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石家庄市房地产开发收费一览表
最新石家庄桥东区楼盘详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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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下石家庄房地产的土地成本

讨论一下石家庄房地产的土地成本!楼主wangfei79cn 发表于搜房网- 石家庄业主论坛- 楼市话题2003年:26号地,平均地价157万元/亩创下了石家庄市拍卖土地以来最高价2004年:天津顺驰集团旗下的河北顺驰获得石家庄(2003)0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创下石家庄市单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价——每亩222万元的记录2006年:荣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每亩322多万元的价格获得006地块位于和平路北、平安大街以东,面积约228亩,2007年6月5日:河北隆基房地产开发公司最终以约527万元/亩的价格一举拍得位于石家庄市新石中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原河北妇干学校)的[2007]003号地2007年12月13日上午在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拍卖厅,经过几十轮激烈竞拍,河北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3.21亿元的总价拍得[2007]00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每亩约合587万元,再创省会地价新高。
而此前[2007]00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方式出让,平均每亩约152万元,土地出让方式对地价的影响受到普遍关注。
下午,010号地块以3.3亿元底价开始竞拍,最终被河北计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76亿元的价格获得。
该地块共103911.248平方米,用于建造住宅、商业的土地面积为93911.248平方米(141亩)。
拍卖价格约合每亩338万元。
2008年:省会第一宗住宅用地——016号地,今天在石家庄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拍卖。
根据最新消息,此次拍卖因为参与竞拍企业数不足三家,已宣告流拍。
[016]号地介绍:编号:[2008]016号土地位置:华星路以北、市轻工供销有限公司以西、石家庄市潜水电泵厂以东土地面积(平方米):24853.346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住宅建筑套密度(净)不高于400套/公顷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高度:以高层为主出让年限:出让年限为七十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事业收费明细

税
销售收入5.5%【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教
1
营业税等
育附加税(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营业税的
1%)】
4
消防局 地震局 档案馆
房管局 居委会 环卫处 燃气总公司 派出所 技术监督局
2
所得税
预征销售收入的2%,成本核算后以净利润的25%征收
3
土地增值税
预征销售额2%,成本核算后以土地净增值的30-60%征收
物业办 气象局 监理公司 规划院测绘队
15
工程验收、审核费、电器检测 费
1.5元/㎡及相关设备费用
鲁价费发【2006】89号
16
地震安评工程工作经费
开发面积2万㎡以上3.5万元,每增加1万㎡,增加1万元 。工作经费视具体情况定。
鲁价费发【1999】194号
1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合同书
5000㎡以下0.5元/㎡;5000—10000㎡0.3元/㎡;10000 枣价费发【2006】50号
拆迁公司 地理信息中心
设计院 地理信息中心 图纸审查中心
招标办
10
前期物业招投标代理费 4000元/个
11
防雷图纸审核
0.2元/㎡
12
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 1.0—1.5元/㎡
13
建设工程监理费
建安工作量0.8%—2.5%
14
*工程竣工验收测绘费
0.24元/㎡
3
鲁价费发【2003】244号 鲁价费发【2003】244号 国发【1992】价费字479号 财建【2009】17号
备注:1、带*号费用为近期有调整项目。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为属取消的百项收费之列,不再征收。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7.11.22•【字号】石建[2007]88号•【施行日期】200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石建〔2007〕88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及河北省建设厅等《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冀建法[2007]401号)中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保障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遗留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市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中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下简称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将建安总投资中一定比例的资金专户储存并专项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有非债务性货币资金。
二、石家庄市建设局负责全市项目资本金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该局综合开发处负责。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建安总投资的35%缴存。
经济适用房项目(含职工集资建房项目)按该项目建安总投资的20%缴存。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工期不足一年的,若需缴存项目资本金数额大于或等于其工程合同价款的50%,则按有关规定比例缴存,若其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则需补足差额。
四、为便于管理,由市建设局经过认真调查筛选后对符合条例的承办银行予以公示,其数量不少于三家。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选择其中任何一家存储项目资本金。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市建设局核准的项目资本金缴存通知书到指定承办银行足额存储。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承办银行提供的项目资本金缴存证明后可不再提供相关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石家庄房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标准

石家庄房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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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行政性收费一览表

