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规则VFRIFR
目视飞行规则

目视飞行(Visual Flight Rules,简称VFR)是一种飞行规则,允许飞行员在视线内飞行。
在目视飞行中,飞行员必须能够看到地面和其他飞机,并使用地面参考点进行导航。
在目视飞行中,飞行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始终保持有效的视线。
2.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始终保持足够的高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
况时能够安全着陆。
3.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航空法规和指令。
4.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与其他飞机保持安
全的距离。
5.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始终保持足够的速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
况时能够安全着陆。
6.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管制区域和空域的规则。
7.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通信规则和程序。
8.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保证飞机的维护和操作符合规定。
目视飞行规则是飞行员在飞行中所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则,它们旨在保证飞行的安全性。
在飞行中,飞行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则,并确保飞机始终处于安全的飞行状态。
在目视飞行中,飞行员还必须考虑天气因素,并确保飞机在适当的天气条件下飞行。
例如,在高云度或低能见度的天气条件下,飞行员必须减少飞行速度,并增加与其他飞机的间隔距离。
总的来说,目视飞行规则是为了保证飞行员在飞行中的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证航空交通的安全性。
飞行员在飞行中必须谨记这些规则,并确保飞机始终处于安全的飞行状态。
航空行业航空器运行规则

航空行业航空器运行规则航空行业中,各类航空器的运行规则是确保飞行安全的基石。
本文将分析航空器运行规则的重要性,并探讨各类航空器所需遵守的规则和程序,以保证航班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一、航空器运行规则的重要性航空器运行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对于航空行业至关重要。
它不仅确保了航班的安全,还提供了准确的飞行指引,规定了飞行员、机上乘务员和地面操作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此外,航空器运行规则还有助于提高航班的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供良好的飞行服务。
二、航空器运行规则的分类根据空中和地面操作的不同,航空器运行规则可分为以下两类:1. 仪表飞行规则(IFR)仪表飞行规则适用于能够在天空中通过仪表飞行导航设备和仪表飞行程序进行导航的航空器。
根据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员必须依靠仪器和导航设备进行导航,严格遵守航空交通管制的指引。
仪表飞行规则确保了飞行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安全进行。
2. 目视飞行规则(VFR)目视飞行规则适用于能够通过与裸露眼睛在视觉条件下导航的航空器。
目视飞行规则要求飞行员在飞行期间保持对地面和其他航空器的视觉观察,遵守目视导航规则,保持适当的飞行间隔。
三、航空器运行规则的内容不同类型的航空器在航空器运行规则中都有特定的要求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航空器运行规则内容:1. 高空交通管理航空器在高空飞行时,需要遵守相应的高空交通管理规则。
这些规则确保了飞行器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了相互接触的风险。
2. 航空器维护规定航空器的维护是保证航班安全的重要环节。
航空器运行规则规定了航空器的维护标准和维护程序。
飞行前的检查和维护记录要求,以及定期维修和检验的规定,都是航空器维护规定的一部分。
3. 民航公司运行规章每家民航公司都有其独特的运行规章,这些规章规定了公司的运行标准和程序。
它们包括飞行员的作业手册、机组成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等,以确保公司的飞行安全和高效运营。
4. 航班计划和航空交通管制航空器运行规则还规定了航班计划和航空交通管制的相关规定。
