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以队伍建设为本,以机制建设为纲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意见-淄政发[200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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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意见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意见(淄政发〔2008〕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2008年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目标,建立“认真、专业、务实”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
三、活动范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四、活动内容(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1. 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市及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各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确认并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淄人社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市局各科室、局属(代管)各单位:现将《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4月26日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配合做好全市“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和15项重点改革攻坚任务落实。
以全市人社工作整体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突出保障民生和服务发展“两大任务”,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五大主业”。
努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奋力推动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一、促进就业创业(一)全力完成2020年就业创业目标任务。
继续把“稳就业”作为首要目标,充分发挥就业的“稳定器”作用,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推进稳就业攻坚行动。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持续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从源头上降低失业风险。
2020年总的任务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7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内。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0.14•【字号】•【施行日期】201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淄博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0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运行第四章管理第五章保障第六章附则淄博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智力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应用,建立专家服务基层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8〕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淄博市专家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经各区县按照一定标准推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认定,组织专家与基层需求对接,引导专家服务基层的载体和平台。
第三条基地旨在创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帮助基层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推动扶贫攻坚,为基层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第四条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坚持政府引导、依需设立、协同创新、服务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
鼓励和支持各行业部门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家服务基地,逐步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专家服务基地围绕淄博市重点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建设、753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主要依托产业园区、创业园区、技术示范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各区县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等设立。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03•【字号】淄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淄博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3日淄博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优化全市产业结构,助力淄博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淄博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和链条思维”,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四新”经济为引领支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公共服务业向智慧化和便利化发展,着力培育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三大载体发展;以大力推动时尚产业为引领,积极发展夜间经济,拓展消费新空间,着力培育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提升城市活力度和“年轻指数”,使现代服务业尽快成为淄博转型发展新动力,加快构建经济总量大、层次结构优、质量效益好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淄博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到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0%左右,现代服务业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52%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50%左右。
李洋同志在全市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洋同志在全市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过市政府领导同意,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这次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主要是在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中形成“比学习、比思想、比技能、比服务、比贡献”的良好风气,达到“提高理论水平、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在做好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的同时,各单位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执法技能竞赛和当前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二是执法技能竞赛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相结合;三是执法技能竞赛和为淄博市经济发展和和谐淄博建设相结合;四是和树立执法人员、执法单位这个行业及政府三个形象相结合。
市政府对这次竞赛活动非常重视。
竞赛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评选出50名全市规范化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确定30个全市规范化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并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针对这次活动的开展及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我讲几点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活动的开展,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每个单位依法行政能力的真实水平,最大限度的调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严格执法的热情,形成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齐心协力干工作的良好局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同时,举办这次活动也是一次检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展现行政执法人员风采,把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的大好时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呼声更加强烈。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特别是近期召开的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但是从目前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实际执法工作情况来看,还存着很多问题。
据统计,“三五”依法行政期间,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82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正式受理的2920件,经复议后作维持决定的1371件,撤销的503件,变更的182件,确认违法的35件,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121件,终止532件,作其他处理的174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淄政发[200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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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淄政发[2001]18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现将《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一月九日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安全责任追究的依据。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全方位、全覆盖。
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应当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四条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管理、考核,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和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二)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督促检查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及责任目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四)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决策;(五)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和整改措施;(六)组织完成上级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对发生在本辖区内重大伤亡事故的抢救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6•【字号】淄政发[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淄政发〔201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1. 提高认识。
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总结了近6年推进依法行政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贯彻《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意见》和建设法治淄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为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12•【字号】淄发[2003]39号•【施行日期】2003.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的通知(淄发[2003]39号)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齐鲁化工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直各部门、单位,军分区:现将《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2003-2010年淄博市建设文化大市规划纲要建设文化大市,是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重要发展目标,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为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步伐,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文化,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教育文化建设两个部分,涵盖教育、科技、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文化、体育、旅游、地方史志等领域。
鉴于教育、科技、旅游等已制定专门规划,本《纲要》只作原则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四有”公民和提高文化生产力为目标,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扩大文化对外开放,加强科技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城市的文化力、创造力和综合竞争力。
2、基本原则——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