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法

合集下载

浅谈建筑设计方法论

浅谈建筑设计方法论

浅谈建筑设计方法论浅谈建筑设计方法论建筑设计方法论是很矛盾的,从它诞生日就是注定的。

设计方法论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50~60年代,其最初宗旨是寻求设计方法的科学化与现代化,以解决建筑师个人能力的局限与日益复杂的设计问题之间的矛盾。

科学的设计方法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成功,但对设计方法的研讨却引起了建筑师的注意。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发展,这种研究得以成为设计方法论,成为现代建筑理论的一部分。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方法论作用与建筑师,建筑师在方法论以一种无形的方式加于建筑,即使他可能还没意识到这一点,但他绝不能否认这一点。

究竟方法论是怎样加注与建筑的呢,/100个建筑会给出100个答案。

如果真的要为我所认识的方法论下一个定义,我犹豫半天,还是没有答案。

就我做过的小区规划来讲一讲自己对于方法论的一点理解。

小区是一个集多种特色于一体的建筑形式,规划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

方法论中涉及的三种评价方法,在小区规划中都比较重要。

譬如经济评价之于博览类建筑,环境评价之于用地紧张的商业类建筑,社会评价之于密度较大的宿舍类建筑等,明显地处于劣势的关系。

决定这些的.因素有很多,并不是建筑师忽略了这些,而是外围客观因素的影响改变一些东西。

当然,这些内容在设计的过程里还是组要被拿出来讨论的。

作一个设计不难,做一个好的原汁原味的设计却一点也不容易。

构思到实践的过程,受到的各种限制是难以想象的。

把这些的限制加在建筑上,建筑的设计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变化,失去很多当初的构思。

任何一个建筑工程几乎都从任务书开始。

首先接到地形和设计要求,将其反复地阅读几遍。

小区的基地位于河西定淮门桥下,背靠秦淮河,紧邻龙江小区,与古林公园对望。

基地面临城市干道,用地面积约20公顷。

分析任务书的要求,在脑海里形成一个大概的概念,即基本设计趋向。

这一步的过程来自于建筑师设计方法的本性,即在分析过程中的建筑师的决策阶段,也大体上决定了规划的风格和雏形。

当然,如果方案不能实施的话,则另当别论。

浅谈对建筑设计的认识

浅谈对建筑设计的认识

浅谈对建筑设计的认识摘要:随着当今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变得日益强盛起来,建筑设计逐渐形成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本文就建筑设计方面谈谈我在建筑设计实践过程中的认识。

关键词: 建筑创作;城市规划;建筑模型TU984建筑设计(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设计者按照建设任务,把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作好通盘的设想,拟定好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

作为备料、施工组织工作和各工种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协作的共同依据。

便于整个工程得以在预定的投资限额范围内,按照周密考虑的预定方案,统一步调,顺利进行,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

在古代,建筑技术和社会分工比较单纯,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并没有很明确的界限,施工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往往也就是设计者。

在欧洲,由于以石料作为建筑物的主要材料,这两种工作通常由石匠的首脑承担;在中国,由于建筑以木结构为主,这两种工作通常由木匠的首脑承担。

他们根据建筑物主人的要求,按照师徒相传的成规,加上自己的创造性,营造建筑并积累了中国建筑文化。

在现代,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分开,各自成为专门学科。

这在西方是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萌芽,到产业革命时期才逐渐成熟;在中国则是清代后期在外来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的相关学科越来越多,材料上、技术上的变化越来越迅速,单纯依靠师徒相传、经验积累的方式,已不能适应这种客观现实,加上建筑物往往要在很短时期内竣工使用,难以由匠师一身二任,客观上需要更为细致的社会分工,这就促使建筑设计逐渐形成专业,成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

建筑设计的科学范畴广义的建筑设计是指设计一个建筑物或建筑群所要做的全部工作。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建筑上利用各种科学技术的成果越来越广泛深入,设计工作常涉及建筑学、结构学以及给水、排水,供暖、空气调节、电气、燃气、消防、防火、自动化控制管理、建筑声学、建筑光学、建筑热工学、工程估算,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知识,需要各种科学技术人员的密切协作。

