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规范六不准
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

1.教师应尊重学生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学生权益。
2.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十六、不准在校园内进行非法集会和抗议活动
1.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校园内进行非法集会和抗议活动。
2.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校园稳定。
三十七、不准在教学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1.教师应在职称评定、课题申请等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尊重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
十七、不准泄露同事和学校内部信息
1.教师应尊重同事隐私,不得泄露同事个人及工作相关信息。
2.不得泄露学校内部重要信息,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八、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1.教师应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持公正、公平,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十八、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歧视残疾学生
1.教师应关爱残疾学生,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歧视他们。
2.为残疾学生提供合理便利,帮助他们融入校园生活。
四十九、不准在校园内乱扔垃圾和破坏环境
1.教师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和破坏环境。
2.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意识。
五十、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泄露考试内容
1.教师应维护校园纯洁性,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商业宣传活动。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服务,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十二、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忽视学生个体差异
1.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得忽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2.通过差异化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四十三、不准在校园内违规停车
三十一、不准在教学资源分配上偏袒或歧视个别学生
教育部出台“6个严禁”,做老师的千万不要碰,否则饭碗不保

教育部出台“6个严禁”,做老师的千万不要碰,否则饭碗不
保
教育部出台“6个严禁”,做老师的千万不要碰,否则饭碗不保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现在越来越重视教育,当然对于老师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毕竟在祖国未来的成长阶段,老师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
但是总有一些老师以身犯险,做一些让人觉得有违师德师风的事情,为此教育部也是印发了明文规定给老师们列出了“6个严禁”。
1、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品。
只要老师收礼被发现,那就等着丢饭碗。
2、严禁参加学生家长宴请。
这个宴请一般就是在考试、考评前有些家长为了得到某种便利请老师吃饭,但是老师们还是长个心眼吧,一旦发现严惩不贷。
3、严禁参加学生家长安排的娱乐活动。
学生家长安排活动自然是不要老师花钱,但是老师敢去那也是跟自己的饭碗过不去。
4、严禁学生家长代老师及家属支付任何费用。
5、严禁老师向学生家长推销任何产品收回扣。
这种情况很常见,许多老师跟校外商家联合要求学生必须去某店购买某类试题、图书一类学习用品,甚至近些年保险业兴起,一些老师在工作之余推销保险要求学生家长考虑购买,这样的行为如今都被明令禁止。
6、严禁老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
许多老师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帮助学生升学、亦或者利用自己的身份帮助学生家长一些小忙从而收到来自学生家长的财物感谢等,一旦被发现老师有这种行为饭碗不保。
以上的“6个严禁”也是教育部为了整顿教师团队的师德师风出台的明文规定,做老师的千万不要碰否则饭碗不保。
希望所有的老师都能够拥有优良的师风师德,只有这个团队得到净化,社会才能够重新对老师给予应有的尊重。
师德师风八不准

3.教师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不准擅自改变教育教学计划
1.教师应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
2.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七、不准懈怠教育教学工作
1.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懈怠、敷衍塞责。
2.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教师应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不得忽视学生的教育引导。
八、不准参与迷信活动
1.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得参与迷信活动。
2.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迷信思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3.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抵制迷信活动。
九、不准歧视或偏袒学生
1.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因个人喜好、性别、民族、家庭背景等原因歧视或偏袒学生。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保证机会均等,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2.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
3.教师应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
六、不准规参与学生评价
1.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
2.教师不得违规参与学生评价,不得泄露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十一、不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
时间:5.5
1.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传播有悖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不准坐着上课,不准带手机、寻呼机进课堂,严禁酒后上课,不在教室内吸烟,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误课拖堂、擅自停课;
3.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
4.不准说脏话、粗话;
5.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讽刺、挖苦、羞辱学生;
6.不准歧视残疾、弱智和后进学生,不劝迫学生辍学转学;
7.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或摊派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8.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
9.不准训斥、羞辱、指责学生家长;
1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请及让学生家长办私事。
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六条禁令”
一、严禁聚众或参与赌博。
二、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进入课堂。
三、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吃请。
四、严禁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五、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搞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上的各类补习班。
六、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八不准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交流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八不准
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四、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
五、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八、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仅供学习交流。
师德师风十不准内容

师德师风十不准内容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一项基本职业素养,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当遵循和践行的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门规定了师德师风十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2.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不准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教育质量,不准利用学生之间的竞争关系压抑学生的自尊心;
4.不准对学生使用语言暴力、肢体暴力或其他形式的侮辱和伤害;
5.不准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性侵犯等违法行为;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学术权力,妨碍他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
7.不准利用职权和职位举办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准参与非法集会和组织;
8.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贿赂,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9.不准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不准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谋取私利;
10.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损
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以上十大不准涵盖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注意遵循的职
业道德规范。
教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秉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教师“六不准”

中小学教师“六不准”
一、不准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
二、不准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三、不准采取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四、不准收受、索要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托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五、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停课、无教案上课;
六、不准使用教师忌语,采取语言伤害方式对待学生。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至关重要,他们肩负教育接力棒,直接关系到学生成长和社会发展。
为了规范和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以下列出十项不准行为:
1.不准迟到早退。
教师应该严格遵守上下课的时间,做到守时。
2.不准擅自请假。
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学校制度请假,不得擅自缺课。
3.不准违反教师伦理。
教师应该遵循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言行举止
规范。
4.不准以权谋私。
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
贿赂。
5.不准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应该采取合适的教育方式,绝对不
得使用体罚手段。
6.不准与学生发生不当关系。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与学生发生不正当
关系。
7.不准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应该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将学生的个
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8.不准懈怠教学。
教师应该认真备课,精心教学,不得对教学质量粗心
应付。
9.不准辱骂学生。
教师应该以身作则,用慈爱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辱
骂、羞辱学生。
10.不准懒于自我提升。
教师应该注重自我学习和提升,不断丰富自己的
知识和教育技能。
以上十项不准行为是中小学教师在日常教育工作中应该严格遵守的规范。
只有做到这些,教师才能真正起到模范示范的作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