空管基础-空中规则

它包括航行规则、飞行规则和空 中规则,是航空法规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
空中交通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保证航空安全
通过规定航空器的飞行规则和程 序,降低飞行事故的风险,确保
航空安全。
提高运行效率
通过规范航空器的飞行行为,减少 飞行冲突和延误,提高空中交通的 运行效率。
促进国际合作
在空中交通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方面 ,需要各国进行合作和协调,以实 现全球范围内的航空安全和效率。
防止非法干扰
遵循空中交通规则,能够减少非法干扰事件的发 生,保障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
促进国际合作
在空中交通规则的框架下,各国航空器能够进行 有序的跨国飞行,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合作与发 展。
05
CATALOGUE
违反空中交通规则的后果和处罚
警告和罚款
警告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通常会给 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飞行员 注意遵守规定。
通过共同遵守和执行空中交通规则,加强国 际间的航空合作与交流。
提升效率
优化飞续发展
确保空中交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 现航空业的可持续发展。
04
CATALOGUE
遵守空中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保障飞行安全
避免空中相撞
空中交通规则设立了严格的飞行 高度、速度和航线的规定,确保 飞机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相撞
空管基础-空中规则
contents
目录
• 空中交通规则概述 • 空中交通规则的主要内容 • 空中交通规则的制定和修改 • 遵守空中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 违反空中交通规则的后果和处罚 • 如何学习和掌握空中交通规则
01
CATALOGUE
空中交通规则概述
空中交通规则的定义
仪表飞行手册第11章IFR飞行

第 1 章IFR飞行1.1 介绍本章讨论在仪表飞行规则(IFR)下的飞行。
本章也讲解了飞行计划的原始资料、与仪表飞行有关的条件和IFR飞行每一阶段所使用的程序:离场、航路中和进近。
本章的结尾有一个IFR飞行的举例,在这个例子中,用到了许多本章讨论的程序。
1.2 飞行计划情报原始资料以下原始资料提供给飞行员用于在仪表飞行规则(IFR)下进行飞行计划。
航图汇编:●IFR航路图●区域图●机场图局方发布:●AIM●机场/设备指南(A/FD)●飞行计划的航行通告汇编飞行员也应该查阅飞行员操作手册/飞机飞行手册(POH/AFM)得到与所飞飞机有关的飞行计划信息。
回顾所有列出的飞行资料内容将有助于飞行员确定每次飞行参考哪些资料。
随着飞行员对这些飞行资料越来越熟悉,做飞行计划也会越来越快,越来越简单。
1.2.1 机场/设备指南(A/FD)A/FD包含有与IFR飞行有关的机场、通讯和助航设备信息。
它也包含有甚高频全向信标(VOR)接收机检查点和航路交通管制中心(ARTCC)频率。
也包含有各种对飞行重要的特殊通告,例如着陆并保持脱离另条跑道操作(LAHSO)数据、民用航空使用军用空域、持续供电设备和特殊飞行程序。
在大型机场和航路飞行环境中已经建立了首选航路来指导飞行员计划飞行航路,减少航路更改,对联合航路上的空中交通有秩序地进行管理。
A/FD列出了高空和低空的首选航路。
1.2.2 航行通告汇编(NTAP)NTAP是一种包含对飞行安全至关重要的当前航行通告(NOTAM)的飞行资料,它还包含影响其它已列出运行资料的补充数据。
它也包含最近的飞行数据中心(FDC)NOTAM,实际上它是一种规章,用来建立飞行限制或修正航图或公布的仪表进近程序(IAP)。
1.2.3 飞行员操作手册/飞机飞行手册(POH/AFM)POH/AFM包含操纵极限、性能、正常和应急程序、和各飞机的其它各种操纵信息。
飞机的制造商已做了相当多的试飞实验,收集并证实了飞机手册中的信息。
目视飞行规则气象条件

目视飞行规则气象条件目视飞行规则气象条件什么是目视飞行规则?目视飞行规则(Visual Flight Rules,简称VFR)是民航中的一种飞行规则,适用于可见天气条件下的飞行。
在目视飞行规则下,飞行员主要依靠观察地标、天气、地图等信息来导航和操控飞机。
目视飞行规则与气象条件的关系目视飞行规则的适用条件是良好的气象条件。
下面是一些目视飞行规则的气象条件要求:•能见度:目视飞行规则要求能见度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飞行员能够清晰地观察和辨认地标、其他飞行器和障碍物。
•云量和云高:在目视飞行规则下,云量和云高有一定的限制。
这是为了确保飞行器能够安全地飞行,并避免进入云层中可能导致失去空间定向的情况。
•天气现象:一些天气现象,如降水、雷暴、积雨云等,都会对目视飞行规则产生影响。
