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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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号),为做好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和要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类。

申报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体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理念,能够满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绿色发展需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关于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应重点研究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绿色发展密切相关的、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

(二)关于科研开发类项目。

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包括:.规划设计技术创新。

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安全和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方法,“多规合一”数据库和城市空间规划信息平台构建技术,基于大数据的时空建模和虚拟仿真技术,城市存量规划与绿色发展相融合的规划方法和技术,城市设计、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技术。

.城市基础设施高效运行与城市安全。

城市市政管线、桥梁和隧道运行监控、预警和快速修复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防控技术,安全韧性城市构建与防灾技术。

.工程建造技术创新。

工程建造全过程虚拟仿真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建筑智能传感和建筑结构自诊断技术,既有住区适老化、低能耗改造技术,隔震减震和建筑物寿命提升技术。

.城镇污染减排与人居环境改善。

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能源化整装成套工艺方案,小区雨水、黑水、灰水多途径就地回用技术。

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新技术,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填埋与焚烧二次污染物减排技术。

城乡绿色空间保护和生态修复、绿地优化布局和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绿地与老旧公园功能改造提升与海绵体建设技术。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9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科技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

第三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及组织实施的主体,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监督、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各市科技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及省科技厅确定的其他单位是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实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一般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根据需要,可调整项目类别设置。

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宏观研究、战略规划等全局性和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某一行业、领域或区域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开展研究。

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当年项目指南自主开展研究。

第五条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立项。

对有重大或紧急任务需求、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立项。

第六条项目补助资金从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列支,综合运用无偿资助、验收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鼓励引导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出资设立联合研究项目,加大软科学研究投入。

第七条省科技厅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编制和发布项目指南。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9.22•【字号】鲁科字[2020]77号•【施行日期】2020.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9月22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科技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

第三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及组织实施的主体,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监督、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各市科技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及省科技厅确定的其他单位是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实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一般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根据需要,可调整项目类别设置。

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宏观研究、战略规划等全局性和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某一行业、领域或区域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开展研究。

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当年项目指南自主开展研究。

第五条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立项。

对有重大或紧急任务需求、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立项。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获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12.12.25
•【文号】国能政策[2012]434号
•【施行日期】2012.12.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
单的通知
(国能政策[2012]434号)
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机构、中央管理的能源企业: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能政策[2011]268号),经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局专题会议审议、公示等程序,评出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9项。

现经批准,予以公布。

附件:2011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国家能源局
2012年12月25日附件:
2011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推动 我 省 住房 城 乡 建设科
技项 目 创新 发展 , 规 范和加 强住房城乡 建
设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 科 技 项



的管理 ,
根据国家、
省科 技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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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省 人 民 政 府公 报 20 1 9 年 第 3 期
省 政府 部 门 文 件
关 规定 , 制定 本办 法 。 第 二 条 本办法适 用于 我省行政 区 域
内 科 技项 目 的 申 报 、 立 项 、 实 施 、 验 收 , 科 技成果 评价等 活 动 。
第 三 条 科技 项 目 包 括 软科 学研 究 、 科 研开 发 、 科技示 范 工程等 。
究 开发 实力 和 组织协调 能力 ; 2 . 鼓 励 实 行 以 企 业 为 主 体 、 产 学研
用相 结 合 , 跨 地 区 跨 行 业 的 方 式 联 合 申 报 , 多 个单位 联合 申 报 时 , 应事先 以 文字
形 式约定各方 对科技成果所拥 有 的 权利 和
础 , 有较 好 的 推 广 应 用 前 景 和 明 显 的 经
济 、 社会 、 环境效 益的科 技项 目 ;
3. 软科 学 研 究 应 是 与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领域技术政 策 、 产 业政策 、 发 展 战略 与规
划 等重大问 题密切 相关 , 为 管理决策提供
景 , 对促进住 房城乡 建设转 型升级和产业 结构 调整有积 极作用

