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存法律问题探析
商标共存制度研究

叠, 在 地 域 范 围上 出现 重 合 。一 味 固 守传 统 的“ 注 册 绝 对 主 义” 和“ 近 似 即侵 权 ” 理念 并不完全公 平 , 适 时 适 当地 突 破 注册 商 标
绝 对 权 和排 他 性 已为 国外 立 法 所 践 行 。 国 内 , 在 立 法 层 面 尚无 依 据 的情 况 下 , 法 院 已经 基 于 公 平 原 则 通 过 判 决 和 司 法 解 释 在
2 0 1 3 年 7月 第2 6 卷 第 4期
胜 利 油 田党 校 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t h e P a r t y S c h o o l o f S h e n g l i Oi l f i e l d
J u 1 . 2 0 1 3
一
还 有一 些 国家和 地 区则在 立法 中间接规 定 了商 标 共存 。德 国在 商 标 法 在 规 定 商 标 注 册 异 议 问 题
时, 承认 了在后抵 触 商 标 特 定 条 件 下 与在 先 商 标 的
共 存 。 日本 和我 国台湾是 通过 对在 先使 用权 的保 护 来 承认 商标 共有 的。未 注册商 标 先使用 人 在满 足 以
Vo 1 . 2 6 NO . 4
商标共存制度研究
沈 加 佳
( 浙 江财经 大 学 法学 院 , 浙江 杭州 3 1 0 0 1 8 )
【 摘
要】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 商标 的使 用 开 始 跨 地 域 范 围 、 跨 商 品 类 别 。相 同 或 近 似 商标 在 商 品 类 别 上 出 现 重
、
商 标共存 制 度在 国外 的适 用
下 条件 时 , 可 以在原 有范 围 内继续 使用 该商 标 , 其 未 注册 商标 与注册 商标 就形 成 了共存 : ( 1 ) 商 标相 同或
商标共存理论探析

SeHs o r o E g n n ls p l C rs i td e i C ut f nl dadWa ,A pe o .Lmie h a e p t
v .Ap l o u e ,I e p e C mp t r n .,d c so f8 ma 0 6,EW HC 9 e iin o y2 0 9 6
知识产权 与产业发展
重 理工大 报( 会 ) 21年第2 卷第3 庆 学学 社 科学 0 0 4 期
Jun f h nqn nvr t o eh o g ( oi c ne o 2 o32 1 ora o C ogigU i sy f c nl y S c l i c )V 1 4N . 00 l e i T o aS e .
案 。在这 两起 案 件 中 , 方 当事人 都 曾 签订 商 标 ② 双 ( ) 标 共 存 的 概 念 界 定 一 商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 P 在 相 关 报 告 中 指 WI O)
一
、
商标共存的认定
共 存 协 议 , 者 划 分 了 各 自的 经 营 商 品 类 别 , 者 前 后 则 划分 了彼此 的经 营地 域 。后 双方 均 就商 标共 存 协议 引起 争议 而对 簿 公 堂 , 院又 均 以 承认 商 标 法 的合 法 共 存 为 最 终 判 决 结 果 。 而 在 我 国 近 年 发 生 的一 些 相 同 或 近 似 商 标 侵 权 案 件 中 , 于 商 标 法 由 仅 仅 以 商 标 近 似 度 和 商 品 类 似 度 作 为 商 标 侵 权 判 定 标 准 , 院 在 一 些 判 决 中 对 商 标 共 存 并 未 予 以 法
商 标共存 理论探 析
梅 术 文 , 超政 王
商标合规与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与方法

商标合规与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与方法商标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重要的资产,它是企业的象征和品牌的代表。
因此,商标合规和风险防范成为了企业必须重视的事项。
本文将探讨商标合规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常见的商标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方法。
一、商标合规的重要性商标合规是指企业在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和商标维护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合规:商标合规是企业依法行事的基本要求。
只有合法注册和使用商标,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合法地位,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商标使用违法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2. 品牌价值:商标对于企业品牌的价值不可忽视。
合规管理使企业能够建立稳定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商标合规的过程也是企业不断提升品牌价值的过程。
3. 风险防范:商标合规有助于规避商标侵权、抄袭和诉讼等风险。
一旦商标遭到侵权,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合规管理是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
二、常见商标风险及防范方法1. 商标侵权风险商标侵权是指他人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标识,造成混淆误认或损害他人权益。
企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商标侵权风险:- 注册商标:通过注册商标获得权益保护,防止他人侵权使用。
- 增强监控: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可能的侵权行为。
- 维权教育:加强员工的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商标法律法规,增强维权意识。
