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关于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规定

根据《审计法》第十二条、《审计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高等学历教育管理的意见》 (县委[1999]185 号)文件精神,努力造就一支具有高层次人员和复合型人才的审计干部队伍,为审计工作的整体发展创造条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历培训㈠凡要求参加业余学历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干部业余学历培训申请表》。
即副科级以上干部符合招生条件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报考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干部符合招生条件,表现优秀,并与上次学习间隔一年以上,经组织批准可予报考。
㈡凡经组织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学历培训的,其学费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凭学员所在院校出具的原始合法凭证向单位报销,其它费用自理。
去外埠考试 (包括学历、专业技术的),其交通、住宿费凭请假条按财政规定的标准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不享受出差补贴。
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㈠凡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人员,按规定填写有关登记表。
㈡凡经组织批准报考的报名费、考务费、资料费及考前培训费用,凭有关单位出具的原始合法凭证,在取得资格证书后予以报销。
㈢原则上要求报考个人现有职称级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复习考试的假期处理经组织批准的学历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均以业余自学为主。
但在考前,可由单位安排一定的复习时间。
每门课准假两天(含考试时间),作出勤处理;凡确实需要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考前培训辅导的,按实际培训时间准假。
自费学习的按事假处理。
未事先请假或未获准假,擅离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四、奖励措施凡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予以表彰和适当物质奖励,具体标准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五、本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原规定与之相悖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鼓励员工学历提升继续再教育的通知

关于鼓励员工学历提升继续再教育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提升战略,优化员工学历层次及结构,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结合公司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企业在职员工学历提升教育”活动,以实现员工学历和能力的全方位提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企业在职员工学历提升教育,在职完成学业。
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考试之
后,2.5-5年后可以获得全国承认的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教育部备案,
学信网可查询。
二、参加对象及条件
(一)11集团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二)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学历(须在学信网可查)。
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员工,具备初中、高中、中专、技校、职高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即可。
三、学费标准及补贴政策
(一)执行省物价局文件,视学校、专业、起点不同学费标准有细微差别,详见附件《学历提升可选学校及专业汇总表》。
注:学员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考试后交学费,未被录取无需缴费。
(二)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所需经费由员工自行支付,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凭正式发票及毕业证书原件申领学费补贴。
员工毕业之后,每人可享受公司1200-1500元学费补贴。
(三)入学考试时需缴纳130元考试费用,高起本为170元。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8日下午5点。
(二)报名方法:1、到集团公司112室报名登记。
2、扫描右侧二维码在线报名。
五、联系方式:
附件:《学历提升可选学校及专业汇总表》
11集团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23日。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公司员工学历结构,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系统地提升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与员工成长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历教育是指各类经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国民系列教育。
公司学历教育分为公司选派和员工自学两种形式。
公司选派形式的学历教育指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员工自学形式的学历教育是员工结合本职工作需要,通过个人报考,利用业余时间,以自主学习的方式参加的学历教育。
第三条学历教育管理遵循合理规划、专业对口、学以致用、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用工,社会用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依据《XX分公司社会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公司选派学历教育的管理流程及其费用管理办法第五条选派流程省公司结合公司发展和员工成长需要,制订公司选派学历教育方案,选派计划公布后,市公司根据选派条件要求推荐人选,报省公司审批。
具体管理流程见附件1。
在省公司统一安排的学历教育选派计划基础上,市公司在保证培训的力度和资源投入的前提下,可适当自行选派员工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教育,并将具体选派方案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六条公司选派参加学历教育对象的基本条件1、公司服务年限二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现出色;2、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较强。
市公司员工要求职位在8职级及以上、县公司员工要求6职级及以上(上述职级为员工当前所在职级,而非职位标准职级);3、未被公司选派过的(已被选派但当年未被录取的次年不再选派)。
第七条专业和择校原则原则上,公司只选派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教育,且就近选择综合或专业领域排名靠前的院校。
第八条公司选派学历教育费用管理1、学费由员工和公司分担,原则上由员工先行垫付,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依据相关规定报销。
(完整版)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人才工程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1、在职学历升级继续教育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签订劳动合同满两年);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转正后。
2、员工申请在职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学、用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需申报备案后学习。
在职学历教育必须提高一个档次申报,原则上以本升研为主。
二、申请流程: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的个人发展潜力,由个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筛选确定培养人选名单,人力资源部制定送培计划并组织安排。
2、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按“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的流程进行审批。
3、对获准员工的学习申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三、费用报销:1、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自行垫付,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后,学费按以下标准报销:本科毕业报销60%的学费,硕士毕业报销80%的学费,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报销100%的学费;取得毕业证书者或学位证书,学费按以上标准报销。
2、对未列入送培计划的并审批未通过的人员,学费自理。
3、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签订培训协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费用自行垫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费;未获得证书者,考试费不予报销。