序号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性质征收时序1土地登记费单位0.07-4万元/宗地,个人13-30元/宗地,证书工本费(个人普通证书5元/证、单位普通证书10元/证、国家特制证书20元/证、三资企业20元/证用地单位行政核发(换)土地使用证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心城区120元/m2.区80元/m2用地单位行政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3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50/m2建设单位行政分段交或一次性交4水土流失防治费2.00/m2(没有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然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等项目)建设单位行政分段交或一次性交5土地出让金见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用地单位行政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6契税4%用地单位税费土地过户7耕地占用税1、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2元-10元/m2;2、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1.6元-8元/m2;3、人均耕地在2-3亩的地区,1.3元-6.5元/m2;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1元/m2用地单位税费办理征地手续时8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建设单位或个人税费工程竣工房地产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9城市规划咨询费1.建设用地规划论证咨询费0.5元/m22.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方案论证咨询费1.2元 /m23.管线工程规划论证咨询费1500元/km建设单位服务报建前10土地交易服务费1.以招标、拍卖、持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或委托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
采用成交额(万元)累进费率(%)2.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费3.咨询服务费4.出具普通书面报告5.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的书面咨询服务建设单位服务报建前11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1、查询费:查询土地登记有关资料,每宗次100元;查询其他有关地籍档案资料每卷次150元;2、证明费:200元/份;3、复印资料费:宗地图10元/张,其他图件60元/张,对利用数据库提供的图件100元/张。
房地产开发报建各收费--汇总

一、纳入商品房成本的收费、基金项目标准序号部门收费性质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收费标准备注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1 国土行政事业土地登记费国土(籍)字[1990]93号,计价费[1997]2257号,财预[2000]127号,计价格[2000]25号,苏财综[1999]81号、苏价房[1999]134号,苏财综[1997]189号,苏价费[2000]164号、苏财综[2000]87号,计价格[2002]1734号,苏价服[2003]175号其中企业、自收自支单位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个人购房18元/套。
出让、划拨2 建设行政事业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计价格[2001]585号,苏政发[1998]48号,苏价费[1998]286号、苏财综[1998]135号,苏政发[2002]105号,苏价服[2003]115号、苏财综[2003]37号,苏财综[2003]24号,扬价工[2003]408号每平方米105元,县城每平方米75元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免收。
3 建设行政事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价费字[1993]149号,计价格[2001]585号,苏价服[2001]281号、苏财综[2001]145号,苏政发[2002]105号,财预[2003]470号省辖市按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1.7‰收取,各县(市)按2.3‰收取。
4 建设行政事业工程定额测定费价费字[1993]26号,财预[2000]127号,计价格[2001]585号,苏政办发[1998]137号,苏价房[1999]13号、苏财综[1999]5号,苏价服[2001]281号、苏财综[2001]145号建安工作量的1‰5 建设行政事业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苏政发[1997]113号,苏价服[2002]328号、苏财综[2002]128号;苏价服函[2003]10号、苏财综[2003]5号在省辖市规划区内,按最高不超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的0.6‰6 房管行政事业白蚁防治费价费字[1992]179号,苏价工[1996]422号、苏财综[96]156号,财预[2002]584号,苏财预[2002]95号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费,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下层)每平方米2.30元;八层以上每平方米0.70元7 房管行政事业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价费字[1992]641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2002]595号,苏价服[2002]221号、苏财综[2002]89号;苏价服[2004]292号、苏财综[2004]88号住宅房统一按套计收,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
石家庄,新建商品房办理房本要交6项费用

