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大代表素质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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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要坚持四抓

人大政协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要坚持四抓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要坚持四抓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贯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

代表的建议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的总结提炼,每件都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理念,加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做到了顺民意、得民心、谋民利,促进了办结质量和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是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课题。

笔者以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必须坚持“四抓”。

一抓代表学习,提高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能否更好地履行职责,而且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关系到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和形象。

为此,人大常委会要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集中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和履职学习,让代表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水平。

二抓代表调研。

代表建议意见质量的到位,是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前提,直接影响建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效果,只有保证质量的建议意见才能产生更好、更大的社会效果。

实践中,就要始终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就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二是时效性原则,就是要紧跟形势,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当地工作的大局,通过建议意见的落实,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三是可行性原则,建议意见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充分考虑建议意见的可操作性和承办能力;四是完整性原则,坚持建议意见的提出理由、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实施目的的完整。

这就要求代表要针对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直面现实,有的放矢,更多地开展深入的调查、视察活动,做到认真反映民情,充分反映民意,竭诚集中民智,及时形成有价值的调查、视察报告,提出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督促“一府两院”整改落实,在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突破。

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办单位领导参加的代表议案 、建议办理工作
座谈会 , 承办单位面对面地听取代表对办理 工作意见 。 五是加大对难点问题的协调力度 。 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列入 重点督办计划 ,
狠 抓落 实 。每 年 利 用5 月份 一个 月的时 间 。 采
有了较大的提高 , 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 交 取 “ 开展 代表议案 、 建议办 理工作检 查 月” 活 付常委会审议处理议案2 件。
题, 确定2 重点建议 , 噼 连同区长领办件 的问 议工作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 列席会
题狠抓落实 , 随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 。 就办理 议的代表在肯定办理工作 的同时提出了一些
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协助有关部门与代表沟
中肯 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对区政府进一步
通, 有效地推动了办理工作。 通过建 立重点建 做好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作出审议意
t一
I 抓交办, 强化办理工作认识
— —
础 。 人大常 委会 每年 把办 理 工作 交办会 议案 、 区 建议质量关 。 一是把好会前征集关。 每年
作 为 一次 加 强 学 习 , 一 思 想 , 化 认 识 区人代会前 , 统 深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 ,
检 的有利 时机 , 过共 同总结 成绩 和 分析 存 人大街 工委都要组 织代 表开展视 察 、 查和联 通 在 问题 , 以及 面 临 新 的形 势 和 任 务 , 以 系选民活动 , 在 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区人大常委 下 四个 方面 形成 了共 识 。 是做好 办理 工 会要求人大街工委根据代表联系选民反映上 一
议案 、 建议 督办 力度 , 使办理 工作得到进 一 步强化 , 调动 了代表履行职责 的积极性 。

滦县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滦县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邢 台县十 三届人 民代表 大会 第 四次
20 0 年第6 上 1 期
G M … …u
公 民 与 法 治
调查研 究等 活动 , 听取 他们 的意见 和 会议 , 呈现 出“ 少八 多” 八 新特点 。会上作 收到代 表议案 、 议 74件 。其 中 , 建 涉及 查 、 书面报告 增多 ; 报告 中 充分发挥代表 的职能作用 。四是 坚 报告 的数量 减少 , 城建 环保 、 农林 水 电 、 教 文卫 、 科 民政社 建议 ,
式 。一 是 以代 表为本 ,创造代 表履 职条 建议有 关部 门给予 承办单位 及其 责任 人 全省选举任免代表工作 座谈会 。 全省各市
件, 不断 提高代 表政治理 论和业 务素 质 。 相 应 处 理 。
和驻冀部 队的 9 0名省人大代 表及各市人
( 刘树 文 ) 大 常委会 负责选 举任免 代表工 作 的同志
保、 交通建 设 等 方 面的 建议 4 8件 , 占代 持县 人大常 委会组成 人员 每年联 系人 大 总 结过 去的篇 幅缩小 ,安排 部署今后 工
措施篇 幅增 多 ; 上作报告 的 会 表所提 建议 的近七 成 ,民生问题 成为代 代表 制度 ,面对 面的征求 代表 对人大 及 作 的思路 、 表 建 议 反 映集 中 的热 点 。 围绕 推 进 教
隆 县激 耋 化 嘉 作
根据省 人大常委会 交办 ,县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跟 踪督办 。 设 中的模 范带 头作 用 , 对办理不利 的承办单位 , 县人大常 委会 可 2 1 工作要 点和常委会工作安排 , 0 0年 4月
1日至 2 4日,河北 省人大常委会在石家 隆 化 县 人 大 常 委会 为 活 跃 代 表 工 以作 出重新办理 、 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 题 2 通 媒体 曝光等处理 决定 , 并 庄 市平 山县举办 了省人 大代表 培训班 暨 作 ,发 挥人大 代表作 用 ,采 取 了多种形 报告 、 报批 评 、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实效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和代表本身的素质和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对于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要进行加强和改进,特别是要重视代表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

