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晋江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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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福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决定

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福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决定

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福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教校[2007]1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7.02.14【实施日期】2007.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福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决定(闽教校〔2007〕1号)各设区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本科高校、厅属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近年来,特别是“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开展以来,我省校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不断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与和谐校园构建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基础牢固、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先进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我省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集美大学等94个单位“福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类学校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部署,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积极主动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努力开创校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福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名单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附件:福建省校务公开示范单位名单。

晋江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

晋江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
3.车辆使用、电话等各类经费开支情况
4.专项资金、社会捐资的安排使用情况
5.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资产管理情况
八、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事项
1.工程招投标情况(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公告、中标结果)
2.工程项目方案、预算、变更、验收、决算审核等情况
3.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4.图书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等招投标情况
5.经营性资产(食堂、小卖部)的租赁或承包招投标情况
6.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
九、涉及学生利益其他事项
1.学生评优评先条件、名额分配、评选程序、推荐名单、评选结果及奖励
2.“两免一补”等补助情况
3.团委、少先队大队部、学生会干部推选情况
十、涉及教职工利益其他事项
1.奖金、福利、津贴分配发放情况
2.教师工作量安排、调整、完成情况
4.干部、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惩情况
5.优秀中青年骨干、学科带头人遴选培养等情况
6.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
四、外来工子女入学事项
1.外来工子女入学、收费政策
2.外来工子女录取名单、编班情况
3.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其它情况
五、收费事项
1.收费政策、项目、标准、依据及监督机构、举报电话
2.代办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
2.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5.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6.纠风、效能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三、职称评聘、晋级晋职、奖惩等
事项
1.教师职称评定及聘任情况
2.教职工招考聘用、干部选拨任用程序、办法
3.教师学习、培训、进修、挂职锻炼、支教、交流等情况
附件:

晋江市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晋江市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晋江市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原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委办[2008]89号)精神,结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的范围与对象1.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2.上属单位中在岗在编教职工。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的设置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学校管理岗位一般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3.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学校教育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常规管理的意见

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常规管理的意见

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委文件晋江市教育局晋教人〔2007〕14号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常规管理的意见教育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现就加强队伍常规管理的有关问题重申强调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日常考勤管理,严把请销假关口各单位要根据实际,进一步健全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实施到位。

在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教人[1998]110号)的基础上,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请假要及时。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教职工请假报告表》办理请假手续,经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

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在5天内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应由本人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公、事假两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含续假),由单位提出意见,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教委办、教育办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报告表及有关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基层小学还应由教委办、教育办审批)。

二是销假要及时。

请假期满后,本人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今后,凡经教育局人事科批假的,期满后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向人事科申请销假。

请假期满三天后尚未办理销假手续的,人事科将直接通知财政局国库中心停发工资。

各单位应结合教职工的考勤,做好有关考勤资料的收集、登记、存档备查。

三是请销假手续要完整。

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除特殊病种和特殊情况,原则上提供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不能超出晋江市范围。

凡请病假一个月及以上者,在销假时还应提供相关门诊、购药的正式发票(含复印件)。

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文(4篇)

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文(4篇)

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务公开工作,增强学校办学透明度,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学校务公开工作,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和社会声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定义:学校务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各项办学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办学计划、学术成果、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等。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认是学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学校信息公开第五条信息公开范围: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学校的各项基本情况、办学质量、研究成果等信息。

第六条信息公开方式:学校应当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信息。

第七条信息公开内容:学校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名称、办学层次、领导机构、管理制度、师资力量、学科设置、学术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教育质量评估等。

第八条信息公开方式确认:学校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信息的公开方式,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九条信息公开时间:学校应当按照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信息公开的时间表,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章办学质量公开第十条教学质量公开: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定期公开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学术成果公开:学校应当通过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等方式,公开学校师生的学术成果,并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二条教职工信息公开:学校应当定期公开教职工的学历情况、教学经验、职称评定情况、教师资格证等信息,确保教职工的信息真实可信。

第十三条学校经费使用公开:学校应当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公开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公开责任及监督第十四条责任主体:学校应当明确学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员,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和督导工作。

晋江市教育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晋江市教育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晋江市教育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泉州市教育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5年晋江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05年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第八次全会和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评议的对象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评议的内容评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风的内容,主要是否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推行政务公开,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教育,健全制度,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

评议中小学校行风的内容,主要突出评议招生收费、校务公开情况和师德师风状况。

重点是中小学校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收费的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阳光收费”、“阳光招生”等情况。

四、方法与步骤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中学、镇(街道)教委(育)办、市直小学的行风评议工作;镇(街道)教委(育)办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小组,负责农村小学的评议工作。

评议工作共分宣传发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和全面总结四个阶段进行,年底前完成整个评议工作,并接受省、市考评。

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2005年工作计划

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2005年工作计划

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2005年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福建省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小学管理规程》、《福建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晋江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教学常规管理为重点,以“规范管理、均衡发展”为工作思路,加快事业发展步伐,提高初等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二、任务措施㈠巩固初等教育发展幼教事业1、加强学籍管理,提高数据信度。

认真修改《学籍管理规定》,通过校长班、学籍管理员培训,跨镇、分片互检,现场会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加强监督与指导,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积极引导各校、各教委办实行学籍管理电脑化。

