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启动调试及竣工验收规程年版
01M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管理规定0513

基建管理系统调试管理子系统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管理规定GHDJ-09-01(M)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引用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机构及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分部试运阶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机组的考核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工程竣工验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 :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 :分部试运技术措施编制计划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E :整套启动试运技术经济指标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F:整套启动试运过程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F:汽轮发电机振动情况记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1]1
![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1]1](https://img.taocdn.com/s3/m/b2fa09146c175f0e7cd13779.png)
DL ICS27-100F20备案号:J935-1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Code for fossil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from the unit commissioning to completed acceptance2009-07-22发布 2009-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范围 (1)2 总则 (2)3机组的试运和交接验收 (3)3.1 通则 (3)3.2 机组试运的组织与职责分工 (4)3.3 分部试运阶段 (14)3.4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15)3.5 机组的交接验收 (21)3.6 特殊情况说明 (21)4 机组的考核期 (22)5 工程的竣工验收 (26)附录A(资料性附录)各阶段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 (27)附录B(资料性附录)设备或系统代保管交接签证表 (30)附录C(资料性附录)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 (31)条文说明 (37)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照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结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火力发电建设的发展及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旨在规范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的试运、交接验收、达标考核及竣工验收工作,提高火力发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火力发电建设投资的效益。
本标准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河南电力建设调试院。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备案号:J 9 3 5 -2 0 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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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T 5 4 3 7一 2 0 0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 行 业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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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 验 收 规 程
C o d e f o r f o s s i l p o w e r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f r o m t h e u n i t c o mm i s s i o n i n g t o c o m p l e t e d a c c e p t a n c e
条文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D L/ T 5 4 3 7一 2 0 0 9
3 机组的试运和交接验收
3 . 1 通 则
3 . 1 . 1 机组的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 计、施工、调试和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 靠、经济、文明的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 键性程序。 3 . 1 . 2 机组的试运一般分为分部试运 ( 包括单机试运、分系统试 运)和整套启动试运 ( 包括空负荷试运、带负荷试运、满负荷试 运)两个阶段。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中的调试工作必须由 具有相应调试能力资格的单位承担。
4 机组的考核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2 5 工程的竣工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6 附录A ( 资料性附录) 各阶段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 ・ ・ ・ ・ ・ ・ ・ ・ ・ ・ … …2 7 附录 B ( 资料性附录) 设备或系统代保管交接签证卡・ ・ ・ ・ ・ ・ ・ … …3 0 附录 C ( 资料性附录) 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
电厂启动验收规程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发文单位:电力工业部文号:电建[1993]571号发布日期:1993-12-24执行日期:1993-12-24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总则1.0.1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1.0.3 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设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 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 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根本建立工程启动与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与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立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根本建立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根本建立工程启动与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立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根本建立工程启动与竣工验收规程1、总那么1.0.1火力发电厂根本建立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与时进展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与时进展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与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平安、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与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完毕根本建立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历,改良根本建立工作。
1.0.2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立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展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与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展。
1.0.3 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平安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立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 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项目建立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启动验收委员会由业主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由各投资方、质监、建立、监理、施工、调试、生产、电网调度、设计、制造厂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 引言火力发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为保障能源的持续供应,必须进行严格的建设和验收。
为此,制定本规程,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和竣工验收程序,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规程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和竣工验收。
