在进行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工人进行解释。
工人应在施工前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牌,设立临时围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作,严禁疏忽大意和擅自修改工作流程。
4.对于高空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5.每天施工结束后,项目经理应进行现场巡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四、检维修安全管理1.在进行检维修前,需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记录,并确定安全操作规程。
2.检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牌,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3.工人在进行检维修工作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危险的检维修工作应由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进行,其他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域,并提供必要的支援。
5.每天检维修结束后,现场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现场的安全。
五、安全事故和隐患处理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保障现场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与检维修作业,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和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人人负责”。
第二章责任分工和管理实施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对施工和检维修工作负总责,下设安全负责人负责管理实施。
第五条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监督施工与检维修全过程的安全性。
第六条施工与检维修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任务,并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八条施工队伍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施工和检维修工作前,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和检维修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第十条施工和检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警戒线,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预先审查工作现场的安全环境,清理现场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程序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三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工具和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施工和检修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岗和疲劳作业。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应急演练,并熟悉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避灾措施和救援措施。
第十七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逃生和自救,并协助救援人员展开救援工作。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将取消相关资质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按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
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烧结厂的施工和检维修工作,包括烧结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及大修期间的施工等。
第三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烧结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烧结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应按照计划开展,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维修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资格,通过培训并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条施工和检维修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
第三章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在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严格执行有关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带电或者高温设备上进行施工和检修。
第十五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严禁随意更换设备配件或者摘除安全保护装置。
第四章施工和检维修的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六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烧结厂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应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施工和检维修作业,施工和检维修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维修单位、检验单位等相关人员都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八条在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地识别危险区域。
第九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严禁违规行为,确保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应事先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环节。
第十一条施工和检维修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安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补充内容,须进行修改并重新颁布。
施工维修管理制度(3篇)

施工维修管理制度(3篇)施工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篇)施工维修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减少设备维修、检修中不规范的行为和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维修、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3.职责3.1.各部门根据本补充规定,对本部门所有参加维修、检修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及作业票的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
3.2.安管办负责制订和修改维修、检修安全规定,并会同监管会跟踪安全规定的落实及做好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本规定执行的部门和员工,监管会、安管办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4.内容4.1进入维修、检修、施工现场的规定a)为了防火安全,维修、检修时不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b)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工作现场c)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d)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e)检修设备时,安全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f)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g)进行登高作业时,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固定不牢,不准居高作业。
h)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被动式电动工具,不能使用。
i)断电检修的设备,必须挂警示牌,同时要有人在现场监护。
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4.2动火作业的规定a)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b)重点部位监护人未到,禁止动火。
c)不与生产系统可靠绝缘,禁止动火。
d)不清洁,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e)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f)不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g)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4.3进入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作业的八个必须a)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b)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指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与运行系统隔开)c)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指防尘、防水、防爆灯)d)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e)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f)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品。
g)必须有人在容器或管线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打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和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作业,保证操作人员及现场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所有参与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单位对施工和检维修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潜在的安全问题。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六条所有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策划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遵守。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明确标示出各项安全措施。
第八条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并保障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的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第九条施工作业中,必须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机械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条施工所有现场必须进行周边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内外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对涉及到的危险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
第三章检维修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所有检维修工作前,必须对设备和工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四条检维修工作中,必须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避免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安全停机和断电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六条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必须进行绝缘检测和接地处理,避免电击事故。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到高处作业的维修工作,必须设置安全设备,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对于高温、高压设备的维修,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对涉及到化学品的维修工作,必须使用相应防护设备,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施工和检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施工及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及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检维修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避免施工、检维修过程中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操作、管理不规范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和检、维修(维修道路管路、修缮房屋等的施工和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级检维修作业涉及相关方的,对相关方的管理要执行《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保检修执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各部门检、维修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按照公司生产技术科下发的供热设备维护保养标准执行,生产技术科不定期对各公司的检修、维修工作进行抽查。
第五条安全管理科负责对施工和检维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施工和检维修的实施第六条各类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实施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必须根据作业需要并结合施工和检维修现场实际,全面识别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危险源,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判定危险源风险的大小,形成文字记录。
第七条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预防性措施、控制性措施、应急性措施等。
第八条根据上述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结合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其他要求,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工作方案至少应包括主要工作描述、危险源辨识情况、风险评估及安全对策措施、施工和检维修期限、范围、工作要求、工作步骤、责任人员等相关内容。
第十条工作方案审批必须严格审批方案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全面性。
第十一条公司大修、技改项目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申报并开展进度管理。
各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将所属范围内需要开展的工程或需要进行大修的项目计划上报生产技术科。
生产技术科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审批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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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
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
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
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
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0、对设施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
警示标牌或加锁;
11、对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
证完好;
12、对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施工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4、对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5、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架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18、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19、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六、施工、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
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
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8、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
点。
七、施工、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
功能;
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员、工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5、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
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6、检修项目负责人通知电工送电,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
验收交接。
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1、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实行三级管理制:职能部门、班组、岗位。
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和维
护、保养人员,并要相对稳定。
设备设施岗位要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
做到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相结合,形成全面的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保养网。
2、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维
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1)“三好”之一“管好”
●技术管理好;
●设备设施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人定机、定职责;
●规章制度健全,认真贯彻执行;
●图纸、资料、技术档案、运转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润滑记录完整齐全;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定期计划检修;
●各种消耗正常,如备件、润滑油、动力等。
(2)“三好”之二“用好”
●维护使用好;
●爱护设备设施、保持整洁、精心操作。
不违章作业,不拼设备设施;
●认真维护、良好润滑,电气绝缘正常。
坚持日常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零部件磨损和腐蚀在技术标准规范范围内;
●机器仪表和安全装置维护保养良好,准确可靠;
●发现一般缺陷,及时准确排除故障。
(3)“三好”之三“修好”
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完好。
(4)“四会”之一“会使用”
●熟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掌握技术性能;
●准确熟练地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正确判断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紧急状态下能正确处理事故;
●准确掌握设备设施运行中的各个主要参数,如:电流、电压、流量、速度、振幅、
效率、温度等。
(5)“四会”之二“会维护”
●掌握设备设施的主要维护点和正确维护方法,做到及时准确地维护;
●设备设施各部调整紧固及时、正常;
●执行润滑制度,准确做到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按规定要求做好设备设施防腐工作。
●设备设施本身和周围清洁、整齐。
(6)“四会”之三“会检查”
●了解设备设施经常检查的部位和点;
●通过看、听、摸、嗅,从声音振动、温度、气味、压力、电流等方面,掌握一般的
检查和判断故障方法;
●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和正确使用检查仪器和检查工具;
●能正确判断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故障状态。
(7)“四会”之四“会排除故障”
●能正确判断故障部位和故障状态。
●能基本上分析出故障原因。
●掌握设备设施技术性能,能区别零件磨耗程度。
●能进行一般故障排除,并能保证质量,符合要求。
●能进行小型零件的更换。
3、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应建立完整的原始资料,如运行记录、点检记录、润滑记录,
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检修记录,并认真填写与保存,分别记入设备设施档案。
4、设备设施使用操作要做到“五不准”:
(1)不准超温;
(2)不准超载;
(3)不准违章作业;
(4)不准随意取消或调整安全装置;
(5)不准随意拆、卸、割、焊,改变设备设施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