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法规、规章的备案、报批、改变、撤销示意图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宪法宪法全国人大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一般规定建设工程领域行政处罚(6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责令停止施工■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分(6类)■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分类】主刑附加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法规、规章的备案、报批、改变、撤销示意图

撤销
案
较大市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全国人大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法规、规章的备案、报批、改变、撤销示意图
改变 撤销
撤销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 自治区人大
注 意:※ 改变或 撤销 的事由 :①超 越权限 ②下位 法违反 上位法 规定③ 规章之 间对同 一事项 的规定 不一 致,经
裁 决应当 改变或 撤销一 方的规 定的④ 规章的 规定被 认为不 适当 ,应当 予以改 变或者 撤销的 ⑤违反 法定程 序。
※授权机案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备 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违背 案 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
销 授权 。根据 授权制 定的法 规应
当 报授权 决定规 定的机 关备案 。
※报备案时间:公布后 30 日。
撤销
国务院
行政法规
改变 撤销
备 国务院各部委 「部门规章」 案
备 案
撤销 省级人大 地方性法规
备 报批的内容由 案 省级人大常 委 报全国人大 常 委会和国务 院 备案
备
备
案
案
撤销 撤销
改变 撤销
改变 撤销
改变 撤销 省级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改变 撤销
备
备
案
案
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批
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报批
撤销
备
省级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案
改变
撤销
备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
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
宪法宪法全国人大
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
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
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建设工程领域行政处罚(6类)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 责令停止施工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分(6类)
■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分类】
主刑附加刑。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
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
宪法宪法全国人大
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
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建设工程领域
行政处罚(6类)■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 责令停止施工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行政处分(6类)■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分类】
主刑附加刑
■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或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
承包
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可劳务分包
60个
分为1-3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
劳务
分包
劳务作业
13个
分为2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
4.1资质许可的权限
资质许可部门
权限
住建部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领域
行政处罚(6类)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 责令停止施工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7大类)
部门
调整关系
包括的主要法律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其中至少有1项发明专利
·企业近10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国家或行业标准
·企业已实现信息自动化
一级企业
未提及
二级企业
未提及
三级企业
未提及
2.5工程业绩
企业级别
高度
层数பைடு நூலகம்
单体建筑面积
跨度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单项建安合同额
特级企业
100
28
■ 审计法
■ 节约能源法
■ 政府采购法
■ 反垄断法
社会法
■ 劳动关系
■ 社会保障关系
■ 社会福利关系
■ 残疾人保障法
■ 矿山安全法
■ 劳动法
■ 职业病防治法
■ 安全生产法
■ 劳动合同法
刑法
犯罪和刑罚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流程
■ 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
■ 仲裁法
【重点难点易混点】
民商法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领域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企业近10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国家或行业标准
·企业已实现信息自动化
一级企业
未提及
二级企业
未提及
三级企业
未提及
2.5工程业绩
企业级别
高度
层数
单体建筑面积
跨度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单项建安合同额
特级企业
100
28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 行政主体内部
■ 四种关系
☆ 行政管理关系
☆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 行政救济关系
☆ 内部行政关系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复议法
■ 行政许可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建筑法
经济法
调整经济关系
■ 统计法
■ 土地管理法
■ 标准化法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预算法
■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情节严重的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专业承包的一级二级(铁路、民航)
■公路以及轨道交通(不分等级)
4.3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届满需延期的,应在届满60日前办理手续
■可延续5年
6.2外商建筑企业设立与资质的审批权限(分级、分类管理)
资质序列与等级
设立批准
资质批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一级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
外经贸委
住建部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
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
宪法宪法全国人大
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
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般规定建设工程领域
行政处罚(6类)■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 责令停止施工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资质证书
■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行政处分(6类)■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分类】
主刑附加刑
■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