飞行员需要根据气象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来判断是否适合采用目视飞行规则进行飞行。
目视飞行规则的优势•灵活性:目视飞行规则允许飞行员自由选择航线和高度,以适应飞机性能、地形和交通等要素的变化。
•成本效益:目视飞行规则相对于仪表飞行规则(Instrument Flight Rules,简称IFR)来说,需要的设备和培训成本较低,能够降低航空公司和私人飞行者的成本压力。
•接近自然:飞行员在目视飞行规则下能够亲身感受飞行和环境的乐趣,与天空和地面更加接近。
如何应对不适合目视飞行规则的气象条件?在面对不适合目视飞行规则的气象条件时,飞行员可以选择采用仪表飞行规则或推迟飞行。
仪表飞行规则要求飞行员依靠仪表设备进行导航和操控,能够在低能见度和复杂天气条件下进行飞行。
推迟飞行则是等待天气恶化的情况得到改善,以满足目视飞行规则的要求。
结论目视飞行规则是一种在良好气象条件下的航空飞行规则,它提供了一种灵活、经济、接近自然的飞行方式。
飞行员需要根据目前的气象条件来评估是否适合采用目视飞行规则,并在不适合的条件下选择其他飞行规则或推迟飞行。
bubda 空管术语

Bubda 空管术语引言空中交通管制是确保飞机在空中和地面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控飞机的飞行,空管人员使用一系列专业术语进行通信和指导。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空管术语,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空中交通管制的工作原理。
1. ATC(Air Traffic Control)ATC是空中交通管制的缩写,指的是负责监控和指导飞机起降、航行以及停放等操作的人员和设施。
ATC人员通过广播、雷达等方式与飞机进行通信,并提供导航、高度调整、航线调整等服务。
2. 航班计划(Flight Plan)航班计划是飞行前由航空公司或私人飞行者提交给ATC的文件,其中包含了飞机起降时间、航线、预计飞行高度等信息。
航班计划有助于ATC了解每架飞机的具体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 IFR(Instrument Flight Rules)IFR是指仪表飞行规则,是一种根据仪表设备进行导航和操作的飞行方式。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或飞机在云层中飞行时,飞行员需要遵循IFR进行飞行。
ATC会提供仪表导航和监控服务,确保飞机安全到达目的地。
4. VFR(Visual Flight Rules)VFR是目视飞行规则,是一种依赖于目视观察地标和天气条件的飞行方式。
在良好天气条件下,飞行员可以选择VFR进行飞行。
然而,他们仍然需要与ATC通信,并遵守指定的航线和高度。
5. 离场(Departure)离场是指一架飞机从起始机场起飞并脱离地面管制区进入空中交通管制区域的过程。
离场过程中,ATC会提供导航、高度调整和交通分流等服务,确保每架飞机安全离开。
6. 进场(Arrival)进场是指一架飞机从空中交通管制区域进入目的地机场的过程。
进场过程中,ATC会协调多个航班的降落顺序,并提供导航、高度调整等服务以确保每架飞机顺利降落。
7. 进近(Approach)进近是指一架飞机从巡航高度逐渐降低高度并接近目的地机场的过程。
进近过程中,ATC会提供导航和高度调整等服务,并协调其他航班的进近顺序,以确保安全和高效的运行。
第7章目视和仪表飞行规则

▪ P174例
备降机场的确定
▪ 当飞机不能或不宜飞往预定着陆机场或在 该机场着陆时可以飞往的另一个机场。备 降机场包括起飞备降机场、航路备降机场 和目的地备降机场。 备降机场一般在起飞 前都已预先选定好,只有发生某些特殊或 紧急情况才会临时选择非计划中的备降机 场降落。
备降机场的确定
航行优先
动力驱动重于空气的航空器 必须避让飞艇、滑翔机和气球
飞艇必须避让滑翔机 及气球
滑翔机必须避 让气球
动力驱动的航空器必须避让看见 正在牵引其他航空或物体的航空器
超越
航行优先
超越(我国规定)
被超越的航空器拥有优先权,超 越航空器不论是在爬升、下降或 平飞,必须向右改变航向以避免 与被超越航空器之间产生冲突, 超越过程中两机位置的变化不能 解除超越航空器的避让责任,直 到其完全超越另一航空器并与之 保持足够的间隔。
设备。
仪表飞行最低安全高度
▪ (一)最低安全高度的定义 ▪ 最低安全高度是保证飞行中的航空器不与地面障
碍物相撞的最低飞行高度。 ▪ 1,机场区域内的最低安全高度 ▪ 机场导航台46KM内,距离障碍物的最高点,平
原不小于300米,丘陵、山区不小于600M ▪ 2,仪表进近的最低安全高度不得低于进近程序
▪ (一)起飞备降机场
如起飞机场的气象条件低于该机场的着陆最低标准时,应 选择起飞备降机场。 1.双发:一发失效,静风条件下,一发失效的巡航速度下, 备降机场与起飞机场距离不大于1小时 2.三四发:一发失效,静风条件下,一发失效的巡航速度 下,备降机场与起飞机场距离不大于2小时
▪ (二)着陆备降场
▪ 1.备降场的条件:当目的地机场/第一备降机场的天气标 准处于边缘状态时,应当再指定一个备降场。
空域种类

连续的双向通讯
是
C
仪表飞行(IFR)
IFR与IFRIFR与VFR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无
