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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一、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内容1.工程签证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工程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包括工程设计的变更、工程施工的变更、工程材料的变更等。

2.工程签证的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工程签证的申请、审查、批准和执行的具体程序与要求,包括工程签证申请书的内容、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审核流程等。

3.工程签证的技术评审:明确了工程签证的技术评审要求,包括变更设计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的评估标准,确保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工程签证的变更管理:规定了工程签证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要求,包括变更设计的记录和交底、施工方案的调整和审批、变更后工程的监督与检验等。

5.工程签证的审批管理:明确了工程签证的审批权限、程序和标准,包括规定了工程签证的审批机构和人员、审批时间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要求等。

二、工程签证实施细则的内容1.工程签证的申请材料:明确了工程签证的申请材料要求,包括完整的变更设计文件、所需的技术交底和证明文件等。

2.工程签证的审查程序:规定了工程签证的审查程序,包括初审、复审、评审和批准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要求。

3.工程签证的审查要点:规定了工程签证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变更设计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变更工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4.工程签证的变更管理:明确了工程签证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要求,包括变更设计的记录和交底、施工方案的调整和审批、变更后工程的监督与检验等。

5.工程签证的审批结果:规定了工程签证审批结果的通知方式和时间要求,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得审批结果。

三、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的意义1.明确规定了工程签证的申请、审查、批准和执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为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提供了规范的依据。

2.规定了工程签证的技术评审要求和变更管理要求,确保了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

3.明确了工程签证的审批权限、程序和标准,减少了审批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或施工图进行变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根据设计程序和施工图纸的不完善、工程实际情况变化、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变更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经济、合理、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实施,必须经过完整的签证程序,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查、签证批准、签证实施和签证记录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签证要按照设计单位的批准文件,施工单位的技术要求和监理单位的监督要求进行实施。

第六条工程签证实施时,应确保与原工程设计或施工图一致的相关要求,并确保变更方案的安全、可行和经济合理。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查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图纸变更说明、技术措施、是否需要停工或改变施工顺序等。

第八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直接递交给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审查时应进行项目的设计可行性、施工图的安全性等方面的审核。

第九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在正式施工前提出,且提出时间不得晚于施工进度的安排。

第十条工程签证申请应提前向有关单位递交,并保证有关单位有足够时间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的参与下进行现场检查,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批准与实施第十二条工程签证批准的依据为签证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批准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如发现施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变更,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变更方案的技术讨论和论证,并按照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关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调整。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签证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签证、设计变更签证、工期延长签证、费用调整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实事求是,合理公正;(三)及时高效,责任明确;(四)注重实效,降低成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审核、批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监督管理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建设单位签证管理办公室:1.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和流程;2. 负责审核签证申请,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审批签证,确保签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4. 负责监督签证实施,确保签证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二)施工单位签证管理小组:1. 负责编制签证申请报告,确保签证内容准确、完整;2. 负责签证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沟通;3. 负责签证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反馈;4. 负责签证资料整理和归档。

(三)监理单位签证监督管理组:1. 负责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负责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对签证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4. 负责对签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三章签证类型与流程第八条施工现场签证类型:(一)施工签证:指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施工方案进行调整的签证;(二)设计变更签证:指因设计错误、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设计进行调整的签证;(三)工期延长签证:指因不可抗力、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签证;(四)费用调整签证:指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费用调整的签证。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范本1: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流程,保证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签证管理,包括工程变更的审批、审核、备案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因设计、施工或者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变更的事项。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尊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注重风险评估和安全控制,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第六条工程签证应当逐级审批、分级管理,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作出决策。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核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提出,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签证申请表;(二)工程变更设计方案;(三)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影响分析报告;(四)相关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审核应当全面、细致、客观,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审核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审批与备案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当按照法定权限进行,并及时作出决策。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审批的决策应当是公正、公平的,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在签证审批决策作出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签证决策文件;(二)签证的实施时间及要求;(三)签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签证: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因设计、施工或者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变更的事项。

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办法

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办法

广东教育学院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办法为规范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加快工程结算速度,制定本办法。

具体如下:第一条现场签证是指因施工过程将造成该工程内容在完工后无法核实的隐蔽工程,须在施工过程中以书面方式确认该工程内容的工作。

第二条工程签证须在施工实施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预算出工程量和费用。

费用少于一万元由监理人员及甲方现场人员审批后实施。

如超过一万元,应提出方案和其费用概算,报监理公司和甲方审批后才可以具体实施。

对签证数量较大、费用较多、可能超出预算和合同的签证,基建处还应向项目领导小组及学院领导报告,同意后才能实施。

实施前及实施时应有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三方在场核实,并由监理公司旁站检查。

实施后应由乙方将实施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并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附上费用计算稿)交监理审查无误后,报甲方现场代表审查签字,然后交基建处领导审查盖章(处理时间:一般应在工程发生后一周内完成,超过不再补办)。

