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生处艺术中心舞厅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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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中心开放使用规定

学生活动中心开放使用规定

学生活动中心开放使用规定一、概述学生活动中心作为学校提供给学生进行各类活动的场所,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发挥学习和社交的作用,学生活动中心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来规范使用行为和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开放时间学生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从早上8点到晚上10点。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安排时间使用,但离开后需记得关闭电器设备、灯光等,保持场所整洁。

三、人员限制学生活动中心仅对本校学生、教职工和其特定人群开放,禁止非本校人员进入。

学生需要凭学生证进行身份验证,教职工需凭工作证进行身份验证。

同时,涉及教师指导的社团活动需教师陪同。

四、场所安全使用学生活动中心时,学生需要遵守场所安全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例如,禁止在室内吸烟、随意搬动、堆放物品等,以免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隐患。

同时,使用音响设备时要注意音量,避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活动。

五、设备使用学生活动中心设备齐全,涵盖了图书馆、自习室、电子游戏室、多功能厅等多个区域。

学生可以根据需求自由选择使用,在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归还借用的设备。

对于特殊设备的使用,例如音响、投影仪等,需要提前预约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操作。

六、场地预约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学生活动中心提供了场地预约服务。

学生可以提前预约多功能厅、会议室等场地,但需遵守以下规定:提前至少三天预约,预约时段不得超过三个小时,预约后未使用需提前取消,连续三次未及时取消将被限制预约。

七、座位占用学生活动中心的自习室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为了保障每位学生的学习权益,学生不得滥用座位资源。

禁止个人和组织占用座位时间超过两小时而无正当理由,如未及时归还座位,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八、禁止活动学生活动中心严禁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斗殴、传播不良信息等。

一旦发现违规活动,将立即制止并按校规处理。

九、食品饮品为了保持场所整洁,学生活动中心禁止携带食品和饮品进入图书馆、自习室等特定区域。

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制度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主要用于学生开展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为把学生活动中心建设成为安全、文明、高雅、有序的校园文化场所,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场地使用与管理1、学生活动中心由校团委负责日常使用和管理。

每周一至周五8:00—22:00向全校学生开放,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安排。

2、使用学生活动中心,须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室(会议室)申请表》,由负责人签字,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3、各活动室(会议室)使用后,由使用者负责教室的卫生清理和安全检查。

4、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活动中心值班工作。

二、设备使用与管理5、根据活动情况,如使用投影、音响、灯光等设备,需在《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室(会议室)申请表》注明。

6、各类设备须按照操作说明使用,若设备出现问题应告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须按原价赔偿。

7、活动室(会议室)使用期间,使用者临时离开,须锁好门窗,否则设备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8、未经允许,使用者不得将任何设备带出学生活动中心。

如违规,暂停该使用者对活动中心的使用;如设备丢失,按双倍价格赔偿。

9、使用者应于活动后及时归还设备。

三、活动纪律与行为准则10、使用者可在学生活动中心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安全的中小型文艺演出、座谈交流、节目排练等活动。

11、进入学生活动中心的人员应穿戴整齐、大方得体;自觉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

12、严禁在学生活动中心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不得将酒水、饮料、食物等带进活动室(会议室)。

13、学生活动中心的值班人员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遵守《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值班细则》。

14、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如不听劝阻,值班人员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如造成严重后果,值班人员须及时上报校团委。

四、安全防范措施15、学生活动中心为无烟环境,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有可能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舞蹈室规章管理制度

舞蹈室规章管理制度

舞蹈室规章管理制度引言概述:舞蹈室作为一个专业的培训场所,需要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学员的学习效果和安全。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舞蹈室的规章管理制度,包括学员行为规范、设备使用规定、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课程管理。

一、学员行为规范1.1 尊重他人:学员在舞蹈室内需要尊重教师和其他学员,不得对他人进行侮辱、歧视或恶意行为。

1.2 准时上课: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迟到或早退,以养成良好的纪律观念。

1.3 整洁仪容:学员应保持整洁的仪容,穿着舒适、适合舞蹈运动的服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合适的服饰。

二、设备使用规定2.1 设备保养:学员应正确使用舞蹈室的设备,不得私自调整或损坏设备,如有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2.2 设备共享:学员在使用共享设备时应遵守秩序,不得独占或滥用设备,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使用。