- 法律诉讼:在遭遇商标侵权时,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 商标抄袭风险商标抄袭是指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他人商标相似或近似的标识,以获取不当利益。
为防范商标抄袭风险,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商标积案库:整理和管理企业所有商标信息,及时对比新提出的商标是否与现有商标相似。
- 市场监测:加强对市场同行的监测,发现可能的商标抄袭行为。
- 加强宣传: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降低他人造假商标的机会。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电子商务已成为企业开展商业活动的重要平台。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繁荣,企业商标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承载着企业的商誉和市场声誉,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面临的挑战1、网络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在电子商务中,域名成为企业在网络空间的重要标识。
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注册与知名商标相似的域名,以此误导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种域名与商标的冲突,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2、商标的网络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和多样化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商标侵权行为更加容易发生,且形式多样。
例如,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在网页上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进行宣传、利用关键词搜索技术误导消费者等。
这些侵权行为往往难以被及时发现和追踪,给商标权人的维权带来了巨大困难。
3、跨境电商中的商标权保护难题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跨越了国界。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商标注册和保护标准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在跨境电商中面临着复杂的商标权保护问题。
此外,跨境电商中的物流、支付等环节也增加了商标权保护的难度。
4、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困难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商标侵权行为大多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
电子证据具有易篡改、易删除、易复制等特点,使得其收集和认定变得十分困难。
如何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成为商标权保护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商标权保护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应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网络域名与商标的关系,规范域名注册和使用行为;加强对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力度;建立跨境电商商标权保护的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和交流。
2、加强商标监测和预警机制企业应加强对商标的监测,定期在网络上搜索与自己商标相关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的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的研究与应对

商标侵权的研究与应对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承载着企业的声誉、形象和市场价值。
然而,商标侵权现象屡见不鲜,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因此,深入研究商标侵权问题,并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对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标侵权的定义与表现形式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
常见的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直接假冒:未经授权,直接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
2、近似侵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3、销售侵权商品:明知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而进行销售。
4、反向假冒:将他人的商品更换商标后再次销售。
5、网络侵权:在互联网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如域名抢注、网店侵权等。
二、商标侵权的危害商标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对于商标注册人而言,商标侵权会导致其市场份额被侵占,品牌形象受损,消费者信任度下降,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长期发展。