第三条土、石方的签证(一)土方工程开工前地盘原始地貌地形的土方丈量签证,应用水准仪测量。

土方完成后再在开挖前签证的方格网注明完成情况并签证。

(二)地盘内地面、地下障碍物签证。

余泥外运的运距,应按实际倾卸场行车距离计算,并请审计室人员核准签证。

第四条挖桩的签证内容:(一)挖桩签证需用尺实量或仪器实测,统一以正负零起计。

(二)每桩开挖前原土标高(不挖土的按护壁)的确认。

(三)每桩挖到流沙起止的标高,计算出挖流沙段的桩长。

(四)每桩挖到岩石夹层起、止的标高,计算出挖岩石夹层厚度。

(五)每桩挖掘完成桩底标高,并计算出桩长。

(六)桩底质量签证需请设计人员参加现场签证,并请人下桩底检测。

(七)开挖前应在每个桩位进行超前钻,事先确定好终孔深度,监理严格控制,及时防止超控。

(八)如遇孤石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方案和结算方法。

(九)现场主要的土质、岩质类别须由集体会议审定,中风化、微风化岩须有鉴定报告。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的实施,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减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并试行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工程材料替代等。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实施应满足安全、经济、合理、便于监理和施工等要求。

第五条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查、签证审批和签证执行。

第七条签证申请应由项目施工单位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说明、施工图纸、工程预算等。

第八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其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九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意见作为审批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执行应由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签证方案进行。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变更的范围、影响范围、施工方法、工期调整、费用变更等。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与原合同的一致性和衔接性;(二)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三)不影响工程进度;(四)经济合理;(五)便于监理和施工。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签证的统筹管理,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签证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签证的公正和科学;(三)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签证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签证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四)各方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工程签证的实施。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工程签证申请表附件二:工程签证报告模板附件三:工程签证审查意见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变更:指工程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工艺调整、工程材料替代等。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弥补前期工程签证管理的不足,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证内容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一)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签证的;(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下列项目可以办理签证:业主方委托项目、设计(图纸)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含的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业主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

二、签证控制原则(一)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必要时须附简图并标注几何尺寸,对工程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便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相关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不能笼统含糊其辞。

凡是能够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工程变更类签证所含内容及楼层、部位较多,一时完成不了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二)实事求是原则:1、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此类签证尽量避免,如现场确需签证应严格把握,应写明签证人工工种和工资级别,现场工程师应准确核实读表计量。

2、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三)公平原则: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四)可追溯原则:1、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内容的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原始测量数据、照片等。

2、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资料应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

(五)现场跟踪的原则:“工程量签证”、“经济类签证”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只复核签认工程量,不签价格,施工方上报签证时,只报工程量及计价文件,价格由结算时统一调整。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加强事中监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变更需求,经审批程序,对包括工程范围、设计方案、工程造价等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

第三条工程签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签证申请、审批程序、签证合同、签证费用、签证实施、质量控制、项目竣工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签证申请第五条工程签证申请应由工程项目责任人或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变更影响分析、预计变更造价等。

第六条工程签证申请需要提供与申请相关的文件、图纸、调研报告等材料作为依据,并签署工程签证申请书。

第七条工程签证申请应当按规定的流程提交给工程管理机构,并缴纳相应的签证费用。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八条工程签证的审批程序由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签证审批程序包括工程设计审查、工程变更评估、审批决策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设计审查应当根据工程签证申请的内容,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评估应当对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影响程度、变更造价等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审批决策环节由工程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设计审查和变更评估结果进行决策,决定是否批准工程签证申请。

第四章签证合同第十三条批准的工程签证申请应当签订工程签证合同,明确工程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变更时间、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签证费用第十五条工程签证申请人应当按照工程签证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变更后工程的价值和应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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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程建设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控制成本,使现场签证程序有章可循,财务结算有据可查,制定本规定。

一、现场签证原则:
1、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工程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不得任意更改。

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及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方能实施签证。

2、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根据需要)和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证。

3、现场签证必须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
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

4、签证施工方案选择,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提下,在各方案中选取成本最优方案。

二、现场签证程序及变更价款确定:
1、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报送,要求项目总监签名并盖公章,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设计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签字盖章:①只涉及图纸变更而没有价款变更的,只出设计变更联系单,不在签证单上签字盖章。

②即涉及图纸变更又有价款变更的,即出变更联系单,又在签证单上签字盖章。

③不涉及图纸变更而有价款变更的,不用在
签证单上签字盖章。

完成上述流程后交由学院走内部审批流程,然后由董事会授权代表在对外的《项目现场工程量签证单》的建设单位一栏中签字盖章。

2、现场签证变更价款由设计、招标组、成本组共同商议决定。

3、《项目现场工程量签证单》、《现场签证内部审批表》上需要签名的人员根据学院财务要求需提交签字模版给财务室备案,以便后续结算时财务审核用。

三、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填写《项目现场工程量签证单》或《工作联系单》,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的方案,提交施工方案和预算,需要图纸的附图纸。

2、监理单位对现场进行查看,并对情况进行描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送学院施工组。

3、学院施工组对现场情况进行查看,并联系学院设计组、招标组、成本组进行会审,设计组组织设计院进行技术审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图纸变更,若需要则会同招标组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需要签证,若需要签证则由招标组现场确认单价,预估工作量。

3、会审结束后由董事会授权代表签字,明确是否给予签证,对“同意签证”的项目则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我方指定人员跟进,并做好工程量记录。

施工完结后通知学院工作人员进行验收(指定验收人),验收单由施工方、业主方、监理方三方签字。

4、办理签证结算时需附工程量记录、验收单。

5、签证流程图如下,同意则进行下一步,不同意则由董事会授权代表签署“不同意签证”,由学院施工组将意见反馈到施工单位。

附表1:《项目现场工程量签证单》
附表2:《现场签证内部审批表》
附表1:
项目现场工程量签证单
说明:本单一式两份,业主方一份,承建方一份。

附表2:
现场签证内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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