浅谈对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认识

浅谈对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认识

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认识李艳玲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土木工程系,河南省信阳市,464000摘 要:建筑法规是高校建筑工程类专业学生的专业课,对培养学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该课程既具有法规类课程系统理论性强的特点,又具有工程技术类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

为顺应行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必须重视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笔者针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对该门课程的教学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建筑法规;法律意识;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 文章编号:Talking about teaching knowledge of building code courseLi Yanling ,Zhang Li ,Wang Dongdong ,Zhang Yulan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 Huarui college, Henan province 464000Abstract :Building codes are specialized course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jo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n the cultivation of legal consciousness of student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and capaci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e course has both features of the theory of curriculum system of regulations is strong, but also has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of strong practical. Develop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o adapt to the industry's new demands on personnel training, must pay attention to building code course teaching effects, improving the students ' enthusiasm for learning. Author for problems discovered in the course of teaching from teaching content, teaching methods, assessment and other aspects are discussed, and some recommendations for teaching the course. Key Words :building codes; legal awareness; teaching effects; teaching methods; recommendations收稿日期:2012-10-26;修订日期:2012-11 -15;E-mail :**************** 作者简介:李艳玲(1986-),女,助教,本科。

法式建筑风格解析

法式建筑风格解析

波茨坦无愁宫
尤金王子的花园宫
巴黎苏比斯饭店的沙龙
法式风格发展
洛可可建筑风格的特点是:
1、贝壳和巴洛克风格的趣味性的结合为主轴,以室内应用明快的色彩和纤巧的装饰,家具 也非常精致而偏于繁琐,不像巴洛克风格那样色彩强烈,装饰浓艳。
2、洛可可世俗建筑艺术的特征是轻结构的花园式府邸,它日益排挤了巴罗克那种雄伟的宫
浅谈法式建筑景观风格
法式风格简述
法式风格简述
建筑风格特点 建筑材料和色彩 室内装修 经典案例欣赏 法式公共园林 法式私家园林
法式风格简述
■ 法式建筑在建筑整体方面有着严格的把握,善于在细节雕琢上下工夫。法式建筑十分 推崇优雅、高贵和浪漫,它是一种基于对理想情景的考虑,往往不求简单的协调,而是崇尚 冲突之美,追求建筑的诗意、诗境,力求在气质上给人深度的感染。与一度盛行的澳洲风格 相比,法式建筑是经典的,不是时尚的。与活泼亮丽的西班牙式相比,法式建筑则偏于庄重 大方。
典主义风格的建筑。古典主义建筑造型严谨,普遍应用古典柱 式,内部装饰丰富多彩。 随着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的流行,巴黎在1671年设立了建筑学
院,学生多出身于贵族家庭,他们瞧不起工匠和工匠的技术,
形成了崇尚古典形式的学院派。学院派建筑和教育体系一直延 续到19世纪。学院派有关建筑师的职业技巧和建筑构图艺术等 观念,统治西欧的建筑事业达200多年 法国古典主义建筑的代表作是规模巨大、造型雄伟的宫廷建 筑和纪念性的广场建筑群。这一时期法国王室和权臣建造的离 宫别馆和园林,为欧洲其他国家所仿效。
法式风格发展
巴洛克建筑的主要特征是:
一、炫耀财富。大量使用贵重的材料,充满了华丽的装饰,色彩鲜丽。
二、追求新奇。建筑师们标新立异,前所未见的建筑形象和手法层出不穷。而创新 的主要路径是,首先,赋予建筑实体和空间以动态,或者波折流转,或者骚乱冲突; 其次,打破建筑、雕刻和绘画的界限,使他们互相渗透;再次,这是不顾结构逻辑, 采用非理性的组合,取得反常的幻觉效果。 三、趋向自然。在郊外兴建了许多别墅,园林艺术有所发展。在城市里造了一些开 敞的广场。建筑也渐渐开敞,并在装饰中增加了自然题材。 四、城市和建筑,常有一种庄严隆重、刚劲有力却又充满欢乐的兴致勃勃的气氛。