无
连续的双向通讯
是
目视飞行(IFR)
VFR与IFR
1.IFR与IFR间隔服务
2.VFR与VFR间活动信息(根据要求活动避让警告)
3050m及其以上8km,
3050m以下5km,
距云水平距离150m,
垂直距离300m
3050m以下表速250节
无
无
F
仪表飞行(IFR)
尽可能保证IFR与IFR间的间隔
空中交通咨询服务,飞行情报服务
无
3050m以下250节
连续的双向通讯
无
目视飞行(IFR)
无
飞行情报服务
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
距云水平距离1500m垂直距离300m,
900m及以下5km
3050m以下250节
无
无
G
仪表飞行(IFR)
无
飞行情报服务
无
3050m以下250节
连续的双向通讯
无
目视飞行(IFR)
无
飞行情报服务
3050m及其以上8km,
3050m以下5km,
距云水平距离1500m垂直距离300m,
900m及以下5km
3050m以下250节
无
无
连续的双向通讯
是
D
仪表飞行(IFR)
IFR与IFR
包括有关目视活动信息的管制服务(含因要求提供的活动避让警告)
无
3050m以下表速250节
连续的双向通讯
是
目视飞行(I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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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R飞行相关规定(CAAC)
(目视飞行规则飞行需经批准)航空器按照目视飞行规则 飞行,包括按照目视飞行规则:
在飞行高度6000米(不含)以上; 作跨音速或者超音速飞行; 飞行高度3000米(不含)以下且指示空速大于450公
里/小时飞行时, 应当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
摘自:修订版《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 378条
The pilot-in-command of an aircraft conducted under VF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voidance of collisions with obstacles and other aircraft.
VFR飞行责任机长要对自身航空器与障碍物或其他航空器的避 撞负责。
除按照特殊VFR飞行运行之外,VFR飞行必须如此 实施,以便航空器是按等于或高于所规定的能见度 和离云距离的条件飞行。
VMC
Cruising speed
Less than 250 km/h
Flight visibility
5km *
Distance from cloud
Horizontal 500m
(二)在管制空域内遇到天气低于目视飞行规则的最低气 象条件时,能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的航空器驾驶员,应 当立即向有关管制单位报告,经管制单位许可后,改按 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只能按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航空器 驾驶员,应当立即返航或者去就近机场着陆。
摘自:修订版《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 382条
特殊目视飞行 Special VFR
VFR飞行相关规定(CAAC)
IAS250 km/hr 5km
IAS250 km/hr 2km
一(同航迹纵向间隔)同航迹、同高度目视飞行的航空器之间纵 向间隔为:指示空速250公里/小时(含)以上的航空器之间 ,5公里;指示空速250公里/小时以下的航空器之间,2公里 。
摘自:修订版《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 261条
管制员负责为特殊目视飞行规则飞行与其他仪表飞行规 则飞行之间配备安全间隔。
仪表飞行规则 Instrument Flight Rules 一、适用于一切IFR飞行的规则
Rules applicable to all IFR flights
1、Instrument and navigation equipment 航空器仪表和导航设备
VFR飞行相关规定(CAAC)
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 时,航空驾驶员必须加 强空中观察,并对保持 航空器之间的间隔和航 空器距地面障碍物的安 全高度是否正确负责。
摘自:修订版《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266条
天气变坏低于VMC Weather deterioration below the VMC
Instrument and navigation equipment
Aircraft shall be equipped with suitable instrument and with navigation equipment appropriate to the route to be flown.
