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浙江省首届天使投资高峰论坛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开幕式和高峰论坛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开幕式和高峰论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10.12•【字号】浙科发外[2010]198号•【施行日期】201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开幕式和高峰论坛的通知(浙科发外〔2010〕19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推动国际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才交流,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合作、共赢”,国家科技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定于2010年10月27日-31日在杭州举办“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
大会开幕式暨国际科技合作高峰论坛将于10月27日下午举行,现将开幕式暨高峰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下午13:30-17:30;二、地点:杭州黄龙饭店水晶宫;三、参加人员: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员。
此次活动在我省是第一次,层次高、规模大,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于2010年10月18日前将参会回执报送我厅。
需住宿的代表费用自理,我厅可协助安排,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园,黄海鹰电话和传真:0571-87054012,87054058附件:1.参会名额分配2.参会回执二○一○年十月十二日附件1:参会名额分配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3人(含已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或有国际合作需求的企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2人: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医学院温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嘉兴学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浙江省农科院中国水稻所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排名不分先后)附件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4]28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4]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1c82916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1e.png)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4〕28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我厅将在各市、县(市、区)开展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以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市级市场、县(市、区)分市场、专业市场为基础,按照统一品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规则、统一在线交易、统一考核评价的原则,把本区域科技大市场建设成为市场化运作,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模式创新,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创新资源广泛集聚,技术展示交易活跃,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产业化成效显著的重要平台,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1.明确运营主体。
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择优选择资质信誉好、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或公司,运营科技大市场。
2.完善服务体系。
集聚一批不同服务领域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咨询评估、展示交易、知识产权及法律、投资融资、专家人才、交流培训、技术合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形成技术中介服务链。
3.整合创新资源。
以充分整合本区域的创新资源为重点,拓展与区域外创新载体的信息交互、导航链接,完善整合共享机制,实现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科技资源高效利用。
4.创新服务模式。
以公司化运行为主体,努力探索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结合、技术要素与其他创新要素结合、网上服务与网下服务结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逐步形成商业服务模式。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全省市科技局长会议的通知-浙科发办[2009]144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全省市科技局长会议的通知-浙科发办[2009]144号](https://img.taocdn.com/s3/m/7a1efc16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70.png)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全省市科技局长会议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全省市科技局长会议的通知
(浙科发办〔2009〕144号)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基金办,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考察科技厅的讲话精神,总结交流上半年全省科技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决定于本月下旬召开全省科技局长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 20日(周一)下午5:00前报到;7月21日(周二开会),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莫干山竹香邨宾馆(德清县莫干山125号,总机:************)
三、参加人员:
省辖市及义乌市科技局长,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省基金办主要负责人,厅办公室及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相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1.各地科技工作交流;
2.厅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地准备好交流材料,一式60份,随带与会;
2.请各单位于17日上午10:0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我厅办公室(*************);
3.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联系人:省科技厅办公室
陈勇*************
袁继新*************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结束——。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5.01.20•【字号】浙财教〔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5〕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自主创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我们对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发明专利引进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重新修订后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1月20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推创新型省份建设,省财政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3〕7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审定省科技厅提出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组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省科技厅负责提出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初步方案,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科技厅领导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浙科发办[2014]35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科技厅领导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浙科发办[2014]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9b5cd467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7a.png)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科技厅领导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科技厅领导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浙科发办〔2014〕35号)各市科技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2014年省科技厅领导重点调研课题》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3月14日2014年省科技厅领导重点调研课题一、课题名称:我省支持科技型创业,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主要内容:围绕到201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3万家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高新区和各类创业基地的载体作用,突出支持科技人员创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科技领域创业、支持创业资本与科技成果相结合创业,研究提出相应实施思路与有效举措,完善始创期、初创期、成长期、上市期等不同阶段的创业服务体系与政策体系,以及创新省级优秀创业基地的支持机制、加强工作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建议。
主持人:周国辉牵头处室:高新处参与处室:办公室、法规处、战略院等二、课题名称:完善我省公共科技服务体系的研究主要内容: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研究如何强化科技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当好科技“店小二”。
重点围绕科技部门如何发挥粘合剂、催化剂、聚合器和推进器作用,在研究战略、制定规则、完善政策、搭建平台、集聚资源、推介成果、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思路举措。
主持人:周国辉牵头处室:办公室参与处室:法规处、计财处、条件处、高新处、成果处、战略院等三、课题名称: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研究主要内容: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使用等问题,结合新的科技计划体系,从制度、政策、技术的层面,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科技经费使用的意见建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浙科发条[2017]70号【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05.04【实施日期】2017.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条〔2017〕70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财政局,各级各类创新载体: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2017年5月4日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深化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省市县联动推广应用普惠性创新券。
第二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积极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
第三条创新券是政府向企业、创业者无偿发放,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创新服务、自主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制度安排。
创新券支持范围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但不与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资助。
第四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创新券工作。
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向企业、创业者直接发放创新券,省本级不直接发放。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10.16•【字号】浙科发高〔2014〕164号•【施行日期】2014.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高〔2014〕164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园区管委会: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10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为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发展,促进孵化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孵化器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孵化器发展是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个性化、多元化创新需求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八倍增、两提高”的重要措施。
20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孵化器建设和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期,进一步加快孵化器发展,全面促进孵化体系建设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总要求,坚持“专业化、产业化、企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以培育产业源头企业、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为目标,完善高新技术服务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打造国内一流的孵化器集群,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企业家队伍,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管理碰头会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管理碰头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5.22•【字号】浙科发计[2014]79号•【施行日期】201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管理碰头会的通知(浙科发计〔2014〕79号)各重点企业研究院,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落实重点企业研究院重大攻关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三方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经我厅研究,决定召开一次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管理碰头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管理碰头会定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9:30-12:00。
会议地点:省行政中心4号楼浙江省科技厅5楼科技厅会堂。
二、参会人员已建重点企业研究院负责人1人,相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业务处(科)负责人1人。
三、会议内容1.对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申报调整、合同签订及实施管理要求作相关说明,并就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组织方式调整听取意见。
2.介绍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纳入省财政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思路和要求,就2014年度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3.对落实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责任书相关目标任务进行交流,征求《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管理试行办法》修改意见。
4.听取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和项目实施相关意见和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人员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会议。
附件:参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5月22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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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浙江省首届天使投资高峰论坛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科发计[2014]85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5.30
【实施日期】2014.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浙江省首届天使投资高峰论坛的通知
(浙科发计〔2014〕85号)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各国家级技术企业孵化器,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协会:为加快发展天使投资,服务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和创业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我厅定于2014年6月6日在杭州举办“浙江省首届天使投资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天使投资发展,引导民间资金加大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杭州圆正启真酒店三楼会议厅
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