2 . 科研 开 发 项 目 应 能 解 决 行 业 共 性

社科人文类课题

社科人文类课题

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山东省社科规划办于2011年 10月10日至10月17日受理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申报限额为1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学校集中受理时间为10月8日,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个人材料不受理。

材料报送至四方校区图书科技楼1503室或黄岛校区1号办公楼370室。

二、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7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

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内容依次为:项目类别(重点、一般、青年和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学科分类(一级学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申请经费、联系电话等。

山东商业服务业发展研究、外语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及莒国历史与莒文化研究专项分别单独提交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三、按省社科规划办文件要求,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四、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1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指标分配表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科技处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各位老师: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详见附件)。

因为学校要先进行材料的网上审核,再经过教育厅报到教育部,所以学校要做预留时间,请各位老师9月2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各学院在9月28日上午将纸质材料送至四方科技楼1510。

联系人:岳丽宏,电话:,。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一般项目)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一般项目)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一般项目)项目编号:(系统自动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申报日期:(系统自动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填表说明1、填写申请书以前,请先查阅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有关项目申报要求和当年申报通知,确认是否具备所要申报项目类别的资格。

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字迹工整易辨。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按照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的有关规定,申请书将由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而且您的申请书可能通过网络提交并由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如获得立项,有关信息将在山东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因此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不得涉及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内容。

需要有保密的内容或者其他特殊说明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供书面声明。

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负责。

3、本申请书只能通过Office Word 2003及以上版本软件进行编辑。

请在黄色框内填写信息,其他位置不可填写,统一使用五号字。

项目编号不需要填写。

所有选项类型信息应当填写其相应的编号,填写内容不得包含汉字、符号、空格。

申报日期格式为yyyy-mm-dd。

4、一般项目类别:A.资助经费项目 B.自筹经费项目5、单位名称和部门名称要填写全称。

通讯地址应详细填写,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6、主管部门是指项目申报单位所隶属的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和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体名单请查阅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所列主管部门信息。

7、项目组成员须征求本人意见,如实填写。

若项目立项,填写立项任务书时,前五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

8、申请书为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基本信息二、项目基本信息三、立项背景和依据(1000字)四、研究内容(1000字)五、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观点、子课题的设置及创新之处(600字)六、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600字)七、工作方案(包括时间进度、阶段目标等)(600字)八、预期研究成果及应用形式(400字)备注:第1、2项为必选项九、研究基础(1000字)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十、项目负责人十一、主要研究人员8 / 179 / 17十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承担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课题、省级课题或其他部门、企业委托的重要课题10 / 17十三、经费预算(单位:万元)十四、推荐人意见十五、项目自筹资金或有关部门配套资金情况说明十六、项目负责人的承诺: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86.11.03•【字号】•【施行日期】198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根据《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有关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成果奖励扩充为软科学奖励。

对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作以下规定。

一、软科学奖励范围: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奖励。

1.在研究制定我国、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政策,以及在宏观决策与控制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2.为国家或省(部委)制定发展规划,在技术评价、预测或系统分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3.在组织实施国家或省重大科技攻关、重大设备研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以及开发重要新兴产业中,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与手段,作出创造性贡献的;4.在重大引进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经济分析以及消化、吸收工作中,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与手段,做出突出贡献的;5.在组织智力开发、人才培养和人才管理工作中,有独创的见解,并作出创造性贡献的;6.在经济、科技、教育等体制改革、科技立法、现代化管理等工作中的有独创的见解和途径,作出创造性贡献的;7.在软科学研究的理论或方法方面有独创,有国内外公认的专著、论文,并对制定政策与规划,推动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起到重大作用的。