从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来看,商标侵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合法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利地位,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商标侵权容易导致其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无法获得应有的品质和服务保障,甚至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三、商标侵权的成因商标侵权现象的产生,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
从主观方面看,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不惜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商标权。
他们缺乏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不够。
客观方面,市场监管机制的不完善、执法力度的不足,以及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的某些漏洞,都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交易的便捷性和隐蔽性也使得商标侵权行为更加难以监管和打击。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具体分析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具体分析商标侵权是指在商标法规定的保护范围内,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使公众容易与原有商标主体产生混淆,从而侵犯商标权的一种行为。
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常见,下面将结合典型案例,具体分析商标侵权案件的特点和解决方法。
一、案例一:A公司商标侵权案A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饮料的知名公司,拥有“好味道”商标。
但在市场上突然出现了一款名称和包装与A公司饮料品牌非常相似的产品。
经过调查,发现该产品是由B公司生产并销售的。
针对这一案件,A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1. 首先,A公司应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支持,确保自己的商标权益得到保护。
2. A公司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侵权投诉,并提交相关证据,如商品包装、商标注册证等。
3. 同时,A公司可以与B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使用相似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例二:C公司商标注册冲突案C公司是一家新兴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他们开发了一款名为“苹果云”的云存储产品。
然而,他们在注册商标时却发现,同样有一家公司已经注册了名称为“苹果”和类似产品的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C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商标注册冲突问题:1. 首先,C公司可以通过商标初步审查流程,对其商标申请进行评估。
如果发现冲突,可以在初审阶段撤回申请或申请商标异议。
2. 如果商标申请遭到拒绝,C公司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申请,要求重新评估商标注册的合法性。
3. 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冲突,C公司可以通过与持有相似商标的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双方的商标共存方案。
三、商标侵权案解决方法除了上述两个典型案例外,商标侵权案件还有其他各种类型。
在整个解决过程中,可以参考以下方法:1. 寻求法律帮助。
商标侵权案件属于知识产权领域,涉及法律条款和规定。
雇佣一位专业律师,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2. 收集齐全的证据。
商标侵权案件需要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如商标注册证、商品包装、市场调查等。
国际私法中的国际商标与商标侵权

国际私法中的国际商标与商标侵权在国际私法中,涉及到国际商标与商标侵权的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繁荣,商标的保护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国际私法中与国际商标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商标侵权的案例和解决方案。
一、国际私法中的商标保护原则国际商标保护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中。
这两个条约为商标在国际私法中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和辅助手段。
《巴黎公约》作为最早的多边商标条约,旨在保护商标自由使用的权益,消除商标冲突,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根据该公约的规定,签约国应确保对他国商标享有与自己国内商标同等的待遇,禁止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商标注册和使用,同时也规定了商标侵权的救济措施。
《马德里协定》则旨在简化商标的国际注册程序,为商标持有人提供了商标在多个国家/地区的保护机制。
根据该协定的规定,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实现在多个缔约国的商标注册,简化了繁琐的商标注册手续。
