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销合同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有关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有关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地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一般原则: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营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即,原告可以选择将案件提交到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营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 合同纠纷特殊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可以由合同双方约定,但是当事人约定的管辖地不得排除对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营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3. 专属管辖权的特殊规定:以下案件由特定人民法院管辖:a) 物权确认、撤销或者变更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b) 股权确认、撤销或者变更纠纷案件由公司住所地或者公司经营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c)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发案地或者发案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d) 侵害商标专用权或者商标不正当使用纠纷案件由发案地或者商标注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e) 声誉权、荣誉权纠纷案件由享有声誉权、荣誉权的人住所地或者被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对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地进行了进一步规定。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将合同约定的争议提交到约定的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管辖涉外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涉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地规定。
根据该规定,涉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辖:1. 外国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2. 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侵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3. 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营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Don't get angry and try to win, don't see through and make breakthroughs, don't be jealous and appreciate, don't procrastinate, be positive, don't be moved by ac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很多人在遇到权益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身利益,这是源于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
我们多了解一些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就多了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技能。
接下来将给大家介绍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按照大多数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协议管辖不以案件与所选择国家的法院有关联为条件。
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销售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销售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指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而买方则支付货款的协议。
它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行为之一,涉及商品的流通和货币的交换。
一旦销售合同中的条款发生争议,或者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就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关于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履行地原则:如果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地点,那么该地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
这是因为合同履行地往往与合同的履行情况、标的物的位置等有直接关联,便于法院查明事实。
2. 被告住所地原则: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履行地点,或者合同的履行地不明确,那么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
这一原则有助于保护被告的诉讼权益,避免原告随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提起诉讼。
3. 协议管辖原则: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某一特定法院管辖。
这种约定应当明确且合理,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4. 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不动产的销售合同纠纷,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
5. 级别管辖原则: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对案件具有不同的管辖权。
例如,基层人民法院通常负责辖区内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而中级人民法院则负责较大影响的案件。
在实际处理销售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当首先审查合同条款,确认是否有关于管辖权的特别约定。
如果没有或约定无效,那么应当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签订前,通过友好协商,明确约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管辖法院,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时的不确定性。
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

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是指在购销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的关于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签订地的规定购销合同的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地为准合同成立地。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那么合同签订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2. 货物交付地的规定购销合同中的货物交付地是指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交给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收货人的地点。
一般情况下,货物交付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其他的履行地点,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 付款地的规定购销合同中的付款地是指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货款的地点。
付款地可以是合同签订地、货物交付地或者其他约定的地点。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付款地,那么应当按照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确定。
4. 合同争议解决地的规定购销合同争议解决地是指当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争议解决地可以是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或者其他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
5. 特殊情况下的履行地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例如,当合同双方在不同的省份或者国家时,履行地可能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总之,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是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据合同履行地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 证据保全地规定在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证据保全地是指当合同一方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保全地可以是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或者其他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Don't get angry and try to win, don't see through and make breakthroughs, don't be jealous and appreciate, don't procrastinate, be positive, don't be moved by ac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很多人在遇到权益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身利益,这是源于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
我们多了解一些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就多了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技能。
接下来将给大家介绍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按照大多数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协议管辖不以案件与所选择国家的法院有关联为条件。
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新民诉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再定义
新民诉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再定义新民诉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再定义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终于在千呼万唤中颁布施行。
这部新的司法解释不仅针对2012年新民诉法中创造的许多新制度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还对一些原有的法律概念做了全新的解释。
从本期下午茶开始,天同律师将会与各位同行交流在学习“大部头”司法解释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想法。
新民诉法解释的管辖部分较1991年民诉意见的变化较多,变化的类型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将一些过时或者已经被其他司法解释修订,实际已经不再适用的内容删除,例如补偿贸易合同履行地、票据纠纷管辖规定等;第二种是针对新类型纠纷和实践中对已有规定理解不一致的情形做了明确,例如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网络买卖合同管辖、不动产纠纷的含义等;第三种是对民诉法中的有关概念做了新的解释,最典型的就是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于“合同履行地”的重新定义。
原民诉法及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定义早在1982年公布的试行民诉法中,合同履行地就成为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
在此后的历次民诉法修订中,这一点均未变化。
最高法院通过1992年的《若干意见》、其他司法解释以及无数的管辖权争议复函,逐步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认定规则。
从以往司法解释及复函中可以看出,最高法院力图为每一种类的合同找到一个明确的“履行地”,并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例如最高法院在《若干意见》中对买卖、加工承揽、财产租赁等合同履行地做了明确规定,又在后续的司法解释、复函等文件中进一步细化各种合同履行地的概念。
例如在1993年《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中,最高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但是因贷款方先履行放款义务,应当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1996年《关于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中,最高法院面对实践中购销合同履行地认定标准混乱的情况,明确将“交货地”规定为购销合同履行地,而对于履行地或者交货地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不以合同履行地作为管辖依据。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所在地,也是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在我国,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和办法如下:1. 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该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2. 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那么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确定履行地。
例如,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地通常是出卖人的住所地或者货物交付地;服务合同的履行地通常是服务提供者的住所地或者服务履行地。
3. 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且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也无法确定履行地,那么应根据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来确定。
合同签订地通常是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履行地通常是合同当事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4. 法律规定最后,如果其他方法仍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那么应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例如,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履行地点;协议不成的,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当事人意愿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
总之,确定合同履行地需要综合考虑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履行地,以避免因履行地不明而产生的纠纷。
5.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考虑交易习惯:在约定履行地点时,应当考虑相关行业的交易习惯,以确保合同的履行更加顺利。
•避免争议: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当事人应当尽量避免产生争议,可以在合同中详细描述履行地的具体位置。
•遵守法律规定: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当事人应当遵守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地的正确性。
6. 总结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合同纠纷诉讼的关键问题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者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签订地和履行地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有关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
有关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
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合同纠纷,
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法院的管辖: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
- 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合同标的物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合同签订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可以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或被告住所地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相关合同约定:购销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特定法院的管辖权,即合同选属。
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应诉地点,一般情况下,购销合同一方可以选择将合同争议提
交到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管辖地一般具有约束力。
但如果对方一方在合同约定的管辖地缺乏公平审判的保障,或者约定的管辖地与
合同纠纷实质关系不紧密,法院可能会对该约定进行审查,如认定不符合公平原则,
则不予接受并依法选择管辖地。
综上所述,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于民事诉讼法、最高人
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具体的管辖地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判断。
买卖合同管辖权规定
买卖合同管辖权规定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买卖合同的管辖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买卖合同管辖权的相关规定。
一、一般规定1.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为争议解决法院。
约定的管辖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1.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一般是指货物交付地或者货物目的地。
2.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如无明确约定,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双方实际履行的情况确定。
3.当事人对履行地有争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三、特殊规定1.跨国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按照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
2.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我国,但在我国设有代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可以由代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结论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旨在明确纠纷解决的管辖范围,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选择争议解决法院,以降低纠纷解决的风险。
遇到管辖权争议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管辖权异议1.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当事人对管辖权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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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8)3号
(1998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6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2月19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28号文件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28号《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程序性规定。
不论购销合同是在该规定生效前签订的还是生效后签订的,凡在该规定生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应适用该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
此复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