此外,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从而提升代表的履职实效。

二、促进代表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也与他们能否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有关。

因此,在制定重要政策时,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此外,还可以采用一些互动交流的形式,如在线座谈会、专题讨论等,增强代表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促进代表履行监督职责人大代表也有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对于监督官员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谋求人民利益,代表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代表履职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力度,让代表们的监督职责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完善代表议案的制度代表议案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要完善代表议案制度,使代表能够更好地提出有关人民群众利益和问题的建议,并能够得到严肃的回应和处理。

同时,也要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和措施,确保议案的实际意义和效果。

综上所述,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需要政府、代表本身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各方面的积极推动下,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才能够更好地得到体现和提升。

五、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机制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是捍卫人民利益。

因此,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的机制非常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比如网络问卷、信函、电话,建立起代表与民意直接沟通的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真正用心代表人民利益。

六、营造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代表履职需要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支持,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代表在得到充分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提交议案和发表意见。

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

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

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摘要本文旨在分享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准备工作、问题定义、分析与研究、提出建议和议案撰写。

通过遵循这些步骤,代表们可以提高他们议案和建议的质量,从而更好地为选民服务。

第一部分:准备工作代表们在准备议案和建议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代表们应该熟悉自己的选区,并了解选民的需求和关切。

其次,代表们应该阅读并研究与自己关注的领域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便了解当前的政策情况和研究成果。

最后,代表们还应该和其他代表、专家和社区组织进行沟通,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意见。

第二部分:问题定义在准备议案和建议之前,代表们需要明确问题的定义和范围。

代表们应该确定问题的本质、原因和影响,以便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此外,代表们还应该分析相关利益相关方和立法程序,以便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第三部分:分析与研究在准备议案和建议之前,代表们需要进行一些分析和研究工作。

代表们可以参考相关政策文件和研究报告,以了解当前的政策框架和解决方案。

此外,代表们还可以查阅相关的统计数据和案例研究,以便更好地理解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代表们可以提高他们的议案和建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四部分:提出建议在分析和研究之后,代表们可以开始提出建议。

代表们应该清晰地表达他们的建议,并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和实施计划。

代表们还应该考虑到可能的问题和挑战,并提供相应的对策。

此外,代表们还应该与其他代表和利益相关方进行讨论和沟通,以获取更多的反馈和意见。

第五部分:议案撰写最后,代表们应该将他们的建议和解决方案撰写成正式的议案。

议案应该遵循一定的格式和结构,清楚地表达问题的定义、原因、影响和解决方案。

议案还应该提供充分的论据和证据,以支持代表的观点和建议。

最后,代表们还应该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他们的议案能够顺利通过并得到实施。

结论通过正确的准备工作、问题定义、分析与研究、提出建议和议案撰写,代表们可以提高他们议案和建议的质量。

突出“三性” 提高“三率”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

突出“三性” 提高“三率”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

突出“三性” 提高“三率”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作者:张升忠来源:《人大研究》2021年第11期目前,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重答复轻落实”“被满意”,甚至“回娘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据了解,各地人大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的满意率普遍在90%以上,但办结率多数徘徊在50%~70%,依然不理想。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板子不能只打政府,不能全怨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给力不足,也应该从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上找原因。