二、国际私法中的商标侵权案例在国际贸易中,商标侵权案件时有发生。
以中国企业为例,由于国际化经营的扩展和知名品牌的形成,他们往往成为商标侵权的受害者。
以下是两个经典的商标侵权案例:1. 乐视控股案乐视控股是中国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其商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商誉。
然而,乐视控股在国际市场上遭遇到了商标侵权问题。
有一家国外公司使用与乐视控股商标相似的商标进行类似业务的经营,严重损害了乐视控股的商标权益。
乐视控股通过国际私法的途径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侵权商标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了乐视控股的胜诉,并对侵权人作出了巨额的经济赔偿。
2. 艾迪达斯案艾迪达斯是全球知名的运动品牌,其商标极具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
然而,有一家其他国家的公司注册了与艾迪达斯商标相似的商标,试图在国际市场上混淆消费者,侵害了艾迪达斯的商标权益。
艾迪达斯采取了国际私法的途径,通过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
论我国大陆商标共存的成因与规制

作者 简介 : 黄淳 (9 1 )男 , 17一 , 重庆市第五 中级人 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 主要从事 民商法 审判 、 研究 以及审判 管理
工作 。
・
8 ・ 6
本商 标法 为参 照 , 商标共 存相 关 问题进行 了梳理 儿 卜 。 对 弭 ( ) 国大陆商 标共存 的类 型 二 我 根据 不 同的划 分标 准 , 商标 共存 现象 可 以划分 为 不 同 的类 型 。本 文重 点 以 商标 共存 成 立 的依 据 来
根 据商标 法关 于驳 回申请 、 标异议 以及 商标 争议 裁 定等 诸 多 程序 性 规 定 , 商 除斥 期 经过 后 , 果 没有 主 如
观恶意 , 即便存在他人在先使用或注册的相抵触商标 , 也不影响申请人商标专用权的效力。
约定 的商标共存。其依据是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合法意思 自治 , 包括权利人之间合法有效 的协议约 定, 或在 先权 利人 的 明示 同意 或默许 。前者如 “ 生 ” “ 升 ” 恒 与 恒 的共 存 , 依 据 是在 诉 讼 中达 成 的调 解 其 协 议 ; 者如 一些一 般性 商标 , 后 尤其 以大 量 的小 企业 和个 体工 商户所 使用 的未 注册 商标 为最 。许 多 民族
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现象 ( 如果各个商标 已经获得可识别性 , 且权利人不存 在主观 恶意, 这种现象称之为商标共存 , 共存 的商标称之为相抵触商标 ) , 鳄鱼” J如“ 商标。现实中, 商标共存
现 象很 多 , 容易 引发法 律 问题 。本文 以案例 为基 础 , 我 国大陆商 标共 存成 因 与规制 进行 探讨 。 也 对
“ 恒升 ” “ 生 ” “ 2 0 ” 2 0 ” 而最 富盛 名 的可 能是 “ 鱼 ” 标 , 涉及 法 国 、 加坡 和我 国香 与 恒 、 G 0 0 与“ 0 0 , 鳄 商 它 新 港三地 , 且每一个 “ 鳄鱼” 商标 的影 响力都很大。此外 , 生活 中还有 大量一般 性未注册商标商标 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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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同或类似的商 品上同时存在 ,当然需要满足特定 的条件 。商标本质上是一种 私益 ,但也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商标制度 区分企业 的商品和服务 ,从而保 护商 标权人凝 聚在商标上 的利益不受侵 害,同时也要保护消费者通过商标准确无误 地购买 目标品牌 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法律制度 以平衡企业和社会公众利益为依 归 ,商标共存制度也不能例外 。商标共存 制度就是在考虑商标权利人在商标上
者权 益的保 护 。近 年 来 ,域 内外 大量 出现 的 商标 共存 实例或 判例 为我 国立法者 和 裁判 者理 清思路 、 重新认 识 商标 的基本 功能和 商标侵 权理 论提供 了契机 。2 0 1 3 年
修订的 《 商标法》明确了商标先用权制度,并正式将混淆可能性理论引入立法。 这为商标共存提供 了明确的法律制度空间。但新 《 商标法》并没有明确提 出商标
商标共存法律 问题探析
张
摘
颖
要 :商标共存 ,简而言之 ,是指不同的市场主体 ,在相 同或类似的商
品或服 务 上 ,善 意 地使 用相 同或 近似 的 商标 ,并 不 导致 混 淆 而使 商标 合 法共 存
的情形。过去 ,我 国对于商标共存没有明确的立法规 定,近似商标侵权的判定 标准有失偏颇 , “ 近似”和 “ 混淆”的关系也有错位 的嫌疑 ,这导致立法和实 践 中对 于近似商标共存或侵权的判定有些脱节和混乱 ,不利于市场秩序和消 费
使用相 同或 近似 的商标 ,而此类情形并不必然导致两家企业 的业 务相互受到 影响 。 过去 ,我 国商标立法和司法实践 中 ,一般认定商标近似 即构成商标侵 权 ,这种认识忽视 了商标共存 的客观性与正当性 。通过域外商标法律制度 的分
析 可见 ,各 国立 法 和 司法 实 践 中 的趋 势是 承 认 分属 两 个企 业 的近似 商 标 能够 在
没有明确提 出商标共存的概念 ,商标共存理论 和制度体系仍然 留有很大空 白。
笔者将在分析商标共存概念 1 . S e e T a ma r a Na n a y a k k a r a , / P a n d Bu s i n e s s :T r a d e ma r k C o e x i s t e n c e ,www. wi p o . i n t / wi po
—
ma g a z i n e / e n / 2 0 0 6 / 0 6 / a r t i c l e0 0 0 7 . h t ml ( 1 a s t v i s i t e d J u l y 1 0 , 2 0 1 4 ) .