5、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参加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全部培训考试费用。
四、培训协议签定:1、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后,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员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
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工继续教育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管理。
第二章: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
本单位应当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员工岗位需求,编制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
第五条
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应当遵守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七条
培训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培训计划,选用合适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保证培训的质量。
第八条
员工参加培训应当经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四章:奖励和惩罚
第九条
单位可根据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的表现,给予奖励,包括提升岗位、加薪、评定先进等。
第十条
员工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以采取警告、降职、停薪留职等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对本规定解释权归本单位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本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广大员工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升个人能力和整体素质。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员工在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版本1/修改0]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继续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术语和定义继续教育:1、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2、知识培训: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以及其他所需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3、技能培训: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4、素质培训: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企业文化、沟通和其他所需学科的培训,建立恒源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良好的劳动和心理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4培训与资格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1行政人事部职责5.1.1负责员工在职继续教育办法的制定;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继续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继续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继续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5.2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5.3.2负责配合行政人事部跟踪员工在继续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工作程序6.1继续教育计划制定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继续教育培养计划,报行政人事部;6.1.2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参加各类形式继续教育的员工应严格控制。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方案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员工们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职业压力。
为了保持竞争力和提升自身职业发展,员工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学历。
然而,由于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限制,许多员工难以参加全日制的学历教育。
因此,公司需要提供一套在职学历提升方案,帮助员工克服学习难题,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二、方案内容1. 引入远程教育公司可以与合作的高等院校或在线教育平台合作,引入远程教育模式。
员工可以通过在线课程或远程教学,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不受地点和时间的限制,提升自己的学历。
同时,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学费补贴或奖励,鼓励员工参与学习。
2. 设立学历提升计划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学历提升计划。
该计划可以包括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安排等方面。
员工可以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课程,提高学习效果。
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学习情况和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学习。
3. 提供学习资源和支持公司可以建立一个学习资源库,为员工提供学习资料、参考书籍、学习工具等,帮助员工更好地进行学习。
此外,公司可以组织学习小组或学习交流活动,让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和交流经验,提高学习效果。
同时,公司可以安排导师或辅导员,为员工提供学习指导和支持。
4. 灵活的学习时间安排公司可以允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学习。
可以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减少加班或安排弹性工作制度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学习时间。
此外,公司还可以支持员工申请调休或请假,以便员工有更多的时间专注于学习。
5. 员工培训计划除了提供学历提升的机会,公司还可以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通过提供各种培训课程,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沟通培训等,帮助员工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培训计划可以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发展需要,量身定制,提高员工的综合竞争力。
三、方案优势1. 提升员工的竞争力:通过学历提升,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学历和知识储备,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实施办法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提升学历学位层次,经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在职继续教育必须以提高文化素质为主要目的;以适应本职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学以致用,以讲求实效为原则;强调真才实学,注重专业对口,确保学习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总部及其各分子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职工学历教育管理的日常性工作。
第五条申请程序1、职工要求参加学历教育学习,首先要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
2、持申请表、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经本人所在部门、人事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并签字。
3、对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学习的,由本单位审查批准。
对参加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的,经本单位批准后要向公司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备案时须提交“员工申请学历教育审批汇总表”及服务合同原件一份。
第六条学历教育类型一、脱产及半脱产学历教育(一)申请条件脱产学历教育是针对已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为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申请参加高一级学历、学位教育的情况。