从人大代表自身看:一是问题抓得不准。

据了解,各地每年约有5%~10%的代表建议政府直接回复办不了。

要么是脱离当地发展实际,太超前,无财力解决;要么是看起来好像挺好,但缺乏专业性,提的不是真问题,中看不中用。

二是建议质量不高。

一些代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少,对问题没了解清楚或道听途说就草率提出,偏向于枝节问题、局部的小问题,使得承办单位很难办。

三是工作动机不纯。

有的代表提建议是为解决自身的困难而提,有的是为连任下届代表打基础。

从人大常委会机关看:一是人大代表集体活动的质效需提升。

目前,人大代表普遍是参加所在代表团的小组活动,其优点是绝大多数代表在同一片距离相近的地域内工作生活,组织活动时简单方便,但是存在先天的不足,即不同行业的代表混在一块,看似是开展了视察调研活动,但多数人只看到点皮毛,根本提不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议,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等问题,使工作成效大打折扣。

二是人大代表建议的数量需把控。

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建议筛选调控机制。

有的政府部门一年承办的建议多达80件以上,部门自身就有大量的任务要完成,难有这么多精力认真办好每个建议。

鼓励代表提建议是好事,但并非越多越好。

三是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需监控。

人大代表提了就收,收了就转,在质量上没有必要的把关环节,致使很多低质甚至不能办的建议年年出现,运作机制欠完善。

四是建议的办理时限与办理质量需协调。

通常要求政府三个月内回复办结,但有的建议一年办不完,甚至需要好几年,“重答复轻落实”“被满意”难题一直困扰着许多人大代表。

“四个加强”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四个加强”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四个加强”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人民行权履职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和迫切需要。

要卓有成效的办理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就必须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才能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一是要加强领导。

领导重视是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关键。

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是我们各级干部必须始终坚持的核心。

人大代表植根于基层,身处人民群众当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反映的是不同地方不同层面最直接最真实,最热点的问题,因此,我们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措施,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努力使办理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是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

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有一套强有力的制度来保障、来约束。

各承办单位要在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办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代表提出的每一条建议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强办理的时效观念,办理代表建议,有严格的时间规定,承办部门在接到建议后应抓紧办理,对能立即办的应尽快办理答复;对一时办结不了的应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限时办结;对答复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的问题,绝不能超过解决时限;对确无条件办理的,力求主动向代表讲清政策,说明原因,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要加强办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

承办单位要尊重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所办建议不仅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答复,更重要的是要在办理质量上大做文章,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坚决克服那种只办文不办事的作风,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取信于民,卓有成效。

当然要卓有成效的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是抓住了以上几点就一定能达到所预期的目的,还需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强化相关措施的落实,我们的目的就一定能够达到。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1•【字号】东政办〔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办〔202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面提升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省政府强调,办理建议和提案是全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承办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摆正自身位置,把办理建议和提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过程,切实做好严肃认真办理,决不允许应付了事。

市政府每年都召开人大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多次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但是,近年来个别县区及部门单位对承办工作依然重视不够,存在办理质量不高甚至敷衍办理等问题。

因此,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中,落实到每一个为民办实事上,通过办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二、主动担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专题部署办理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融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工作考核内容检查落实。

主要领导要牵头研究并专题召开会议,对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做到思想统一、认识深化、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要进一步强化承办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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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大事的体现,对于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监督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关键取决于构成这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

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如何则取决于代表个体素质的高低。

因此,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必须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

一.基层人大代表建议的欠缺和不足总体上看,这些年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也发挥得越来越好,但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代表的整体能力,尤其是基层人大代表的整体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区县一级的人大会上,每次都可以收到一定数量的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建议都能涉及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转交政府部门,都能得到妥善的办理或答复,对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通过对基层代表提交的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梳理,笔者感到其中还存在一些明显的欠缺和不足。