2.3 设备清洁:学员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三、安全防护措施3.1 紧急出口:舞蹈室应设有明显的紧急出口标识,并保持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

3.2 防火安全:学员应遵守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防火规定,确保舞蹈室的安全。

3.3 急救措施:舞蹈室应配备基本的急救设备,并有专业的急救人员在场,以应对突发状况。

四、课程管理4.1 课程安排:舞蹈室应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内容,确保学员的学习效果。

4.2 学员考核:舞蹈室可以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以评估学员的进步和水平。

4.3 学员退出:学员如需退出舞蹈室,应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总结:舞蹈室的规章管理制度是确保学员学习效果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学员行为规范、设备使用规定、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课程管理,舞蹈室能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员的健康发展。

同时,学员也应积极配合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舞蹈室的秩序和安全。

学院艺体中心使用管理规定

学院艺体中心使用管理规定

学院艺体中心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艺体中心的管理,维护场馆使用秩序和设备财产安全,更好地为学院教学、运动训练和师生员工活动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艺体中心主要用于学院组织大型活动、特殊天气体育教学及训练。

第三条学生处是实施艺体中心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管理艺体中心的职责。

物业公司在学生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使用开放及管理第四条教学使用管理(一)艺体中心原则上用于特殊天气(如雨雪等天气)及特殊需要的体育课教学。

教学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提前至少一天将使用课表交学生处,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物业管理人员根据授课时间安排,于课前15分钟,打开场馆大门,交授课老师授课,上课结束后由管理人员及时锁门。

(三)授课教师要教育、督促学生爱惜场内设施,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反艺体中心使用相关规定。

第五条活动使用管理(一)所有单位、部门在艺体中心开展活动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艺体中心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交学生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二)活动申请应注明活动类型、时间、参加人数、需使用哪些设备、器材等内容。

(三)活动使用单位要教育督促使用者爱惜场内设施,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反艺体中心使用相关规定。

(四)因疏于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使用单位予以理赔。

第六条课外活动使用管理(一)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艺体中心对教职工和学生开放。

(二)开放时间主要用于师生体育训练和体育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在课外活动时间使用音响器材等设备开展其他活动。

(三)所有参与活动的师生要严格遵守场馆开放使用规定,爱惜设备设施,文明使用,如有损坏视情节依据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进入场馆要求第七条进入艺体中心须穿软底运动鞋,严禁穿带铁钉、铁掌、胶钉的皮鞋、高跟鞋、长钉跑鞋等进入场地。

进入场馆要讲文明、讲礼貌,严格遵守场馆管理规定,着装整洁,严禁赤身露背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爱护场内环境、保持场地整洁。

舞厅管理制度大全

舞厅管理制度大全

舞厅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舞厅的经营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人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舞厅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人员管理、服务规范、安全防范等方面。

第三条舞厅应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卫生、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舞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赌博、淫秽色情、非法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五条舞厅应设置健全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理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客人的人身安全和权益。

第六条舞厅应严格遵守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确保场所的安全和卫生环境。

第七条舞厅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保持舞厅环境的优良形象。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八条舞厅应根据营业规模和服务需求建立合理的员工队伍,保证服务质量。

第九条舞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十条舞厅应严格审核员工的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确保员工健康上岗。

第十一条舞厅应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学历、培训情况等,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舞厅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舞厅应制定明确的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舞厅应加强对客人的礼貌接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五条舞厅应制定服务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舞厅应建立客户档案,了解客人的需求和喜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第十七条舞厅应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人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时改进服务。

第十八条舞厅应建立会员制度,提供会员优惠服务,增强客户黏性。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舞厅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场所的安全。

第二十条舞厅应设置安全出口、应急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保证客人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舞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紧急呼救设备等,确保安全。

第二十二条舞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舞厅应加强保安人员配置,维护场所的治安秩序。

艺术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中心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艺术中心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艺术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中心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艺术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四条艺术中心师生员工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循教育规律,发扬学术民主,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

二、教育教学管理第五条艺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艺术中心应当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艺术中心教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关心学生成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艺术中心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勤奋学习,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三、师资管理第九条艺术中心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和研究人员。

第十条艺术中心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教学能力,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一条艺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四、学生管理第十二条艺术中心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十三条艺术中心学生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