3. 启动程序3.1 项目审批在启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之前,必须先进行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流程包括: -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相关部门的评审; - 获得项目审批文件。
3.2 设计与方案评审项目审批后,需要进行火力发电厂的设计与方案评审。
设计与方案评审的内容包括: - 设计文件的编制,包括总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设计文件的评审,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 设计方案的确定。
3.3 施工准备设计与方案评审通过后,进入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的内容包括: - 确定施工组织机构,包括建立项目管理团队、确定施工队伍等; - 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 确定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计划。
3.4 施工检查与验收施工准备完成后,进行施工检查与验收。
施工检查与验收的内容包括: -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 - 施工进度的检查和评估。
4. 竣工验收程序4.1 竣工验收方案的编制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完成后,需要编制竣工验收方案。
竣工验收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 竣工验收的对象和内容; -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 竣工验收的组织与责任。
4.2 竣工验收的实施根据编制的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竣工验收的实施。
竣工验收的实施包括: - 对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 根据验收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4.3 竣工验收的文件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后,需要对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文件管理的内容包括: - 对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 - 对竣工验收文件的存档; - 对竣工验收文件的使用和传递。
DLT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试运指挥部一般应从机组分部试运开始的一个月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理完机组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为止。
3.2.2.3 试运指挥部的职责
1 全面组织和协调机组的试运工作。
2 对试运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全面负责。
3 审批重要项目的调试方案或措施(如调试大纲、升压站及厂用电受电措施、化学清洗措施、蒸汽管道吹管措施、锅炉整套启动措施、汽机整套启动措施、电气整套启动措施、甩负荷试验措施等)和单机试运计划、分系统试运计划及整套启动试运计划。
2) 组织核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和进入满负荷试运的条件,应使用整套启动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进行多方检查确认签证(见表A.3)。
3) 组织实施启动调试方案或措施,全面负责整套启动试运的现场指挥和具体协调工作。
4) 组织分析和解决整套启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
5) 严格控制整套启动试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组织办理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调试质量验收签证工作和各项试运指标统计汇总工作。
5)组织办理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和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工作。
2 整套试运组
一般应由调试、施工、生产、建设、监理、设计、主要设备供货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设组长一名,应由主体调试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副组长若干名,应由施工、生产、建设和监理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提出整套启动试运计划,上报总指挥批准。
3.1.5 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试运前,必须经过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认可。
3.1.6 机组试运中发生设备损坏、非计划中断运行等事故时,应由总指挥主持,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制定出相应防范措施。
3.1.7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结束后,应由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监督评价。
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电建[1993]571号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总则1.0.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
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1.0.3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设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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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定(合订本)一九九六年八月目录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1.总则(1)2.机组启动试运(2)2.1通则()2.2组织分工()2.3分部试运阶段()2.4整套启动试运阶段()2.5试生产阶段()3.工程竣工验收()4.附则()附表一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照样式)()附表二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三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照样式)()附表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照样式)()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总则()2.启动调试的工作任务与职责()3.调试单位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工作()4.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范围及项目()5.调试收费()6.附则()附件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一篇汽轮机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二篇锅炉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三篇电气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四篇热工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五篇化学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三.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编写说明()1.适用范围()2.目的()3.要求()4.试验条件()5.试验方法()6.试验记录与监测()7.安全措施()8.试验结果整理()9.编写试验报告()四.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1.目的()2.条件()3.负荷变动范围()4.试验时记录的主要参数及使用仪器()5.试验步骤()6.评价()模拟量控制系统变动试验考核指标五.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1.投入率的计算公式()2.自动系统设计总套数是统计方法()3.自动系统投入的标准()机组热工自动控制系统统计表1.总则1.1为适应我过火电建设机组发展的需要,规范火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交接验收工作,提高火电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或中外合资项目,应按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进行启动和验收。
1.3机组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每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1.4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电力部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和法规大呢感为依据。
1.5每台机组都应按基建移交生产达标的标准进行考核。
1.6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认可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
1.7具备移交生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1.8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机组启动试运2.1通则2.1.1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程序。
2.1.2机组的启动试运一般分“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试运”三个阶段。
2.1.3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其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应在试运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工作,必须由启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进行审议、决策。