1.建议数量偏少。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只要提出了解决民生问题的有益的思路和办法,被政府采纳并发挥了经济或社会效益,解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就是好的建议,就是高质量的建议。

对建议的要求,首先是要有较高的质量,但只做到了这一点是不够的,同时也要有一定的数量。

代表建议,一方面是发现问题,对政府工作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政府工作起到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这里能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

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代表建议,正是集中群众智慧的好途径。

从这两个角度出发,代表建议越多越好,越多对政府工作越有帮助。

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每次人大会上代表提交建议的数量一般不会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基层人大会上普遍存在收到建议数量偏少的情况。

比如2009年-2011年XX区在大会期间受到的建议分别是X件、X件和X件。

人大会上收到的建议数量偏少,收集到的群众的智慧也将是有限的。

2.建议的内容不够丰富。

应该说,随着各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种旧的和新的矛盾和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但代表建议里反映出来的内容显得狭窄和单一。

基层代表的建议中,涉及修桥补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较多,具有时代特色的建议很少,很少能站在区县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出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民生有利的建议。

3.建议得出问题多解决办法少。

建议不仅需要提出实际问题,更需要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后者显得更加珍贵,也更有利于帮助和促进政府部门对这些问题的解决。

基层代表提交的建议中,大多数只停留在提出问题的层面,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很少。

基层的人大代表,由于文化、思路、经验等的限制,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一定困难,但可以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等方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这对政府部门解决问题也是大有益处的,对建议本身,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完善。

4.建议“小”关注多,“大”视野少。

这里所说的“小”是指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一个区域或某一个行业的局部性的具体问题;“大”是指具有战略意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方向性的问题,前者是小智慧,后者是大智慧。

小智慧解决小问题,大智慧解决大问题。

大多数基层人大代表,提出大问题也许有一定困难,但要有提大问题的勇气和尝试。

二、基层人大代表建议欠缺和不足产生的原因分析人大代表建议质量不高的原因故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存在于产生代表的选举工作之中。

1.制度原因:选举制度的滞后性难以保证各界精英当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而选举制度又是这一根本制度的基础。

1953年我国的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就明确规定了我国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即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

但从1957年下半年起,由于反右扩大化和“左”的错误严重滋长,尤其受十年动乱的严重干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了全面破坏,建立在民主和法制基础上的选举制度名存实亡。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二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我国选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后又经过1982年、1986年、1995年的三次修改,使我国的选举制度更加完善。

但是,审视我国的选举制度,尚有不少问题,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

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现行选举制度在某些方面已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

一是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规定得偏多,而常设机关组成人员名额规定得偏少。

代表基数大,不仅直接影响了代表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开会讨论,不利于提高议事效率。

而常设机关组成人员的数量太少,又不利于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大职能的充分发挥,很难与形势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是缺乏对代表资格条件的全面而又具体的规定。

这一欠缺往往造成在选举实践中对代表任职素质要求的认识模糊,给选举工作中把握代表素质带来一定的操作困难。

三是选举法上关于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的规定欠科学。

在实际操作中,被委托人很少考虑委托人的意愿而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委托票,往往还容易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所利用。

在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人口流动已司空见惯的今天,“委托投票”名为尊重了委托人的选举权,实则增加了选举的不公。

四是代表构成的规定欠科学、严谨。

我国的人大代表构成所遵循的划分方式已不能充分反映我国现阶段的国民构成,不利于充分体现代表的代表性,也不利于提高代表构成的合理性和代表的整体素质。

此外有关党与非党、少数民族、妇女、年龄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在法律规定上比较笼统,主要靠政策规定,对于代表选举这种法律性要求很强的工作来说显然不够严谨。

五是选举法中缺乏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选机制。

有的地方由于受代表名额和类别的限制,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同志当不上人大代表,导致有的地方在确定代表侯选人时,只能采取应付和完成任务的办法,使得很多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