石家庄,新建商品房办理房本要交6项费用多数购房者购买商品住宅后,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不清楚都有哪些缴费项,缴费的比例和标准又是什么。
今天我们普及这个知识点。
一、契税:征收标准和比例关键看以家庭为单位是第几套住房。
“以家庭为单位”指的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所有人名下在房管局登记备案的住宅项目套数,成年子女不计算在内。
未成年子女的判定标准是未满18周岁;契税票(1)以家庭为单位是首套:90㎡(含)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按住宅总价+负一地下室总价的1%收取;90㎡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的按住宅总价+负一地下室总价的1.5%收取;(2)以家庭为单位是二套:90㎡(含)以下,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住宅总价+负一地下室总价的1%收取;90㎡以上,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住宅总价+负一地下室总价的2%收取;(3)以家庭为单位是三套及以上:A、144㎡以下,家庭第三套住房的按住宅总价+负一地下室总价的3%收取;B、144㎡(含)以上,家庭第三套住房的按住宅总价+负一地下室总价的4%收取;为何第三套住房以144㎡为临界点呢,因为在石家庄单以面积为判断标准,超过144㎡(含)属于非普通住宅范围,税费相对于普通住宅要高一些,你也可以理解为所谓的“富人税” ;(4)特殊情况:如果负一地下室面积大于25㎡,需把住宅和地下室分开算,住宅按面积所对应的税率收取契税,地下室则按地下室总价的4%收取契税。
举例:地下室面积为28㎡,单价按3500元/㎡计算,地下室的总价为98000元,则地下室的契税为:9.8万×4%=980元;二、公共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属全体业主共有。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委会成立后,公维金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等;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征收标准:高层住宅地上70元/㎡;地下20元/㎡(仅限有产权部分)举例:地上房屋建筑面积100㎡,负一地下室面积16㎡,公共维修基金的费用:100㎡×70元/㎡+16㎡×20元/㎡=7320元;三、抵押登记费:适用于贷款买房的情况征收标准:80元/户,每增加一个共有人加收10元;四、印花税:住宅项目免征印花税,商业项目按总价的万分之五收取,每增加一人加收5元;举例:公寓总价为50万,印花税50万×0.5‰=250元;五、律师见证费:开发商作为受托人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增加律师见证这一环节,由此产生的费用即律师见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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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
全部土地价款
市县国土部门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建设单位
每平方米10元
市县发改委、建设部门
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法[1992]62号):“各地区可以借鉴江苏、上海、哈尔滨等省、市的经验,对实心粘土砖在价外加收一定费用,建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用于墙体材料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建筑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研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2005年年底到期后的有关后续政策措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冀财综[2008]22号)
石家庄市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一览表
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
项名称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收费部门
收费依据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建设单位
执行省收费标准,共34个标准,
市县市政
部门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转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城[1994]6号);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计[1997]175号),“道路挖掘收费标准12个,45元—230元;道路占用收费标准22个,0.1元—1.5元平方米每日”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生产企业、使用单位
生产企业每吨2元,使用单位每吨3元
市县发改委
《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为限制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鼓励散装水泥的发展,国家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将继续实行并适时调整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主要作为散装水泥设施建设的补充费用返还企业。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工科暂行办法》(财综字[1998]157号);《河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河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实施细则》(冀财综[1999]2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8]57号)确定减半征收
耕地开垦费
用地单位
每平方米10元—15元
市县国土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十元—十五元的标准,向县(市)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用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设和施工单位
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
市县城建部门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石家庄市市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土地投标竞买保证金
投标企业
一般为拍卖底价的20%
市县国土部门
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九条
经营性收费18项,其中保留5项、市场调节13项(重新制定标准1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建设单位
住宅每平方米36.85元、非住宅每平方米31元
市县规划或其他部门代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冀政[1992]53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各设区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29—33号、冀价经费字[2003]8、9、23、11—13号、冀价经费字[2006]10—16号)、冀价经费字[2008]1—4号),
加强人防建设和节建设用地。省级收费下放市收取
噪声超标排污费
超标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收取,共16个标准
市县环保部门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2003年31号令),每月350元—11200元
政府性基金保留3项、保证金保留2项
项目名称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收费部门
收费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8]57号)确定减半征收
征(土)地管理费
用地单位
按不超过征地费用总额的1%—2%
7
市县国土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1993]32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项目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8]57号)
项目名称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收费部门
收费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保留)
涉企
1项8个收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50%收取
审图机构
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02]27号)
按现行收费标准50%收取
城市建筑垃圾及渣土处理费(保留)
涉企
5元/立方米
垃圾处理企
土地复垦费
用地单位、个人
耕地每亩1万元,非耕地每亩0.5万元
市县国土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因挖掘、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必须进行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的土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破坏土地的面积和破坏程度,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的标准,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收取复垦费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组织复垦”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设单位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
市县人防办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6]40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2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