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管理与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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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机构中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病历格式规范病历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各项内容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线,以便于阅读和查找。

2. 书写工具和规范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者蓝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者红色字迹。

字迹应工整、清晰,避免浮现涂改和含糊现象。

书写时应注意字体的大小和间距,保证整齐有序。

3. 语言表达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者难以理解的词语。

应采用标准化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口语化或者俚语。

4. 病历内容准确性病历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夸大或者隐瞒病情。

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内容,确保与患者的实际情况一致。

5. 签名和盖章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后应及时签名,并在病历上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签名应清晰可辨,盖章应完整无缺。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和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保密管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的原则,不得将患者的病历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归档,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3. 病历查阅管理医务人员在查阅病历时应提供合法、合理的理由,并经过授权。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查阅人员、查阅时间和目的,确保病历的合法使用。

4. 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殊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医疗事故的调查以及医疗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病历的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质规格:采用A4纸,病历纸应具备防水、防潮、耐磨损等特性,以确保病历的保存和使用。

2.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入院日期等基本信息,以便快速识别患者身份。

3. 病历页眉:病历页眉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页码等信息,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 病历书写者签名:每一页病历都应有书写者的签名和日期,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 病历书写语言:病历应以标准的汉语书写,避免使用方言或外语,以确保病历的可读性和统一性。

6. 病历书写内容:病历内容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病程记录等内容,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 病历书写要求:病历应书写清晰、工整,避免涂改和使用涂改液,错误处应使用横线标注并注明正确内容,以确保病历的可读性和真实性。

三、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内容要求、病历书写技巧等内容,以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能力。

2. 病历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岗位,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知识和病历书写经验,对病历中的错误和遗漏进行纠正和补充。

3. 病历归档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归档管理制度,包括病历的分类、编号、存档、借阅等流程,以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病历应按照患者住院号和日期进行归档,存放在专门的病历室或档案室,并设立相应的借阅登记制度。

4. 病历保密措施: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保密制度,严格控制病历的查阅和复印,对于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查阅患者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模版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纸张规格与格式病历应使用正式的A4纸张,并按以下格式填写:左上角: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医生姓名、就诊日期和时间;右上角:病历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编号顺序: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等;详细填写:体格检查结果,包括病情描述、检查方法和结果;明确填写:诊断、治疗方案和医嘱;右下角:签名、日期和医生的临床经验等。

2. 病历内容要求病历书写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就诊日期和时间:记录患者就诊时间,以便追溯疾病进展;主诉:记录患者的主要症状和不适;现病史:详细记述患者当前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和病情变化;既往史:包括过去曾患的疾病、手术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家族史:记录与患者疾病相关的家族成员信息;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神经系统检查、心血管系统检查、呼吸系统检查等;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诊断和治疗方案:基于患者的病情,提出明确的诊断和适当的治疗方案;医嘱:详细记录医生的治疗建议和药物、饮食、活动等方面的指导;随访计划和预后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随访计划并评估预后情况。

3. 病历书写要求在书写病历时,需注意以下要求:用字规范、工整,必要时可以使用计算机或打印机进行书写;写明病历填写人和审核人的姓名,并在病历纸张右下方签名和注明日期;病历内容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随意涂改;病历内容应简明扼要,语言要通俗易懂,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和缩写;每一条信息必须清晰完整,以免造成误解或遗漏关键信息。

二、病历管理制度模板1. 病历编号管理制度病历编号由医疗机构统一分配,确保唯一性和连续性;病历号应在患者就诊时迅速生成,避免拖延;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填写正确的病历号,不得错漏;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号查询系统,方便医生快速查询患者病历信息。

2. 病历填写规范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按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减内容;对于每一项病历内容,医生应详细、准确地记录,避免模糊或不完整;每一位医生必须亲自填写病历,并在完成后及时签名和注明日期;医生可以使用计算机或打印机进行书写,但必须保证字迹清晰、易读;不得在病历上涂改或修改,如确有需要,应注明修改原因并签名确认;病历填写人和审核人应逐项核对信息,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护理记录质量标准,病历书写应要客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各科室指定专人进行护理病历检查,所有出院病历必
须完成,科内检查后归档。

3、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抢夺、窃取病历。

4、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
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5、病区护士长应每天检查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危重
病人的护理记录,每周检查全病区的护理记录一次,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6、护理部组织,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抽查全院各科室
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情况及护理记录质量标准执行情况。

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改进的情况。

7、建立病历环节质量控制,病历质量监管、评价、反馈
制度。

要上下反馈,持续改进全院护理记录质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遵循统一的格式规范,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便于阅读和理解。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规整性和整洁性,避免出现潦草、涂改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

1.2 语言表达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应注意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俚语或者不规范的缩写。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1.3 时间记录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就诊时间和医疗操作时间。

对于每次就诊,应记录就诊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间。

对于医疗操作,应记录操作日期、时间和操作者的姓名。

这样可以帮助医生和医院进行时间管理和工作量评估。

二、病历书写的内容规范2.1 患者基本信息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对于医生和医院进行患者管理和后续随访具有重要意义。

2.2 病史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应准确反映患者的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既往史应包括患者的手术史、疾病史和药物过敏史等信息,个人史和家族史应记录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信息。

2.3 诊断和治疗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诊断应基于患者的症状和体征,遵循医学诊断的规范和流程。

治疗方案应详细记录医生的治疗意见和药物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等信息。

三、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3.1 病历书写责任制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责任制,明确医生和护士的病历书写职责。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疗的依据,也是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合理规范的病历书写可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正文内容:1.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 病历纸张规格与布局要求- 字迹清晰、工整,避免使用涂改液- 书写要规范、简洁,不得使用口语化或者缩写词1.2 病历内容要求- 病历必须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病历内容要准确、完整,不得浮现遗漏或者错误信息- 病历要及时更新,记录患者的每次就诊情况2. 病历书写的隐私保护2.1 保密责任-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病历只能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被查阅或者复制2.2 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电子病历系统要有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惟独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患者信息- 加强网络安全措施,防止病历信息被非法获取或者篡改3. 病历书写的规范培训与管理3.1 培训医务人员- 医院应定期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意识- 强调病历书写的重要性,以及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3.2 审查与反馈- 建立病历书写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查与反馈- 对书写不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或者纠正,确保病历质量3.3 病历管理制度- 建立病历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的保存、归档、销毁等流程- 设立专门的病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的存储和使用4. 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4.1 审查病历质量- 由专门的医务人员对病历进行质量审查,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2 质量评估与反馈- 定期开展病历质量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4.3 建立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对病历书写质量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病历书写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罚5. 病历书写的电子化管理5.1 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的电子化管理5.2 电子病历的使用- 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电子病历的使用方法,确保信息的准确录入和查询5.3 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加强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定期更新电子病历系统,修复漏洞,提高系统的安全性总结: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是医疗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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