二、评审标准:按申报项目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大小,以及在理论上与实践一对国内外产生的影响等进行综合评定。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三等奖:(1)围绕国家或省(部委)级决策和所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被主管部门采纳,并产生了较大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积累了较完整、可靠的数据资料,并作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提出了完备的研究报告;(2)通过软科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概念、新的方法、新的发展模式,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3)研究成果虽未被决策者所采用,但经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或指明了被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数据、资料完善,并做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提出了完备的研究报告;结合实际应用,消化吸收了国内外先进的软科学研究方法,并在实践中得到发展和检验者;2.二等奖满足三等奖的评审标准之一,并能相应达到:(1)软科学研究成果产生了重大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2)创造性地提出了软科学理论或方法,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3)由于正确的研究成果未被采纳,产生了较大的社会、经济负效应,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补偿负效应的方案,并被实践证明是可行的;3.一等奖:满足二等奖的评审标准之一,并能相应达到;(1)软科学研究成果产生了特别重大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建立了完善的数据、资料库,作出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报告,以及所采用的或创造的研究方法具有国内先进的水平;(2)创造性地提出了软科学理论或方法,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3)由于正确的研究成果未被采纳,产生了重大的社会、经济负效应,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补偿负效应的完善方案,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4.特等奖满足一等奖的评审标准之一,并对国家的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作用,或建立了独创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在世界上具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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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3/15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开始受理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促进软科学繁荣发展,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大类。

项目申报以《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为依据。

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不设限额。

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面上项目分为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项目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应效性。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多出优秀研究成果,将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题验收工作。

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和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内容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指标。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重大公开招标项目投标基本要求:
(1)申报题目必须与发布的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题目相一致,具体研究内容自行拟定;
(2)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够领导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近五年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

课题组研究人员构成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须占一半以上,且学科、年龄结构合理;
(3)允许多单位联合投标,鼓励决策(拟应用)部门(人员)参与研究。

联合投标的单位必须明确第一投标单位,并与其他联合投标单位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4)有效投标人不足二家的招标项目按流标处理。

3.面上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项目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
(2)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够领导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研究时间;课题选题科学,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3)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也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在读研究生(脱产)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只限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一人只能申报一项(包括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参与申报的项目合计不得超过两项。

5.不受理以下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报:
(1)承担在研或延期未结题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研究基金、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同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人员;
(3)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或基金资助的。

6.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可申报基地项目,项目选题必须与基地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相关,每个基地限报两项。

7.继续鼓励和支持自筹经费开展软科学研究。

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或者同意可列为自筹经费项目的,必须出具经费资助证明。

自筹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请。

如不同意所申报项目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在申请书中相关栏目中注明,否则,一经立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完成课题研究。

8.为提高软科学研究的时效性,完成时间重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12月31日,面上项目不超过2012年6月30日。

重大项目结题验收须提交研究报告、决策参考摘要、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文章或证明、成果应用(拟应用)证明。

面上项目结题验收必须提交研究报告、决策参考摘要。

9.申报重大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申报面上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申请书》和《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

四、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限额推荐,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

各主管部门申报项目限额,主要根据2008-2010年来各主管部门(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数量、立项数量和完成情况等,结合当年度计划立项数量综合考虑确定。

各主管部门申报项目限额数见附件2。

青岛市属单位申报的面上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原则上只列为自筹资金项目。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的直接申报。

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原则上,省属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管理,其余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市科技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登陆山东省科技厅网站()“政务大厅”的“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stdpms/),点击左侧计划类别导航中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认真阅读使用手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网上申报说明请见附件4。

申报书在网上提交不再修改后,可下载打印。

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必须相一致,特别是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网上申报单位注册名称、单位公章相一致。

除保密项目外,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4月4日至2011年4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4月4日至2011年4月15日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包括:
(1)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一份)及电子版,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重大项目需提交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面上项目需提交面上项目申请书一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三份。

七、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尤其要严格审查申报资格,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工作。

受理单位: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科技大厦1019室
联系人:丁其涛齐菲
联系电话:(0531)66777121
e-mail:rkx@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联系人:曲延凯
附件:
1、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限额申报说明
3、2011年度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4、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网上申报说明
山东省科技厅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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