申请条件如下: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公司范围内的公司入职满一年(以劳动合同为准),且工作表现突出的;3、年龄不超过35岁;4、申请学习专业要与现从事专业相同、相近,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二)经费支持对符合审批流程,顺利取得相关证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学习经费支持。
具体标准如下:研究生教育分为学历教育(统招研究生,全日制在校学习)和非学历教育(在职研究生,半脱产或在职方式学习)两种。
1、申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职工,所学专业为地质、采矿、选矿、其它行业主专业的,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服务期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的经费支持;其它专业毕业后,服务满一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经费支持。
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职工,所学专业为地质、采矿、选矿、其他行业主专业的,毕业后按照服务期每年给予5000元的经费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制造有限公司
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战略,为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激励在职工作人员学习热情,有效提升员工业务素质,满足现代化企业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员工学历层次与结构,规范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教育学费报销细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系指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的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学历教育。
第二条在职学历教育应遵循择优选派、专业对口、就近择校(不允许跨地区跨省学习)、业余为主的原则。
公司对申请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员工审核筛选后,在同一时间内的学习人数应控制在公司职工总数的5%以内。
公司员工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进修,只享受一次有关补贴。
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自愿申请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一)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公司服务(含)一年以上的员工。
(二)男性35岁以下、女性30岁以下;攻读硕士学位的(特殊批准的除外)。
(三)攻读专科、本科、硕士和学位的学员食宿费均自理。
第四条在职学历教育的申报及审批程序:报考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先经本中心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初审,报行政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部门可根据需要安排工作,适当给予一定的复习考试时间(每科不超过2天),按公休假处理。
第六条员工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及学位后,需提供所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籍档案,以及《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办理学历变更手续。
第七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员工先自行垫付,待学习结束后,学费以招生简章规定和院校开具的正规发票为准;按公司规定的报销比例与经批准同意入学的“申请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中心或总经理批准,
按下列比例予以报销:
1、经理级公司承担40%,个人承担60%。
2、科长职务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0%。
3、科长以下职务公司承担10%,个人承担90%。
4、技术工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0%。
第八条员工完成学业,取得相关证书,可填报《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审批表》(见附件二)申请报销,享受报销政策。
入学之日起必须与公司签订《延长劳动服务期协议》(见附件三),延长劳动服务期的期限分别是:专、本科3年,硕士研究生5年。
第九条享受了报销政策,但未满服务期限而因任何原因从公司离职的,应向公司退还报销金。
其退还标准为:(报销金额÷服务期限)×未服务期限。
第十条报销范围:学费是指在职职工学习的学费总额。
不含书本费、资料费、补习费及其它杂费。
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报销政策: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3、违反院校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4、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必要申请审批手续的;
5、在学习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未能完成学业的;
7、未经公司批准同意报销学费的学员。
第十二条对于伪造学历证书、报销凭证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缴公司给予的全部报销费用。
第十三条报销办法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2011年9月9日起试行。
附件1: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申报审批表
附件2: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审批表
附件3:《延长劳动服务期协议》
拟定: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注明:1、此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本人各存一份。
2、学习形式填在职,即业余、函授两种形式。
3、学习类别即高升专、专升本、硕士研究生。
附件三延长劳动服务期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支持乙方参加教育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培训机构)进行为期 ____ 年月的课程学习。
学习时间自 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至年____ 月 ___日,学习形式为:脱产(),函授()。
二.本次培训费用总计合人民币元。
乙方全额垫付人民币元,待乙方完成全部学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后,根据甲方的《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一次性按报销比例规定向甲方报销有关费用人民币元。
三.乙方入学(完成学业)培训后,承诺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为甲方服务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 ____月 ___ 日。
四.如该服务期大于或等于甲乙双方事先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剩余时间,则劳动合同期限将被顺延至该服务期限结束。
如该服务期小于剩余的劳动合同期限,则按原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五.乙方应珍惜,并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学习培训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六.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培训,或未能达到培训要求的,甲方有权不按规定报销乙方培训费用。
七.乙方因工伤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或调整后的工作,而甲方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则不得要求乙方作出赔偿。
八.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乙方有如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4、违反院校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5、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必要申请审批手续的;
6、在学习期间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和辞职的。
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为: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指甲方支付的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法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九.在服务期或合同期内,如乙方因非第七款中的原因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培训费用。
具体支付方法同第八款中所定。
十.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