通过建立0-5周岁幼儿登记表,明确辖区内3-5周岁未入园幼儿情况并积极动员入园,逐步普及幼儿教育。

2、巩固普及工作,发展学前教育。

及时更新《文化户口册》,建立入学通知制度,确保6周岁以上(1999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今年计划新招生18410人,其中本地生8903人,外来生9507人;加强制度建设,把转学、借读、升学、毕业取证的工作制度化,确保普及工作的落实。

通过“缩减学前班、合并袖珍园、发展民办园、健全中心园、创建示范园”等措施,继续扩大优质独立园招生规模,全年新招幼儿11000人,其中学前一年入学率99%以上,争取三年入园率达90%;继续抓好“三残”儿童的入学工作,通过到特教学校、特教辅读班就学和随班就读等措施,保证“三残”儿童入学率95%以上,其中特教学校新招生23人。

3、加强内部建设,提高学校内涵.控制市区小学班生规模,合理整合农村小学教育资源,逐步提高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指标,顺利完成“双高普九”工作各项指标的汇总与取证工作,为创建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好准备。

4、研究外来工子女就学特点,加强外来生的管理工作。

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按本地生待遇解决外来工子女的入学问题。

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对全市

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对全市

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08年春季期初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教育系统各单位:为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行,促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初各项工作,我局拟于近期组织检查组深入学校进行期初工作检查。

请各校对照《晋江市教育局2008年春季期初工作检查要点》(附件1),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同时,认真填报《2008年春季中学期初工作检查表》(附件2)《2008年春季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检查表》(附件3)、《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并按要求及时送交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

请各教委(育)办、紫帽中心小学相应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

市教育局重点检查各中学、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以及各教委(育)办、紫帽中心小学组织检查的情况。

附件1:2008年春季期初工作检查要点附件2:2008年春季中学期初工作检查表附件3:2008年春季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检查表附件4: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晋江市教育局2008年2月19日附件1:晋江市教育局2008年春季期初工作检查要点一、巩生工作:1、学生入学情况;2、辍学人数(名单);3、控辍措施;4、外来生入学情况(包括外来工子弟小学接受家长在晋江区域外服务的学生数、外来工子弟学校班生规模、各中小学本学期新增外来工子弟人数及其流入地等)。

二、教学常规:1、2007年秋季学校各种工作总结完成情况;2、2008年春季各种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3、教学秩序及“三表”制定情况;4、校容校貌;5、教辅征订及使用情况;6、老师教案及作业批改落实情况;7、各校、各片区课改工作思路及举措。

三、校务公开及学校收费情况:1、学校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是否及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春季收费标准?2、是否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举报电话?(教育局:85681355,85660279)四、学校安全工作:1、寒假期间学校安全情况;2、学校期初安全检查情况;3、学校存在何种安全隐患;4、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5、各民办学校接送学生用车情况和雇用驾驶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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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晋江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教育系统各单位:
2005年,晋江市校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统一部署,把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提高教育管理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把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一、工作任务
(一)组织部署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按照市校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校园网等载体,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提高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指导和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
1、推行“阳光收费”。

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政策,凡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社会公示,没有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绝交纳,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推行“阳光招生”。

认真做好中小学(含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的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六公开”。

3、落实集体采购和招投标公开。

在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十项内容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三)开展评估
1、以评估促规范。

根据《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见晋教综[2005]6号),组织专项评估工作,将评估情况作为衡量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依据,推动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各学校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下半年省、市校务公开办将分别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活动。

2、以监督促落实。

采取平时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组织监督、师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结合开学初收费检查和行风评议,对学校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明察暗访,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总结经验
1、解决新问题。

对校务公开评估检查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各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好做法,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办法。

2、开展经验交流。

通过召开校务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多方面进行工作研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

3、巩固工作成果。

通过评估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的形式,完善公开的程序,健全公开的制度,切实巩固校务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

二、工作要求
(一)拓宽公开内容
要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不断拓宽校务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到“五个结合”。

即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教代会、工会的作用结合起来,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创新工作方法
要创新校务公开的形式,积极推广“点题公开”、“网上公开”等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要全面推开校务公开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和督促检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

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化手段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园网中开设“校务公开”栏目,积极发挥“窗口”作用,提高校务公开的覆盖面,提高校务公开的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学校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查找校务
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抓学习,提高认识
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委七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力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推进。

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校务公开工作要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克服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使之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抓宣传,培育典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营造氛围,利用公开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使广大教职员工感受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是体现了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
民群众利益,依靠人民群众办好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形成学校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

各单
位要不断地巩固校务公开工作的成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校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三)抓责任,健全机制
各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充实人员。

要重申和强调完善与健全“两个机制”,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一个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一个以纪检监察和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只有搞好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才能确保校务公开的不断深化、巩固和发展。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协调运转,取得更好效果。

(四)抓评估,规范行为
今年省校务公开办和市校务公开办将根据《评估标准》的要求,分别组织开展评估活动,以此来推动“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和带动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评估标准》内容,严格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招生和收费行为,要以“阳光收费”“阳光招生”促进教育收费、考试招生行为,坚决杜绝一切暗箱操作、违规操作。

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的校务公开体系,严格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评
价标准等。

要把校务公开与学校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

校务公开不只是校务公布,要通过公开形成上下多方面的互动机制,实现学校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有效监督。

(五)抓检查,督促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组织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点与面、明与暗、专项与综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特别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作为重点来检查。

要通过不断调研和访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把校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我们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各单位开展督察的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

主题词:教育学校公开意见
------------------------------------------------------- 抄送:泉州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
-------------------------------------------------------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8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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