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在建筑行业中,也离不开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一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确立,是建筑行业安全的保障,关系到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是建筑行业得以稳固提升,规模逐渐增大,质量逐渐增强的必要条件。

本文对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进行分析,希望能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帮助。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行业事故,也在不断的发生,提高建筑行业生产安全的手段有很多种,比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等。

而其中法律手段无疑是最好的一种制约手段,它可以将所有的建筑行业生产条例进行一个严格的规定,强制性的制约建筑行业的发展,使建筑行业的安全得到保障。

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一系列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水平,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1]。

1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存在的意义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是指国家施行的一系列法律条例,对建筑行业的生产进行相关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以及具体施行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它对建筑的安全施工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和保障作用,对相关事务的责任人也起到了追究责任的目的。

而准则中涉及的各个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安拆单位、租赁单位等等,都是执法渠道的相关责任人,都会直接影响到施工过程以及生产过程。

它是政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强力武器,也是政府直接监管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的一种法律途径。

它倡导整个社会重视生产安全,提供了一个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范围。

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各项机构、各种院校等创造了一个浓郁的法律氛围,使他们能够得以有正确的参照,对相关技术人员专业人才等的培养也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而且该项法律体系还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国家财产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涉及内容广、综合性强、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为一体,对培养学生在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建筑法规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篇一摘要:《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类专业中一门重要的课程,其教学任务是在学生掌握基本建筑法规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解决建筑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教学和社会的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并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建筑法规问题教学模式改革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6-0053-01《建筑法规》这门课程涵盖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企业资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招投标、工程勘察设计等方。

建筑法规专业性较强,内容繁杂,且工科学生普遍重理轻文,法律基础薄弱,对于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导致课程气氛沉闷。

教师如果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会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1 《建筑法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教学方法单调传教式、填鸭式教学是目前教学的主导方法,学生在学习时过多地依赖教师讲授,自主学习能力低。

在缺乏互动思考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能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不能与实际工程建设相结合,无法实现教学目标。

1.2考核方式单一《建筑法规》的考核方式以试卷为主,一般是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这样的考核方式导致了课程学习变成了应试教育。

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对课程内容死记硬背,而不是理解和分析,无法全面反映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这也与我们的课程设置相违背。

1.3重点内容讲解不突出《建筑法规》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城乡建设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等为主线,并结合其他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对我国建筑法律制度作了全面而简洁的陈述。

浅谈建筑设计原则和基本方法

浅谈建筑设计原则和基本方法

浅谈建筑设计原则和基本方法作者:杨远付来源:《现代装饰·理论》2011年第03期建筑设计并没有固定的方法和模式,但建筑设计时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本文简略阐述了建筑设计的几条原则和一些一本设计方法,仅供借鉴。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各种建筑物的体量逐渐增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越来越复杂,传统的墨守成规的设计方法已无法适应建筑发展的需要。

现代建筑设计要满足多方面的要求,已经成为多学科相互交叉配合,使设计出来的建筑能真正满足人们对建筑使用功能和心理夙愿的需要。

所谓建筑设计,是指建筑物还没有建造好之前,设计人员根据建筑所有者的意图和要求,把完成建筑物建造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通盘考虑,拟定系统的解决方案,并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

使建造完成后的建筑物能够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

1. 建筑设计要素和应遵循的设计原则所谓建筑设计,是指建筑物还没有建造好之前,设计人员根据建筑所有者的意图和要求,把完成建筑物建造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通盘考虑,拟定系统的解决方案,并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

使建造完成后的建筑物能够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

1.1 建筑设计的构成要素1.1.1 建筑功能建筑功能是指所建建筑的用途和使用要求,是人们建造房屋所要达到的主要目的之一。

1.1.2 经济合理性从建筑构想到建筑实体,处处都应考虑经济的合理性,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各种期望的同时,必须合理的降低造价。