b) Continue to operate in VMC either to leave the airspace concerned or to land at the nearest suitable aerodrome;
c) Request authorization to operate as a special VFR flight if operated within a control zone;
2、Minimum levels 最低高度层
3、IFRVFR IFR和VFR的转换
二、管制空域内IFR飞行所适用的规则
Rules applicable to IFR flights within controlled airspace
仪表飞行规则 Instrument Flight Rules 仪表和导航设备
航空器半径600米以内距障碍物的高小于300米(1 000英尺) 的空域飞行; f) 离地面或水面的高小于150米的空域飞行。
பைடு நூலகம்
VFR飞行相关规定 Provisions VFR Flights Shall Comply with
Except when a clearance is obtained from an air traffic control unit, VFR flights shall not take off or land at an aerodrome within a control zone, or enter the aerodrome traffic zone or traffic pattern:
or over an open-air assembly of persons at a height less than 300 m (1 000 ft) above the highest obstacle within a radius of 600 m from the aircraft f) at a height less than 150 m (500 ft) above the ground or water.
除为起飞、着陆所必需或经有关当局特殊批准之外,IFR飞行的 高度层不得低于被飞越的领土国家规定的最低飞行高度,或者 在未规定最低飞行高度的地区:高原山地环境距离最高障碍物 至少600米,其他地区距离最高障碍物至少300米。
TMA
600m
TMA
300m
最低高度层
Minimum levels
2) En-route (航路上)
空中交通管理概论
An Introduction to Air Traffic Management
空中规则
Rules of the air
课程内容 空中规则
适用范围 一般规则
目视飞行 规则
仪表飞行 规则
VFR飞行相关规定 Provisions VFR Flights Shall Comply with
Vertical 150m**
250km/h~ 500 km/h
5km
1,000m
150m
More than 500 km/h
8km
1,500m
300m
* except that helicopters may operate with a flight visibility 3 km ** except that a VFR flight below the lowest flight level may operate with a vertical distance of 50 m from cloud base
- a) 云底高低于450米(1 500英尺);或 - b) 地面能见度低于5千米。
目视气象条件 Visual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s (VMC)
Except when operating as a special VFR flight, VFR flights shall be conducted so that the aircraft is flown in conditions of visibility and distance from clouds equal to or greater than those specified.
定义:经空中交通管制许可,在管制地带内,在低于VMC气 象条件下所作的VFR飞行。 如果飞行员在机场的管制地带内不能按照仪表飞行规则 飞行, 可以向管制单位申请特殊目视飞行;
特殊目视飞行下,也必须要满足所规定的特殊目视飞行 规则天气标准;
特殊目视飞行一般是由飞行员主动向管制员提出申请, 并始终遵照管制指令飞行;
d) Request clearance to operat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FR.
受管制的按照VFR飞行的航空器 怎么办?
a)申请修改放行许可,使航空器 能继 续在 VMC下飞往目 的地或 备降机场,或者离开需要ATC放 行许可的空域;或
b)继续在 VMC下飞行并将为离 开有关空域或在最近的合适机场 着陆所采取的行动通知有关ATC 单位;或
What should a VFR flight do?
a) Request an amended clearance to continue in VMC to destination or to an alternative aerodrome, or to leave the airspace within which an ATC clearance is required;
a) In mountainous areas, at least 600 m above the highest obstacle within a horizontal distance of 25km from the course to be flown;
航空器必须装备合适的 仪表以及与所飞航路相 适应的无线电导航设备。
最低高度层
Minimum levels
1) Within a TMA
Except when necessary for take-off or making a approach for landing, an IFR flight shall be flown at a level which is not below minimum sector altitude which provides an obstacle clearance of at least: a) 600 m in mountainous areas; or b) 300 m other than in mountainous areas above the highest obstacle within the sector concer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