2.1.4机组启动试运阶段的调试工作,应按电力部颁发的“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进行。
机组启动试运的验收评定应按电力部颁发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评》)进行,合格后移交生产。
2.2组织分工2.2.1启动验收委员会一般由投资方、建设、质检、锅监、施工、调试、生产、设计、电网调度、制造厂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
由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组成人员名单,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启委会必须在这个套启动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完移交试生产手续为止。
启委会应在纠正整套启动试运前,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它有关整套启动试运和交接验收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启动试运后的未完成事项、决定纠正移交试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移交试生产的签字仪式、办理交接手续。
2.2.2试运指挥部有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成。
设总指挥一名,有工程主管单位任命。
副总指挥若干名,有总指挥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任职人员名单,上报工程主管单位批准。
试运指挥部一般应由分部试运开始的一个月恰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完移交生产手续为止。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机组启动试运工作;对试运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全面负责;审批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启委会成立后,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筹备启委会全体会议,启委会闭会期间,代表启委会主持整套启动试运的常务指挥工作;协调解决启动试运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检查和协调试运指挥部各组及各阶段的交接签证工作。
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准备组、综合组、试生产组。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可设若干个专业组,专业组的成员,一般由总指挥与有关单位协商任命,并报工程主管单位备案。
2.2.2.1分部试运组一般由施工、调试、建设、生产、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应邀请主要设备厂派员参加。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应由主体施工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负责分部试运阶段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指挥领导工作;组织和办理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及资料的交接等。
2.2.2.2整套试运组一般由调试、施工、生产、建设、设计、监理、制造厂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须由主体调试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副总长两名,须由施工和生产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核查机组好增套启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提出整套启动试运计划;负责组合子实施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全面负责整套启动试运的现场指挥和具体协调工作。
2.2.2.3验收检查组一般由建设、施工、生产、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建设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及评定结果、安装调试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核查其交接工作;组织对厂区外与市政、公交有关工程的验收或核查验收评定结果;协调设备材料、备品配件、专用仪器和专用工具发清点移交工作等。
2.2.2.4生产准备组一般由生产、建设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生产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核查生产准备工作,包括:运行和检修日呢员的配备、培训情况、所需的规程、制度、系统图表、记录表格、安全用具等配备情况。
2.2.2.5综合组一般由建设、施工、生产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合脏应由建设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试运指挥是文秘、资料和后勤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发布试运消息;核查协调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等。
2.2.2.6试生产组一般由生产、调试、建设、施工、设计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主要设备厂应派人参加,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应由生产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生产阶段的调试、消缺和实施未完成项目。
2.2.3参与机组启动试运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2.2.3.1建设单位应全面协助试运指挥部作好机组启动试运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参加试运各阶段的工作的检查协调、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外部关系等。
2.2.3.2施工单位应完成启动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及试运中临时设施的施工;配合机组整套启动的调试工作;编审分部试运的方案和措施,负责完成分部试运工作及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做好试运设备与施工中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机组移交试生产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消防检修和文明启动等工作。
在试生产阶段,仍负责消除施工缺陷;提交与机组配套的所有文件资料、备品配件和专业工具等。
2.2.3.3调试单位应按合同负责编制调试大纲、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方案和措施;提出和复审分分部试运阶段的调试方案和措施;参加分部试运的验收签证;全面检查启动机组所有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按合同组织协调并完成启动试运全过程中的调试工作。
负责提出解决启动试运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或建议;填写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提出调试报告和调试总结。
2.2.3.4生产单位应在机组整套启动前,负责完成各项生产准备工作,一般包括燃料、水、汽、气、酸、碱等物资的供应;负责提供电气、热控等设备的运行整定值;参加分部试运及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做好运行设备与试运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在启动试运中,负责设备代保管和单机试运后的启停操作、运行调整,事故处理及文明生产,对运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移交试生产后,全面负责机组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2.2.3.5设计单位应负责必要的设计修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
2.2.3.6制造单位应按合同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保证设备的性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处理制造厂应负责解决的问题;协助处理非责任性的设备问题等。
2.2.3.7电网调度部门应及时提供归其管辖的只要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核查并网机组的通信、远动、保护、自动化和运行方式等实施情况;审批机组的并网请求和可能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试验方案。
发布并网和解列命令等。
2.2.3.8质检部门应按规定对机组启动试运进行质量监督。
2.2.3.9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进行机组启动试运阶段的监理工作。
2.3分部试运阶段2.3.1分部试运阶段应从高压厂用母线受电开始至整套启动试运开始为止。
2.3.2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单机试运是指单台辅机的试运,分部试运是指按系统对其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
2.3.3分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是:相应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已完成并按《验标》验收合格;试运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记录等资料齐全;一般应具备设计要求的正式电源;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分部试运的计划、方案和措施已审批,交底。
2.3.4分部试运应有施工单位牵头、在调试等有关单位配合下完成。
分系统试运中的调试工作一般由调试单位完成。
2.3.5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后,才能进入分系统试运。
2.3.6分部试运的记录和报告,应由实施单位负责整理、提供。
2.3.7分部试运项目试运合格后,一般由施工、调试、建设、生产等大拿为及时进行验收签证(见附表一)2.3.8合同规定由设备制造厂负责的单体调试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调试、生产等单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