1.1.3 建筑技术建筑技术是把人们的建筑构想实现为建筑实体的方法和手段。

包括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设备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各项技术措施。

1.1.4 建筑艺术形象这是人们建筑构想中关注度比较高的项目之一,它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体型、建筑立面构图、细部处理、内部和外部的空间组合、材料的色彩和质感以及光影变化等综合因素所创造的综合艺术效果。

浅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论文

浅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论文

浅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论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逐渐增加,对建筑主体及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也越来越重要。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法规论文,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篇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建设和创新》摘要: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是高职院校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

在多年的任教过程中积极开展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改革与建设,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掌握本课程的内容,教学效果显著。

关键词: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改革开放30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和劳动力最密集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将有更大的人才需求量。

为了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多年来我不断研究探索教学内容与课程开发改革,按照“以用定学,学以致用”的原则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将追求更高的教学效果作为教学行为准则,建立“课堂学习培养法律文书起草能力、施工现场培养解决工程法律纠纷能力”的课程改革思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和手段等方面积极改革。

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内容的组织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建筑企业开展各项业务的主要作业程序为主线,按各项业务开展的先后顺序组织教学内容,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集成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工程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以“学”“会”“懂”和“知识”“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设计了以下目标:1.掌握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建设单位和各从业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2.具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遵守、应用法律法规能力;3.教学过程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完成实务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个人的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法规论文浅谈建筑法学生姓名:李海龙学号:140102270131年级专业: 14级检测1班指导教师:张俏老师辽宁·沈阳提交日期:2016年4月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作者:李海龙指导教师:张俏老师(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2014级土木工程检测技术专业)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

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

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

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

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

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监理方面职责的缺失等等。

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原因: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体系框架刚刚建立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律法规内容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内容缺乏,需要补充;另一方面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环境,需要修改和完善。

二,政府职能改革滞后。

政府职能改革滞后。

政府在招投标中集立法,监督管理,投资人三种角色为一体,三种角色之间界限不清,致使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无法建立。

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政府承担着立法,监督管理和投资人三种角色,而三种角色之间往往界定不清。

我国现有适用于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过程中一些因政府承担多重职能而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法律法规条文和执行细则,导致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整个招标投标体系的效率。

招投标政府行政监管机构条块分割并且部门职能交叉,无法形成统一监管体系,致使政出多门,监管多门,加剧了市场分割,垄断。

三,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

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

一些法律条规定对某些违法行为处罚较轻,导致违法违规成本相对偏低。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以罚款为主,且最高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十。

这些处罚措施和力度与投标人违法行为得逞后所得利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了,不足以阻止投标人为获得非法利益铤而走险。

现行法律对于串标的惩处与串标成功获得的超额利润相比明显偏轻,难以有效遏制不法企业与个人的投机心理。

信用体系不完善。

第三部分,招标投标问题解决的对策首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

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

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

发改委,建设,财政,审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 (监管)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第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同时,要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两场联动"监督,对建设项目的全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

第三,完善有形建筑市场。

监督和随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公开办事程序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权威。

二是要实行工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扩大参加投标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消除由于信息发布的局限性要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在招标信息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定标。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取与保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概念体系中,没有使用地上权这一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特征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几项特殊原因。

根据承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法律属性,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两大类: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1、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包括: (1)划拨方式。

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出让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三、对建设监理制度的意义第一部分,对建筑监理的理解。

首先,何谓监理?按照我自己对它的理解就是监督和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其中监理的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客体,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前提,业主的委托和授权,其中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

第二,现阶段我国监理制度的特点(1)具有强制推行的特点,《建筑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2)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3)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项目管理服务对象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和为承建单位服务,而我国的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

强制监理的范围《建筑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建设部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则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具体内容略)第三,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

《建筑法》第32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二部分,我国建筑监理制度的现状和我的思考。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推行和实施建设监理制度,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

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

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向完善和成熟阶段。

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

第二,一些建筑监理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不够达标,导致监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