2.认知原因:由于选举工作中某些认识的偏位,对代表在履行职责上的基本素质要求重视程度不够。

(1)一些地方负责选举工作的同志总是认为对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求是硬的,而对代表履行职责素质上的要求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可以等到代表当选后再通过培训等途径来解决。

因此,在选举实践中往往重政治素质,轻履行职责的素质。

(2)在选举工作中对党与非党、妇女、少数民族等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的理解过于机械,过多地考虑代表的各种结构比例是否符合上级要求,再加之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往往忽略了代表履行职责素质要求的落实。

(3)选举中为保证行业、部门和具体生产实践中的先进模范能够当选考虑得多。

而对这些先进模范当选后是否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热情、足够的精力来履行代表职责缺乏综合考虑,忽略了代表在整体结构上是否有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3.实际操作原因:由于选举过程中具体操作上不够仔细,导致部分选出的代表在履职责的能力上不尽人意。

(1)在区县一级人大代表选举中,有的地方分配代表名额,事前不调查、不研究,就硬性规定这个选区要选妇女代表,那个选区要选非党代表。

(2)一些地方在选区划分时只考虑到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否相当,而对选区内是否具有合适的人选却缺乏周密的考虑。

(3)一些地方提名代表候选人时,不能广泛发扬民主充分调动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在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又不广泛征求意见就草率确定,甚至搞内定,从而影响了一些素质高的人选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还有的工作图省事,提名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合二为一。

(4)区县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对候选人的介绍普遍存在过于简单、过于抽象的问题,通常只是介绍候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和简历,而对其政治思想、文化素养、工作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则很少介绍,甚至根本就不介绍。

这样选民由于对代表候选人的了解不深、知之甚少,投票必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选出的代表未必就是本选区最为合适的人选。

三.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是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突破口1.加紧完善选举制度,多制度切实保证把好代表入口关。

(1)要从现实需要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趋势出发,参照国际惯例,合理减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增加常设机关组成人员名额,充实各级人大常委会力量,优化其人员结构,以确保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2003年3月15日新当选的159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名单中,出现了19名“特别”委员。

这些人或是来自政界的司局级干部,或是来自学界的知名学者,都正值年富力强,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

此后不久,他们中的10人旋即卸去了原有职务而将人事关系转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全职全心地供职于人大常委会。

各级人大可以效仿这种做法,逐步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专职人员比例,同时还可以配套性规定要选拔年纪较轻、热爱人大工作、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同志进入人大常委会,专职从事人大工作;并挑选政治素质好、懂法律、具有专门知识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任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在条件成熟时,从中选择合适人选进入常委会。

(2)要在代表法中明确规定当选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对代表履行职责的素质要求要明确、具体、便于把握。

要明确规定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人员不能兼任人大代表,以利于各级人大正常开展监督工作。

(3)应取消委托投票制度,流动人口确实无法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以试行邮寄投票、网络定点投票等方式。

(4)为避免片面追求代表结构比例而不得不进行的非民主性硬性指选,应当实行选区与界别双重选举制度。

这样既可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又能够促进选举过程的民主化;既有利于代表的合理构成,又有利于提升代表整体履行职责的能力。

(5)将竞选机制引入选举过程,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竞选制度。

这对于完善我国选举制度,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代议制政体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代议制政体有效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是得到国家权利的所有者——人民的认可。

这种认可,实际上是基于对代议制政体中国家权力的行使者——代表的足够信任,因为,只有在对代表足够信任的基础上,人民才可能把国家权力的行使权授予代表,并自觉服从代议制政体的权威。

而人民对代表的信任,首先是建立在对代表候选人全面、透彻了解的基础上,然后,才可能做出判断、选择,确定代表他们行使国家权力的人选。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竞选制度,就是为选民或代表提供直接综合考察候选人的机会,从而使选民或代表对候选人有充分全面的了解,以便对各位候选人进行公正的比较,确定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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