_
2 . 本 文如无特 别说明 ,新 《 商标法 》指 的是2 0 1 3 年修订后 的 《 商标法 》,旧 《 商标 法 》指 2 0 0 1 年修订 的 《 商标法 》。新 《 商标法 》于2 0 1 3 年8 月3 0 E l 修订 ,2 0 1 4 年5 月1 E l 起施行 。
科技与法律
2 0 1 5年第 4期
一
、
引 言
商标 由于凝聚 了企业大量人力 、物力 的投人 以及 良好 商业信誉 的长期积
累,已成为企业知识产权 的核心价值之一 , 日益受到各类市场主体 的重视 。在 市场经济 日益繁荣成熟的今天 ,在强烈 的市场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 的推动下 , 许多企业积极争夺商标资源 ,结果导致大量相同或近似商标涌现。商标共存成 为世界各 国都无法避免的一个 现实 问题。随着我国 “ 鳄鱼案”等一 系列法 院判 决 的作出,商标共存法律 问题在国内逐渐受到人们关注 ,为人们重新认识商标
作者简介 :张
 ̄( 1 9 8 1 一 ) ,北京市京悦律 师事务所律 师,法律硕士 ;主要
研 究方 向 :专利 法 、商标 法 、著作 权 法、证 券 法。
7 76
目 次
一
、
引 言
二 、 商标共 存概 述 ( 一 )商标 共存 的概念 ( 二 )商标 共存 产 生 的原 因
的付出和商 业信誉积累的同时 ,兼顾公共利益采取 的折 中制度 。2 O 1 3 年 我国
《 商标 法 》修订 以前 ,立法上基本没有商标共存 的制度空 间。2 0 1 3 年修 订的 《 商标法 》第5 9 条第3 款确立 了商标先用权制度 ,第5 7 条第f 2 ) 项在商标侵权 中 引入 了混淆可能性理论 ,为商标共存制度打开了方便之 门。 但新 《 商标法 》并
四 、我 国 商标 共存 制 度的 完善 和建 议
( 一 )明确 主观善 意要 件 ( 二 )完善 混淆 可能 性判 定标 准 ( 三 )完善 商标先 用权 制度
( 四 )明确 商标共 存协 议 的效 力和 审查 规 则 ( 五 )完善 注册 商标 无效 的效 力规 则
五 、结语
77 7
共存 的概念 ,商标 共存理 论和制 度体 系仍 然留有很 大空 白。通 过对域 内外商标 共 存 理论 和 实践 的研 究 , 旨在 为完善我 国商标 共存 制度提 出一 些浅见 。 关键 词 :商标共 存 ;构成 要件 ;混淆 可能性 ;商标 先用权 ;共存 协议
中图分 类号 :D 9 2 3 . 4 3 ;文献 标识码 :A;文章编 号 :1 0 0 3 - 9 9 4 5 ( 2 0 1 5 ) 0 4 q ) 7 7 6 - 3 6
的基本 功 能和 商标 侵权 理论 提供 了新 的契机 和思 路 。
所 谓商标 共存 ,按 照世界 知识 产权组织 ( Wo r l d I n t e l l e c t u a l P r o p e r t y
Or g a n i z a t i o n ,以下 简称 WI P O)的定 义 ,是 指 两 家 不 同 的企业 在 商 品或 服 务 上
( 三 )商 标共 存 的类 型 ( 四 )商 标共存 的理论 基础
三 、域 内外 商标 共存 的制度 和 实践
( 一 )域 外 商标共 存 的制度 和 实践
8 " 9 9 1 5 6 8 9 4 8 8 l 舳
( 二 )我 国商标 共存 的制 度的 现状 和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