第十四条艺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考核、奖励和惩戒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艺术中心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艺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艺术中心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艺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艺术中心所有。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在大学校园中,学生活动中心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场所,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艺、交流情感、提高技能、放松身心的平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我校针对该中心的管理制定了一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场地预约与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内的场地分为室内和室外场地。

学生组织或个人在使用场地前需提前预约。

预约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以方便学生选择。

预约时需提供活动名称、时间、人数、活动内容等详细信息,并保证活动内容符合校方相关规定。

使用时需按时开始和结束,并遵守中心内的规章制度,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二、设备借用和维护学生在使用活动中心时,可以根据需要借用中心内的设备,如音响、投影仪等。

设备借用需提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借用时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或赔偿。

同时,学生在使用设备时应正确操作,保护设备的寿命和功能。

三、安全管理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中心内设有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维持场所安全和秩序。

学生在入场前需通过安保检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同时,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指示进行应对。

四、宣传和促销大学生活动中心是学生展示才艺的重要场所,因此宣传和促销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学生在前期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进行宣传,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活动。

同时,在活动当日,学生应制作宣传资料,并在活动中心内进行宣传。

为了规范宣传行为,学生应遵循校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五、活动策划与执行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的活动需要提前策划和执行。

学生在策划活动时应考虑到观众的需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

同时,学生应仔细安排活动的执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在活动结束后,学生应进行总结与反馈,以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与使用规章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与使用规章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与使用规章为了更好地管理大学生活动中心,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学校校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一、总则1.1 本规章适用于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与使用。

1.2 大学生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是我校为学生提供、交流、娱乐等服务的场所,所有师生应共同爱护和合理使用。

1.3 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管理与使用2.1 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

2.2 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确保活动中心正常运行。

2.3 活动中心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至晚上10:00。

如有特殊需要,可向管理部门申请延长使用时间。

2.4 师生在使用活动中心时,应遵守以下规定:2.4.1 爱护公共设施,禁止在活动中心内吸烟、饮酒、赌博、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2.4.2 不得擅自移动、损坏公共设施及设备。

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4.3 不得在活动中心内进行营利性活动。

2.4.4 不得占用活动中心内的场地、设施举办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2.4.5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活动中心。

2.4.6 遵守活动中心内的其他管理制度。

三、预约与使用3.1 活动中心内的场地、设施需提前预约,预约方式如下:3.1.1 通过活动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在线预约。

3.1.2 预约成功后,应在预约时间段内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取消或更改预约,应通过官方网站办理。

3.2 预约成功的师生应按时到达活动中心,并向管理部门出示预约确认信息。

3.3 如预约场地、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告知管理部门,并遵循管理部门的指示进行处理。

四、安全与卫生4.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活动中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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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艺术中心舞厅使用管理规定
本着一切为了全院学生活动的场所而构建,学院舞厅是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师生的生活娱乐重要场所。

为了稳定服务和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服务对象
1.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生及教职员工娱乐活动。

2.学院各部门、系部组织的重要活动。

3.学院团委、艺术中心组织的重大文娱活动。

二、管理部门
1.日常管理。

学生处艺术中心全面负责舞厅的管理,负责调配使用、审查相关活动内容,音响系统灯光系统维护。

活动需要使用到音响、灯光及其他设备,必须由管理员或管理员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行操作。

2.安全管理。

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电线路安全;举办单位(部门)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3.保洁卫生。

举办单位(部门)负责每次活动后的清洁卫生工作,桌椅摆放整齐等.管理人员负责卫生等监督检查工作。

三、使用规定
1.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院规定,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2.舞厅的使用安排,原则上遵循院内活动优先、兼顾院外,院级活动优先兼顾系部、社团活动的原则。

3.舞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

在学生处艺术中心主页下载填写打印“舞厅使用申请表”,送学生处有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于管理员。

4.使用部门(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

对于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

5.使用单位不得在舞厅进行与书面申请不相符的活动,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使用。

6.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要自觉爱护舞厅的设施,对损坏的设施照价赔偿。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不得擅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

有关灯光、音响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严禁携带酒类、兴奋剂等有害安全的物品进入舞厅。

否则,将停止提供服务和使用。

8.自觉维持舞厅的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帖、乱涂乱画,使用结束后做好舞厅卫生。

9.申请前需先与管理员了解与沟通,申请时间必须比使用时间早2天以上办理,否侧不能确保设备齐全(如设备外借或损坏)。

学生处艺术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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